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189)关于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的建议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27号]),东莞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据2019年3月统计,东莞全市共有92家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组建,建成医联体74个,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率达到100%。市妇幼保健院与36家公立医院、9家民营医院、1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成立东莞市妇幼保健专科联盟,成为全市规模最大、涵盖专科最广、参与医疗机构最多的专科联盟。但医联体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服务协议流于形式

  市内各专科医院与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的《专科联盟合作协议》内容多为专科指导、人才培养、科研协作、双向转诊、资源共享等内容,自签订协议后,各成员单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基本还是延续医联体组建之前的运作模式,主动联系协作较少或根本没有沟通,医疗行为并无差别化,在履行协议服务工作上流于形式。

  二、服务内容单一,执行过程松散,不能真正发挥医联体预期目标。

  目前市内各镇街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购买服务协议》,但 “协作”内容单一,执行过程松散,不能真正发挥医联体预期目标。首先,专家下基层出诊、带教,其实并未能真正扭转基层医疗技术力量薄弱的现状,一方面上级医院不愿真正派驻专家下基层;另一方面派驻出诊的专家大多为专科医生,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缺乏的是全科人才。其次,转诊渠道不畅通。市内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负责制,加上医疗保险的优待报销政策,患者已习惯于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后转诊至上级医院诊治及进行住院诊疗,在医院继续享受医疗社保报销,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从上级医院接收康复期的患者资料,继续对患者进行后期的跟踪随访治疗。由于各级医疗机构间协作不紧密,转诊渠道不畅通,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不上去,分级诊疗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三、缺乏信息共享平台

  目前,我市医联体的构成基本上是市内三级、二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一个医联体,而信息系统相对独立,不能兼容、相通,导致在居民的健康信息管理上没有实现互联互通。医联体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检查报告、检验结果、病历在医院端不能查阅,医院的检查结果、处方、开出的医嘱等也不能在社区查阅及执行医嘱,双向转诊的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无法实现无缝对接,对诊疗工作造成极大的障碍,阻碍医联体工作的推进。

  
建    议:
  一是聚焦市政府出台的有关医联体建设工作意见推进,建立系统的医联体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医联体作为打破行政管理架构的约束,开展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协作和完整的医疗配合,这其中必须要有严谨的医疗管理制度来保证和上下协调,以及医疗机构间通畅的分级诊疗制度作为保障。

  二是加强医联体内部管理,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医联体内组建业务管理部门,进行业务同质化管理,做到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质量控制、统一人员培训、统一工作考核。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共同分工协作完成公共卫生服务,做好居民健康和卫生体系的“守门人”;充分利用医院下沉的优质资源,提升常见病、多发病的救治能力和预防保健、康复与慢病管理水平,推进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做到接得住医院向下转诊的病人。

