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178)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社会治理功能
  近年来,各类矛盾纠纷高发凸显,为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打造一支人民调解队伍,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社会治理功能,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

  一、诉调对接基本状况

  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以东莞为例,现已形成以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截至2019年8月底,全东莞市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248个。全东莞市现有人民调解员10140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586名,占全市调解员总数5.7%,总体呈现,人民调解队伍兼职多,专职少现状。2011年至2019年8月,全东莞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2369宗,成功调解149575宗,调解成功率为98%。

  根据对个别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土地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环境污染和村务管理中群众利益维护等经济内容的矛盾纠纷日益突出;二是工程建设、企业管理、金融等领域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问题呈上升趋势;三是相当部分纠纷当事人言行发生重大变化,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的现象明显。

  二、存在问题

  一是调解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高。二是调解工作不够规范。三是部分企业调委会没有正常运行。四是社会力量极少参与纠纷调解。

  
建    议:
  (一) 进一步规范完善调处联动和考核机制。当前的社会矛盾纠纷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联动性,许多问题单靠个别部门解决不了。对此,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建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治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要在初步形成“三调联动”对接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级对接机制。赋予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分流指派、协调调度、检查督办、管理监督权限,实行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三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党委、政府每年对调解工作进行总结表彰,通过表彰激励、通报批评等奖惩制度的兑现执行。

  (二)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机构。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要求,完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调解室或调解联系点,选配好调解员;在学校、医院、小区等建立起矛盾纠纷调解室;加强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三)加大专职调解员比例,丰富调解员队伍构架。一是在人员队伍来源上要有新突破。根据不同矛盾纠纷,公开选任,广泛吸纳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学教育工作者、青年大学生志愿者以及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等方面人员加入人民调解队伍,采用颁发聘书、动态方式管理。二是全面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公开选任专职调解员,由市、街道两级财政负担,确保调解队伍相对稳定。

  (四)发挥好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一是建立第三方社会组织、中立调解机构,加大人、财、物支持,通过购买服务、个案奖励等方式。特别是健全完善律师参与调解制度。二是要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向广大基层干部和调解员普及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五)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促进人民调解稳步开展。一是给予基层社区调委会作出经费安排,支持解决他们在人员培训、宣传调解工作等方面的费用。二是落实人民调解员工作报酬。制定调解员工作补贴办法,将人民调解员工作经费及工作补贴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三是完善奖励机制,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提案者 九三学社市委会
部门答复

市司法局
市委政法委:
  九三学社市委会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社会治理功能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局部分答复如下:近年来,东莞市司法局立足职能定位与作用发挥,积极强化对全市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通过健全调解组织建设体系,提升调解员队伍能力,完善调解保障机制,培育调解协会行业自治自律组织,健全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阳光调解”服务活动等手段,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格局形成,在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上大做文章,调解组织建设、调解能力提升、联调联动取得长足进步和明显成效。
  (一)联手市公安局打造7×24小时全天候在线专业调解新模式。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主动适应我市“陌生人社会”新形态,2017年以来,东莞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结合公安派出所体制、机制、制度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公信、效率等各自优势,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调研论证、立项、招投标、业务培训、调解室建设等精心准备,推出了7×24小时全天候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致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版。全市125个“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全部投入使用且日益运作规范,125个派出所和32个司法分局共购买51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纠纷化解工作,两年多来全市非警务矛盾纠纷处置探索走出了行业性、专业性、规范化道路,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无缝衔接新格局全面形成。截至5月底,全市各驻所调解室共调解案件78257宗,调解成功76591宗,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7.5%以上。有效化解基层一线纠纷并释放了警力,受到了群众和基层民警的一致好评,人民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有效提升。
  (二)打造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品牌。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及品牌人民调解员的示范作用,有效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2019年以来,全市大力加强个人调解室品牌建设,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 23个,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32宗。如村级个人调解工作室——莫满水调解室刚成立两个月,就交出了成功调解80多宗矛盾纠纷,收到锦旗4面。运作一年来,“水哥”团队共受理调解案件259宗,成功255宗,成功率达98.46%,涉及金额约1797万元人民币。作为镇级的祥叔调解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先后迎接了司法部、省司法厅相关领导的调研活动,市委政法委将其列入《东莞市首批社会治理实践创新经验复制推广清单》,并作为市行政学院开展现场教学的活动点,并设立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站,截至现在累计调处群众矛盾纠纷268宗,参与重难点纠纷调解30余次,化解积案33宗。作为行专调解的市医调委潘旭毅个人调解工作室、消费类老韩调解工作室、张惠欢律师调解工作室等,也都在各自领域发挥了品牌标杆和示范作用。他们先后成立以来,不仅成为了本村(社区)、本镇街、本辖区有影响力,还在全市、甚至全省都有着较强的影响力,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的建立和作用发挥,为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树立了典范。
  (三)打造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东莞样本。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在广泛征求镇(街)司法分局、财政分局以及市财政局等单位意见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了《东莞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事权与财权统一的财政管理体制,由市镇两级财政将司法行政指导人民调解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以案定补”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等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了普适制度、明确了补贴标准,各镇街还可根据自身实际、当地财政状况等,在此基础上调整相应保障标准和制定实施细则。规定的制定出台,创造性地从制度上解决了一直困扰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不足、标准不一、规模不等瓶颈问题,建立了规范的、长效化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规,必将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全国首创打造“东莞市调解协会”社会治理共同体。5月22日,东莞市调解协会正式揭牌成立,这是东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大亮点,是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创新实践,在全国具有创新性,目标是通过“1+5”工作职能,即打造1个一站式、多元化、全功能、大连通的“莞邑调解”在线解纷平台;实现管理统筹全市调解资源、开展调解员职业培训提升解纷能力、协同共治参与城市社会治理工作、建立全市调解员考核评价体系和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共5项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协会在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引领作用和标杆作用。

