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269)关于创新功能区统筹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功能区统筹发展的建议

  通过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是东莞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加快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迫切需要,是破解新时期东莞高质量发展中先行体制机制制约的重大改革,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探索。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改革实施以来,在功能区机构改革优化调整、搭建功能区高效运行四大机制、建立健全管用好用的统筹制度体系、坚持推动功能区规划“一张图”运作、共建共享一批统筹发展项目、积极探索建立功能区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利益共享机制作为功能区统筹的核心问题却未能实现有效突破,利益共享机制的缺失将成为功能区统筹发展的最大障碍:一是原有园区统筹中所探索的建立教育资源、医疗资源、投融资资源、基础公共设施建设、招商利益共享,但目前功能区统筹发展的内容、重点和要求均发生了明显变化,依靠前期以高新区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的模式不可持续,也不现实;二是利益共享管理与决策体制有待完善,目前功能区统筹组团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了以联席会议形式研究决策功能区统筹发展的重大事宜的工作协调制度难以对统筹中涉及各方利益博弈的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管理、协调和决策;三是未建立功能区与镇街共建的利益分配机制、功能区与镇街非重大项目异地流转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功能区与镇街已建成项目(企业)转移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分配功能发挥欠佳;四是未建立对统筹过程中利益受损地区的利益补偿机制、功能区与镇街共建公共服务项目的利益补偿机制、对统筹过程中的落后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帮扶机制。
建    议:
  一、加强功能区统筹发展中利益共享理念培育。功能区统筹要同享统筹发展成果,必须培育利益共享的价值理念。一是正确看待统筹发展对利益共享的基础性作用,二是要树立公共利益优先的价值理念,三是树立合作共赢的价值理念。

  二、建全利益共享管理与决策机制。一是进一步充实和强化目前功能区管委会的职能,在扩大管委会市级事权的同时,要取消各镇街的相应事权;三是完善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界定统筹决策事项公开的范围,落实监督;三是成立专家咨询和论证机制,组织相关的专家对统筹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挑选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建立利益共享分配机制。功能区统筹利益分配的依据,应根据参与统筹各方投入大小、投资风险、贡献程度等因素来协商制定利益分配方式与份额。利益分配的具体范围,不仅仅包括经济利益,还包括社会利益、环境利益等非经济利益。利益分配的模式,可以考虑采用按比例分成、按股分成以及投入滚动发展这三种模式。要改革功能区财政与统计制度,进一步探索和推动各地土地开发利益共享,积极探索项目流转和区域合作发展利益共享办法。

  四、完善利益共享补偿机制和帮扶机制。要建立包括转移支付机制、园镇互助机制、功能区扶持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等在内的利益补偿机制。一是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制度的利益补偿,二是统筹过程中横向的利益补偿机制,包括规范发达和受益园镇对欠发达和受损园镇的利益补偿,三是通过组织建立共同发展基金、公益基金等形式的项目资金来给合作损益方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

  五、创新利益约束机制和功能区联动考核机制。要建立功能区统筹发展的道德约束、市场约束、行政约束和法律约束在内的利益约束机制。必须革新现行的政绩考核与官员晋升机制,建立功能区联动考核机制,调整现有考核指标,建立功能区统筹的科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现有对各镇街的单独考核的基础上,试行联动考核制度,加大在考核中功能区对各镇街的考核权力和考核比重。


提案者 刘川
部门答复

通过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是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下,通过充分发挥五大统筹职能,打造高质量统筹发展示范区,使水乡片区成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新增长极。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实践,水乡功能区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发展思路不断清晰,改革意识和动力越来越强,初步形成了统筹发展格局。下来,水乡功能区将坚定高质量统筹发展的目标,深化统筹机制,整合发展资源,重点在改革创新、开发建设、协同发展等方面发力,加快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高质量统筹发展新局面。
一、进一步强化利益共享的价值理念;
二、积极实行利益共享的管理与决策机制;
三、不断完善利益共享的统筹与分配机制;
四、积极探索利益共享的帮扶与补偿机制;
五、不断完善利益共享约束与考评。


