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212)吸引港澳青年了解内地发展

  自去年六月以来,香港修例风波持续发酵,香港近几个月经历了多次游行。更有甚者在一小撮心怀不轨者煽风点火下,这场风波不断升级,爆发了大规模暴力事件。我们痛心的看到,卷入非法暴力的人群中青年人居多。究其原因为爱国主义教育的缺失让香港这一代青年缺乏对祖国的认同感,相当部分香港青年未真正了解祖国内地的发展。近年来,内地在全球价值链中地位不断提升,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的出台,内地广阔的就业市场已向香港青年展开了怀抱。为了更好的吸引港澳青年了解内地及来我市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建    议:
  一、邀请港澳中小学生、青年来我市游学、实习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与香港特区政府及香港各级学校联系,邀请港澳中小学、青年学生利用节假日来我市实习,使中小学生从小开始接触内地文化,了解内地发展。可通过各种渠道统计我市各行业企业可提供的实习信息,以及征集市民对接收港澳寄宿实习生的意向。对于接收实习生的企业、家庭给予一定的补助。并与普通市民一同生活。在实习期间,鼓励企业、市民通过各种形式向港澳青年介绍内地的发展。组织实习生与我市同级学生交流、沟通。使港澳青年通过自己在我市工作、生活,切身的感受内地的现状。同时还可组织港澳专场招聘会,粤港澳地区高校毕业生皆可免费入场求职应聘,并享受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多项公共服务。

  二、开通热线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为港澳青年服务的平台

  对内地市场不了解,缺乏政策接收途径,税务、人力资源、企业管理的地域文化差异等,是首次来内地港澳青年创业就业时面临的普遍难题。建议开通热线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为港澳青年服务的平台,汇聚政府、高校和社会资源,构建港澳青年咨询解答的知识库,有针对性地回答了港澳青年在生活发展、就业创业方面的相关问题,帮助港澳青年充分了解东莞的就业创业环境、营商环境和各类政策,给予各类咨询解答和政务转介服务。并定期收集和汇总港澳青年咨询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完善港澳青年服务知识库和资料库,方便为港澳青年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三、为港澳青年亲属来内地生活创造便利条件

  随着大湾区热度提升,到我市考察的港澳团越来越多,落地到东莞的港澳青年创业项目也日渐增加。安居才能乐业,为方便照顾家庭,部分港澳青年创业者会请父母及孩子来莞定居或暂时居住。为更好的解决港澳人士在内地的后顾之忧,建议在敬老优待方面,将向在莞长期居住的港澳长者发放敬老优待证,凭证可以享受免费搭乘公交、地铁及进入公园和博物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在爱幼优待方面,在莞港一定年龄段以下的港澳籍学生可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东莞办理使用学生乘车卡,享受公交、地铁费用优惠。为港澳青年提供力所能及的保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为其解决后顾之忧。


提案者 侯庆虎
部门答复

市台港澳事务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政协提案第20200212号《吸引港澳青年了解内地发展》已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司职责范围,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对于提案中建议向在莞长期居住的港澳长者发放敬老优待证,凭证可以享受免费搭乘公交、地铁;以及在莞一定年龄段以下的港澳籍学生可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莞使用学生乘车卡,享受公交、地铁费用优惠。
  目前,东莞通公司已实现基于东莞通APP发放公交、地铁优惠券等优惠权益的功能,东莞通APP用户在获得优惠券后,可凭东莞通APP乘车码直接扫码乘车,享受相应优惠。下来,如市政府同意有关优惠政策,我司及有关直属企业将积极配合支持,为港澳青年来内地生活创造便利条件。
  特此复函。


