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230)推动东莞松山湖港澳人才创新创业的建议

  随着大湾区政策相继落实执行,各个大湾区城市亦藉此抓紧这个历史机遇,急促发展,与日俱进。为了脱颖而出,东莞市因此把发展重点定位在各个创新创业园区,并订制了一连串相应政策吸引港澳年青企业落户。此题案将会透过与选择落户东莞创业的港澳青年访谈,针对松山湖园区之发展,并以受访者角度审视现时《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政策于实行上之不足,并提出相应改善建议。
  1、补贴信息不足﹑申请流程冗长
  由于《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属于新政策,目前为止成功批核的例子少之又少,也欠缺明确及能够依循的具体流程。受访者反映申请办法较其他城市同类计划复杂,并欠缺清晰指引或官方人员支持排难。除此以外,受访者亦认为政策透明度不足,例如欠缺具体及可量化的评核标准﹑津贴覆盖之范围﹑条件与限制等等,令人难以适从。更有受访者表示欠缺官方时间表依循。其人于2018年提出申请,即使企业项目已经凭一己之力落户成功,至今仍未获得过市政府的任何补贴或奖励。
  以上种种,足以反映信息不全及申请程序复杂的问题,并令门坎提高,让真正需要资金的创新创业者难以获得帮助,更令部份年青企业转而前往其他湾区城市落户。
  2、企业落户政策倾斜
  根据现有企业落户奖励政策,创新创业者可将项目交予委员会审批,其中合资格者将获发放5至20万元落地补贴。一般创新创业项目最高只能获得一次性最高10万元的资助,而一些被受认可的机构,例如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纳入资助计划的项目,便能获得一笔过的20万的落户奖励。
  《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旨在培育创新科技企业落户,从而增加松山湖区的产值。但以上企业落户奖励令真正需要扶助之创新创业新项目无法获得足够资源,然而于港澳有相当基础的企业则未必被此奖励吸纳。事实上,正正由于港澳有关机构审批程序冗长,一些新型项目才毅然前来东莞落户,并希望以松山湖园区作为其企业基地,得到支持。
  3、港澳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质数参差不齐
  为了让有意落户松山湖的创新创业项目能有更好的支持,园区内均设有港澳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项目投资﹑技术创新﹑生产技术﹑营销策划﹑产品推广﹑资源对接﹑合作交流﹑管理咨询等服务。无奈的是,这些平台的质素良莠不齐。根据受访者,这些平台的咨询人员对《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甚至港澳居民于东莞市注册公司的流程亦不熟悉,令有志于松山湖落户的创新创业港澳人士无所适从。
  
建    议:
  1.建议市政府为园区成立特别委员会,重新审视及检讨现有申请程序,令港澳创新创业者重拾信心。

  2.市政府应考虑分配更多资源培育这些处于初试阶段并具潜力的项目,反而一些已受港澳认可的项目预算则能削减。

  3.市政府可重点培训一小队官方专员,并派员留驻各个服务平台,使他们成为政府与服务平台机构的桥梁,并能定时回报中心实际运作情况并排解疑难。藉此,市政府亦能更有效地协调各部门,加速港澳人才落户手续及程序。


提案者 陈振邦
部门答复

  市科技局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0023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答复的函

  松山湖管委会:

  关于贵局主办的“推动东莞松山湖港澳人才创新创业的建议”,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自粤港澳大湾区规划方案公布以来,我局围绕省促进港澳人才创业就业有关任务要求,积极参与推动港澳人才来莞创业就业与交流合作。在莞港澳“联合培优”行动计划框架下,建立了一批联合培优示范基地,认定了一批香港创新创业人才,给予联合培优资金、人才住房、办公场地等有针对性的特殊优惠政策支持;并依托市科技创新创业学院举办了两期港澳青年双创训练营,参与组织了两次香港青年来莞交流活动;同时我局不断深化与香港高校院所的合作,探索搭建项目对接与人才培养平台,支持中国散裂中子源大科学装置向香港开放,目前已开展包括14个港澳课题实验;此外,我局继续承办“赢在东莞”创新创业大赛,设立港澳赛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落户东莞;并协助制订出台《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对经认定的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应纳个人所得税超过按15%计算的部分予以财政补贴,切实为来莞工作的港澳人才减轻税负提供政策支撑

  下来,我局将继续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任务,积极推动港澳人才来莞创新创业。在政策方面,整合升级莞港澳“联合培优”行动计划,加强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与扶持,争取尽快形成对港澳人才来莞创新创业的整体配套支持机制。在人才交流方面,以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及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研究院为契机,推动一批港澳科研人员、团队来莞交流工作;推动我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基地与港澳高校对接合作,促进港澳青年来东莞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在活动组织方面,支持我市港澳创新创业基地和相关团体、非政府组织举办面向莞港澳人才的交流活动;依托松山湖与香港科技园开展的“IDM2”计划,推动其项目“相亲会”与我市科技成果对接会合并举办,进一步加强与香港科技园的对接合作。另外,我局也将积极协助松山湖管委会修订出台港澳人才创新创业相关办法,打造优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推动松山湖营造港澳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此函。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3日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3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松山湖管委会: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30号提案《推动东莞松山湖港澳人才创新创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办工作实际,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是进一步优化现有创新创业平台的服务功能。积极协助松山湖管委会、松山湖人社分局加快完善基地建设,牵线港澳青年团体到该基地参观考察、了解情况。支持各有关单位和镇街通过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对各类“双创”平台加以引导,整合资源,努力实现“特色化定位、差异化发展、精准化服务”,全面推进全市莞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提质增效。
  二是进一步健全莞港澳青年交流机制。在粤港澳大湾区历史机遇下,进一步畅通莞台港澳青年的交流合作渠道,及时推广我市“双创”优惠政策,加强与香港广东青年总会、香港东莞社团总会青年委员会、香港菁英会、香港青年协进会、香港新活力青年智库、港隽动力青年协会等香港青年团体的沟通联系,支持和鼓励港澳青年来莞交流考察。积极挖掘各有关单位和镇街的工作资源,物色一批能体现我市社会、经济、产业、科技、创新、文化等独特优势的先进企业,制定一套适宜港澳青年参观的考察路线。落实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香港青年实习计划,加深香港青年对我市经济社会和创业就业环境的认识,激发其来莞发展的信心。
  专此函复
  