关于对第2020026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委政研室: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69号提案《关于创新功能区统筹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功能区统筹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去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推进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工作,为实现功能区各镇利益共享开展积极探索。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功能区统筹事权划分的实施方案(试行)》等三份政策文件,将统筹功能区发展规划、区域开发、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等领域共168项事权下放给两个园区管委会,通过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争取推动功能区内各类要素合理布局,实现共建共享,互惠互利。一是加强要素资源的统筹规划,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根据《关于功能区统筹重大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试行)》,功能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编制功能区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统筹协调辖区内重点产业,以及教育、医疗、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和相关体制机制,从规划层面推动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我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水乡管委会和松山湖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和对接,指导松山湖功能区、水乡功能区根据委托授权,组织编制功能区相关规划,包括松山湖片区统筹发展实施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水乡功能区产业协同发展规划、统筹概念规划、综合交通实施规划等。二是加强重大项目统筹谋划,推进各镇之间项目更加均衡。根据《关于功能区统筹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功能区管理机构组织区内各镇开展功能区市级重大项目编报,根据各镇和功能区整体发展需要谋划辖区内市级重大项目,同时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全流程管理,实行“一条龙审批”服务,提高项目落地效率。2020年,两大功能区共编报重大项目168个,总投资1502.82亿元,年度投资198.94亿元,占全市26.5%,其中松山湖功能区编报117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139.95亿元,年度投资150.81亿元,水乡功能区编报51个重大项目,总投资362.87亿元,年度投资48.13亿元,项目基本覆盖功能区各镇,为下来各镇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统筹,两个功能区各镇在要素资源的分配上更加均衡,利益共享机制不断健全,比如松山湖和与石排、大岭山、横沥和企石合作集团化办学;松山湖社卫服务中心与东莞第三人民医院共建医联体;共建主题研发园区,引入石龙众生药业、大岭山拓斯达、寮科智能制造产业园等项目,促进了功能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和产业空间的共享。但由于改革经验少、机构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目前功能区在利益共享方面能存在不少问题,区域间发展也存在一定差距。下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继续推进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进一步充实和强化功能区统筹职能,指导两个园区管委会做好各项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功能区各镇实际推进重大项目、产业、用地指标、资金等资源要素更加合理配置,形成优势互补、重点突出、均衡发展的区域布局。
  此函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日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69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委政研室: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20〕318号),现将我局关于第20200269号建议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第三点:“要改各功能区财政与统计制度,进一步探索和推动各地土地开发利益共享,积极探索项目流转和区域合作发展利益共享办法”。我局认为,委员的建议与我们对功能区财政管理思路是一致的。2019年印发的《关于优化功能区财政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中已经明确了功能区与属地镇在土地开发利益共享原则。下来,我们计划进一步赋予功能区更多分配权限,对于功能区利用自身资源主导开发的土地收益,具体共享比例可由功能区与属地镇自行商定,不再受市统一制定标准限制,进一步提高功能区自主探索利益共享机制的积极性。

  二、关于建议第四点:“一是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制度的利益补偿,二是统筹过程中横向的利益补偿机制,包括发达和受益园镇对欠发达和受损园镇的利益补偿,三是通过组织建立共同发展基金,公益及基金等形式的项目资金来给合作损益方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我局认为,市级目前已经通过对功能区充分赋权、安排启动资金和工作经费划转等方式为功能区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市级在选取功能区试点时,也是充分考虑了松山湖功能区范围的“1区9镇”具备较大的经济发展潜力、较高的统筹发展共识等优质条件。同时,功能区管理机构已经具备了运用自身资源对所获收益进行再分配的权力,有理由相信功能区能够运用上述优势,统筹做大资源收益“蛋糕”,从增量中通过完善再分配机制实现功能区范围内的利益补偿。考虑到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和复杂国际形势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市级财力非常紧张,建议将优先财力需要优先用于保障其他次发达地区。下来我局将结合功能区发展实际进一步具体研究,适时制定有效的扶持政策。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


