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330)关于加快东莞市宗教活动场所合理布局,引导宗教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
  长期以来,虽然宗教工作在各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着墨不多,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却从来没有被忽视,一方面,宗教人士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被充分地肯定。但另一方面,因宗教乱象而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也不少。由此可见,我市宗教工作的好坏,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的和谐安定有着直接的影响。

  去年,我市宗教部门如火如荼地开展了全面的宗教整改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很多存在的宗教乱象都得到了整治,这成果来之不易。因此,我们要倍感珍惜,也要提防乱象的死灰复燃。要防止宗教乱象的再次出现,政府应加快东莞市宗教活动场所合理布局,积极引导我市的宗教健康有序地发展。
建    议:
  一、尽快落实各镇街的城乡规划中对宗教场所方面的规划。最新的《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年之(五)已明确规定了“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要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然而现在我市各镇街在城乡规划上,基本上都没有将宗教用地(或宗教场所设立区域)考虑进去,这事必会影响到我市今后贯切执行《宗教事务条例》的成效,不利于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市仍有很多镇街存在着有宗教信徒,有宗教活动,但没有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这往往让宗教乱象有了滋生的土壤。因此,需要尽快落实各镇街的城乡规划中对宗教场所的规划,使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布局更加合理。

  二、发挥宗教团体的职能和作用。在《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中明确地提出:宗教团体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公民的桥梁和纽带。目前,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等四个宗教均已在我市依法成立了宗教团体,而这些宗教团体在过去一直都在我市的宗教工作平稳发展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所以,我市宗教工作部门可以与各深教团体加强沟通磋商,透过他们掌握更加精准的数据,制定拟新增场所的时间表、申请机制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从而让我市宗教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文明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提案者 卢翰衢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文号: 东自然资函〔2020〕2230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联 系 人: 徐建伟
联系方式: 1992818242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30号提案《关于加快东莞市宗教活动场所合理布局,引导宗教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因宗教活动场所由市民宗局负责管理,且专项规划由其牵头负责,建议市民宗局考虑提案的有关建议,开展我市宗教活动场所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和依法保护等工作。我局将根据宗教活动场所有关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空间保障。
  特此函复。
 
  
 
答复单位: 市委统战部
答复文号: 东统函〔2020〕23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联 系 人: 叶诗远
联系方式: 2283272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卢翰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东莞市宗教场所合理布局,引导宗教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提案(第20200330号)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关爱宗教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规和宗教政策,共批准设立了77个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满足了全市信教群众的需要,全市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
对于加快宗教活动场所合理布局问题,《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布局合理,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文物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规划建设管理,我部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修编为契机,已将宗教活动场所统筹纳入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部门专项规划大纲编制工作范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委统战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叶诗远,联系电话:22832720)


办理单位 市委统战部,市自然资源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