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283)关于东莞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高层建筑火灾离我们的生活真的不远。住宅小区是指由房地产商成片开发的,具有一定规模,配套设施相对发达,供城市居民居住的居民区,它的形成和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的进步和人们生活的改善。同时,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小区的消防设施建设远远滞后于小区的发展,大多数小区的消防管理不到位,消防安全存在死角和盲点,给小区的安全埋下安全隐患,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不容忽视。一旦发生火灾,多数消防车的云梯以及消防水枪喷射高度,最多只能达到50米高。消防员如果负重爬楼超过20层,体力消耗无法有效开展救援行动。高层建筑除了利用内部消防设施外,没有更有效手段灭火。对100多个小区调查统计显示,90%以上的人家里都没有配置消防应急用品,更没有逃生演练经验。一旦高层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这成为住宅小区居民的最大的安全隐患。
  二、问题分析:
  1.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部分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管理存在互相推倭、扯皮、管理不到位现象,导致一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无人管理,特别是刚开发时配备的火灾自动报瞥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由于缺少专业人员经常性的管理、维护,有的漏水、镑蚀、误报、损坏等现象严重,小区楼层配备的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缺损突出。
  2.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道不畅。消防车道被擅自占用、堵塞现象比较普遍,大量私家车停在小区道路两侧的现象较多,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登髙车无法停靠。
  3.住宅小区物业公司从业人员消防知识缺乏。部分小区消防监控室的值班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值班仅满足于有人在岗,而对消防控制室的各种消防设备使用功能、基本操作知之甚少。同时由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对于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防火知识掌握较少,对发生的初起火灾不能做到及时有效组织扑救,只能坐等消防部门到场。
建    议: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1.推进物业消防工作规范化发展。一是建议在地方法规中增设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政处罚的罚种和力度,以此推动物业消防工作的发展。二是通过地方立法或制定政府法规文件的方式,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更新及接入城市远程报警监控系统等费用纳人大修基金和物业费支出的项目内,解决资金来源的最大的问题。三是发挥街道、社区的积极作用,建立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机制,统筹解决小区消防的长效管理问题。四是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满足1:1的车位配置。
  2.理清小区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监管职责。对于小区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房产开发商应将消防验收合格投人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及时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负责以后的日常管理。对于以前建筑的小区或已列人移交的建筑,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存在严重隐患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消防部门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向房管部门申请物业管理维修资金进行整改。
  3.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管理水平。消防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蒹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力度,提升物业管理企业全体员工消防管理专业水平。
  4.普及宣传,消防安全做到真宣传。 利用宣传栏、大屏幕等宣传平台向业主普及消防知识、逃生方法。小区每栋楼配有广播系统,随时可以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最大音量不间断播报火灾发生楼层、火势蔓延情况,引导人员疏散。倡导家里常备强光手电、逃生面罩、逃生缓降器、灭火器。
  5.开展演练,组织疏散强意识助逃生。规定小区都要建立一套消防安全演练预案与每年都要开展消防演练。
  6.明确责任,保障消防救援通道畅通。规范对小区车辆停放管理,严禁堵塞消防救援通道与交通要道,明确法律责任。
  
提案者 邵焕娣
部门答复

  东莞市议案建议提案管理信息系统发来《关于东莞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住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提案》的政协提案。经认真研究,就有关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一、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一是政府部门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三是物业服务企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下步计划

  我支队对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高度重视,近年来认真研究分析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家庭住宅抗御火灾能力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火灾事故发生。

