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125)关于东莞稀土永磁行业“产业园规划、建共享工厂”建议
  稀土有“工业维生素”“工业黄金”“新材料之母”之称,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军工等尖端科技领域和国防建设的重要基础材料,也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战略资源。我国稀土永磁材料年产销量在10万吨左右,全球占比达到80-90%,并凭借稀土资源和成本的优势,大力发展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已成为世界上生产和销售钕铁硼最多的国家。巨大的稀土资源储量和产量,必将带动稀土永磁行业的快速发展。

  2019年中美贸易战我们中方最大的筹码就是战略资源-稀土,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形成以制造能力共享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共享为支撑的协同发展格局。

  存在的问题:

  东莞目前约有1400家稀土永磁企业,年销售额预约85亿元,以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为主,主要应用在电子、新能源、电机、节能环保等领域,是东莞产业链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小而散,年销售额超亿元的企业只有广东大华磁电有限公司、东莞嘉达磁电制品有限公司、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海天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少数企业,整体行业产品精加工能力处于行业较低水平,产品附加值较低。

  2、珠三角处于全国电子智能化最发达地区,本身对稀土永磁运用需求量大,品质要求高。但东莞稀土永磁行业电镀不配套,因企业基本没有电镀牌照(除广东大华磁电有限公司外),电镀成本高、周期长是所有生产企业共同面对的问题,东莞因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电镀厂产能满足不了东莞本地企业的需求,正规有规模企业大部分产品只能发往周边的惠州等地加工,影响客户交期。而小企业可能就是偷偷摸摸找无牌照的电镀,价格往往也偏低,永磁稀土产品电镀无序价格无序对市场正常竞争造成冲击,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同时也对东莞的环境造成污染,行业的无序竞争对东莞制造业产业链也是一个致命伤害。

  3、稀土永磁是“工业维生素”“工业黄金”“新材料之母”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军工等尖端科技领域和国防建设的重要基础材料,东莞有众多电子、智能智造行业都需要应用稀土永磁材料,下游相关行业影响将以百亿千亿计。如果不重视、没有稀土永磁企业,对东莞的制造业将有重大影响和损失。

  
建    议:
  1、科学规划“东莞稀土永磁工业园”

  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科学规划稀土永磁工业园,事先做好环保评估,并配套建设了电镀车间,解决好电镀产能问题,科学规划好东莞稀土永磁工业园对于东莞市制造产业链和稀土永磁行业都意义重大。

  2、建设共享工厂平台

  根据行业小而散的特点,通过东莞市磁性材料行业协会及行业龙头等的合作,把行业的共性生产提炼成共享平台,强化上下游产业的合作,大幅提升设备的使用率,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使企业得以提高产能、降低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

  政府部门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行业自主探索共享工厂的新模式和新路径。

  3.政府与行业协会共同设立环保扶持基金,帮助中小企业通过增加投入改进生产设备,改善生产条件,满足环保要求,保护我市产业链条的完整性。

  (1)项目建设方面:新购厂房按最低挂牌出让价,重大项目按建筑面积100-300-700元/平方米奖补。

  (2)财税方面:五年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80%奖励给企业,对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5年内给予全额奖励。对稀土产品按年销售收入给予1%-2%的奖励。

  (3)金融方面:设立了“中国稀金谷股权投资基金“,可按30%配套产股权投资,对重大项目还给予融资贴息。

  (4)人才方面,在辖区内提供人才安家、医疗、教育等全方位保障和支持。

  
提案者 赵一杰
部门答复

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25号提案《关于东莞稀土永磁行业“产业园规划、建共享工厂”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稀土作为尖端科技领域和国防建设的重要基础材料,是我市智能制造产业链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和重大应用前景。对于提案人提出的科学规划“东莞稀土永磁工业园”的建议,有利于加快培育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有利于支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新兴产业的快速高质发展,我局表示赞同。

  我局建议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顶层设计,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在今后规划管理中,将以服务我市智能制造需求为导向,通过多部门联动,逐步推动稀土产业链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区位优势突出,政策配套完善,具有品牌竞争力的稀土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转来市政协第20200125号提案《关于东莞稀土永磁行业“产业园规划、建共享工厂”建议》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将涉及我局职能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加快建立人才安居政策体系。我市把人才安居作为引留人才的重要支撑,大力支持人才住房实物供应和货币补贴,加快构建分层次、分类型、多元化的人才安居模式。《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通过明确人才安居覆盖范围、人才住房筹集渠道、人才住房租购原则等内容,健全人才安居服务机制,营造有利于吸引和培育人才的生活环境。目前,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审定,即将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名义印发实施。同时,加快配套文件《东莞市安居房配建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制定,明确规范建设管理、移交管理、房源分配、供后管理、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竞争性审查等程序,准备上报市政府审议。
  二是加大人才住房筹集力度。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通过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配建(或计划配建)人才安居房的有36宗地,共129.28万平方米。市属人才住房运营机构(东实安居公司)筹集人才住房4700多套。同时《办法》明确政府投资筹集建设人才住房的主要方式包括新供应用地建设、新供应用地项目配建、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各类存量房源盘活等4种方式,并重点突出双“10%”原则,即原则上要求招拍挂出让的住宅用地、政府主导类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向为住宅用地的配建比例不少于10%的安居房,用于人才住房等用途,以加快人才住房房源筹集。
  针对在稀土永磁工业园区中建设人才住房,建议按照《办法》和《细则》建设标准、建设面积、人才安居范围、申请条件等规定执行。


