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183)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环境治理“EOD”模式 落地实施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和环保督查压力的持续增加,东莞市按照市委市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每年均投入大量财政资金用于我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公布的2018年度财政预算报告,2018年我市共投入58.73亿元用于推进我市污染防治工作,占当年一般财政预算支出的6.72%;2019年,继续投入财政资金38.83亿元用于推进我市污染治理攻坚;今年1月21日召开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我市将在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50条内河涌整治,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预计今年在环境治理领域的投资将进一步加大。然而,与环境治理所需的巨大投入相比,财政支出部分的资金远远不足。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投入与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支出存在重大缺口,亟需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入新的增量资金。

  目前,政府投融资模式主要有政府直接投资模式(传统模式)和社会投资人参与投资模式两种,其中社会投资人参与投资模式主要有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两种,PPP模式是当前大多数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的主要途径,我市近年来的部分环境治理项目也采用了这一模式。但是,随着国家对PPP模式的监管越来越严格,特别是今年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相关规定,压缩了PPP模式的运用范围,对部分环境治理项目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根据当前的政策环境,一些地方政府和研究机构提出“项目+土地资源”综合平衡方案,既以项目周边或相关的土地出让收益反哺项目,吸引社会投资人参与部分公益类项目的投资,达到以较少的财政资金撬动较大投入的项目的目的。目前,该方案已在轨道交通领域大范围实施(TOD模式,即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在城市公交站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领域也已有成功的案例。2018年8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环规〔2018〕86号),其中提到应大力探索EOD模式(即生态引领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模式),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环保产业发展效果。文件发布后,许多地方城市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提出了具体的对接项目,但截止目前尚未查询到成熟的实施案例。

  
建    议:
  为推动我市环境治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充分运用社会资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市政府积极研究创新环境治理投融资模式,推动EOD模式落地实施。具体建议为:

  一、 研究制定EOD模式实施方案

  市政府牵头,组织发改、财政、环保、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研究制定EOD模式实施方案。具体包括:1、市政府:推动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出台,解决EOD项目落地的合法合规性问题;2、发改局:甄选成熟项目,推动项目立项;3、财政局:牵头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平衡项目整体资金方案;4、环保、水务部门:代表市政府作为EOD项目的最终业主方参与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实施,监督项目运行,评估实施成果;5、自然资源局:解决项目用地的收储及土地供应,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推动项目用地招拍挂流程,确保配套用地的收益权全部或部分用于反哺EOD项目。

  二、 推动EOD模式落地试点并在全市推广

  鉴于目前EOD模式尚未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为提高EOD模式落地成功概率,防范风险,建议首个项目可以由市政府授权市属国有企业作为社会投资人参与实施。市属国有企业作为主要投资人以财政注资或自有资金设立项目公司,采用银行贷款或引入其他社会资金共同投入项目建设,达到以较少财政资金撬动较大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的目的。待项目落地实施后,总结项目经验,并在全市内推广。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
  农工党市委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环境治理“EOD”模式落地实施的建议》提案(第2020018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有利于推动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打造良好的生态基底带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推进与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相适应的工程项目实施模式,符合中央、省及我市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和目标,我局赞同农工党市委会提出的提案建议。

  目前,我市东引运河樟村断面综合治理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采用EOD模式建设,正在推进实施。该治理工程项目公司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规定,以备案制进行立项,负责流域治理工程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下来,我局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探索工作,结合发改部门职能,协助推动EOD模式推广实施。


水务局

市财政局:
  经对农工党市委会第20200183号政协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环境治理“EOD”模式落地实施的建议》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基本同意农工党市委会的提案建议。“EOD”模式已在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得到试点推广,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已同意市东引运河流域樟村断面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水环境整治工程、东江下游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水环境整治工程等项目按“EOD”模式推进,由市水务集团组织实施。提案中关于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代表市政府作为EOD项目的业主方参与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实施的建议,后续如有其他项目按“EOD”模式实施的,其业主方宜由市政府研究确定,我局按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0200183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环境治理“EOD”模式落地实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试点建立五大流域治理资金筹措机制。按照“城市经营”理念,将石马河流域土地收储工作作为五大流域土地收储试点的探路石,探索流域治理资金筹措机制,通过流域治理拉动土地资源升值增值,反哺流域治理投入,从而实现项目总体的投资平衡。
  二、以土地出让收益作为流域治理资金来源。落实各镇街流域治理主体责任,按照分年度筹措资金原则,由属地镇街自主选择流域治理沿线范围内条件成熟的地块进行土地收储,土地出让后收益专项用于流域污水治理工程。
  三、建立监管机制保障流域治理资金投入。按照“流域治理收支平衡”思路,按照流域治理项目的年度用款计划,以宗地为单位制定土地年度收储、出让计划。加快落实地块收储工作,有序推出流域地块。同时,要严格统筹和把控地块用途、项目准入等关口,加强对五大流域等重点区域地块的管控。建议建立流域治理资金财务监管机制,由市财政局设立“流域治理基本建设专户”,将市镇土地出让收益直接纳入该专户,并核定市镇纯收益金额,由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负责专户资金的监管和拨付,由各镇按照流域治理年度用款计划申请治理资金,确保土地出让收益专项用于流域治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83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环境治理“EOD”模式 落地实施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EOD模式是一种城市发展模式,应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建议从城市规划的角度研究探索EOD模式。
  二、EOD(ecological office district)是绿色生态办公区的缩写,EOD模式不会像CBD形成一整块高集中、高密度的商务区,而是倡导低容积率、个性化的商业办公建筑群落,有大面积的绿化,体现人与自然的回归。虽然华为欧洲小镇可视为我市EOD模式的典型案例,但是在市级层面的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确实没有先例。
  三、我局将积极会同市各部门,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城市更新等产业融合发展,在不同领域打造标杆示范项目。


财政局

农工党市委会(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环境治理“EOD”模式落地实施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村(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意见和建议是我们工作取得进步的源泉。经综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意见,下面,就你们提出的问题,回复意见如下:
  关于建议第一点:“研究制定EOD模式实施方案”。2019年以来,我局以“经营城市”理念为指引,通过科学处理投资、融资的关系,发挥市财政和市属国企的联动互补作用,挖掘经营性项目的潜在收益,推动项目实现总体平衡。
  在EOD模式研究上,一方面,我局会同水务集团深入分析,研究制定东引运河EOD模式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路径及部门分工,另一方面,根据实施方案中部门分工,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土地及其他综合开发收益分配制度,会同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部门制定支持EOD投融资模式的系列政策文件,完善EOD开发收益分配机制。目前,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获得市政府批准并已落地实施
  关于建议第二点:“推动EOD模式落地试点并在全市推广。”目前,市内第一个以EOD模式实施的试点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在实施过程中,我局与水务集团保持紧密沟通,同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我们已经起草了相关文件,并将于近期报市政府审定。就EOD模式落地试点并在全市推广,下来我们将探索先行推进东引运河试点项目,待项目顺利、稳定实施后,将该模式复制全市推广。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东莞市财政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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