  下来,东莞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对全市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职能,进一步完善相关衔接机制,增强社会治理工作的前瞻性,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落实,激活非诉讼调解组织发展,实现调解工作提档升级。深入挖掘和发展行专调解委员会和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引入第三方法律专业力量,积极开展“阳光调解”服务活动。重点做好外来人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选取部分镇街开展“多元化解力量协同参与基层治理,有效化解外来人员矛盾纠纷”试点,健全调解信息员到各级调解组织的衔接机制,探索解决企业和出租屋连片区外来人口矛盾化解问题,充分发挥社区、企调委等基层力量,打通“排查-分解-反馈-跟踪”各个环节,致力解决矛盾中“发现不了、时效性差、力量不足、矛盾激化”等问题。


市委政法委

在去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首次提出“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重大时代命题,其关键的主旨就是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市域这个层面,做到矛盾不上交。近年来,东莞坚持以解决本外人口严重倒挂社会治理难度大、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为着力点,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构建诉调对接“1+2+3”模式,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形成了鲜明的东莞特色,取得了显著成效。6月3日,东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介绍了东莞市多部门协调联动,打造诉源治理新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的工作经验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强调,要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政法工作能力水平,牢牢掌握主动权,要坚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开展诉源治理,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构建诉调对接“1+2+3”工作模式中,东莞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主导作用,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有机结合,构建“党政领导一盘棋、社会参与总动员”的工作格局。
一是坚持市委坚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了《关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意见》《东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东莞社会治理目标,细化了社会治理工作任务,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市也成立了由维东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国首批试点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诉调对接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人民法庭共购买42名专职律师调解员,每人每年8.8万元;按照一案一补、以案定补的原则对参与法院特邀调解的人员发放调解补贴。调解成功的,每件补贴600元。调解不成功的,每件按交通费、误工费有关规定酌情补贴。二是坚持市委政法委统筹。市委政法委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印发《东莞市关于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将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等46家单位纳入全市诉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并将诉调对接工作情况纳入各镇街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考评成绩作为镇街党政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坚持各单位联动支持。以两级法院为中心,有效整合各类行政机关、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居(村)委会等非诉讼纠纷解决主体。对于矛盾风险隐患,督促其落实源头防范化解责任。对于业已形成的矛盾纠纷,根据“纠纷哪里来,调解哪里去”原则,分流至属地的各类调解机构和行业调解组织,实现矛盾纠纷的层层分流、源头化解、基层化解,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突出司法引领,构建诉调对接“1+2+3”模式
东莞市委政法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诉调对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推动法院构建东莞诉调对接“1+2+3”模式,即: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三大调解。
 一是建立“一个中心”。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全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全面实行调解前置。凡是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民商事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调解、不宜调解的以外,全部纳入线上调解平台,由中心调解员分流后进行诉前调解。发挥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各联调单位协作;加强调解员技能培训和指导管理,建立健全调解名册;完善诉调对接考核机制,加强对调解组织及人民法庭等工作指导。