市委政研室:
  关于刘川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第20200269号提案《关于创新功能区统筹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功能区统筹发展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松山湖功能区统筹发展基本情况
  在松山湖“1+6”片区统筹时期,我们以“循序渐进、主动让利”为原则,以“合作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基础,在教育资源共享、医疗资源共享、合作开发项目、共建公共基础设施、联合招商、共建科技园区等方面开展了利益共享机制的探索。
  目前看来,在教育资源共享、医疗资源共享、联合招商等方面探索的成效比较明显,受到了片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欢迎;在合作开发项目、共建公共基础设施、共建科技园区等方面的探索进展缓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其中,在教育资源共享方面,实施集团化办学,松山湖中心小学与寮步镇西溪小学进行教育共建,挂牌成立松山湖中心小学(集团)西溪学校;在医疗资源共享方面,建立医联体,松山湖社卫中心实现与市第三人民医院合作共建医疗联合体;在联合招商方面,按照“统一品牌对外、统一组织协调、统一产业布局、统一产业政策、统一运行机制、统一招商和服务标准”等要求,形成统一的招商品牌,成功举办了1次联合招商大会,向各镇推介了项目37个。
  二、松山湖功能区统筹发展方面的一些思路
  我们将努力在合作开发项目、共建公共基础设施、共建科技园区等方面探索更加有效的利益共享机制,力争取得更好的成效。计划重点探索试点设立松山湖高新区“一区多园”,即在条件成熟的区域率先试点设立松山湖高新区“分园”,实现统一对外招商运营,将高新区的规划建设规范、服务体系、部分产业政策覆盖到各试点镇,充分体现高新区的品牌和资源价值。
  在创新利益约束机制和功能区联动考核机制方面,我们建立了常态化督导机制,提升功能区统筹事项的执行效能,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创新性调整功能区各镇领导班子考核评分机制,加大在年度考核中功能区对各镇街的考核占比,并计划在下半年做好提升功能区领导干部专业化建设工作,注重园区和功能区各镇专业化干部的相互交流培养和考核。
  下来,松山湖功能区将继续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创新利益分配模式,并进一步强化对功能区9镇的考核评价,逐步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


 尊敬的刘川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创新功能区统筹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功能区统筹发展的建议》提案(20200269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的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相关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完善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围绕提案所提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采纳意见建议,深化推动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更好适应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发挥市直管镇体制独特优势,切实破解市直管镇体制管理幅度过大而导致市一级统筹能力不足等问题,我市在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按照强基层的改革方向,坚持市直管镇体制不动摇,在不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不增加管理层级、进一步增强基层发展积极性的前提下,以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9镇、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5镇为试点,探索以强化功能区统筹为主要路径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自2019年4月23日正式启动,一年多来我市聚焦强化功能区“五大统筹”,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的目标,稳步推进事权下放承接、机构调整、队伍组建、机制完善、项目推进等各项工作,一年打基础顺利完成,实现起好了步、开好了局,初步形成了统筹有力、科学分工、运作高效的统筹发展新局面,区域高质量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镇街的发展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2019年,松山湖功能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22.76亿元,占全市26.6%,同比增长8%,高于全市同期增速0.6个百分点;一区9镇,有一半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超过9%,包揽全市前5名。水乡功能区顶住了污染型产业加快腾退的巨大压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98.04亿元,增长6.8%,高于全国全省水平;同时新动能呈加速发展态势,工业投资大幅增长33.5%,增速位居全市六大片区第一,电子信息制造业增长51.3%,高技术制造业增长超过30%,增速均大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一、工作进展

