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177)关于疫情带来幼儿园经营困境亟待扶持的意见和建议
       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共同抗击疫情。在疫情面前,每一所幼儿园在人员摸查、物资储备、延期开学和线上保障教学等第一时间作出响应。但是,随着疫情延续,部分幼儿园陷入经营困境,情况如下:
一、现状问题
     (一)受疫情影响,幼儿园处于无收入状态。公办幼儿园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收支两条线,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作为非盈利民非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部门规定的收费制度和管理办法收取保教费。但由于疫情的发生,2月份因幼儿无法正常入园,保教费也不能正常交付,在这阶段幼儿园完全处于零收入状态。即便开园后也可能会发生幼儿休学、缓期入园等现象,生源大量减少,从而导致班额不足,收入大量降低,入不敷出。
     (二)民办幼儿园面临资金压力大的严峻困境。对于依靠收取保教费生存发展的民办幼儿园而言,因为疫情无法正常收取保教费,但却面对高价房租、教职员工工资、社保和福利发放等现实问题,短期内,部分幼儿园资金链已经出现严重困境。如果办园时间短,没有资金积累的幼儿园风险更大。还有,部分民办幼儿园还处于投入期,采用银行抵押贷款形式筹措资金用于经营发展,面临银行还款到期等等诸多资金压力,这部分民办幼儿园将面临更严峻的生存考验。
二、存在隐患
     (一)幼儿园资不抵债,幼儿失学现象。东莞市目前幼儿园一共1171间,而民办幼儿园有964间,占比82.32%,民办幼儿园占据比例大,其中大部分民办幼儿园的抗风险能力较弱,特别是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每月收费标准低和新成立投入运营的民办幼儿园,很有可能在疫情期间或结束后出现资不抵债、被迫停业的情况。公办幼儿园学位短时间内无法补给,由此带来的幼儿失学、家长抗议和教职员工失业,必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因素,存在重大社会风险。

     (二)失业幼儿园教师增加。若部分民办幼儿园无法继续经营而停办,会造成教职工队伍不稳定,对从事幼师职业失去信心,或将导致教职工劳动纠纷。同时,比其他行业更晚复工的幼儿园,一部分教师可能转投其他早复工或高收入行业,导致人才流失。


建    议:
三、意见建议
     (一)提供有力的政策扶持。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像帮助中小企业解困一样,立即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推出适宜的扶持政策,让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的民办幼儿园获得及时救助。如在房租上,在出台政府、集体用地减免租金外,建议推动私人业主对承租幼儿园落实减免征收租金,通过金融机构对贷款业主贴息促进业主减免,或政府补贴房租到承租幼儿园的方式,帮助暂时遇到困难的民办幼儿园度过难关。如在社保缴费上,除减免和停缴社保保险费用外,建议对不裁员的民办幼儿园,按照规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减轻人员工资负担。
     (二)提供有效的金融扶持。建议针对民办幼儿园面临的暂时性资金困难,及时出台一些针对出现资金问题的民办幼儿园帮扶方案,加大信贷支持。如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民办幼儿园给予无还本续贷或展期;按照政府贴息、低息方式提供小额贷款,或以幼儿园资产质押等形式发放贷款;简化贷款业务流程,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三)提前足额发放普惠园生均补助。建议对普惠性民办园,按照2020年1月的在园幼儿数,将2020年1至6月的生均定额补助给予一次性预拨,用于疫情期间幼儿园人员工资支出周转,保障普惠性幼儿园平稳运转。
     (四)从长远角度出发,建议重新思考幼儿园保教费交纳方式等政策,是否可以仿照中小学,由月交纳调整为学期缴纳,以此增强民办幼儿园的抗风险能力。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希望党和政府依据疫情特殊情况适时制定民办幼儿园相关扶持方案,保障幼儿教育的稳定。
提案者 黄英
部门答复

财政局
市教育局:
  送来《关于疫情带来幼儿园经营困境亟待扶持的意见和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77号)收悉。提案提出:为保障幼儿教育稳定发展,建议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民办幼儿园提供有力的政策扶持、提供有效的金融扶持、提前发放普惠园生均补助及优化保教费等缴纳方式。对涉及财政职能问题,我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政策扶持和金融扶持问题。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经费投入有关事项的复函》(东府办复〔2017〕11号)的规定,目前我市正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预计2017-2020年期间市财政将合计投入50656万元,平均每年约投入12664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相关奖补项目:一是对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助;二是对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发放长期从教津贴;三是对由村(社区)举办、自主经营和管理的集体办幼儿园给予生均定额经费补助;四是对成功创建省、市一级园的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励;五是实施学前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对我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工作,保障全市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民办学校克服疫情影响 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东府办〔2020〕34号),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涉及扩大扶持政策范围、延长租金减免时效、落实减税减负工作、减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负担、加大金融扶持和提前下拨补贴资金等六大方面扶持政策支持和化解民办学校面临的实际困难。
  二、关于足额发放普惠园生均补助问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5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民办学校克服疫情影响 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东府办〔2020〕34号)相关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优化审批流程,于5月核发了2020年度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定额经费补助资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并督促镇街加快审批流程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核发到相关幼儿园。
  三、关于保教费缴纳方式问题。

  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19〕308号),保教费收费原则明确为: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月收取,幼儿园在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后可按学期收取保教费。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黄英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疫情带来幼儿园经营困境亟待扶持的意见和建议》收悉。建议中提到“提供有力的政策扶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民办幼儿园暂不符合稳岗返还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12号)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政策实施范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而民办幼儿园属于民办非企业,不属于政策实施的范围,因此,民办幼儿园不符合申请要求。由于地级市没有该项政策的制定权,但考虑到受疫情影响,各行业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阶段性经营困难,因此,我局已积极向省人社厅反映情况,建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范围从企业扩大到其他可以享受社保费减免的单位类型,如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待省人社厅回复后执行。
  二、下一阶段工作
  加强与省人社厅沟通,待有进一步消息我局会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东莞人社”“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南方+”等新媒体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最大限度让群众知晓政策、享受政策。



办理单位 教育局,财政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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