二是打造“两个平台”。全市法院以“一个中心”为依托,建立线上线下两个调解平台。加强建设线下平台。标准化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场所,在法院建立了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医疗、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化调解工作室,以及以法官、调解员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在律师事务所推广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各人民法庭还联合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加强“祥叔”“红姐”“水哥”等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加强建设线上平台。东莞市第一法院在全省率先试点“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将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等纳入同一个平台管理,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风险评估、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一站式解纷服务,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当事人、调解员无论身处何地都能调解。
三是加强“三大调解”。强化专职调解,由法院专职调解员组建专业调解团队,从诉前、诉中到执行,全流程化解专业疑难案件,共成功调解案件46474件。强化律师调解,全市法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29家律师事务所共计172名律师参与调解,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共成功调解案件7818件。强化特邀调解,引入市工商联、市金消协、平安促进会、各行业协会、各大商会等74家特邀调解组织和428名特邀调解员,成功化解物业合同、金融借款等类型化案件19659件。充分发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三大调解合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化多元解纷体系。
2019年全市参与诉前调解一审民商事案件超过8万件,诉前成功调解案件4.8万件,40.27%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化解。全市基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诉讼案件8.6万件,同比增长3.29%,增幅同比下降26.7个百分点,十余年来民商事诉讼案件收案增幅首次实现负增长。2019年诉调对接“1+2+3”模式入选全省第二批社会治理实践创新项目。
三、整合资源,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
近年来,东莞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全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各方联动工作机制,集成多元手段,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向每个角落延伸,初步构建了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发挥了调解的解纷和社会治理功能。去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15次,依法调处矛盾纠纷63749宗,成功调处62442宗,调解成功率98%,涉及金额超7亿元,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创新推进平安建设促进会。近年来,东莞积极稳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改革,探索适合东莞“陌生人”社会的治理模式,出台了《关于倡导建立平安建设促进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倡导全市各级建立平安建设促进会工作机制,打造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综治维稳部门、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指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群众性自治防范组织,全市共成立33个镇(街道、园区)平安建设促进会,38个行业分会,190个村(社区分会),吸纳会员5666人,2019年,首次获得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第二名的好成绩。
二是建立东莞市调解协会。为推动东莞人民调解工作实现行业自律管理、自身发展,在市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关心下,5月10日成立了东莞市调解协会。下来,东莞将继续推动和支持市调解协会的运作与发展,充分发挥调协“1+5”职能,统筹管理好全市调解资源,综合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调解组织、调解人才、配套服务,建立以市调解协会为核心的组织机制,贯穿东莞多元化解社会力量、社会资源的组织和协同。
三是建立源头化解工作机制。建立维稳“1+15”工作机制,推动属事部门加强源头化解的政策研究,实现矛盾化解工作由零星个案解决向政策批量性化解转变。建立市领导包镇督导重点个案化解工作机制,对重大涉稳问题和突出信访隐患个案明确包案市领导、责任单位,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政法委与妇联、公安、法院等四部门出台了《东莞市家庭暴力案件联动处理实施意见》,源头化解家庭矛盾,政法委还与妇联等九部门出台了《东莞市“民转刑”命案防范联动机制》,源头有效防范命案。市委政法委引入的医疗纠纷第三方化解机制以及平安建设促进会工作机制,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四是完善“网格化+诉调对接”机制。以“智网工程”建设为抓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技术,推动治理数据整合,将各镇(街道)网格管理中心与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实现工作对接,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全镇全覆盖、熟悉网格片区社情民意的优势,聘请网格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协助法院送达、查找当事人、财产定位等,通过日常巡访及时排查化解纠纷和隐患,从源头上解决纠纷,让大量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办理单位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