  松山湖功能区管委会、水乡功能区管委会充分运用市一级赋权,建立功能区运行架构,完善统筹政策体系,大力推进“五大统筹”,着力解决市级管理幅度过大而统筹不够有力的问题,有效推动功能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实现更强大的统筹能力。功能区统筹改革,统筹出了新的发展空间、新的发展局面,形成了统筹发展的良好氛围和共识。松山湖功能区围绕抓好规划共商、平台共建、项目共谋、城市共融、环境共治、交通共联、配套共享、政策共通“八个共”,强化功能区统筹能力,特别是统筹大朗、大岭山、黄江三镇的土地资源加快松山湖科学城建设,成功推动松山湖科学城被纳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整体建设发展进程迈入新阶段;充分发挥松山湖高新区政策优势,在条件成熟的区域率先试点设立松山湖高新区“分园”。水乡功能区制定《改革创新 真抓实干 全面落实水乡功能区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强规划管控、拓发展空间、提城市品质、促产业转型、强投融资支撑、促行政服务提升等六大方面提出了25条改革措施,并梳理了《2020年水乡管委会重点改革项目清单》和《2020年水乡管委会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强化统筹落实;突出规划引领,以强有力的统筹,高规格编制功能区内各镇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功能区统筹概念规划、产业协同规划和综合交通设施规划,根本性改变了过去各镇分散编制规划的局面,夯实了统筹发展的基础;着力构筑“一核带动、两廊支撑、蓝绿环绕、圈层发展”的空间格局,形成“两环三横四纵五轨”的交通架构,推动区域实现更高的通达性和更强的整体性;以洪梅镇为试点,制定《关于支持洪梅镇深度融入水乡功能区发展建设市直管镇体制改革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将洪梅镇作为水乡功能区深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的试验田,积极探索共同投入发展的实施路径。根据针对功能区各镇企业群众以及镇领导、部门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开展的满意度评估情况,近八成的受访者认为改革后功能区的统筹能力更强。

  二是推动实现更科学的职责分工。松山湖功能区和水乡功能区发挥统筹职能,特别是围绕土地开发和产业发展方面,加强统筹,做成了一批高质量发展要做和镇街想做但能力不足的事项,推动各镇实现从“背靠背”发展向“手拉手”发展的转变。松山湖功能区与企石镇合作开发东部工业园企石辖区6520亩土地,建设承接深圳创新和产业资源外溢重大平台,有效推动园区产业层次提升,目前已圆满完成了其中6200多亩土地的征地手续,打破了东部工业园过去久推不动的滞后发展局面;推动了与松山湖接壤的52条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显著改善区域城市环境;整合九镇招商引资力量建立招商引智办公室,推动功能区联合招商、抱团招商、统一品牌招商,完成了一批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初审工作,促成了禾望生产基地、中微普业、联创宏声等项目落实周边镇。水乡功能区统筹各镇有效推动了土地开发和产业发展工作,打开了工作新局面,形成了水乡发展新气象。特别是与水乡5镇携手,在功能区内划定8个总面积约23332亩的土地整备重点单元,全力推动各个单元土地整备工作;围绕5G+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三大重点产业,打造8个产业主题岛,加快推动动能转换;加强五镇招商统筹,达成意向签约重点项目16个,协议总投资达571.8亿元,为功能区发展储备了强劲后劲;合生集团、天安骏业集团、平安集团等一批优质项目意向投资水乡,产业项目层次与改革前相比大幅提升,形成了优质项目排队等待土地空间落地的新势头;与广州开发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将两区首期十个合作项目列入两市优先推动项目,不断加快两区的合作共建。

  三是推动实现更高效的机构运转。两大功能区管委会全面承接168项市级下放事权,行政审批效率得到提升,功能区与各镇的沟通更加紧密便捷,服务更加到位,受到各镇、企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松山湖功能区行政审批平均提速12%,政务服务中心试点开展功能区重点企业“业务一窗通”服务,率先推行建设项目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试行功能区内企业注册、变更一窗通办、跨镇通办。水乡功能区建成高效水乡服务平台,打响了审前服务、代办服务、“一小时办结”服务、不见面审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等一批服务品牌,审批时间总体提速更是达到30%。根据满意度评估显示,71.4%的受访者反映改革后办事流程更加便捷, 73.5%的受访者认为改革后功能区与镇的沟通更加容易。得益于功能区统筹改革,区域内各发展问题能够在功能区层面得到快速反应、快速解决,一批重点项目加快落地。2019年松山湖功能区市重大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187.3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额的145.8%;水乡功能区的基础设施加快完善提升,建成水乡科创中心一期工程,有效带动周边环境的蜕变提升,中洪路、望沙路等3个项目已动工建设,水乡大道升级改造、望中路等5个项目可在年底前动工。

