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311)关于加大东莞高校科研资助力度,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的建议

  我市高等教育为东莞引进培育人才、经济建设及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我市实施“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战略思路,对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目前,我市高等教育发展存在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高校科研创新能力满足不了东莞经济转型升级需求。东莞高校科研创新能力不足,就很难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东莞经济的发展将很难有持续的科技创新动力支撑。东莞需要加大东莞高校科研资助力度,才能提高本地高校的科研创新能力。才能真正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持续发展。

  以东莞理工学院为例,最近几年,东莞财政对东莞理工学院的科研投入在每年下降,今年理工学院能申报东莞市科研项目的范围被局限在有限的几个领域内,而且是以企业为主体来进行申报,多数教师没有机会参与基础研究和产学研项目的前期研究,就很难拿到较多的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更不用说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

  办    法:

  1、建议设立东莞市高校科研引导项目. 用于资助基础研究和产学研的前期研究,单项资助金额可以定在5-8万元左右,以确保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年轻教师,尤其是年轻的博士能有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不断地提高他们的科研能力与水平。

  2、建议设立东莞市高校科研产学研项目. 以东莞高校和各类研究院为主体联合企业来进行申报,以提高东莞高校和各类研究院举行产学研的积极性,单项资助金额可以定在30-50万元左右。

  3、建议充分发挥东莞高校和各类研究院的主体作用,大力鼓励和支持东莞高校和各类研究院培育和引进科技创新团队。东莞市目前正在加大财政支持和政策优惠用于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东莞高校和各类研究院通过培育和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真正引进优秀学科带头人及其核心组员,与东莞高校的现有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学科组相结合,使学校的教学科研能力有质的飞跃。对团队建设所需要的经费,给予适当的资助。


提案者 胡西多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科技局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311号提案的答复

  胡西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东莞高校科研资助力度,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认为,您在《建议》中提及有关设立东莞市高校科研引导项目、东莞市高校科研产学研项目、大力鼓励和支持东莞高校和各类研究院培育和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议非常中肯和符合东莞实际。根据提案提及的内容,我市有如下相关措施:

  一、实施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大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研活动。根据《关于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东府〔2006〕72号)及我市第一轮科技东莞工程系列政策,我市从2007年开始在“科技东莞”工程中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科研活动。2007~2012年,我市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科技的资助经费分别为662万元、1503万元、1288万元、1295万元、1500万元、1500万元;其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项目立项近500项,资助金额分别为595万元、1305万元、1179万元、966万元、987万元和1046万元,资助额度为1--50万元不等。2013年,我市相继出台了“十二五”期间实施“科技东莞”工程的配套政策,其中在《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99号)中设立了社会科技发展项目(原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科技计划项目),计划资助金额1200万元,每个项目资助额为15--50万元不等。2014年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计划于5月份开始受理。

  二、实施东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2013年,我市在《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99号)中设立了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企业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产学研示范基地建设等。产学研合作项目每年受理一次,单个项目计划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产学研合作项目计划于5月份开始受理,我们鼓励东莞高校、科研机构积极联合相关企业联合申报。

  三、实施东莞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加大对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资助力度。我局按照《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1〕10号)、《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东委发〔2013〕8号)、《关于加大对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资助力度有关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2〕606号)以及《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2〕23号),起草了《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东莞市财政配套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莞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市府常务会议审定,将于近期印发。为进一步做好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的配套支持和管理服务,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的组织申报、评审流程与方式、确定资助等级和方式、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项目的考核与验收等全流程各环节的具体工作,提供了规范可行的政策支持。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通过资助配套和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除了对所引进的团队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或配套资金支持外,还将在团队项目验收合格后,视其团队引进和项目实施成效再给予创业奖励,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团队来莞创新创业提供了优越的政策基础和良好的投入保障。同时借鉴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的经验做法,提出对立项资助给予一次性拨付,并明确人力资源成本费占项目总资助额度比例可达30%,以此加大政策对海内外团队的吸引力。

  省团队方面,我市2010年开始在科技东莞工程安排了专项资料支持我市法人单位申报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对获得省立项资助的团队,按照省资助金额的1:0.5比例进行市财政配套支持。对我市前三批省团队项目,配套资助金额分别为2500万元、6500万元、6000万元,目前正在签约的省引进第四批科研团队项目,在合同签订获得省专项资金资助后,也将按政策享受到市财政合计625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

  市团队方面,按照《市团队管理暂行办法》“对获立项的创新科研团队,我市将视团队的层次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其中对于获评定为A类的创新科研团队,一次性给予1000万的经费资助;对于获评定为B类的创新科研团队,一次性给予800万的经费资助;对于获评为C类的创新科研团队,一次性给予500万的经费资助。在团队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我市将从税收贡献、知识产权成果产出、项目资金投入、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程、人才引育等方面对团队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对经济产业发展贡献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生物医药类项目评价内容可适当调整),并给予不高于其立项资助经费额度的一次性奖励经费。具体奖励操作方案将另行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同时,我局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团队和个人申报。按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部分配套实施细则及办理规程》(东组通〔2013〕58号)的要求,做好相关特色人才申请受理审核工作。

  四、其他市财政对我市高校的资金投入情况

  为进一步支持高校的发展壮大,扩大学院的办学自主权,做强我市高等教育,从2008年1月起,我市对高校实行按生均教育成本和学生人数核定经常性教育经费的供给体制。经试行一年后,从2009年起确定按2.53万元/年的生均教育成本核定经常性教育经费。在核定的经费总额内由学院自行安排经费的具体使用,若当年预算经费超支可申请预支明年的经费,若当年预算经费结余可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实施按生均教育成本核定经常性教育经费的供给体制以来,我市两所高校教育经费得到有效保证,教育经费每年都有结余滚存至下一年度使用,没有出现预算经费超支情况。我们认为,高校可在生均成本额度范围内,根据学校自身发展的需求,设立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学校的基础研究和产学研的前期研究,引导专项资金列入当年部门预算。经市主要领导同意,从2013年起,我市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实行人员经费总量控制,并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以东莞理工学院为例,2014年计划安排500万元对在职教学科研骨干教师、专家学者等工作业绩给予奖励;安排500万元奖励在职杰出青年教师、优秀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突出贡献者。

  综上所述,目前我市高校的财政政策具有较大的自主性,能较好地支持高校的各项发展;另一方面,高校申请科技计划项目的渠道畅通且途径较多,也可以较好的支持其基础研究和产学研项目研究。在今后的科技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继续不断地加强对我市高校院所研发活动、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


办理单位 东莞市科技局、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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