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346)关于限制自行车等轻便交通工具进入黄旗山城市公园的建议
  黄旗山城市公园地处市中心核心区域,一直是主城区和周边镇街市民日常休闲、游览、锻炼、社交,以及举办各种集体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近年,随着我市经济水平不断提升和市民健康生活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园规划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建成了由休闲道(绿道)环绕、登山道交错,包括旗峰景区、虎英景区、南侧休闲区等共6.92平方公里的城市公园。广大市民休闲娱乐和锻炼体验得到全面和高质量提升。

  然而,公园基础设施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并没有完全杜绝园内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交通事故。据悉,近年公园内曾发生多起自行车骑行和平衡车碰撞跌倒意外事故,其中2012年和2016年各发生1起致死事故,其他事故致伤多人。深入分析,黄旗山城市公园容易产生交通事故,主要存在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原因。

  客观因素:

  (一)日常管理压力较大。公园日均游客量高达2.5至3万人,重要节假日进园人数更多,绿道上人流量较大。

  (二)绿道设置不够科学。公园绿道没有将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分开设置,甚至行人、犬只、自行车(平衡车、电动车等)共同使用并不宽敞的道路,大大增加事故发生率。同时,绿道依山而建,存在多处上下坡和急弯并存的路段,为骑行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主观因素:与日益增长的健康生活需要相比,市民的安全意识相对滞后,部分自行车骑手安全意识不足,或存侥幸心理高速骑行,或对园内绿道不熟悉,或对车辆制动保养不到位等。

  
建    议:
  建议

  为充分保障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议尽快限制自行车等轻便交通工具进入黄旗山城市公园,具体如下:

  (一)建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重新明确黄旗山城市公园内绿道为只允许步行的绿道,禁止自行车等轻便交通工具通行。同时,加快做好新版《东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立法论证起草工作,广泛听取广大群众和各界人士意见建议。

  (二)建议公园管理处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设施设备,做好公园精细化服务管理,化解客观不利因素造成的事故隐患。一是严格执行现行《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规定,按第三十六条要求,严格把控除老、幼、残障者专用非机动车外其他车辆进入园区。二是所有出入口增设出入限制设施,防止游人携带自行车、电动车、平衡车等轻便交通工具进园。三是扩大安全员队伍规模,加强岗位培训,提升出入口安保员和园内巡逻员的业务水平,及时劝阻游人携车入园。

  3. 建议市政府和东城街道逐步加大对公园的财政支持力度,监督公园管理处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水平,为市民打造安全舒适、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的美丽公园。

提案者 汤革新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财政局
答复文号: 东财函〔2020〕677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09日
联 系 人: 王锦安
联系方式: 22830155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

  第20200346号的会办意见

  东城街道办:

  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00346号《关于限制自行车等轻便交通工具进入黄旗山城市公园的建议》收悉。根据财政职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将黄旗山城市公园内绿道变更为只允许步行绿道的问题

  根据《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绿道明确禁止机动车辆(担负绿道管养保洁、治安巡查及应急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通行,绿道的设置分为: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分开设置的绿道,行人和自行车应各行其道;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合并设置的绿道,自行车应当控制骑行速度,避让行人;只允许步行的绿道,禁止自行车通行。目前黄旗山城市公园的绿道没有将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分开设置,对于政协委员提出的“重新明确黄旗山城市公园内绿道为只允许步行的绿道,禁止自行车等轻便交通工具通行”的建议是否合适,建议你街道办结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意见,科学论证,进行广泛的民意调查,再确定是否将黄旗山城市公园内绿道变更为只允许步行的绿道。若最后维持黄旗山城市公园内绿道现状,建议你街道办督促公园管理处加强管理,提出措施确保绿道行人和自行车骑行人的安全。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问题

  根据《关于黄旗山城市公园移交问题的通知》(东府办会函〔2012〕42号)有关精神,将黄旗山城市公园和虎英公园两个公园的管理合二为一,由市政府委托东城街道办负责日常管养,所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据实核定, 2012年7月-2013年12月市财政安排补助共1,951.07万元,2014年-2019年市财政每年安排补助1,415万元,不足部分由你街道办包干解决。考虑到黄旗山城市公园管养补助标准已执行多年,随着公园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黄旗山城市公园管养成本逐年增加,近期经与你街道办沟通协商,计划将补助标准从1,415万元提高至约2,500万元(具体待报市政府审定),在此补助基础上,由你街道办结合可支配财力,根据黄旗山城市公园的实际情况安排黄旗山城市公园管养费用。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3日

  (联系人:行政政法科 王锦安,联系电话22830155)
 
答复单位: 东城街道
答复文号: 关于办理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46提案的意见回复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03日
联 系 人: 胡亮
联系方式: 23172999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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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尊敬的汤革新委员:

  关于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限制自行车等轻便交通工具进入黄旗山城市公园的建议》(案号:20200346)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新明确公园内绿道通行限制建议

  根据《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绿道明确禁止机动车辆(担负绿道管养保洁、治安巡查及应急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通行,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合并设置的绿道,自行车应当控制骑行速度,避让行人。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馈,目前正在起草《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未安装动力驱动装置的自行车可以进入在设有自行车道的公园;除特定工作车辆(如公园内专用观光车辆,施工、养护等工作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公园停车场以外的区域;也有规定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园管理制度,执行安全管理规范,保障公园经营、游览等活动安全。由于黄旗山城市公园目前已经建有自行车道,符合现行《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有关设置规定,目的就是让公园附近市民可以有骑行自行车锻炼的地方,如限制自行车进入黄旗山城市公园则违背了这一初衷,同时也会造成资源浪费。下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修改完善条文,为我市城市公园管理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关于完善公园管理制度和设施设备建议

  目前,黄旗山城市公园休闲绿道上自行车等轻便交通工具骑行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公园休闲绿道是依山而建的,有个别地方存在弯多、路陡、视线受阻挡的情况,确实存在在自行车事故易发的情况。根据现行《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黄旗山城市公园管理处已严格把控除老、幼、残障者专用非机动车外其他车辆进入园区;待《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制定和颁布后,将严格依照新法规规定做好园内自行车等轻便交通工具的管理及监管执法工作。除此之外,针对重点易发事故的绿道路段,公园管理处将通过增加警示牌、减速带、提醒劝导等方式,引导市民在黄旗山城市公园内文明、规范骑行,降低自行车事故风险;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配套设施,进一步强化自行车入园管理工作。

  三、关于加大对公园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

  根据市财政局反馈,目前黄旗山城市公园和虎英公园两个公园的管理合二为一,由市政府委托东城街道办负责日常管养,所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据实核定,2012年7月-2013年12月市财政安排补助共1951.07万元,2014年-2019年市财政每年安排补助1415万元,不足部分由东城街道包干解决。考虑到现行黄旗山城市公园管养补助标准已执行多年,随着公园管理要求不断提升,黄旗山城市公园管养成本逐年增加,市财政局计划将补助标准从1415万元提高至约2500万元(具体待报市政府审定)。在此基础上,再由东城街道结合可支配财力,根据公园的实际情况安排黄旗山城市公园管养费用,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园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为市民打造安全舒适、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的美丽公园。
 
答复单位: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答复文号: 东城综函〔2020〕909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29日
联 系 人: 罗琳
联系方式: 220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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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具体请详见附件


办理单位 东城街道,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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