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25号《关于东莞稀土永磁行业“产业园规划、建共享工厂”建议》收悉。根据财政职能,经研究,现就提案相关建议,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就建议3“政府与行业协会共同设立环保扶持基金”及第(3)“设立中国稀金谷股权投资基金”,目前市财政已出资20.3亿元参与发起设立8支政府投资基金,初步建立以两支产业母基金为主体的相对完善的市级政府投资基金体系,投资范围基本覆盖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重点支持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节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下来将充分发挥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特别是两支母基金的投资引领示范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大力支持我市稀土永磁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发展。
  二、就建议3第(1)项目建设方面提出“重大项目按建筑面积100-300-700元/平方米奖补”。根据《东莞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奖励办法》(东府〔2018〕73号),我市对经认定的重特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固定资金投资奖励,即对相关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厂房、设备、配套设施等)实际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我局鼓励稀土永磁产业项目积极争取上述普惠性财政政策奖励,建议不再另行出台稀土永磁产业项目建设方面的财政补贴政策。
  三、就建议3第(2)点财政方面提出“五年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80%奖励给企业,对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5年内给予全额奖励。对稀土产品按年销售收入给予1%-2%的奖励。” 根据《东莞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奖励办法》(东府〔2018〕73号),我市对经认定的重特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效益贡献奖励,即“项目自建成投产后第二个至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当年每亩用地年财政贡献超过所落户园区、镇(街)(或合同约定)财政贡献标准的,超出部分按照其当年在本市实际缴纳的地方财政贡献的10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项目自建成投产后第四个至第六个完整会计年度,当年每亩用地年财政贡献超过所落户园区、镇(街)(或合同约定)财政贡献标准的,超出部分按照其当年在本市实际缴纳的地方贡献的5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给予相关企业高管人才奖励,即“项目自投产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3年内,每亩用地年财政贡献达到所落户园区、镇(街)(或合同约定)财政贡献标准的,对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3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高层管理人员,市财政部门按其当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的最高不超过80%标准奖励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鼓励园区、镇(街)给予个人所得税配套支持”。综上,我市扶持相关企业有统一财政政策,基本能满足企业需求,因此,建议用好现有政策加快推动我市稀土永磁产业发展。
  四、就建议3第(4)点人才方面提出“在辖区内提供人才安家、医疗、教育等全方位保障和支持”。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健全人才安居服务机制,营造有利于吸引和培育人才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拟定了《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报请市政府审定。《办法》对我市人才安居对象和标准、人才住房筹集建设、人才住房配租配售等均作出了部署。下来我局将密切配合职能部门,待市政府同意《办法》后,按规定落实有关经费。


