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310)关于生活垃圾的处理关系民生的建议

  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十分严峻的问题,現时生活垃圾只能简易填埋或用焚化等处理,理应先从源头做起,包括减量、资源回收与有机物堆肥等等,最后才采用焚化处理。

  而兴建垃圾焚化炉的选址也应顾及到:一、远离水源,远离学校;二、综合考虑距离、地势、风向;三、附近人口的密度;目前兴建垃圾焚化炉处理生活垃圾的项目“不是一定要的”,更不是“目前最好或不得不然的选择”;因焚化炉已经成为散发有毒物的来源,包括含有剧毒二恶英及可以損害人体神经系統的汞等有害物质;

  因此2010年在樟木头镇有群众及大型香港社区业主强烈反对,自发组织数千人参与“反对建设清溪垃圾焚烧处理厂”的游行请愿活动,并递交了7万多份群众签名给政府的反对书。

  虽然焚烧厂选址在清溪镇,但实际距清溪镇区较远,距樟木头镇镇区近。在距离此选址几千米左右,居住了多个以香港人为主的数万人大型社区,距离约1公里左右的是石新社区的几万村民及大型石新社区医院,距此约300米处,就是供应全香港饮用水的东深供水明渠,及三个大型当地村民饮用水的水库。距周边2公里范围有樟木头观音山森林公园、三正半山酒店、荔景山庄、雍景花园、丰泰橡树溪谷、东莞第八高级中学、樟木头中学、樟木头实验小学等;3公里内影响居民达18多万人,且常住或购房度假的香港人、深圳人较多。同时,樟木头镇镇区面积小、花园楼盘多,人口密度较周边镇相对较大,临近建设垃圾焚烧厂是非常不利。

  去年得知市政府在2014年按原址再次启动兴建清溪垃圾焚烧处理厂,再度激发群众及大型社区业主及樟木头镇各大商会等社会组织的强烈反对、不满和恐慌,众多群体在于2013年12月中又向镇政府请求停建或重新考虑更好的选址,但诉求一直没有得到回复,如诉求处置不当,随时可能引发新的群体性事件。请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化解矛盾,稳定群众人心,如确实难以协调,先暂停该项目,取得广泛共识后再定,以造就一个真正“和谐东莞”。

  又据知有几百居住于樟木头的香港业主,准备好标语及横幅,于二月中再到香港中联办抗议,抗议东莞市将有焚化炉兴建在东江供水至香港的明渠一百米附近,而沿途一带水源亦没有上盖,如建成后定必会进一步影响东江水水质,将对几百万香港人饮水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办    法:

  现时建设清溪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启动并未“迫在眉睫”,政府可否制订中长期计划整治垃圾,将垃圾分类等配套政策先落实,从源头控制垃圾的产生及分类,源头减量、资源回收与有机物堆肥才是对环境友善、省能省钱的选择;并希望政府能另行造址或暂缓兴建清溪垃圾焚烧处理厂的项目启动,加大科研攻关,力求采用最先進及最优良的垃圾处理技术,以担当的态度,力求完美地解决群众的忧虑及实际民生、环保等问题。

提案者 邓兆华
部门答复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310号提案的答复

  邓兆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来信提到垃圾分类处理及反对清溪环保热电厂建设的问题,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将面临垃圾围城之困

  我市目前每日产生生活垃圾约1万多吨,主要通过填埋及焚烧进行处理,其中通过卫生填埋和焚烧无害化处理的只有6100吨,其余为简易填埋。简易填埋会对周边的土壤、地下水源、空气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对此市委、市政府提出整治简易填埋场及新建环保热电厂的工作方针,实现减少环境污染和《珠三角规划纲要》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标要求。由于清溪环保热电厂的建设工作未能完成,各镇简易填埋场几近饱和,山区片的生活垃圾将无处理出路。去年,樟木头镇政府开展了现有简易填埋场的达标整治及扩建,以缓解该镇垃圾围城之困,可见垃圾处理问题已迫在眉睫。

  二、垃圾从源头分类处置短期内难以实现

  对生活垃圾进行精细分类,从源头减量及资源回收处置,最终焚烧处理,当然是最理想的做法。为此,我局从2011年开始,已在全市各镇街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但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要实现全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局曾多次组织参观学习国内外垃圾分类处理的先进技术和设施,按其成功的实践经验分析,目前我市的处理技术和产品的最终出路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未实现可持续发展。终端处理得不到解决,分类就失去意义,而垃圾焚烧处理技术是目前成熟、环保、安全可靠的处理手段。在垃圾分类未能全面有效开展的情况下,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能有效减缓垃圾围城的压力。当然,我们仍将努力不懈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引导。

  三、清溪环保热电厂建设立足高标准

  我市规划建设的清溪环保热电厂采用成熟可靠的焚烧处理技术及烟气处理系统,烟气排放执行与欧盟2000标准相当。该项目经具有专业资质的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论证,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垃圾处理设施设置的规定要求,建成后不会影响周边市民身体健康及饮用水安全。当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一个严谨科学的论证过程,其中公众意见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在项目环评工作期间,樟木头镇市民对项目建设提出的合理意见,环评单位已整理编入报告书,在项目环评报告书未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前,项目不会落地建设。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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