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215)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建议

  2019年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水务局联合发文,将海绵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和要点纳入规划两证一书的规划审批中,对我市海绵城市项目的立项、规划、建设、验收和运营管理等内容,以及各部门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以此实现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根据我市去年印发的《东莞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纳入了东莞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水务工程指挥部,明确了由东莞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水务工程指挥部和市水务局负责统筹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协调重大事项。但实际上,水务工程指挥部并无专职人员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前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主要为市水务局1-2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涉及各部门各专业行业,园区、镇(街)基本未设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统筹机构,镇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基本上也是由水务中心人员兼职负责,大部分镇街也同样存在海绵城市专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因此难以保证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能够积极高效推进。《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与评价细则》要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包括划定蓝线(河道保护线)、绿线(生态控制线),加强本底保护,而我市目前尚未进行系统性城市蓝线划定工作,城市河流及周边保护未成体系,导致了诸多水环境污染问题,目前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机制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尚未建立,相关基础性规划如城市蓝线规划亦未出台,这对下来推进东莞海绵城市建设尤为不利。
建    议:
  为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建议积极借鉴省内外试点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和做法,在我市已完成的相关工作基础上,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原则,建议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全面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一)加强市镇两级联动,自上而下充实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和技术力量,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离不开完整的组织保障和技术力量支撑。建议在市、镇层面,都要强化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指挥机构的职能作用,尽快充实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专业人才人员配置,积极引进相关技术团队服务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二)继续强化海绵城市相关规划及机制体制建设。建议尽快开展以下工作,保障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全面有序推进:一是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海绵城市建设任务考核落实到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员,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镇街(园区)政府年度考核,并尽快编制出台城市蓝线规划和蓝线管理办法。

  (三)加强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建议按照已印发实施的《东莞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重点统筹督导有关部门、试点区园区、镇(街)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建立报表图表定期更新报送制度,及时掌握试点区园区、镇(街)海绵的城市建设成果数据,同时也为2020年我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提供数据支持。

  (四)加大海绵城市宣传与人员培训。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市政、规划、水文、气象、建筑、园林、环保、水务等行业专业,需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更需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力量支撑。东莞海绵城市建设仍需做好培训宣传工作:加大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技术人才支撑;加强对相关部门监管人员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我市相关人员的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的技术骨干作用,指导推进我市海绵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深入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实施效果,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开海绵城市建设进展情况,注重总结典型经验,拓宽群众参与和监督渠道。

提案者 长安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15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建设海绵城市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转型的重要举措,对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缓解城市内涝、节约水资源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原则支持进一步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建议。

  二、根据原规划局与水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各园区、镇(街)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函》(东规函〔2018〕3419号),要求海绵城市试点镇街(包括松山湖、滨海湾、东城街道、寮步镇、茶山镇、常平镇、谢岗镇、沙田镇、大朗镇、清溪镇)于2019年8月前编制完成辖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9年12月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实施方案,其他镇街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目前市中心城区(含东城街道)、松山湖、滨海湾、谢岗镇、大朗镇、寮步镇、沙田镇已基本完成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其它镇街也正在有序地推进编制工作。

  三、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市内河流水系的精细化管控与保护,保障城市供水、防洪排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我局已于2019年开展《东莞市蓝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定我市的河、湖、库、渠、人工湿地及原水管线等城市水系和水源工程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以及因河道整治、河道绿化、生态景观、海绵城市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建设区界线。

  全市蓝线专项划定的对象为:(一)流域面积大于等于 10 平方公里的河流(含大型排水渠)及流域;面积小于 10 平方公里但流经中心城区的河流(含大型排水渠)。(二)位于东莞市黑臭水体名录的河流(含大型排水渠)。(三)小(1)型以上水库。(四)水源水库。(五)人工湿地。(六)重要原水管线。

