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014029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祝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点改善环城路周边学校、医院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建议后,我支队立即组织人员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置隔音墙的建议
前期,城管局已会同市环保局对环城路群众反映噪音影响较严重的路段进行了噪音研究分析,并分别形成噪声处理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实施。其中,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市高级中学、广东科技学院路段隔音方案已经审批同意,该局正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开展工程设计工作,完成后交相关单位实施建设。针对提案中反映的环城路其他学校和医院等,城管局将积极会同市环保局进行路段噪音分析,及时制定噪音影响严重的学校、医院路段的噪声处理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二、关于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
我支队为规范学校、幼儿园和医院等重点区域及其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于2013年12月6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公交传发〔2013〕354号)和2014年2月19日以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东莞市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东交整治〔2014〕2号),强调了全市交警部门要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和医院等重点区域及其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密切关注学校、幼儿园和医院路段的车辆通行状况,安排警车加强学校、幼儿园和医院路段的巡逻,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查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载、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上、放学和上下班期间,派出适当警力到主干道和交通流量较大的学校、幼儿园和医院路段指挥交通,全力以赴保障上述重点区域的交通安全秩序。
2、切实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全面、及时掌握学校、幼儿园和医院路段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协调辖区内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净化学校、幼儿园和医院等重点区域及周边的道路交通环境。
3、迅速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和医院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尽快落实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包括减速带、减速标志、人行横道、连续黄闪灯、安全提示牌、禁鸣牌等),必要时在学校、幼儿园的门口对出路段安装交通信号灯或者摆放临时交通信号灯,全力保障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秩序。
4、积极加强与辖区学校、幼儿园和医院的沟通协调,主动帮助学校、幼儿园培训其工作人员的交通秩序维护能力,协助学校、幼儿园和医院增加反光锥、警戒带、反光衣等交通安全设施、装备,与学校、幼儿园和医院共同维护周边道路的通行秩序,保障广大在校师生、医护工作者和病人的交通安全。
三、关于降低环城路尾气污染的建议(与环保局共同答复)
近年来,交警支队与环保局通过严把车辆准入、在用车年审、道路抽检、环保限行、黑烟车义务举报等手段,不断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形成了机动车年审联动机制和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对排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发放环保标志、办理年审,并不定期开展道路抽检执法工作。此外,环保部门还与质监部门和物价部门联合推动了机动车检测机构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配合市经贸局成功推广使用粤Ⅳ标准的车用成品油和出租车油改气等工作。通过采取有力手段和部门联动,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由于环城路是过境道路,由于车流量大等原因,目前暂未开展道路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检工作。为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工作,环保局将继续抓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加强对环检机构的监管。对环检机构监管形成机制化、常态化,依法查处违法检测行为,确保机动车定期排气检测发挥实效。二是继续密切部门协作。继续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环保限行、路检执法、检测监管、淘汰补贴等各项工作,促进车辆的正常维护,推动高排放车辆尽快淘汰,保证车辆达标排放。三是逐步扩大环保限行范围。在充分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群众意见后,修改完善《<东莞市机动车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补充方案》,争取进一步扩大环保限行范围,促进黄标车的淘汰。四是在适当时机联合交警、环保部门在环城路周边学校、医院附近有针对性的开展黑烟车专项整治行动,遏制黑烟车排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