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市教育局:
送来《关于疫情带来幼儿园经营困境亟待扶持的意见和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77号)收悉。提案提出:为保障幼儿教育稳定发展,建议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民办幼儿园提供有力的政策扶持、提供有效的金融扶持、提前发放普惠园生均补助及优化保教费等缴纳方式。对涉及财政职能问题,我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政策扶持和金融扶持问题。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经费投入有关事项的复函》(东府办复〔2017〕11号)的规定,目前我市正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预计2017-2020年期间市财政将合计投入50656万元,平均每年约投入12664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相关奖补项目:一是对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助;二是对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发放长期从教津贴;三是对由村(社区)举办、自主经营和管理的集体办幼儿园给予生均定额经费补助;四是对成功创建省、市一级园的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励;五是实施学前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对我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工作,保障全市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民办学校克服疫情影响 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东府办〔2020〕34号),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涉及扩大扶持政策范围、延长租金减免时效、落实减税减负工作、减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负担、加大金融扶持和提前下拨补贴资金等六大方面扶持政策支持和化解民办学校面临的实际困难。
二、关于足额发放普惠园生均补助问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5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民办学校克服疫情影响 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东府办〔2020〕34号)相关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优化审批流程,于5月核发了2020年度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定额经费补助资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并督促镇街加快审批流程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核发到相关幼儿园。
三、关于保教费缴纳方式问题。
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19〕308号),保教费收费原则明确为: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月收取,幼儿园在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后可按学期收取保教费。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黄英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疫情带来幼儿园经营困境亟待扶持的意见和建议》收悉。建议中提到“提供有力的政策扶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民办幼儿园暂不符合稳岗返还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12号)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政策实施范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而民办幼儿园属于民办非企业,不属于政策实施的范围,因此,民办幼儿园不符合申请要求。由于地级市没有该项政策的制定权,但考虑到受疫情影响,各行业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阶段性经营困难,因此,我局已积极向省人社厅反映情况,建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范围从企业扩大到其他可以享受社保费减免的单位类型,如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待省人社厅回复后执行。
二、下一阶段工作
加强与省人社厅沟通,待有进一步消息我局会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东莞人社”“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南方+”等新媒体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最大限度让群众知晓政策、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