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182)优化孵化器创新创业空间的建议
  一、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总体情况

  2019年,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122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23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14家,市级孵化器60家;孵化面积188.31万平方米,在孵企业3396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79家。2018年全市在孵企业总收入达306亿元,在孵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数2225件,R&D经费支出47.4亿元。

  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孵化器

  目前,全市共有32家新型研发机构,其中有14家建设了各类孵化载体。以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为例,打造“华科城”品牌,建设了9个系列孵化园区(其中国家级孵化器4家,国家双创基地1家),累计孵化企业898余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6家,上市公司1家(创业板IPO),市倍增计划企业7家,上市后备企业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8家,2019年园区企业总产值47亿元。

  2、三旧资源改造建设孵化器

  目前,我市通过“三旧”资源改造建设孵化器的项目共53个,占全市孵化器总量约47.78%,并涌现出了常平科技园、高盛科技园、新基地产业园等一批国家级孵化器的代表性园区。

  3、龙头科技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器

  发挥中集集团、元创时代公司、澳星科技公司等一批骨干企业在产业集聚和市场导向方面的优势,建设以优势龙头企业所属产业为主导的专业孵化器,吸引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或创业团队入园孵化。

  二、存在的问题

  1、孵化器产权分割专项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

  2015年,东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项目准入受理、产权分割与登记、监督管理等条款。政策到期前,共有5家国家级孵化器获得资格准入认定。2019年5月,东莞市科技局修订出台了孵化器产权分割专项政策,但仍未有孵化器项目实现分割销售。

  2、仍未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器全覆盖

  从全市镇街的孵化器分布情况来看,75%的孵化器主要集中在松山湖、南城、莞城、东城、常平、虎门、寮步,但仍然有洪梅、中堂、望牛墩、长安、沙田、石排、企石、谢岗等8个镇街暂未开始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茶山、凤岗、高埗、麻涌、桥头、塘厦等6个镇街的孵化器建设也处于起步阶段。

  3、专业孵化器建设与周边城市相比较还有一定的差距

  专业孵化器已成为各地培育重点产业发展的载体。2019年,广东省共有313家专业孵化器,东莞仅37家,占比11.8%,跟广州(30%)、深圳(15%)、佛山(14%)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尚未形成支撑地方产业发展的专业孵化器集群。

  
建    议:
  1、鼓励镇街所属资产公司统筹镇属及村组集体厂房物业,建设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实现新业态、新产业高效聚集

  引入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单位等专业机构开展产业发展和空间规划研究,统筹厂房物业进行统租统改、综合整治,优化产业空间,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灵活多元的经营场地需求。对于承诺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建设成效、科技创新指标,以及年纳税额达到一定额度的,可通过磋商交易等机制对其租期、租金给予适当优惠。

  2、鼓励工业园区改造提升,挖掘存量用地资源,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空间支持

  鼓励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在符合城乡规划、消防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土地整理、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工业用地的利用效率,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

  3、促进镇街与新型研发机构紧密合作,搭建多层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实现创新支撑网格化发展

  鼓励各镇街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建设方面取得新增突破,鼓励镇街与新型研发机构的合作取得深入发展。引导技术开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工业设计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落点到镇街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多节点支撑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82号提案《优化孵化器创新创业空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积极支持鼓励工业园区改造提升,挖掘存量用地资源,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空间支持。目前我市已印发出台《关于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24号)作为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纲领性政策文件,下来我局将会同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出台审批指引、财政补助、联动改造、园区整治、专项考核等13份配套政策文件,形成“1+13”的镇村工业园“工改工”系列政策,全方位推动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


科技局
农工党市委会:
  感谢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孵化器创新创业空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东莞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示精神,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强省的决策部署,以省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举措”为指挥棒,在省科技厅的支持和指导下,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全力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孵化链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东莞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规模效应逐步凸显、整体质量不断提高、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一是大力推动了孵化载体“树标提质”发展。近几年,科技孵化载体建设资助项目大力推动了孵化载体“树标提质”发展,通过业务指导、资金支持等措施,支持全市新型研发机构、龙头企业建设高水平的孵化载体,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优势龙头企业所属产业为主导的专业孵化载体,吸引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或创业团队入园孵化的发展模式。目前,我市孵化器122家(国家级总数达到23家,省级36家),孵化面积约197.4万平方米,在孵企业3806家,当年毕业企业达459家。众创空间达81家(国家级总数达到24家,省级30家)(使用面积16.16万平方米)。
  二是提升创新创业氛围。通过支持优质孵化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创新创业氛围。激发了孵化载体在整合市场资源、服务资源、行业资源、人脉资源和导师资源方面的优势,构建全要素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融资、租赁融资和引导基金重点投向在孵企业和团队,支持孵化载体内的项目加速成长。
  三是集聚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孵化载体是培育和扶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和能力最为突出。为推动中小微科技企业发展,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成本,解决创业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难题,孵化载体的市级创业导师71人(其中有9名导师登记备案为国家级创业导师),对企业生产、营销、运输和售后服务等环节加强全价值链条服务,带动企业聚集一批创新创业人才。
  四是发挥企业家奉献精神。今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我市孵化载体发展影响较大,孵化器普遍存在“预定的创业活动和培训计划无限期延迟,影响品牌推广;在建项目停工,复工时间无法预计,影响招商运营规划,园区招商等拓展工作大面积停滞”等问题。但共超过100家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在孵企业减负支持,减租金额约1500万元,减租面积超过160万平方米,惠及企业超过2000家。其中,松山湖创新科技园孵化器、中集智谷产业园、光大We谷、松湖华科产业孵化园、互联网产业园、高盛科技园、中科云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华科城博士创业园等多家孵化载体第一时间出台租金减免办法,为入驻企业和创业团队减轻负担,带动了其他孵化器开展减租免租服务。
  五是推动镇街加快制定产权分割受让对象操作细则。2019年5月,出台《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具备资格准入的5家孵化器和孵化企业,待有关镇街、园区出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受让对象的操作细则后,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南城已起草《南城街道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受让对象操作细则》。
  下来,我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将按照孵化载体发展链条化、资源化、金融化、专业化要求,稳步推进,实现孵化载体的量质齐升。在链条化方面,修订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政策,新增加速器的认定和管理条款,积极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孵化链条;结合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整体规划,强化孵化载体对重点创新产业的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的支撑作用;针对企业生产、营销、运输和售后服务等环节加强全价值链条服务。在资源化方面,充分发挥孵化载体在整合市场资源、服务资源、行业资源、人脉资源和导师资源方面的优势,构建全要素的服务体系。在金融化方面,积极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融资、租赁融资和引导基金重点投向在孵企业和团队,支持孵化载体内的项目加速成长。在专业化方面,鼓励我市新型研发机构构建专业孵化载体,重点推动行业协会对接未建载体的新型研发机构,通过资源整合的方式,建设一批专业载体。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东莞科技创新,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前列。



办理单位 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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