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335)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医养结合发展的建议
  目前,东莞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全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约33万人,约占户籍总人数15%,人口快速老龄化、老年人家庭空巢化以及部分老年人失能化趋势明显,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老年人除了养老,还十分关注医疗、康复问题,如何把养老与医疗有机结合在一起,是摆在东莞面前的新问题。近年来,东莞作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出台了《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立了首个医养结合护理服务联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一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意见》虽然对全市医养融合发展进行了总体规划,但仍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政策支持,运行机制不顺。同时,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管理,医疗机构由卫健部门管理,医疗保障由医保部门管理,管理“部门化”导致资源“碎片化”,医养资源不能充分融合,限制了高品质医养融合服务提供。
  二是机构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已有近20家“医养结合”机构,但不是所有公营医疗机构设有养老部门,能提供的床位相对不足,加上今年疫情以来部分公营医疗机构护理院被征用作后备隔离医院,不少老人被迫迁移到其他镇街的机构,床位更显紧张。同时,除了少数民办医院高端养老服务和少数“医中设养”的机构水平比较高外,其他水平普遍较低,且“医养结合”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整体不高。
  三是社会资本参与不足。目前,东莞的机构养老服务出现了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社会参与形式,但现阶段医养结合的发展本质仍处在政府推动阶段,带有较浓厚的行政色彩,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结合尚未形成有效的市场参与机制,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医疗机构的参与明显不足,少数瞄准的是“高端”,“大众”层面参与不足。
  四是专业服务人员缺乏。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内专业护理人员缺乏,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更加缺乏,且机构中的医、护人员流失率高。
  
建    议:
  一是构建协调管理机制。为了避免“政策打架”,“大家都在管,大家都不管”的情况,应该成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卫健局、民政局、医保局等多部门参与的医养结合联合协调机构。从东莞实际出发,做好医养结合服务的整体布局规划,打破各部门间的行政壁垒,为医养结合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完善未来发展规划。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根据老年人群的需求变化和现有的医养资源分布状况,做好规划和布置,合理制定各镇街“医养结合”机构的规模、数量和功能,要求新建公立医院必须同步设置养老护理部门,目前仍未设立的视条件情况逐步设立,确保每个镇街都配有“医养结合”机构,切实提高老年人对医养服务资源的利用和共享。

  三是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建议市政府加大财政补贴提供资金,对医养结合机构给予适当运营经费补贴。依据梯度服务序列差异化支付政策,合理调整医保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医养结合机构医保定额。通过公办民营、民办民营,名办公助,公办民助,公私合营等多做方式,吸引民间资本的参与。

  四是完善质量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养老需求评估机制,构建不同的服务序列;制定统一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市场行为;健全跨部门协作的服务质量监控机制,保证医养结合的服务质量;制定服务机构的衔接与转介机制,合理分流服务对象、分配养老资源。

  五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适度提高全科医生的待遇,职称评定适当向他们倾斜,增强其职业吸引力。加强对社会招聘人员或家庭成员进行养老护理的专业培训,在东莞大中专院校设立养老护理相关学科,培养专业人才。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养老服务及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奖补政策。

  

提案者 市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市医保局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民政局
答复文号: 东民函〔2020〕115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24日
联 系 人: 袁伟轩
联系方式: 18617278230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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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市卫生健康局:
  现将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00335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医养结合发展的建议》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为创新发展我市医养结合模式,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优势,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目前,我市已初步构建机构——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网,全市已投入运营的46家养老机构均内设有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有合作服务,其中,有8家养老机构取得卫健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共有备案床位1116张,对重度失能失智老人开展机构医养服务。主要做法和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项政策法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重要抓手,将“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纳入《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各级政府将养老事业列入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我市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布局、目标任务和政策保障,确保上级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加大试点机构保障力度,促进医养融合持续发展
  自2016年以来,我市以履行全国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任务为契机,通过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机构新建或转建养老机构、新办医养结合机构等措施,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2018年,出台了《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对养老机构因新建或改扩建而产生的新床位,按每张床位补贴1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属于医养结合的机构,按每张床位补贴18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的老人和在东莞领取养老金的非莞籍的入住老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床位运营补贴。同时,我市医养结合试点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已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重度或中度失能的参保人在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定点护理院)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标准核付,减轻参保人个人负担,每年平均近1400人次在定点护理院享受医保报销共700多万元。
  三、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市着力打造高水平养老人才教育体系,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健康养老专业。目前,全市共有2所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招收学生225人,其中,东莞市技师学院从2017年起增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养老方向),并与东坑医院养护中心、东莞福星女儿家护理院等多个养老机构建立校企合作机制。我局按照省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邀请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专家学者到莞开设专题培训课程,主要包括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和护理人员技能提高班。将“养老护理员”项目纳入个人自主参训补贴,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750元至1850元的培训补贴,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到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范围内,初、中级补贴1600 元,高级补贴2200元,技师、高级技师补贴2500元。目前,我局累计组织共12期养老从业人员培训班,累计培训1881人次,有效提高了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水平,助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坚持把满足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通过政府引导,鼓励市场参与,建立市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工作力量,合力推进医养融合深度发展,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我市养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专此函达
  东莞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1日
  (联系人:陆川,联系电话:22832515)
  