市台港澳事务局:
  现将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00212号提案《吸引港澳青年了解内地发展》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2016年,我局出台了《东莞市民政局敬老优待卡管理规定》,将符合条件的非莞籍老年人纳入免费乘车优惠范围。非莞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在莞工作至退休且在莞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和归国华侨老年人),以及非东莞户籍、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且连续在莞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和归国华侨老年人)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东莞市非莞籍敬老优待卡”,凭优待卡可免费乘坐规定范围内的市内公交车和地铁。2019年,我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敬老优待卡申请和办理流程,将办理时间从35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2020年上半年,我局将敬老优待卡权限委托各园区、镇(街道)社会事务局执行,并协同市政数局创新设立了敬老优待卡自助服务网点,推动充值网点向基层延伸。目前市民服务中心以及石排19个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的自助终端机实现了“一证申请”(身份证)和自助充值。
  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敬老优待卡发放管理工作,协助市政数局将石排的敬老优待卡自助服务试点经验推广到全市范围,探索拓宽非莞籍老年人社会福利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提高我市常住老年人生活质量。
  专此函达。
  东莞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1日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12号提案
  的答复
  市台港澳事务局:
  侯庆虎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吸引港澳青年了解内地发展》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决策部署,积极优化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方式,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和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建设,为港澳青年来莞就业创业搭建舞台,营造开放共融的政策环境。
  一、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一)推进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平台建设。一是推进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引进专业港澳项目转化服务团队,按照“一中心多站点”模式,统筹建设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目前,已吸引59个港澳青年项目、86名港澳人才。疫情期间,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做好沟通对接和政策推介。二是加大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的支持。在松山湖、莞城、虎门、东城、南城、厚街、长安、塘厦、常平等9个镇街(园区),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市财政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镇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资金。三是推动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向港澳人员开放。依托全市1家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家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40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吸引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同等享受创业扶持。
  (二)提供良好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港澳人员提供“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同等享受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设置“湾区青创荟莞港”专栏,方便港澳青年了解我市为其提供的各项鼓励创新创业政策。
  二、优化“线上+线下”求职服务
  (一)设置“湾区青创荟莞港”专栏。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我局着力打造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在局网站设置“湾区青创荟莞港”专栏,集中向港澳青年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和最新岗位信息,累计已通过该专栏向港澳青年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
  (二)设置港澳青年招聘专区。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活动”专栏中设置港澳青年招聘专区,有序推进民营企业招聘周及各行业专场招聘活动,目前已有376家企业发布1.3万个岗位需求。
  (三)收集发布青年实习岗位。动员我市优质企业,提供适合港澳青年实习的岗位,推动港澳青年来莞实习交流,目前已收集78个实习岗位,通过台港澳办平台对外发布。
  (四)开展线上校企合作。举办“2020年东莞市(第十一届)校企合作洽谈会”,搭建线上院校、企业和毕业生对接模式。其中,专门开设港澳院校展示专区,邀请港澳院校线上设展,共有7家港澳学校参展,推动港澳高校毕业生来莞就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结合长期、短期推进港澳青年来莞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及时更新港澳青年赴莞就业创业“十环”服务内容、岗位信息等,继续加强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为来莞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高效服务。
  (二)进一步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先行区建设。继续指导支持全市9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建设,落实专项经费的拨付,整合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先行区就业创业资源,下半年根据省文件指引,认定一批条件成熟、发展前景良好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形成“1+N”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格局。
  专此答复。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关于政协提案-案号20200212-吸引港澳青年了解内地发展的复函
市府办督查室:
  贵单位转来《政协提案-案号20200212-吸引港澳青年了解内地发展》收悉。经研究,我办对提案内容无不同意见。
  专此函复
                                       
