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市人社局
答复文号: 20200343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17日
联 系 人: 殷剑平
联系方式: 13763108869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B类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43号
提案的答复
市教育局:
汤革新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00343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引进优秀基础教育人才的建议》收悉。根据提案内容,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站在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高度谋划推动,积极探索建立分类精准施策、富有地方特色的人才政策体系,大力延揽各类人才来莞就业创业,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关于“制定出符合东莞特色的教育人才引入政策”的建议,现提供如下情况供参考:
一、我市现有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一)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和《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东莞市特色人才分为五大类,我市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请进行认定或评定。对入选的人才,我们给予科研创业、居留入户、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等多方面优惠待遇。
(二)博士后人才政策。根据《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我市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5万元、35万元建站资助,对新进站博士后人才提供每年15万元资助(为期2年),对出站后在我市工作且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 年以上合同的博士后人才分5 年给予接收单位50 万元出站资助。
(三)产业创新人才奖励政策。根据《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对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明星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市政府认定的优质企业等其它鼓励发展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重大课题负责人和纳入中央、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按当年度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最高不超过80%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四)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根据《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我们将实施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对我市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按学历、职称或纳税条件分别给予1-30万元综合补贴;实施新时代创新人才提升项目,符合条件的本土人才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给予2-5万元能力提升培养扶持;实施新时代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对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50万元建站资助。
二、多途径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一)建立国内人才工作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第三方专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国内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集聚城市组建一批国内人才工作站。争取到2021年国内人才工作站建站数量达到10个左右,协助我市在外举办人才政策推广专场、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活动等。给予每个国内人才工作站每年5万元的基本运作经费和绩效奖励;其中绩效奖励根据推荐人才的数量、层次和对我市的贡献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2019年,已与2个高校2个人力资源机构签订了建站协议,建成6个国内人才工作站。
(二)举办招才引智活动。充分依托东莞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日常服务和进行各类人才交流活动,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引进服务。每年两次举办“名企名校行”活动,组织我市优秀的企业事单位到国内高校进行硕博专场招才引智活动。2020年4-5月,举办“2020年东莞名企名校行招才引智活动”,组织我市74家企业、单位参加国家工信部全国硕博专场线上招聘会,参加的企业机构包括倍增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高新企业等。经过沟通,为我市企业争取工信部全国博士专场线上招聘会25个高校专场的参会资格,为疫情下我市企、事业单位招工难、招才难提供有效的措施、招聘的平台。
下来,我们还将研究出台《东莞市综合领域项目资助暂行办法》(暂定名),计划每年遴选一批综合领域项目给予资金资助,同时为项目带头人提供个税补贴、住房保障、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系列配套待遇。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
(联系人:蒋嘉莹,联系电话:22836667)
公开方式:公开
答复单位: 教育局
答复文号: 东教函〔2020〕70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8月19日
联 系 人: 江城
联系方式: 1358082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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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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