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036)关于解决客运站场出租汽车候客秩序的建议
  长期以来,我市的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及主要客流集聚地是出租车不打表、拒载、挑客等不文明经营行为多发的地方,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环境,也严重有损于东莞的文明城市形象。

  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与出租车企业非常重视,采取多项整治办法,并在东莞火车站、虎门高铁站、汽车客运总站、汽车客运南站和汽车客运东站等五个站场设置有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交通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出租车企业也经常派出大量人力现场巡查,但由于客运站场的出租车秩序管理责任不明确,实际效果不尽人意,近期省、市文明办在多次暗访中也明确反映了客运站场的出租车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客运站场出租车秩序的有效管理需要客运站场、交通执法部门和出租车企业多方协调、联合治理,必须明确和落实各方的主体责任,才能有效提升管理效果。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通过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联合主管部门、公安交警、客运站场、出租车企业等一起行动,争取治标治本。
建    议:
  一、出租车企业要落实对出租车司机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出租汽车企业必须认真做好对出租车司机的安全行车和文明服务方面的教育,要求进入客运站场出租车的必须遵守站场管理规定、服从站场工作人员调度指挥。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驾驶员,各企业严格按照行业公约、相关规定制度进行处理。

  二、落实客运站场的出租车现场秩序管理的主体责任。站场出租车候客通道设置、出租车进出站场和候客秩序的现场维护,属于站场管理的责任范围,须由所在客运站场负责主要管理责任。

  客运站场也可借鉴经营秩序良好的场站管理模式,如聘请第三方管理机构对各客运场站的出租汽车秩序进行管理,由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三、借鉴交警的道路车辆监控和管理技术,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设备进行非现场执法,重点针对出租车候客通道、站场出入口和禁停、限停区域,增加、完善站场视频监控设备,打击违规经营行为。

  四、交通执法部门制订派员进驻站场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站场候客的巡游出租车不打表、拒载、挑客等不文明经营行为及站场候客秩序巡查执法力度。
提案者 韩炜光
部门答复

交通局

韩炜光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客运站场出租汽车候客秩序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企业对驾驶员管理主体责任和规范站场秩序
  今年以来,我局在落实企业对驾驶员管理主体责任和规范站场秩序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优胜劣汰机制。开展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根据考核结果,2020年上半年向省交通运输厅通报12名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2020年上半年我市向七市行业协会共享23名不良记录驾驶员;对124名违章经营驾驶员录入个人信誉考核记录。
  二是开展驾驶员培训教育。今年以来,组织督促莞通、翔运、华悦三家巡游出租汽车公司对驾驶员开展服务质量专项培训13次,培训驾驶员860人次。
  三是组织驾驶员开展承诺践诺活动。6月起组织三大出租汽车集团公司对2182名驾驶员开展“一对一”文明服务谈话教育,签订服务承诺书。
  四是督促各出租汽车企业对出租汽车的候客秩序负起监管管理责任,对违规出租车必须现场纠正制止。今年3月起组织三大出租汽车集团公司派出6组人员每日驻守重点客运站场,现场监督车辆,维持候客秩序。对今年检查发现的61辆次违规出租汽车利用站场道闸系统一定期限内限制进入五大站场候客,提高惩处力度。
  二、加强出租汽车领域执法力度
  重点打击小客车非法营运,巡游车不打表、议价、拒载,网约车无证经营以及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无证驾驶员和无证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巡游车和网约车的执法监督。
  一是强化重点区域执法巡查。加强对辖区汽车客运站、高铁站、火车站、医院、重要商圈及其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东莞火车站、东莞东火车站、虎门高铁站、市汽车客运总站、市汽车客运东站、市南城汽车客运站、樟木头振通汽车客运站等重点站场,指导、组织、督促属地交通运输分局每天派员驻站,严查严管,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秩序,并采取个别约谈或集体约谈的方式,督促辖区站场管理单位落实经营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候客、乘客候车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出租汽车通行效率。
  二是利用现有的常态化执法机制严查严处。充分发挥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跨区执法行动、全市统一执法行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专项执法行动以及错时执法行动等常态化执法机制的作用,指导、组织各交通运输分局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每月不少于两次的跨镇(片区)执法行动、每月6日、16日、26日的全市统一执法行动,加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联合执法巡查力度,加大路查路检,开展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联合整治行动,严查巡游车议价、拒载、不打表、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路面上查处的违法事实清楚的无证网约车进行处罚,同时对相应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处罚,有力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督促巡游车企业及网约车平台公司守法经营,从源头上规范驾驶员行为,有效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
  三是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核心城区继续依托原有摄像头等抓拍设备,结合流动摄像,在市汽车客运站、南城汽车客运站、汽车客运东站的巡游车落客区、候客区、排队区及车站周边等区域进行抓拍,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并结合出租汽车违规经营的规律性,加大力度在出租汽车客运重点地段设置监控,鼓励有条件的园区(镇街)参照核心城区的做法大力推动非现场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严厉查处巡游车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在出租车通道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通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不定期抽查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入信息情况,结合群众投诉、举报信访件和其他单位通报、抄告、移交的案件,掌握充分、准确的信息进行精准打击,有效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出租汽车行业违法违规案件586宗,其中,小客车非法营运24宗,假冒巡游出租车4宗,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17宗,网约车无证经营32宗,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经营496宗,其他13宗。
  下来我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站场候客管理。
  一是督促各客运站场继续配合做好出租汽车候客区的秩序管理。
  二是继续强化五大客运站场道闸系统的效能,充分发挥对违章出租汽车的限制进入作用,提高惩处力度。
  三是适时启用文明车队候客车道,继续加强与第三方管理团队沟通,待疫情结束后尽快启用文明车队候车道,开展专人候客秩序管理。
  四是推进车辆及车载设备的更新换代,引导企业加快对车况老旧的出租汽车进行报废更新,安装新型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新型系统专用设备,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车辆营运行为监管,打击违规经营行为。
  五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镇街、园区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联合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各交通运输分局积极联合属地职能部门,通过部门联合执法、跨区执法、全市统一行动、非现场执法、错时执法以及交通稽查站定点执法等方式,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和集中力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尤其是加大对汽车总站、南城车站、汽车东站等客运站场门口乱停乱放车辆的巡查打击力度,强化重点车辆精准打击,严查小客车非法营运、网约车无证经营、巡游车不打表、议价、拒载以及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规范客运站场出租汽车候客秩序。
  谢谢您的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的建议。


办理单位 交通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