答复单位: 市红十字会
答复文号: 20200351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08日
联 系 人: 尹福群
联系方式: 1341680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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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市教育局:
市红十字会收到市政协《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职人员急救知识培训的建议》(第20200351号),结合市红十字会职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市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的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红十字会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2009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性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会议,为市红十字会深入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以来,市政府连续7年将市红十字会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市政府的民生十件实事。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是红十字会一项法定的工作职责,为完成工作职责和市政府制定的任务,市红十字会组建了一支专业的应急救护培训师资队伍,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培训标准,积极推动应急救护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截至2019年12底,累计完成培训431118人次。
二、关于教育部门建立常态化教职人员急救知识培训工作机制、考核机制的建议
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是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到市红十字会都有统一的培训标准和培训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2016年,市红十字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工作手册》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应急救护培训课程进行了调整,根据不同的群体制定不同的培训课程,将我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分成救护员培训、综合讲座、专题讲座等三类培训课程,每类培训课程有不同的培训要求。其中,救护员培训培训有严格的培训考核制度,学员经过考核合格后发放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市已考取红十字救护员证的有13多万人次。参加培训考证人员大多数为企事业单位人员,教职人员相对较少。市红十字会支持教育部门建立常态化教职人员急救知识培训工作机制、考核机制的建议,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培训工作,共同推广全市中小学教职人员急救知识普及教育。
三、关于市红十字会应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的建议
东莞市红十字会始终把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多年来不断开展多形式的培训,致力打造多层次的,分类别的立体式培训工作格局。一是组建少年强志愿服务队、水上救援队对全市小学初中生开展急救知识宣教,提高中小学生水上安全救生意识,自救、互救、自我防范技能,减少了学生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开展普及性救护培训项目对全市高一学生开展培训。坚定 “救护培训从娃娃抓起”的理念。2015年至今,连续6年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共同推出了普及性应急救护知识进校园活动,逐年持之以恒地对高一的学生进行培训,若干年后将会出现某个年龄阶段人群,接近全员具备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良好态势。三是开展大学生应急救护技能大赛。联合高校开展东莞市大学生应急救护技能大赛,以赛促训,提升大学生自救互救能力。四是对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开展救护员培训。随着产业结构升级,企业员工素质要求相对提高,对安全工作更加重视,许多企业需要配备有专门的救护员,还有的企业为增加员工福利,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动要求接受应急救护培训,为解决这些需求,我会开通了网上预约及电话预约的通道,视报名情况采取定点培训或上门授课的方式,依照总会“四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开展救护员培训。五是建成生命安全体验馆,常态化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体验馆着重讲授“逃生避险”,与着重“伤后救护”传统应急救护培训形成互补,相得益彰,为满足市民随时学习救护知识需要,体验馆坚持每周开放六天,多渠道接受预约。六是在市内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AED,为设置单位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培训,为市民出行保平安,提高市民的出行安全。七是广泛培育红十字师资,鼓励社会组织开展救护培训工作。为民间救援组织免费培训救护员,支持民间救援工作发展。
经过多年的培训工作探索,市红十字会已形成了立体式的培训工作格局,接下来将加大力度推广培训基地建设,与有能力的,有意愿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学校、社会组织共同推广培训基地建设。
四、关于财政部门要对培训场所设备、培训经费、急救器材购置等加大投入的建议
市财政始终大力支持市红十字会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近几年每年提供专项业务经费均在300万元以上,使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有了充分的保障。于2015年市财政同意市红十字会将节省的专项经费用于建设生命安全体验馆,如今市红十字会生命安全体验馆已成为市民学习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技能的重要场所。从2017年开始,市财政局又同意市红十字会每年使用专项的业务经费,在市内大型公共场所推广设置AED,截至2019年底,共设置32台。今年在全市内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AED不少于200台。AED的推广设置强化了我市公共卫生安全设施,但还远远不足。在公共场所设置AED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它包括AED购置、后续的维护监管及AED使用培训等工作环节,各工作环节运行都需要配套专项资金来支撑才能持续有效实施。
答复单位: 财政局
答复文号: 东财函〔2020〕629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联 系 人: 彭炜甜
联系方式: 2283111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0035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送来《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职人员急救知识培训的建议》(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00351号)收悉。提案建议财政部门要对培训场所设备、培训经费、急救器材购置等加大投入。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考虑到目前市镇两级财政对中小学办学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能较好地满足学校各项办学需要,建议各学校结合办学实际将教职人员急救知识培训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学校办学经费中统筹解决,暂不宜由财政另行给予经费资助。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4日
(联系人:彭炜甜,电话:22831117)
答复单位: 教育局
答复文号: 东教函〔2020〕32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8月18日
联 系 人: 江城
联系方式: 1358082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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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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