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313)关于提升规划与建设水平,助力品质东莞发展的建议
  在中共东莞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上,梁维东书记提出全力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把东莞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宜居宜业的高品质现代化都市。品质东莞的构建离不开高水平的设计及工程建设。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和加强工程管理水平是打造品质东莞的有效保障,对东莞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由于规划设计管理体系不完善、工程招标导向不清晰、工程科学管理意识不足、品质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东莞在规划设计及建设管理方面效果不理想,对东莞城市品质的提升形成一定的制约。其中,“低价中标”盛行,易引发恶性竞争,品质难保证;精品意识不足,难以满足大湾区城市升级需求,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各类市政工程造价指标体系标准,以生态景观工程造价指标体系标准为例,不仅远低于广、深等珠三角核心城市,也难以满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和品质东莞提升的要求。
建    议:
  建议如下:

  一、改变“唯低价论”,增强品质意识,优质优价

  首先,要转变低价中标、低价建设的理念,完善机制,推荐合理低价、优质优价,用更丰富的招投标方式满足多层次的需求,用更优的投入获取更优的产出品质;其次,建议政府采购的招标导向从早期的鼓励充分竞争转向充分竞争和有效竞争相结合,改变对政府采购“价格为王”的认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打消害怕担责的顾虑,扭转因担心引起质疑投诉而倾向于推荐低价者中标的惯性;再次,要通过相关宣传引导和氛围营造,增进供应商、社会公众和媒体增进对政府采购的了解,对于价高者中标、价低者未中标的现象,少一些莫须有的怀疑和占据道德制高点的指责。

  二、分类筹划,有所侧重,重点项目鼓励出精品

  可考虑将项目进行分类,除一批政策项目必须要达到相关国家治理验收标准外,可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采用高标准、高投入的方法,如主城区、滨海湾等地区,通过优质优价打造一批城市精品项目拉近与周边深圳、广州等城市的距离。

  同时,市政府可为品质东莞制订相关政策及激励措施,推动品质东莞建设与发展。如参考山东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落实优质优价政策的举措,当建设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创建目标时,按照达到等次计取优质优价费用。同时鼓励建设单位对创建优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参建主体予以激励,自上而下鼓励工程建设各方创建优质工程。

  三、抓好规划设计,把握品质源头

  抓好城市规划,提升规划设计的标准和水平,能够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一方面,要自上而下提升对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建议借着推进“品质东莞”建设的契机,使全市上下切实提升对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要以重大项目为契机,广泛吸引国内外知名的设计企业投身东莞规划设计,如在水涧头旧村原址打造的中央公园明年将开展设计方案国际竞赛,就是一次非常有益的尝试,要不断完善此类竞赛体制,多举办高水平的设计方案竞赛,用高水准的设计水准推动品质东莞不断深入。

  四、注重科学管理,确保品质质量

  品质东莞,品质是关键,而科学管理是确保品质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强调规划设计的权威性,做好规划设计出台流程的梳理,避免规划因人为要素随意发生变化,如主要领导调整导致人走政息、如按照领导意愿设计导致资源得不到合理使用等,确保规划设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其次,要强调指导价的合理性,做好市场调查及分析工作,避免因价格偏离市场水平导致粗制滥造;最后,要强调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尊重客观规律,避免不讲科学的“大干快上”。前期准备要充分调研科学研判,勘探、设计要科学严谨,过程管理要科学有序,更要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策划和管理。

  

提案者 尹洪卫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财政局
答复文号: 东财函〔2020〕721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14日
联 系 人: 叶少炫
联系方式: 22831131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第20200313号提案的回复意见

  市自然资源局:

  提案《关于提升规划与建设水平,助力品质东莞发展的建议》(第20200313号)收悉。提案建议改变政府采购“价格为王”的认知,加强政府采购的宣传引导和氛围营造。根据我局职能,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政府采购具有公共性的特点,其决定了政府采购不仅是为了节约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目标还包括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前我国政府采购贯彻物有所值原则,价格并不是评价政府采购的关键因素,对政府采购效果的评价标准还应包括产品质量、采购人的满意程度、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采购标准,以及是否发挥了政策功能等多个方面。政府采购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采购人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特点、绩效目标和市场供需等情况,合理依法选定适用的采购方式、定标方式以及供应商竞争范围。目前,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占政府采购项目的比例高达90%以上。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适用于复杂的、标准不统一、差异较大的采购项目。最低评标价法遵循“符合需求、价格最低”的原则,适用于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但最低评标价法并不等同于最低价中标。由此可见,政府采购不存在“唯低价论”、“价格为王”的现象。