                                                                               中共东莞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关于推动东莞松山湖港澳人才

  创新创业的回复意见

  陈振邦委员:

  关于第20200230号提案《推动东莞松山湖港澳人才创新创业的建议》收悉,经讨论,现提出主办意见如下:

  一、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持续推进

  自国务院正式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来,松山湖积极融入大湾区建设,着力推进“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下简称“基地”)的建设,按照“一中心多站点”的模式,统筹园区东莞松山湖机器人产业基地、东莞华南设计创新院港澳科技创新中心等,形成港澳项目集聚效应,并建设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多功能厅,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主阵地,设有科技成果转化展示平台、共享办公区域、精品工厂等。

  目前,基地已入选全省首批10个“粤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松山湖被纳入全市9个“东莞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累计引进66家港澳企业。

  二、配套政策逐步落实并推动完善

  2019年7月,《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出台后,园区根据项目引进落地进度,分步落实补贴政策。

  (一)政策分步落实。2019年8月发布《东莞松山湖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落户奖励申报工作公告》(下简称“《公告》”),常年受理落户奖励申请;2020年4月,发布关于开展《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政策申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受理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租住补贴、跨境交通补贴等的申请,并通过各站点运营单位及时通知到各创新创业企业,鼓励申报。

  (二)政策覆盖情况。截至7月,共18家企业申请港澳项目落户奖励,其中妙智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等17家港澳企业成功申请,已拨付资金240万元;2家服务机构申请补贴,资金待拨付;共受理14家港澳企业申请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租住补贴、跨境交通补贴等,目前资料处于初审,拟补贴金额50万元。

  (三)申报程序简化。申报程序方面,落户奖励申报由服务机构推荐辅导申报,并根据前期申报情况,简化申报程序,目前,最新优化的申报程序已通过各运营机构进行宣传;其他补贴申请通过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的专门业务窗口受理,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仅需前往窗口一次。提交材料方面,一是对原申请表格进行优化,降低填写难度,减少信息的重复填写;二是相同佐证材料无需重复递交,减少材料提交量。

  (四)持续完善政策。园区计划根据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提案意见,在以下几个层面持续完善:一是根据《实施办法》,在《公告》中补充落户奖励评审标准,提升申报过程的公开透明度;二是根据前期申报工作的进度,逐步确定各项申报工作的周期,形成有规律的补贴受理时间表;三是针对现有申报程序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修改,完善材料清单,降低材料补交率。

  三、计划完善企业落户支持条款

  针对《实施办法》中的落户补贴条款,在落户奖励的实施中,为避免重复评审,对纳入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院(科技园)、香港数码城、澳门经济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机构资助计划的,或在上述机构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前3等奖励的项目,或由经园区主管部门认定的粤港澳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成员推荐的优质项目,直接予以奖励。

  在奖励金额方面,原条款按照项目投资建设的基本理念,以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优质项目予以资源倾斜。《实施办法》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计划本着公平、支持创新创业的原则,计划重新修订政策。不再在创业初期进行特殊倾斜,将根据创业成效,在后期对增长快、技术实力强的优质项目进行额外奖励;并计划以投代补,增加创业项目扶持过程中的投资性资金投入,降低补贴资金占比。

  四、重视专业服务能力建设

  (一)提升政府政策辅导能力。一是调动基地各站点,协调解读各项政策。如在疫情期间,通过站点运营方向港澳创新创业团队解读东莞及松山湖疫情期间相应产业金融政策;二是利用线上渠道,直接对接企业。如7月7日,基地探索利用直播平台,直接宣讲有关政策。三是自下半年起,定期开展政策宣讲,由专业人士直接为企业解答政策难题。

  (二)加强各站点专业能力建设。基地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专业运营服务,协助中心基地及各分站点的专业能力建设。

  一是协助整理企业情况。定期总结并汇报基地及各分站点发展情况,及时了解问题难点,为政策的调整修订提供依据。

  二是提升平台对园区政策的熟悉度。6月23日,组织了一场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各服务平台的政策培训。

  三是计划通过共享已有的法律法务、工商财税办理、投融资咨询、企业人事等服务,提升平台各站点的专业服务能力。

  (三)加强对服务平台的考核。园区计划逐步设立对各个服务平台的服务满意度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针对性进行培训提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2020年8月26日


办理单位 松山湖管委会,科技局,市台港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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