  二、当前工作

  目前,我们已开展了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阶段性评估,正在根据改革评估和改革实践情况,对功能区改革“1+15”系列文件进行全面修订。重点如下:

  一是拓展“五大统筹”内涵。为推动功能区管理机构更好地履行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的职责,明确将功能区统筹的重点从统筹发展规划、区域开发、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调整为统筹发展规划、区域开发、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其中,统筹产业发展是指依法赋予功能区管理机构产业发展统筹管理职责,统筹产业资源和支撑要素,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同时,鼓励松山湖功能区、水乡功能区结合统筹发展实际,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围绕强化功能区“五大统筹”,在城市品质和公共服务提升等更多重点事项范围开展差异化的功能区统筹探索。其中鼓励松山湖功能区在“一区多园”、公共服务配套共享、公共交通谋划管理等方面开展统筹探索;鼓励水乡功能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后续管理、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开展统筹探索。

  二是调整优化事权划分。根据功能区统筹发展实践情况,调整优化市级委托下放事权,修订完善功能区统筹职责清单和市镇事权调整清单,对明确需要委托下放的事权确保下放到位、落地实施,对事关全市统筹、协调、平衡发展的事项逐步上收市一级,对有利于功能区实施“五大统筹”的事项进一步委托下放。建立事权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改革和功能区统筹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完善功能区决策议事机制。明确松山湖功能区与水乡功能区可根据功能区实际情况,围绕实现更加高效、更加有力的统筹,采取不同方式建立决策议事机制。其中,松山湖功能区建立功能区统筹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一园九镇主要领导定期开会共谋共商功能区统筹发展重大事项。水乡功能区以水乡党工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为载体建立决策议事机制。

  四是健全功能区财政管理体制。强化功能区统筹发展的财政支撑,建立土地出让收益镇级分成部分由功能区管理机构与属地镇分成机制,进一步推动功能区发挥统筹作用。加强功能区投融资机制创新,探索完善功能区管理机构与镇非TOD范围的土地开发净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开展经营性项目与非经营性项目捆绑运作,加快推动统筹开发的良性循环。

  五是完善年度考核评价机制。将实施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强化“五大统筹”的情况作为松山湖管委会和水乡管委会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研究在镇街年度工作考评中安排部分分值,由功能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对功能区各镇进行考评打分。

  三、推动相关工作建议转化为制度设计和工作实践

  下来,我们将结合您“关于创新功能区统筹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功能区统筹发展的建议”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改革制度设计,用更大力度推动改革取得更大成效,将“五大统筹”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和成果全面呈现出来。

  一是进一步培育凝聚统筹发展理念。通过进一步发挥“五大统筹”职能,激发基层发展活力,整合松山湖及周边9镇、水乡及周边5镇的力量,加快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统筹发展新局面,推动强化松山湖、水乡功能区及各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培育利益共享的价值理念,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对功能区统筹改革的认同感,推动功能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统筹决策机制。将持续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引导群众对功能区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坚持开门纳谏,接受监督。在专家咨询方面,也将继续对重要规划、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实行严格论证和研究把关,聘请行业领先的第三方研究咨询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确保各项发展既遵循科学规律又符合群众最大利益。

  三是进一步完善功能区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赋予功能区更多分配权限,对于功能区利用自身资源主导开发的土地收益,具体共享比例可由功能区与属地镇自行商定,不再受市统一制定标准限制,进一步提高功能区自主探索利益共享机制的积极性。同时,努力通过进一步强化统筹,做大资源收益“蛋糕”,从增量中通过完善再分配机制实现功能区范围内的利益补偿。

  四是进一步完善功能区统筹发展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完善考评激励机制,通过强化对功能区工作考评,将功能区管委会实施“五大统筹”的情况纳入考评重要内容,并建立功能区对功能区内各镇的工作考评机制等方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的关注,恳请持续关注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最新动态,期待提出更多意见建议。

  此复。


办理单位 市委政研室,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松山湖管委会,水乡管委会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