  (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其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同时,我市从7月1日起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目的是让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直以来,我市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据统计,2019年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等发布量为10.6万项,访问量232万次。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营造公开公平的政府采购氛围。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联系人:叶少炫;联系方式:22831131)
 
答复单位: 住建局
答复文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24日
联 系 人: 尹健驹
联系方式: 22203133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自然资源局:
  转来市政协第20200313号提案《关于提升规划与建设水平,助力品质东莞发展的建议》收悉。经我局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对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目前我市实施《关于推行东莞市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改革的通知(试行)》(东建市〔2019〕19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招标政策。招标人可按需求选择设计方案招标、设计团队招标、设计团队+设计方案招标的方法开展招标。目前我市房建市政工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等方式通过能力、业绩、信誉等因素选取中标人,《通知》鼓励招标人降低设计费报价在评标评分中的权重,减少价格因素影响,倡导优质优价,破除了“唯低价论”政策壁垒。
  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建市政工程设计招投标制度,落实招标人责任制,充分体现建筑工程设计的特点,加快形成现代化城市格局和高品质城市内涵,打造“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拟对《通知》进行修订。2020年7月10日我局邀请市设计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进行座谈,对在建筑设计工作中探索使用方案竞赛或方案征集、保障设计方案补偿费、优化设计招标流程及提升招标效率等问题进行讨论并交换意见,为做好优化政策的起草工作夯实基础。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入调研市场情况,加快政策修订起草和相关意见征集工作。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4日
  
 
答复单位: 城建工程管理局
答复文号: 20200313
答复日期: 2020年08月03日
联 系 人: 庾小文
联系方式: 13751212553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自然资源局:
由尹洪卫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规划与建设水平,助力品质东莞发展的建议》(第20200313号)收悉。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将我局对相关内容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市城建局主要负责市财政投资基建项目的集中建设管理,建好后“交钥匙”给使用或管理单位。工作范围包括跟踪前期立项报建和方案设计、协助征地拆迁、参与招投标,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廉政管理,负责工程验收、移交、结算等工作。
二、本提案涉及关于完善设计招投标机制、提升建筑设计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建议,我局认为相关建议符合我市全力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部署,对进一步规范建筑设计行业秩序,提高东莞城市建设品位、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有着重要意义。建议贵局联合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就相关建议的可行性开展专题研究,并深入相关建筑设计企业开展针对性调研。我局将结合工程管理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和经验等方面优势,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函复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2020年7月31日
 
答复单位: 市轨道交通局
答复文号: 东轨函〔2020〕472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8月11日
联 系 人: 刘舜悦
联系方式: 22832049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关于提升规划与建设水平,助力品质东莞发展的建议》(第20200313号)收悉。根据我局工作职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开展TOD综合开发工作过程中,我局积极践行“先规划、后用地”理念,按照《TOD综合开发规划及TID概念方案技术指引(试行)》,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明确各站场功能定位、开发范围、开发规模和控制要素,规划集交通、商务、商业、文化、教育、居住为一体的城市功能区。
同时,按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思路,统筹推进虎门高铁站、东莞火车站、常平火车站等站场TOD综合开发试点工作,为其他轨道交通TOD项目探索最优实施路径,积累宝贵工作经验。如通过引入高水平前期服务商、设计团队参与虎门高铁站TOD综合开发工作,将高铁、城轨、地铁及其他交通功能整合于一体,营造全天候、无障碍、高度智能化的综合交通体系,并将虎门高铁站核心区TOD项目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站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产城融合的现代产业集聚区、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社区,全面提升区域的城市功能和城市品质。
 
答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文号: 东自然资函〔2020〕2287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04日
联 系 人: 徐建伟
联系方式: 1992818242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办理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建工程管理局,财政局,市轨道交通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