  三是建立信息平台。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便捷条件。只有建立信息平台,开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域内医院信息连接端口,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才能让医联体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真正发挥出医联体的作用。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我局职能,现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89号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局非常重视我市医联体建设工作,但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省级县域医共体医保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各市不得另行开展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同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不在试点城市名单内。我局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安排,暂不开展医联体医保结算相关工作。下来,我局会密切留意国家和省关于医联体建设的最新医保政策,并与市卫健部门积极沟通研究推进我市建设医联体的相关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
农工党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200189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商市医保局,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市医疗资源整体现状
  截至2020年6月,全市已发证医疗卫生机构3298所,包括:医院118所(含市妇幼保健院及市第六人民医院),其中公立医院43所,其他5所,社会办医院70所。按三级管理医院23所,按二级医院管理36所,按一级医院管理51所,未定管理级别8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97所。门诊部1034所;诊所793所;卫生所(医务室)827(117)所;卫生室1所;保健室1所,医疗按摩所3所;急救中心1所;血液透析中心2所;医学检验室4所。全市实际开放床位数为3.3万张。我市基本形成了以高水平医院及三级甲等医院为塔尖、区域中心医院和二级三级医院为塔腰、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塔基的金字塔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二、医联体建设情况
  我市结合“三心六片”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以区域中心医院建设为着力点,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网格化医联体建设。截至2020年7月,初步形成了与区域医疗发展相适应的医联体服务体系。全市8家三级甲等医院全部参与了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出引领作用,33个镇街(园区)公立医院已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医联体关系。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率达100%,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率达17.65%。全市92家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75个,其中医共体33个,专科联盟30个,其他形式医联体11个,远程网络形式1个。其中三级医院共组建38个医联体,其中医共体5个,专科联盟9个。东莞市人民医院-谢岗医院医联体合作紧密,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三、主要工作成效
  (一)群众普遍对社区首诊认同度高。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由2009年的943.2万人次逐步递增至2019年的2187万人次。2019年参保人在各级医疗机构门诊统筹结算人次的占比,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3.95%,一级医院7.21%,二级医院8.36%,三级医院10.48%。大多数参保人逐渐接受并形成了门诊就医先到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习惯,科学的分级诊疗减少了三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
  (二)有效节省了医疗费用。通过实行与医保制度相结合的社区首诊制,有效控制了病人医疗费用支出,大大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我市基层门诊诊疗费用增长缓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次均医疗费用由2008年的37.3 元逐步增长至2019年的90.6元,远低于全市、全国医院平均水平,2019年全年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人数达2187万人次,占全市医疗机构门诊总量29.4%;社区门诊次均费用仅为全市医院门诊次均费用239.5元的37.8%,东莞实行社区首诊制预计每年为居民节省医疗费用超过10亿元,切实有效解决了居民看病就医需求,降低了群众的就医负担。
  (三)人民医院-谢岗医院医联体成效显著。2015年市人民医院与谢岗医院组建成为我市第一个医疗联合体。市人民医院在品牌、资金、人才和技术等方面全方位参与谢岗医院的建设。双方在行政建制、机构职能、供给方式、人员编制以及财务管理等“五个不变”基础上,互相融合发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帮扶、分级管理和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同时通过双方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实现了真正融合发展,合作不流于形式。多年来,通过东莞市人民医院和谢岗医院医联体的试点建设,依托市人民医院的技术和管理支持,解决了谢岗院区基础设备跟不上、人才资源缺失等问题,医联体内部医疗资源得到优化和整合,实现了两院间的医疗资源共享、检查结果互认、疑难病例远程和双向转诊,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二级医院收费三级医院服务的待遇,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使越来越多的患者愿意留在谢岗当地就诊。
  (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效益。近几年,东莞实行社区首诊制大大促进了慢性病管理、精神病防治、健康教育、孕产期妇女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高效实施。截至2020年6月,全市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754.9万份,高血压患者管理达263383人,糖尿病患者管理88385人,全市在册登记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0306人,群众健康管理服务得到有效落实。截至2020年6月,全市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3.79%和84.38%。东莞市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5140名患者实行跟踪管理后,全镇高血压病的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从2009年的38.5%、28.5%、7.5%,提高到2019年90.73%、89.54%、78.96%,大大领先于全国23%、42.7%、14.5%的平均水平。
  (五)推动全市分级诊疗信息平台建设。选择石龙镇和松山湖辖区内医疗机构为组团开展试点,建设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功能完善的医疗服务分级诊疗系统平台,探索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转诊信息畅通,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信息化管理模式。项目完成了试点建设工作后,继续选取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厚街医院、东城医院、大岭山医院、长安医院和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分级诊疗信息平台试点的基础上,部署分级诊疗信息平台。
  (六)推动电子病历共享平台建设。东莞市区域电子病历共享平台主要包括三大子平台:(1)基础服务子平台:包括统一门户、 系统及用户管理、主索引管理、主数据管理、标准管理、注册服务、服务管理、质量控制管理、居民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间数据存储、共享与交换等功能。(2)数据采集交换子平台:实现对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院等的全民健康数据的采集和交换;并与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东莞)、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东莞)、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等实现对接,完成数据的交换与共享。(3)基于平台的临床电子病历系统:为电子病历为非结构化及半结构化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的10家医院部署标准的电子病历系统,通过电子病历的部署推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完善,实现院内数据标准化和区域互联互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解决医联体建设质量问题。为保障质量与效果,要对三级医院构建医疗联合体的数量做出限制,避免三级医院力不从心、积极性滑坡的现象。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联体内部以及不同医联体之间的运行机制。在建立医联体内部利益共同体的同时也要避免出现跑马圈地、利益割据的问题,要允许一个医疗机构可以与多个医疗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医联体非独立利益集团,在技术合作、人员交流及双向转诊方面不同医联体之间可交叉变线。
  (二)进一步提升医联体内部基层医疗水平。不断加大公共投入,创建优质医疗平台,为基层医联体减负。在全市规划建设6个全科医生实训中心,组织实施全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和社区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为医联体人才队伍提质;以东莞市人民医院病理科为基础,联合9所市属公立医院病理科筹建东莞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有效解决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因病理专科落后制约临床技术发展的瓶颈;规划建设6个区域消毒供应中心,探索建立高效、专业、经济的医疗器械消毒集中管理新模式,为全市医疗机构、医联体提供服务,保障医疗安全。
  (三)加快构建支撑分级诊疗制度的信息化体系。强化顶层设计,以“集成、互通、共享”为原则,基于我市“一中心三平台”信息网络体系规划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完善医院、科室、医师、门诊号池、医院床位池、检查池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区域内预约诊疗服务、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的同质化。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积极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建立区域检验云平台、病理云平台、影像云平台,发展移动医疗、移动护理、居家健康监测等智慧医疗服务,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探索大型三级医院建立“网上诊室”、“远程会诊中心”,保障转诊病人诊治方案的延续性及促进转诊的顺利交接。
  (四)积极探索适合医联体发展的医保支付方式。医联体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是我国深化医改的重要措施,通过领头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和带头作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构建分级诊疗,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目前,我市医联体建设虽百花齐放,但各类型医联体的组织模式、功能定位、服务内容等不尽相同,医联体内部各级医疗机构投入主体不同,医院是自负盈亏,社卫中心是镇街财政投入收支两条线,两者结合难以十分紧密;我局非常重视我市医联体建设工作,但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省级县域医共体医保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各市不得另行开展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同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不在试点城市名单内。我局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安排,暂不开展医联体医保结算相关工作。下来,我局会密切留意国家和省关于医联体建设的最新医保政策,并与市医保部门积极沟通研究推进我市建设医联体的相关工作。推动医联体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顺利、健康发展。



办理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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