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060)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的提案
  一、背景

  近几来,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增加,家长对教育投入也越来越大,加之父母工作忙,缺乏时间照顾、教育孩子。大部分家长普遍存在的“望子成龙”心态以及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家长为了提高孩子学习成绩或者掌握一些技能技巧,纷纷花钱让孩子上各种辅导补习班和特长训练班,于是各种形式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便应运而生。但由于这些培训机构缺乏监管,导致培训机构发展无序、超纲教学、收费混乱、宣传虚假、安全隐患等乱象丛生。

  二、问题

  1.安全经营有隐患。由于缺乏有力监管,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的广告宣传往往夸大其词,与实际情况不符;

  2.部分培训机构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办学质量,不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始终在低水平上运行,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有些办学机构没有法定的办学许可证,办学秩序混乱,存在消防、饮食卫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安全隐患,广大家长、学生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

  4.小培训机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很多都是租赁普通居民住宅或者是一些柴间和车库构成,设施简陋,管理松懈,活动面积狭小,没有消防设施,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5.培训质量难保证,有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聘请的绝大多数是退休教师和刚毕业或社会大学生,授课老师水平参差不齐。

  
建    议:
  1.加强对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的资质管理,严格审查校外辅导机构的工作时间、内容、场所、资金、师资、收费标准等,取缔无证个人培训场所。做到审批和监管相统一;

  2.所有的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监管,未通过教育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机构不得从事校外培训辅导;

  3.校外辅导机构大部分都是以现金交易,又很少开具发票,税务部门应该加强征管力度,做到应征尽征;

  4.建立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的押金制度。为了防止培训机构相关人员携款潜逃伤害中小学家庭的经济利益,凡是获准从事该培训的机构应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一旦发生携款潜逃事件,该保证金就用来赔偿受害者;

  5.培训机构是小孩密集的活动场所,建议消防、安监部门要加强定期对这些培训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场所一律查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取缔;

  6. 禁止公职人员,以及没有教师资格证人员从事校外培训工作;

  7. 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常态化监管。

  
提案者 骆建忠
部门答复

市场监管局
市教育局:

 市政协提案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的提案》(提案第 220200060 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该提案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缺乏规范监管出现的系列问题提出解决建议,我局认为符合我市实际、针对性较强。由于所提出的主要建议,例如加强资质管理、取缔无证培训、审批和监管相统一、统一教育部门监管等均主要涉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我局将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共享提供相关登记注册信息,依职责协助教育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办理单位 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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