                                                                          中共东莞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1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台港澳事务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20200212号提案《吸引港澳青年了解内地发展》,依据我局职能,现就有关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港澳籍学生在莞就读现状
  截至2020年7月,我市共有台港澳籍学生15422人。其中:小学及幼儿园10282人,占比66.7%;中学4973人,占比32.3%;大学167人,占比1 %。香港籍学生14853人,澳门籍学生569人。
  (一)优化港澳户籍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服务工作,2020年8月13日市府办印发《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港澳籍高端人次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一是在我市特定企业(机构)工作港澳籍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按分配指标数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二是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或评定的港澳籍高层次人才子女,无需积分、不限指标数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实施办法》的出台,将各类高端人才和企业(机构)人才整合入统一的引进人才入学体系,实现了优惠范围和优惠学位数的进一步扩大和增长,并统一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材料,较好地解决了高层次人才来莞的后顾之忧,更好地帮助我市留住高端人才。
  (二)将港澳人才子女入学纳入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体系
  义务教育方面。将港澳户籍学生纳入积分入学政策,凡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港澳户籍学生,其父或母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并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均可以提出积分入学申请,2020年,共有港澳籍学生1876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
  高中学校入学方面。在我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需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按照非户籍随迁子女同等待遇,提交“异地中考”规定的有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按非户籍随迁子女同等待遇进行录取。
  二、加强与港澳教育合作
  (一)积极推动我市中小学参与粤港澳姊妹学校(姊妹园)缔结活动
  在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市现有39所学校(幼儿园)与香港、澳门学校(幼稚园)缔结姊妹学校(姊妹园)关系,比2018年23所增加了16所。2019年,我局成功促成我市8所幼儿园与香港幼稚园结为姊妹园,促成我市1所中学与澳门一所中学结为姊妹学校,实现了零的突破。
  我局积极搭建友好交流平台,为莞港澳姊妹学校交流互动创造机会。同时,姊妹学校间已形成了日常往来交流机制,自发组织师生互访交流。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香港姊妹学校来莞参加了12项活动,参加港方人数约637人;我市学校赴港交流6次,赴港人数约212人。另外,通过多媒体手段进行交流的活动有两项,交流方式呈多样化发展。
  (二)发动莞港姊妹学校积极参与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成功举办东莞赛区比赛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我市于2020年5月成功举办了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东莞赛区比赛,来自莞港两地18所莞港姊妹学校共同协作,组队参加本次比赛,向观众们演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经典诗赋之美,展现了专业的诵读能力和深厚的姊妹情谊。
  (三)发挥本地优势,推进莞港澳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我市虎门林则徐硝烟博物馆、虎门威远炮台、海战博物馆、松山湖机器人产业基地等参观点,已经成为港澳青少年来莞参观学习的重要教育基地及科普基地。2019年,我局已接待3批香港师生团来莞参观,协助他们到这些具有教育意义的景点参观。此外,我局还安排香港赛马会体艺中学学生交流团150名师生在参观虎门景点后,安排他们进入东莞第五中学的课堂“同上一节历史课”及开展青少年友谊赛等活动。这类寓教于乐的交流活动,加深了港澳青少年对中国历史的理解和认同,让两地青少年建立友谊共同成长。
  (四)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组织教师赴香港、台湾培训研修。我局与香港职业训练局联合举办东莞职业院校骨干教师香港研修班,于2019年6月下旬组织30名职业院校教师到香港培训。
  (五)在莞高校加强与港澳高校交流合作
  目前,我市有在莞普通高校9所,7所高校协同我市相关单位积极与香港6所高校、澳门2所高校开展教育合作和交流。如:东莞理工学院与香港浸会大学签订合作备忘录,开展研究合作、学生联合培养和交流。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与澳门城市大学签署保荐硕士研究生的协议,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免笔试、优先面试的方式申请报读澳门城市大学硕士研究生。广东科技学院与澳门城市大学签订合作备忘录,由广东科技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免笔试,直接进入澳门城市大学研究生面试环节。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与香港浸会大学开展4+1本硕连读项目,学生前4年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完成本科学习,后1-2年在香港浸会大学学习硕士课程,毕业可获香港浸会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与香港高等科技学院就学生专升本项目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经调查,我市暂无高校与港澳高校开设学分互认专业(课程),也无学生参与学分互认项目。
  (六)积极筹设湾区大学
  为贯积极响应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实施方案的战略部署,经我市积极谋划、协调和研究布置,2019年,我市在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支持下组建了湾区大学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湾区大学筹建工作办公室和湾区大学专家咨询委员会。2020年,确定了湾区大学创校负责人,制定了《湾区大学办学初步方案》并报省政府审批,开展了项目建设进行前期咨询、概念设计等前期调研,进行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争取将地块内基本农田调整为建设用地。
  (七)引进香港知名高校合作办学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高等教育水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积极推进香港知名高校来莞办学,明确由东莞理工学院联合香港城市大学在我市松山湖合作举办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目前,我市与香港城市大学分别成立了专项工作组,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编制了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筹备申报书,向教育部国际司涉外办学处提交申报材料。推进设立东莞市香港城市大学研究院,拟选址松山湖大学创新城。启动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一期校园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招标工作,城规、控规调整及国土手续办理正稳步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与港澳教育合作
  一是加强与广东省教育厅的汇报沟通,在省教育厅指导下争取更多东莞学校与香港学校结对成为姊妹学校。二是指导学校开展莞港青少年交流特色主题活动,为两地学生成长提供平台,促进香港教师与东莞教师共同分享教研文化,促进专业发展,提升教学成效。三是积极研究探索莞港澳幼儿园缔结“姊妹园”,推进莞港澳三地中小学结为“姊妹学校”。
  (二)创新体制机制筹建大湾区大学
  一是组建高水平办学团队。面向全球开展校长选聘,并组建高水平国际化管理团队,基本搭建完成大湾区大学管理架构,围绕大湾区大学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进一步完善细化体制机制、学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等,形成融合大湾区各方资源的具体办学方案,并负责开展具体筹建工作。
  二是开展办学前期探索。计划与松山湖机器人研究院、广东工业大学开展本科生联合培养;与北京大学大数据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考文垂大学合作,依托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的科研平台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通过开展学生联合培养,开发课程、储备师资、建立制度等。
  三是启动项目规划建设。协调滨海湾新区尽快完成一期校园用地的整备工作。高水平完成校园规划,按相关流程做好项目立项、报建等程序,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四是开展办学申报工作。继续加强与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大湾区大学筹建工作情况和办学思路,争取在上级指导下开展大学筹建各项任务,按程序做好大湾区大学设立的申报工作,并获得教育部批准。
  (三)做好与香港知名高校合作办学
  一是开展合作办学申报。协调东莞理工学院会同香港知名大学遵照合作协议约定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尽快向教育部提交申办报告,申请设立合作办学机构。
  二是开展一期校园建设。协调松山湖管委会对项目用地进行前期整备工作,根据协议约定事项完成约161.5亩一期建设供地,同时做好校园规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代建单位,对合作办学机构校园及配套设施开展全过程代建。


办理单位 市台港澳事务局,教育局,市人社局,民政局,市交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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