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20200333)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莞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
|
|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这为健全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提供指引。相应的《“健康广东2030”规划》及《“健康东莞2030”行动计划》均对此提出进一步指导。
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石,东莞市已经建立起“覆盖全民、城乡统筹、保障适度”的社会医疗保险,为扎根东莞、服务东莞的市民提供了基础保障。但从东莞目前的医保体制来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因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时长不足造成的待遇差距鸿沟。
《东莞社保办法》规定,参保缴费时间满2个月不足一年的,期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分别为3万元、15万元;如果参保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的,则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倍。显然该项制度对于很多刚扎根东莞的从业者来说,十来万的医保报销额度对于大额医疗费用无异杯水车薪。
二、大量新药、原研药难以引入。很多疗效明确的自费药或诊疗及检查项目因其费用较为高昂,而被排除在医保报销范围外。
比如,目前癌症患者的第一次治疗使用美罗华可以享受医保;但以后不断复发的化疗过程使用美罗华就只能自费负担了。这对于大多数中低收入的患者来说,就是一笔沉重的经济负担。因病返贫的情况也大多来源于治疗过程中因治疗需求产生的自费药和自费检查项目,以及康复治疗过程的持续花费。这也是很多患者呼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城市慢性病人群缺乏优秀的市场化服务模式和相应的健康服务。
四、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长期闲置,导致资源浪费,削弱医保制度,急需从制度层面盘活个账资金的使用。
目前我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改革探索亮点颇多的广州、深圳、佛山、惠州、珠海及外省南京等以引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城市相比,仍有较大的借鉴和提升空间。随着医改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民众对医保制度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大疫当前,更是期待引进商业健康保险,建立起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商业医疗在内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商保与医保协作互补,更好地完善人身健康保障,规避风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建 议:
一、引进商保。在现有医保基础上,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平台,通过政府站台搭桥、商业自行推广的方式,为民众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指引,有效提升东莞医疗整体保障覆盖水平。
二、支持商保产品创新,惠民利民。基于东莞市医保待遇的具体现状、市场需求和本地实际医疗费用数据指导,针对医保范围外合理的药品及诊疗项目支出,设计出满足市民普遍性需求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降低患者个人费用支出,避免因病致贫返贫。
三、通过引进商保,为包括慢病人群在重点人群提供管理式医疗服务。建议由卫健委提供指导及支持,牵头包括社区服务、健康管理、商保支付等多方为包括慢病人群在重点人群提供管理式医疗服务。开发包括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针对糖尿病、高血压在内的慢病保险,针对儿童、孕妇、老人等较高风险人群特有服务需求的健康保险,为其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
四、开放个账,让闲置资金用起来,以保险的形式流动起来。建议活化医保个人账户,鼓励个人账户余额为自己及直系亲属购买商业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残、重大疾病、疾病身故等险种,充分激活这批资金的有效使用。
医保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建议以医保局、卫健委为核心,协同推进东莞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医疗保障政策制定的普惠性、利民性、公平性、科学性、效率性,直接影响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新一线城市的东莞,应该在这一领域有一番新担当、新作为。
|
提案者 陈丽敏,蔡玲霞,梁景棠,黄蔚然,李书浩,卢翰衢,黎小艳,林喜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