市工信局

赵一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东莞稀土永磁行业“产业园规划、建共享工厂”建议》的提案收悉。现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一、稀土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
  从战略角度看,稀土资源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我国在世界上占有稀土资源储量、产量、销售量和使用量的四个第一,是世界稀土资源市场的主要供给国和公认的稀土资源大国。稀土被称为‘工业维生素’,是制造新材料的重要依托和开发尖端国防技术的关键性资源。2016年,工信部印发了《稀土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形成合理开发、有序生产、高效利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稀土行业新格局,行业整体迈入以中高端应用、高附加值为主的发展阶段,充分发挥稀土应用功能的战略价值。同时,2018年起,省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经全面排查和仔细甄别,我市无稀土矿产资源,暂无发现非法开采、买卖非法稀土产品等行为。
  二、稀土永磁产业结构概况
  钕铁硼永磁材料是稀土永磁材料的代表,是第三代稀土永磁材料,磁能积在27~50mgoe之间,被称为“永磁王”,是磁性最高的永磁材料。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产业链上游主要是稀土矿开采、稀土冶炼及能源电力行业,主要集中在内蒙、江西;中游是永磁材料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的浙江宁波、珠三角地区的东莞;下游是消费类电子产品和基础工业等传统应用领域,以及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应用领域。
  在稀土永磁产品方面,目前我国低端钕铁硼产品产能过剩,高端钕铁硼基本供需平衡,但高性能产品生产商较为集中,国外知名企业主要有日立金属、TDK、信越化学、VAC等,国内的知名企业主要包括中科三环、宁波韵升、正海磁材、金力永磁、英洛华、银河磁体等。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数据,2019年,我国稀土磁性材料产量保持平稳增长。其中,烧结钕铁硼毛坯产量17万吨,同比增长9.7%;粘结钕铁硼产量7900吨,同比增长5%;钐钴磁体产量2400吨,同比增长4%。
  图一  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结构图
  三、稀土永磁属产业链中重要一环
  钕铁硼产品以优异的磁性能,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力驱动、电动助力转向、传感器等)、风力发电、信息产业(硬盘驱动器、光盘驱动器等)、消费电子(手机、数码产品等)、家用电器(变频空调、冰箱、洗衣机等)、电梯直线电机、核磁共振成像仪等领域。得益于东莞的新兴五大产业的发展及各产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完备,稀土永磁材料行业成为东莞各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如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其生产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医疗、通讯、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风能发电、军事国防等领域,是华为、三星、OPPO、比亚迪、歌尔、大疆无人机等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东莞市美厚塑磁有限公司的“无卤环保型高性能橡塑磁性材料及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填补了国内磁材领域的技术空白,并获得了国家科技部技术创新基金立项,产品畅销欧美、日本及东南亚地区,在国内外业界享有盛誉。
  四、我市企业发展水平偏低
  一是行业发展呈现下降态势。近年来,我市稀土永磁行业发展呈现下降态势,在行业产值、营业收入以及用工人数等方面均逐年减少。根据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东莞市稀土永磁行业产值33.60亿元,同比下降21.9%,营业收入32.92亿元,同比下降22.7%,平均用人人数4482人,同比减少27.9人次;2019年产值32.30亿元,同比下降7.1%,营业收入29.91亿元,同比下降12.2%,平均用人人数3592人,同比减少22.3人次;今年上半年,实现产值7.99亿元,同比下降62.7%,营业收入5.13亿元,同比下降72.9%,平均用人人数2811人,同比减少35.7人次。
  二是行业规模偏小,发展水平低端。普遍来看,东莞的稀土永磁企业规模偏小,技术力量薄弱,资金不雄厚,技术和开发力度不够,企业管理水平较低,制造工艺落后,产品多为中低端,行业竞争渐趋激烈。经查,东莞目前约有574家稀土永磁制品生产企业,以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为主,但产值超亿元的企业仅有东莞市嘉达磁电制品有限公司、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广东渝洋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等少数几家企业,其余多属于小微企业,甚至小作坊,不具备市场竞争力。
  五、行业对环境影响较大
  根据工艺要求,稀土永磁产品在制作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渣,需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我市环保规范要求,每家稀土永磁生产企业均需单独获得环保审批,并与专业的处理机构签订协议,定期定量抽排废水,成本较高,因此我市部分中小型企业存在偷排偷放现象。
  六、设立园区有利于产业发展
  经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均赞同设立稀土永磁共享工业园区。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表示稀土永磁行业企业需加强对污染物管理,有电镀环节的必须入驻环保基地或专业园区,设立园区有利于集中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市自然资源局表示设立园区有利于加快培育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有利于支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等产业的快速高质发展,建议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推动稀土产业链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区位优势突出,政策配套完善,具有品牌竞争力的稀土产业集聚区。
  六、回复意见及建议
  综上所述,稀土永磁行业虽然是产业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但不属于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并非属东莞必须发展行业,现对提案有关建议回复如下:
  (一)对设立稀土永磁贡献工业园区、共享工厂平台的意见及建议
  一是稀土永磁行业值得重视发展。稀土永磁行业是产业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设立园区有利于招引市内外优质企业,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形成产业集聚,支撑我市电子信息、电气机械及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快速高质发展。
  二是设立园区条件尚不成熟。目前,我市稀土永磁行业发展水平低,且行业分布散乱,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行业内尚无具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出现。另外,对园区的具体承建主体和位置选址等未形成有效意向,设立园区的条件尚不成熟。
  三是建议以培育龙头企业为主。建议先以支持培育龙头企业为主,在行业内树立一批有行业影响力、具核心竞争力的头部企业,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引领带动行业整体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对我市中小型稀土永磁生产企业进行整治升级,规范行业经营行为,逐步发展壮大并形成较强产业竞争力,在条件成熟时再行深入论证设立工业园区事宜。
