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
市城管局:
关于陈国良,陈英毅,郑泽森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扶持建筑垃圾再生循环利用企业的提议》(提案第2019032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就相关问题回复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议加大政府对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管理非我局职能范围,我局对该提案无其他意见。
二、关于提议加强全市各镇区“三旧改造”、“拆旧建新”项目建筑废弃物管控工作,摸清家底。我局负责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确保施工现场工完场清。
三、关于提议由住建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制定技术规范和配套政策,在项目审批阶段对建筑物拆除予以规范和管控,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并推行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章第十三条“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我市不具备制定地方技术规范的职权,建议根据国家、省的相关规范要求及我市《东莞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牵头出台相关管理和扶持政策制,我局牵头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产品,使用达到规定比例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的工程项目在各类奖项评选中予以优先推荐。
四、关于提议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做好中端分类管理。根据我市《东莞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实施方案》,市城管局正牵头建立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联单制度,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建筑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建筑垃圾排放的,由城管部门将有关情况向住建部门通报,纳入建筑市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对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分别记录。我局将继续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关于提议建立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实时公布各镇区建筑垃圾产生量和综合处理等情况。市城管局正牵头构建“建筑垃圾信息平台”,我局将配合该平台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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