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数局
关于对提案第20190319号回复意见的函
尊敬的叶建勋委员:
您好。提案第20190319号“关于政务窗口开设午间延时便民服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现对该提案提出以下回复意见:
一、关于“采取轮班作息制度”的建议
我局拟计划在市民服务中心启用并对外服务后,在市民服务中心先行先试,试行工作日午间延时服务。参照广州市的政务窗口的服务时间,市民服务中心工作日对外服务时间暂定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延时服务时间为12:00-13:00,我局拟采取制定群众最需要办理的延时服务事项目录,目录里的事项采取预约的方式在延时期间提供服务,综合窗口按照上述时间开展延时服务,税务和公安的专业厅,我局将积极协调,力争专业窗口也能同步提供延时服务。市民可提前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在工作日中午12:00-13:00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并按照约定时间办理相关业务。若未预约的群众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办理业务,可通过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由工作人员协调窗口人员为群众办理紧急业务。
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除公安、税务、社保采用本部门专业窗口外,其他实行进驻部门综合窗口服务。拟根据每天延时工作时间区间预约的情况,决定开放综合窗口和专业窗口的数量。
二、关于“合理调配人员”的建议。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目前我市以“三集中、三到位”为基本要求,推动市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同时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综合窗建设,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模式,建立受审分离机制,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前台一个窗口综合受理。午间延时服务,计划开放部分综合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按照群众预约服务的实际需求,合理调配午间值班人员。同时计划购进一批一体化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机放置在市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午间时段安排4名工作人员通过轮班作息制度在现场值班,保证每个时间段都有2名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和协助群众使用自助服务终端办理服务。
三、关于“重视轮值人员后勤保障”的建议
目前,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配有饭堂和休息区的配套设施,对于延时服务的值班人员,我局将在内部统筹协调,保证其就餐、休息的后勤保障。另外,还将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工资、福利和保险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务服务窗口人员的权益保障机制。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的权益保障机制,对于加班的福利保障,增加了新的保障措施。第八十二条从原来“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修订为“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对于我市延时服务值班人员,拟延时服务试运行后,综合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值班人员的权益,制定更加灵活的延时工作权益保障制度,力争做好延时服务的同时,也能保障值班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合理需求,更好地保证值班人员延时服务的工作状态和服务质量。
四、关于“提高中午延时服务的知晓率”的建议
延时服务正式推出前,将通过实体大厅、微信公众号、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一是实体大厅宣传。目前我市已建成35个镇级综合服务中心,586个党群服务中心,延时服务推出前,将在各实体大厅进行公告。二是结合我市已开通的各级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推送。三是借助我市官方媒体的宣传,公布延时事项清单、地址等安排,力争让尽可能多的企业和群众知晓延时服务,享受到延时服务的福利。
另外,结合试运行实际,分析企业和群众对延时服务的需求,探索符合我市的延时服务机制,让延时服务的资源配备到群众需求最迫切的政务服务事项上,提高窗口的使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延时服务的效果。
五、关于“强化监督管理”的建议
我局拟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具体的试行实施方案,并充分征求职能部门意见,进一步细化方案和事项清单。延时服务涉及的各有关部门,需配合做好相关服务的推行。利用窗口人员“服务评价”配套设施、“意见和建议”征集箱,定期收集群众对延时服务的评价和意见,同时作为政务服务考评内容列入年度考核中,建立通报和检查制度,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需督促职能部门做好延时服务的配套工作,保证延时服务能落到实处。
六、关于“完善配套设施”的建议
市民服务中心的功能区规划,配备有自助服务区、座椅、空调、无线上网等配套设施。同时,办事大厅周围还设有商业配套,未来,群众午间办理服务除了能在办事大厅内休息,也能通过周围的商业配套进行相应的餐饮、逛书店等服务。
以上是我局对《关于政务窗口开设午间延时便民服务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