  (二)关于设立环保扶持基金及其他建议的回复意见
  一是就建议3“政府与行业协会共同设立环保扶持基金”及第(3)“设立中国稀金谷股权投资基金”,目前市财政已出资20.3亿元参与发起设立8支政府投资基金,初步建立以两支产业母基金为主体的相对完善的市级政府投资基金体系,投资范围基本覆盖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重点支持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节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下来将充分发挥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特别是两支母基金的投资引领示范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大力支持我市稀土永磁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发展。
  二是就建议3第(1)项目建设方面提出“重大项目按建筑面积100-300-700元/平方米奖补”。根据《东莞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奖励办法》(东府〔2018〕73号),我市对经认定的重特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固定资金投资奖励,即对相关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厂房、设备、配套设施等)实际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稀土永磁产业项目积极争取上述普惠性财政政策奖励,建议不再另行出台稀土永磁产业项目建设方面的财政补贴政策。
  三是就建议3第(2)点财政方面提出“五年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80%奖励给企业,对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5年内给予全额奖励。对稀土产品按年销售收入给予1%-2%的奖励。” 根据《东莞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奖励办法》(东府〔2018〕73号),我市对经认定的重特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效益贡献奖励,即“项目自建成投产后第二个至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当年每亩用地年财政贡献超过所落户园区、镇(街)(或合同约定)财政贡献标准的,超出部分按照其当年在本市实际缴纳的地方财政贡献的10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项目自建成投产后第四个至第六个完整会计年度,当年每亩用地年财政贡献超过所落户园区、镇(街)(或合同约定)财政贡献标准的,超出部分按照其当年在本市实际缴纳的地方贡献的5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给予相关企业高管人才奖励,即“项目自投产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3年内,每亩用地年财政贡献达到所落户园区、镇(街)(或合同约定)财政贡献标准的,对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3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高层管理人员,市财政部门按其当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的最高不超过80%标准奖励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鼓励园区、镇(街)给予个人所得税配套支持”。综上,我市扶持相关企业有统一财政政策,基本能满足企业需求,因此,建议用好现有政策加快推动我市稀土永磁产业发展。
  四是就建议3第(4)点人才方面提出“在辖区内提供人才安家、医疗、教育等全方位保障和支持”。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健全人才安居服务机制,营造有利于吸引和培育人才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拟定了《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报请市政府审定。《办法》对我市人才安居对象和标准、人才住房筹集建设、人才住房配租配售等均作出了部署,请关注相关政策,待正式出台后依规定申请。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125号提案《关于东莞稀土永磁行业“产业园规划、建共享工厂”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规划“东莞稀土永磁工业园”建议的意见
  设立稀土永磁行业工业园应由市工业产业主管部门牵头研究规划,生态环境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业园的环保评估、配套电镀等政策指导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4〕149号)、《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方案》(东府〔2005〕123号文)和《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建设实施意见》(东府〔2006〕117号文)等文件精神,对电镀、纸浆等重污染行业由省统一规划、统一定点规划建设,原则上每个地级以上市设1-2个定点基地,部分沿海地级以上市根据需要可增设1个定点基地,结合东莞实际,近年来我市已在沿海区域麻涌、长安、虎门、沙田镇规划建成4个电镀专业基地,电镀定点规划建设工作已完成。当前,在全省、全市上下全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形势下,省市无计划再规划新建涉及电镀的工业园区。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东环〔2018〕295号)规定,环保专业基地外,严格控制新建电镀、湿式印花、漂染、洗水、造纸等重点污染项目,属于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的污染车间原则上要求在环保专业基地内建设,确需在基地外配套建设的由项目所在镇街(园区)以“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建设单位报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环保部门审批。
  二、关于建设共享工厂平台建议的意见
  为提升行业企业生产效率、强化污染治理,市生态环境部门已印发《关于优化调整〈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东环〔2020〕113号),要求涉VOCs排放、涉零散工业废水的行业企业进入工业集聚区或共性工厂内建设,鼓励行业自主探索建设共享平台或共性工厂,将生产工艺相近、污染因子相似、治理措施相同的分散企业某一特定生产环节单独剥离出来,实行集中生产、集中治污的集约型生产模式。


教育局

市工信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20200125号提案《关于东莞稀土永磁行业“产业园规划、建共享工厂”建议》,依据我局职能,现就有关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增强我市对人才的吸引力,为我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我局在2019年重新修订《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发布实施。将各类高端人才和企业(机构)人才整合入统一的引进人才入学体系,同时将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纳入优惠企业类型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办理流程,在文中明确“试点企业原已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指标的,在倍增期间指标数量按其认定前一年的基础上翻倍配置。实现了优惠范围和优惠学位数的进一步扩大和增长,并统一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材料,较好地解决了高层次人才来莞的后顾之忧,更好地帮助我市留住高端人才。



办理单位 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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