 
答复单位: 市医保局
答复文号: 东医保函〔2020〕45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8月19日
联 系 人: 吴为平
联系方式: 15807591187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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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东医保函〔2020〕45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3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我局职能,现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89号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为积极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保障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权益,根据省和市的有关要求,印发了《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东府〔2018〕120 号)、《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东社保〔2018〕59号)作为“医养结合”医保的配套政策,推动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成果落到实处,确保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同时开展医疗保险服务。
  医疗保障部门积极支持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纳入定点协议管理范围。在我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期间,对属于我市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护理院开通绿色通道,在其正式开展业务之日起签订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不限制定点数量、不增加定点条件;二是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护理院)接受住院护理服务的,其医疗费用按照我市社会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核付,减轻参保人个人负担;同时根据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情况,结合医养结合中医疗服务的特点,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方式及支付标准,出台适应我市医养结合中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的医保支付方式及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其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控制;三是全力配合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参保人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包中属于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将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并有效履约的参保人社区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75%,从医保政策层面引导参保人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医疗服务。
  目前,我市正在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从运行情况上看,我市参保人在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远高于全市普通住院水平,大大减轻了参保人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参保人待遇水平。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做好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工作:一是考虑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单位,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现阶段我市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医保支付标准和医保结算标准,更好地为老年参保人提供服务,使老年参保人在医养结合工作中有真切、直接的获得感,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医有所保”。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
  
 
答复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
答复文号: 东卫函复〔2020〕132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8月24日
联 系 人: 赖建军
联系方式: 133166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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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卫函复〔2020〕132号

  (B):类

  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

  第20200335号的答复

  叶效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医养结合发展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003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为创新发展我市医养结合模式,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优势,以满足老年群体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有关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7〕37号),选定2家公立医院和1家公立养老院、1家民办养老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通过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紧密对接和资源整合,切实提高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卫生健康、民政、社保、财政等多部门联动推进,先后研究、制定了《东莞市护理院收治对象规范》《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东莞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和《东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第一批)及收付费方案(试行)》。

  二、推进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情况

  1.统筹布局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鼓励公办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其中:东坑医院护理院(养护中心)已于2017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共设置床位300张,开展医疗康复、健康养老、疾病风险预警、功能康复训练等特色服务,截至2020年7月底,入院老人达481人次;洪梅医院护理院于2018年12月正式投入运营,设置96张床位,首期建设开放床位48张,入院老人达75人次。

  2.探索多种医养结合模式。一是鼓励发展民营医养结合机构。东莞福星女儿家护理院、黄江康湖护理院、仁康医院护理院、康怡医院护理院、常安医院护理院、东莞市金慈老年人养护服务有限公司均已通过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注册验收,目前已正式营业。其中我市万江福星女儿家护理院由苏州福星医养集团进行投资,设置床位272张,目前入住老人187名;二是支持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我市樟木头镇于2013年在敬老院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康复中心,自老年康复中心进驻敬老院以来,院内老人住院率从之前的32.6%下降至目前的17%;患病率从76.2%下降至65%;人均医疗费从365.7元下降为目前的83.36元,报销后仅21.38元。三是支持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签订长期医疗合作协议。目前我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共有46对,由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和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四是以家庭医生为载体做实老龄健康管理。我市家庭医生自2014年试点,2015年全面铺开,经过3年的努力探索,实现从传统服务模式向契约式、主动式服务的转变。2019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64.76%。有力推动我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全面开展。

  三、加强医养结合护理队伍建设情况

  市人民医院、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等19所综合医院设立了老年病科,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均设置有中医科、康复科或相近科。由东莞市人民医院牵头成立“东莞地区老年护理专科联盟”,形成“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护理服务网络,建设东莞老年疾病护理、居家护理、慢病管理等相关护理健康服务平台,实现优质资源辐射与共享,协助联盟成员单位提升老年护理专业服务能力。我局于2018年11月建立了市级老年护理培训基地,推动我市老年护理标准化、医养结合实践及老年护理人才培养的发展。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培训医护人员,将健康老龄化家庭医生服务内容列入家庭医生常规培训内容,打造一支高效、优质、用心服务的健康老龄化服务队伍。

  四、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情况

  自2019年3月1日起,我局和各镇街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高龄老人意外伤害团体保险的合同,为我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人购买了国寿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如老人意外受伤入院,将可享受每天90元的住院津贴,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且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从而减轻老人负担。

  下来,我们将认真借鉴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政府引导,鼓励市场参与,整合已有的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合作,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才培训制度,尽快出台医养护理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才培训工作,合力推进医养融合深度发展,为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衷心感谢您为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一如继往支持和关注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

  领导签字:叶向阳

  承办人姓名:赖建军

  联系电话:13316611228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4日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办理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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