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292)关于加大对东莞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力度的几点建议

  众所周知,二手烟是危害最广泛、最严重的室内空气污染,尤其对慢性病患者,孕妇和小孩的伤害更为严重,任之由之,百害而无一利。截止到2019年底,中国大陆有公共场所无烟立法(包括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城市已达30多个,而东莞目前还没有一部属于自己的“控烟条例”。东莞作为新一线城市,更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一个重要成员,目前控烟在医院、学校和大商场等公共场所进展较好,但“吞云吐雾”的现象在东莞客运站,工作场所和餐厅仍然随处可见。可见,东莞在控烟这方面的落实和执行的力度还有所欠缺,即使与周边城市相比,也落后了许多。
  
建    议:
  为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无烟环境建设。

  1.制定《东莞市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为更有效控烟,2020年应尽快制定有效的执法机制,配备监督管理人员和保证经费投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入有效的法律宣传。

  2.采用多部门监管模式,设立专职和兼职的控烟执法队伍

  改变原来卫生行政部门一家负责控烟监管的模式,采用多部门监管模式,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交通运输、公安机关等多部门在各自行业或者领域内实施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设立专职和兼职的控烟执法队伍,增强执法力量。

  3.运用高科技手段严控重点区域禁烟区

  选取重点禁烟区域安装“电子眼”和“控烟环境监测器”来控烟,24小时监控公共场所违法吸烟。控烟环境监测器主要检测空气中PM2.5、PM0.3、PM5和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指标,吸烟产生的1000多种TVOC气体可以在短时间被仪器判断出是否有人吸烟。除了能监测传统烟草,还可监控电子烟。

  4. 增加宣传力度,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创建无烟单位

  各相关主管部门联合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有关吸烟有害健康、控制吸烟的社会宣传,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创建无烟单位。从青少年入手,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无烟环境,增强市民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减少“二手烟”在公共场所对不吸烟人群造成的危害,提高市民的整体健康水平。

  根据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城市的发展大方向,以及广大东莞市民的迫切需求,我市对吸烟的限制只会越来越严格,相关制度的建设要加快完善。但仅仅是公民意愿缺乏实际执行力,所以通过顶层设计相关条例实施,才能有法可依,才是真正推动力量。


提案者 刘治猛,叶效怀,李泽,许斌,钟振强,蔡玲霞,邓皓辉,张敬智,姚进洪,郑金伙,梁笑莲,叶向明,向淑蓉,孙振忠,邵来文
部门答复

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市政协提案第20200292号《关于加大对东莞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力度的几点建议》收悉。我局结合业务职责,在开展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管理,治安和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兼顾落实控制吸烟监管工作。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强化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治安管理
组织各园区、镇街公安分局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在公共区域、房间等通过利用LED屏滚动播放控烟宣传视频、字幕,或张贴控烟警示标语等方式,强化控烟警示教育。
二、强化治安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组织各园区、镇街公安分局深入开展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治安和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针对因吸烟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经营者、从业人员迅速整改,进一步增强其控烟意识,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00292号提案的会办答复

  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加大对东莞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力度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局部分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力度相关立法属于我市立法范围。建议由起草部门对我市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力度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调研和论证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后按程序纳入年度立法计划。

  专此答复。

  东莞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7日


  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第五次会议第2020029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市卫生健康局:

  市政协委员刘治猛、叶效怀、李泽、许斌、钟振强、蔡玲霞、邓皓辉、张敬智、姚进洪、郑金伙、梁笑莲、叶向明、向淑蓉、孙振忠、邵来文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东莞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力度的几点建议》由我部参与会办。结合我部职能答复如下:

  关于“增加宣传力度,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创建无烟单位”的建议。市委宣传部配合有关单位,协调市直媒体等常态化开展控烟宣传,提升市民健康生活意识。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在地铁站、学校、医院、住宅小区电梯内设置有禁烟公益宣传广告、禁烟牌等禁烟提醒,各医疗机构、学校还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在每年的“世界无烟日”我部会组织各大媒体从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平台,从控烟与家庭、学校、职场、环保、文化等多角度切入,开展主题宣传倡导活动,提高公众对吸烟及二手烟危害的认识,构建“无烟生活”的良好氛围。

  综上,代表们所提的有关建议,我部已有序推进安排,并将继续作好控烟宣传工作,努力创建和谐、文明社会。

  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2020年 8 月 27 日


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安排,我局是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92号《关于加大对东莞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力度的几点建议》的会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复评开展餐饮环节控烟宣传。我局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复评工作,在全市餐饮环节全面开展控烟宣传,通过发放禁烟标识、禁烟宣传海报等方式,督促餐饮单位主动开展控烟、禁烟工作,建议、引导市民停止在就餐场所等公共区域吸烟行为。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9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卫生健康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92号提案《关于加大对东莞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力度的几点建议》,依据我局职能,现就有关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和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4〕414号)文件精神,使青少年远离烟草危害,营造清新无烟校园环境,市教育局大力推进无烟校园的创建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学习和宣传控烟有关法律、法规,张贴禁烟标识、制作控烟宣传栏、开展控烟讲座活动,向学生介绍烟草危害的知识和有关图书教材等,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烟草的危害性。
  2015年,市教育局与市卫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控烟教育及创建“广东省无烟单位”的通知》,积极组织和动员学校、幼儿园开展 “广东省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2018年市教育局举办了“远离烟草 从我做起”学生绘画作品征集活动,有191所学校、幼儿园通过市审核推荐参评省“无烟单位”。2019年积极配合做好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将控烟工作列入单位日常工作,实现控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控烟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广东省无烟单位”措施落实到位。
  
