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答复文号: 东文广旅体函 〔2020〕69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07日
联 系 人: 姜量晨
联系方式: 2283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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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收附件。
答复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文号: 东农农函〔2020〕35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联 系 人: 郑锦良
联系方式: 1581774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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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B类
东农农函〔2020〕35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0030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蒋淑军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结合文明美丽村居建设、“基层文化百村示范工程” 加快推进东莞镇街村史馆(舍)建设的提案》(第20200303号)由我局分办,结合单位职能,现对结合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进镇街村史馆(舍)建设方面内容回复如下:
一、示范带动工作方面
根据广东省《关于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贯彻意见》,为加快推进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市创建工作,我市坚持基础整治与示范引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在全面推进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建设的同时,2020年全市率先创建约50个特色精品示范村,力争到2022年全市有120个行政村(社区)达到省定特色精品村标准。做到点有风景,线有风光,引领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助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在创建“特色精品示范村”和“特色精品村”过程中,我市要求创建村(社区)要在基本达到省定“特色精品村”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和完善“十个一”工程。其中一个工程是建设一批文化设施。建成一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设有综合文化活动室、文体广场(包含球场、健身场地)、公众舞台、宣传栏、农家(社区)书屋、电子阅览室。结合本村历史和人文特色,建设一个不少于150平方米的村(社区)史馆,反映本村独特的人文风貌。在建设村史馆(舍)的过程中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二、市镇财政资金方面
对于在2020年底前成功创建并通过验收的“特色精品示范村”的行政村(社区),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按照每行政村(社区)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相关镇(街道)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补。除2020年底前率先完成创建的“特色精品示范村”外,对于在2022年底前成功创建并通过验收的“特色精品村”(约70个),全市按照市级财政按每个行政村(社区)5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同时,各镇(街道)财政按照不低于1:1比例进行配套奖补,以鼓励各村(社区)开展“特色精品村”创建,确保在2022年底前,全市20%的村(社区)达到省定“特色精品村”标准的任务目标。
三、下一步计划
下来,我局在推进“特色精品示范村”和“特色精品村”创建过程中加强村史馆建设指导,鼓励各创建村(社区)做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当地实际,充分挖掘本地资源,利用多媒体等创新行方式,着力打造一批以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家风家训、历史典故、乡贤名人等鲜明主题的精品村史馆,将村史馆建成群众忆古思今、留住乡愁、凝心励志的精神家园。
以上是对您所提问题及建议的答复。感谢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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