  目前市蓝线专项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一是蓝线规划成果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并报送市政府审查。二是推进蓝线管理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制定。结合东莞实际情况,加快制订出台地方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城市蓝线的日常管理、保护要求、部门职责、变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蓝线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市水务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建议》(第20200215号)提案收悉。根据该提案提出的建议,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海绵城市机制体制建设。2018年,市府办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我局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成立了市住建局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业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制定了《东莞市住建局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针对我局负责的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等任务事项,细化工作措施,责任科室专人跟踪落实。
  (二)加强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市节水办《关于报送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分解任务进展情况的通知》,我局落实日常信息报送机制,每月按要求填报《东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表》,将新改扩建项目在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环节落实海绵城市专项审查情况,试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设情况,以及配合制定《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市节水办;根据《关于协助提供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工作相关资料的函》,按要求向市水务局报送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工作所需资料。
  (三)加大海绵城市宣传。绿色建筑是海绵城市的实施途径和微观体现之一,加强绿色建筑与海绵城市的统筹建设,有利于实现共同推进、协调发展。2020年,我局围绕建筑节能宣传月“绿色·健康”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月系列活动。一是印制《绿色建筑启蒙书2.0》宣传小册子、“绿色建筑小知识”宣传资料,组织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在办公场所、居住小区、建筑工地等公共区域进行派发,促使各单位用实际行动实施节能(含节水)降耗。二是启动“东莞市第五届绿色建筑技术应用技术比赛”,提升社会各界对绿色建筑及BIM技术应用的理解和认识,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及BIM技术应用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监管。对于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准应开展海绵城市设施建设的新、改、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监管,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现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审查;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要求施工,督促验收组织单位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纳入验收结论。
  二是继续做好节水宣传工作。依托东莞市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展示中心,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含节水)技术产品推广交流活动,推动绿色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发展;开展“绿色?健康”建筑节能走进镇街活动,通过知识小游戏和派发宣传资料,进一步推动建筑节能(含节水)工作在各镇街的深入开展,在社会上营造发展建筑节能(含节水)与绿色建筑的浓厚氛围。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4日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15号提案的复函
长安镇政协小组:
  贵组在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进展情况
  (一)设立领导机构
  2019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东府办函〔2019〕573号),我市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海绵城市建设重大事项。
  (二)制定政策文件
  1、2017年2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7﹞24号),提出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明确建设目标。
  2、2018年11月经市政府同意市水务局印发《东莞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东水务﹝2018﹞484号),全市选取 1 个市级、 7 个镇(园区)试点,作为我市首批试点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探索与尝试。
  3、2020年4月市政府印发《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0﹞35号),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活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完善规划标准
  1、目前已完成“市—中心城区—市级示范区”三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与实施方案,松山湖、滨海湾、谢岗镇、大朗镇、寮步镇、沙田镇、茶山镇、清溪镇等列入首批试点的镇街(园区)已基本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心城区规划已包含东城街道),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也在有序开展。
  2、完成《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图集(试行)》《东莞市公园绿地海绵城市建设指引(试行)》的编制印发,为相关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后评估工作提供工作指导。
  (四)试点区域按计划推进。
  已基本完成黄沙河流域东城段、谢岗银山湿地公园、谢岗党建公园、寮步狮子河公园,常平常新公园等海绵项目。
  (五)完成建设评估。
  2020年6月完成住建部下发的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工作,编制完成《东莞市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并报送至省住建厅,东莞市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为35.5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124.38平方公里)28.54%,达到了“到2020年不低于20%”的目标要求。
  二、关于对推进海绵城市工作建议的回复
  (一)充实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和技术力量
  贵小组提出要充实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专业人才人员配置。目前,我市已成立了由以市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水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水务局承担。根据与市编办沟通情况,目前我市的编制和职数等较紧张,要成立新的海绵城市服务机构较困难。为此,我局创新工作思路,在今年采购的第三方巡查监管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中,把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巡查范围,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检查督促,利用技术团队力量补充我局现有人员不足的问题。拟计划聘请海绵城市技术咨询团队,并已将该项目列入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如若通过审核,我局将尽快进行采购工作,力争2021年5月前引进技术团队服务协助履行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监督考核等职责,有效组织并高标准保障、高水平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及城市蓝线
  1、目标责任考核
  贵小组提出要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我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了《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20年考核实施方案》,海绵城市相关考核内容已包含在年度工作测评中。
  下来,我局将围绕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要求,力争在2021年前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确保能够科学客观地反映各园区、镇(街)海绵城市建设的绩效情况,并争取将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结果纳入除河长制外的其他市对镇的有关考核内容中。
  2、城市蓝线
  贵小组提出尽快编制出台城市蓝线规划和蓝线管理办法。经我局了解,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19年开展《东莞市蓝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市蓝线专项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工作,下来将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并报送市政府审查;同时,市自然资源局将推进蓝线管理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制定,明确城市蓝线的日常管理、保护要求、部门职责、变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蓝线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三)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贵小组提出要重点督导有关部门和试点园区、镇(街)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目前,各试点区域进展情况如下:
  在规划方面,松山湖、滨海湾、谢岗镇、大朗镇、寮步镇、沙田镇、茶山镇、清溪镇等列入首批试点的镇街(园区)已基本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心城区规划已包含东城街道)。
  在典型项目方面,各试点区海绵项目扎实推进,黄沙河流域东城段、谢岗银山湿地公园、谢岗党建公园、寮步狮子河公园,常平常新公园等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滨海湾东宝公园目前正在施工中,沙田镇西太隆流域也已完成项目总承包招标,部分河段已开展施工;清溪镇清溪水流域也已完成部分河道整治。结合水环境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项目的开展,各园区、镇(街)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正结合上述项目逐步推进中。
  下来,我局将按照贵小组的建议,重点督导相关部门、试点园区、镇(街)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各园区、镇(街)及时上报所在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及时沟通、协调和解决属地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困难。
  (四)海绵城市宣传与人员培训
  贵小组提出要加强海绵城市的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2019年,我局以黄沙河的综合整治、生态建设为着眼点,完成了微视频《花间漫步黄沙河》拍摄,该视频登上《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并被评为东莞市2019年新媒体创新传播“最佳传播奖”。
  2020年,我局邀请了南方都市报记者宣传报道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深市民对海绵城市的认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下来,我局将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如与媒体合作、利用我局公众网及微信平台等方式,加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程优秀成果和社会效益的宣传,对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先进典型进行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我局将密切留意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引进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人才,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技术人才支撑,同时充分发挥我局现有工作人员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现有人员的从业能力。计划今年年底前邀请有关专家举办一期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培训班,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部门人员、规划设计单位人员、建设单位人员及监理单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海绵城市相关从业人员的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认识,切实提高相关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感谢贵小组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贵小组继续关注我市水务工作并为我市水务工作提出好的工作建议和意见,我局将按照贵小组提出的工作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有关工作。
  东莞市水务局
  2020年9月11日


办理单位 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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