                                                                                                          东莞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日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卫函复〔2020〕176号

  (B):类

  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

  第20200292号的答复

  尊敬的刘治猛、叶效怀、李泽、许斌、钟振强、蔡玲霞、邓皓辉、张敬智、姚进洪、郑金伙、梁笑莲、叶向明、向淑蓉、孙振忠、邵来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东莞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力度的几点建议》(政协提案第20200292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宝贵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我市在控制吸烟方面所作的努力

  (一)一直以来我市在控制吸烟健康教育宣传方面都不遗余力,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吸烟有害健康的资讯,同时举办形式多样的控制吸烟的活动,让“吸烟有害健康”的信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以每年“5.31世界无烟日”为例,我市积极开展控制吸烟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如:2020年5月31日,凤岗、东坑、企石、南城、清溪、中堂、大岭山、塘厦、东城、谢岗、横沥、洪梅、麻涌、石排、长安等15个镇街发布《无烟日临近儿童节,不是偶然!》《共创无烟环境 共享健康生活——致所有成年人的倡议书》《保护青少年,远离时尚“戒烟神器”》《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等微信推文,普及电子烟危害知识,包括电子烟不是戒烟手段,不仅会成瘾而且多种致癌、有害物质超标,一旦成瘾,会更加容易接触到传统卷烟甚至毒品等知识;同时号召所有成年人行动起来,支持控烟,参与控烟。同时多个镇街利用电子投放设备,滚动播放《珍惜生命 远离烟草》《被吸烟 我不干》《世界无烟日,少年这样对世界说》《世界无烟日,远离烟草危害》《我的青春我做主 无烟更精彩》等与烟草危害相关的公益广告和视频等。

  (二)市政府各部门根据控制吸烟的法律法规在各种公共场所设置了禁烟标识牌,现在无论在车站、医院、图书馆还是酒店、窗口办证厅、电梯内等都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市爱卫办每年制作公共场所禁烟标识牌,派发到各镇街爱卫办,在全市范围内张贴于缺乏禁烟标识的公共场所。

  (三)市政府开展了创建“无烟单位”活动。以卫生健康系统为例,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机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机构,包括病人诊疗区域和医务人员办公区域全范围内实行禁烟。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镇街创建国家卫生镇都把“控烟”作为一项重要的评审项目,以杜绝烟草广告、开展控烟宣传、设置禁烟标识为创卫的前提。2019年,我市建成和申报在建广东省无烟单位1685个。市健康教育所开展我市烟草流行监测,结果显示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吸烟率为18.05%,较2018年21.31%降低了3.26%。

  二、控制吸烟的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在控烟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宣传等工作,但无论在我市或者全国各地,距离公共场所真正无烟的目标还差很远。主要的原因在于:

  (一)烟草税收和控烟的矛盾

  2019年全国烟草税收1.2万亿,对全国税收的贡献高达6%以上,税收增长一年比一年高。这不仅意味着我国烟草消费量之巨,吸烟人之多,也意味着烟草业在国家经济分量之大。一方面大量销售烟草,一方面严格禁止公共场所吸烟,大大提高了政府部门开展控烟工作的难度。

  (二)控烟法律法规未明细

  虽然我国目前在多个法律法规中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但也存在某些不足:一是多数禁止吸烟的法规只是出现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或细则中,我国还未有全国性的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我市也没有制定相应专门的管理规定,普遍约束力不足;二是禁止吸烟的场所并未普及,大多法律法规所指的“公共场所”范围有限,而公共办公区域、餐厅、公园等均未提及;三是对吸烟者处罚条款不具体,多数法规没有明确的执法部门,也未规定具体给予何种处分,实际操作上可行性不高,很难真正形成威慑力。

  (三)我市没有控制吸烟方面的立法权

  东莞作为地级市在自行立法方面增加了部分立法权,但仅限于“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经咨询市法制部门,我市暂时没有控制吸烟方面的立法权。因此,在法制建设上,目前我市仍不能像广州、深圳一样,可以单独出台“控制吸烟条例”。其次,我市也缺乏相应的执法人员,一没有控烟办公室,二没有控烟执法队伍,由于人力非常有限,面对全市公共场所根本无法兼顾。

  三、今后控烟计划

  虽然控制吸烟依然面对诸多困难,为追求更健康的“无烟”生活环境,我们将继续努力,今后控烟工作有如下计划:

  (一)继续加大对控烟的宣传力度。完善针对戒烟的门诊,鼓励烟民戒烟。不断加大对中小学生的控烟教育,让下一代远离烟草的伤害。

  (二)努力争取政府支持,我们将提请市人民政府,建议成立“市控烟办公室”,成立禁烟专业队伍,由城管、交通、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控烟工作,对违法者进行教育,并根据有关条款实施处罚,以保证足够人力落实长效控烟。

  领导签字:尹露萍

  承办人姓名:王术聪

  联系电话:23281113,13751257057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1日


办理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市司法局,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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