  (一)组织召开大型物业服务企业警示约谈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020年1月,我支队组织万科、中海、碧桂园、光大、金地、金碧、鹏基等大型物业服务企业片区负责人召开消防安全警示约谈会,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分别签订2020年消防安全承诺书。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疑惑,我支队分别从消防控制室管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宣传教育、电动车充电桩设置、消防系统维护保养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对做好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消防设施设备、重点部位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确定整改措施、期限、责任人。二是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保检测。对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保、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签订消防维保合同。三是开展一次生命通道清理。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占用建筑屋面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突出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发动居民群众开展一次“三清一查”活动。四是开展一次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场地专项治理。对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场地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所有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场地均应画线明确,设置明显标识和禁停标志。五是开展一次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按照“一小区一档案、一楼一档案”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建立消防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观、体验。六是开展一次疏散演练。建立建强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加强业务培训和联动演练,达到“1、3、5分钟”扑救初起火灾的目标,并组织小区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七是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逐家逐户开展一次上门消防宣传提示,送达《消防安全告知书》,张贴有针对性的小区消防公益广告及宣传海报,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二)组织开展住宅小区“敲门”行动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2020年4月,东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并落实《东莞市深化“敲门”行动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东消安委〔2020〕12号)。一是强化部署,明确职责。专项治理行动以来,我支队高度重视,针对堵塞、占用住宅小区“生命通道”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广泛收集治理意见,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辖区住宅小区消防车道现状,争取工作支持,并与相关行业部门就“打通生命通道”,加强消防车道管理工作进行沟通协调,明确各职能部门分工,细化责任落实。东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第一时间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通告》(东消安委〔2020〕1号),以高站位推动整治,以高标准开展实施。我支队组成31个督导组共155人对全市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将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纳入督导内容。二是深入排查,严格治理。我支队采取“消防主动查、物业网格查、行业部门查、单位自主查”工作模式,联合多部门参与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中,重点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进行集中清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占用消防车道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打通了消防“生命通道”的“最后一公里”。三是上下齐心,共同整治。以消防救援站、专职消防队为主干力量,联合街道、公安派出所、社区网格等力量,组织开展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集中清查行动,采取工具测量、消防车实地通行测试等方式,逐个社区、逐个小区、逐栋楼宇全面开展清查登记,并督促小区物业等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车通道日常维护管理职责,开展违规占用消防车道劝导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积极引导,多面宣传。充分利用辖区社会单位LED、楼宇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时刻提醒和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全面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曝光力度,教育引导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动公安派出所民警、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入辖区居民小区、社会单位等重点场所,张贴挂图通告、设置醒目提示20万份,开展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进一步助推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实施。让“不占道”成为深入人心的准则、共同维护的秩序,共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支队对全市(含有住宅小区)共排查环形消防车通道1389个,尽头式消防车道2045个,清理市政道路上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车辆2269辆,清理违法设置石墩、铁桩等障碍物816个,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2069个,有效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为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开展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我支队提请以市消安委名义制定印发《东莞市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东消安委〔2019〕7号),方案明确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工作职责。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高层住宅小区、高层商住楼物业服务企业和依法列管的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抽查,配合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等措施。住建部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发动当地物业管理协会建立消防安全自律管理组织并实体化运行,依照法定职责范围对消防安全失信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据反馈,市住建部门针对常平镇山水雅居小区消防安全等问题,组织市维修资金中心、镇住建局、镇市场监管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召开处理协调会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针对住宅小区和高层商住楼违章搭建、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等问题开展整治,对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情况实施综合治理。据统计,截至方案实施以来,全市已排查高层住宅小区393个,高层住宅3697栋、高层商住楼1126栋。普查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疏散设施完好情况,重点记录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着重检查受损管道修复维护情况,逐步达成设施完好率100%目标;住建部门结合“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共出动1000余人次,深入高层住宅小区、高层商住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整改和联合消防大队开展排查。城管部门专项整治共查处违法行为18490宗,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71次,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高层住宅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对高层存在违法建构(筑)物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控制、早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联合治理,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支队计划联合住建部门进一步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工作,明确一是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自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组织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二是严抓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结合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及时组织清理建筑内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时,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通告》(东消安委〔2020〕1号)要求,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规划管理区域内道路停车位,预留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的消防车通道,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三是深化住宅小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住宅小区醒目位置设置消防警示牌、消防公益广告、消防橱窗等消防知识宣传设施,上门入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并提醒业主及时清理楼梯间违规存放的易燃可燃物及户内阳台、厨房的可燃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面向家庭的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每年组织业主开展一次灭火及安全疏散演练活动,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管理区域内的各项安全要求,提升小区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抵御能力。


办理单位 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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