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318)关于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推进城市品质提升的建议
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林业局,市轨道交通局
  2017年7月,东莞的三年品质提升工作全面推开,2018年政府工作一号文指出:建设“美丽东莞”,大力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城市格局,优化和提升城市品质工作是东莞高质量发展的突破点。
  目前城市品质提升涵盖了城市中心提升、魅力小城、幸福村居、交通设施、公共服务、城市更新、TOD开发、森林公园提升、两违整治及城市管理等十大领域,但仍然存在市民的参与感及获得感不强,认同感不足等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目前提升工作主要侧重于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方面,对民生或微改工程关注投入不足;2、因资本方面的原因,“吃肉留骨”现象相对较多;3、参与主体单一,市民及相关利益群体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参与度与认同感不足;4、公共空间地域特色不足、文化认同感不够;因此,建议在公共空间建设方面,能够结合上述问题,侧重民生、创新机制监管、畅通民间力量参与渠道及在展示东莞地属人文特性方面做出努力,进一步推进东莞城市品质提升和美丽东莞建设。
  
建    议:
  1、坚持以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与小微更新齐头并进,一方面聚焦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从战略格局上推动东莞城市品质提升;另一方面通过社区及小微空间的微改造,努力提供更为精准的公共服务,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认同度。
  2、加强政府统筹,完善制度建设,形成全流程监管,在用地规模、模式与方向、建设主体及移交方式等方面给予约束,拒绝“吃肉留骨”及偷换空间概念,保障公共利益及市民需求得以实现。
  3、畅通市民参与渠道,建立多种主体力量参与平台,让更多方面的资源力量参与到各类项目改造中来,允许更多的相关界别的从业者和志愿者跨界合作,形成良好的市场氛围;设立居民咨询委员会,形成参与和公布制度,充分调动权属人的积极性,吸引广大市民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口碑和新闻效应。
  4、以东莞地域人文特征打造东莞特色城市公共空间,提升市民的文化认同度,东莞有着不同于珠三角其他城市的独特气质,文化多元、和谐共生。建议结合东莞城市历史脉络和城市特性,梳理出东莞的文化元素,并用于东莞公共空间设计中去。如规划建设城市游径,多层面展示东莞城市特色及属地文化,推进东莞城市品牌建设和旅游经济发展。
  (1)建设历史文化游径:将东莞古县城现状保留较好的街区,按照行政、文教、商业、名人居所、重点景观进行梳理和连接成线成片,并延伸到鳒鱼洲旧工业区保护规划改造,充分展示东莞阶段性城市发展历程及文化遗存风貌。
  (2)建设科技文化游径:将东莞重点产业项目和产业平台进行梳理及规划连接,打造东莞科技游径,展示东莞制造名城的城市魅力。
  (3)建设生态绿色游径:整合东莞山水园林等生态资源,结合绿道网及乡村规划,建设规划东莞生态游径。
  5、加强精细化街区设计,推进可以阅读的宜人街区建设,提升东莞城市品质。目前东莞街区存在功能破碎、街区界面分割、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不完整、公共设施缺失等问题。建议通过精细化街区设计,结合东莞地域文化特点,串点成线、形成界面完整、脉络连续的可以观瞻、可以阅读的街区景观。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市轨道交通局
关于对东莞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
2019031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201914号)相关要求,现将贵局主办、我局会办的市府办转来东莞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0190318号《关于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推进城市品质提升的建议》(第20190318号)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收悉。根据工作职能,对东莞市城市品质三年提升工作TOD开发领域,我局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
一、加强政府统筹,完善制度建设,形成全流程监管
我局牵头制定“1+N+细则”系列政策,形成轨道交通建设及TOD综合开发政策体系,于2018年颁布实施。“1+N+细则”系列政策明确了我市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TOD综合开发规划的编报流程等,并强调了TOD综合开发“政府主导、整体统筹、连片开发”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对TOD范围内用地的主导,为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提供了更完善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推进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
我局积极落实“先规划、后用地”理念,全力推进全市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工作,注重TOD规划与法定规划相衔接,提高TOD开发综合效益,落实轨道交通与站点周边交通设施无缝衔接理念,保障公共利益及市民需求得以实现。
三、加快TOD综合开发试点落地,增强市民获得感、认同感
我局按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思路,重点推进东莞火车站、虎门高铁站、松山湖北站TOD综合开发试点落地,积极打造一批轨道站场综合体及“轨道+物业”、“轨道+社区”示范项目,进一步助力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发展形象,增强市民获得感、认同感。


林业局

关于对“关于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推进城市品质提升的建议”意见的复函
市自然资源局:
  转来提案“关于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推进城市品质提升的建议”(提案第20190318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中提出“建设生态绿色游径:整合东莞山水园林等生态资源,结合绿道网及乡村规划,建设规划东莞生态游径”的建议,我局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出台了《东莞市森林小镇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5年)》。规划中提出将打造森林步道、水鸟生态廊道和滨水生态廊道,依托各山系、水系营建市域步道、廊道,串联一系列重要的自然和文化点,为人们提供丰富的自然体验条件,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自然体验需求。
  关于森林步道建设方面,结合各森林公园现有绿道,综合各森林公园地理位置,建设联通各公园森林步道体系,步道路面为彩色混凝土路面或木栈道,选择高大乡土阔叶乔木作为道路骨干树种,适当抚育现有中层小乔木,统一配置观花赏叶的特色灌、草作为下层,形成错落有致、层次分明、四季有色的绿色慢行森林步道。规划期内,建设串联黄旗山森林公园同沙生态公园水濂山森林公园大岭山森林公园红花油茶森林公园黄牛埔森林公园宝山森林公园大屏嶂森林公园碧湖森林公园南门山森林公园山水天地森林公园银瓶山森林公园的森林步道,打通联系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步道,到规划期末东莞森林步道总长不低于130千米,基本形成森林步道一体化建设的格局。
  关于水鸟生态廊道建设方面,配合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建设,结合重点建设工程,建立集合“点(湿地公园)、线(自然水道)、面(沿海)”为一体的东莞市水鸟生态廊道,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走廊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改善湿地环境质量的同时,也为周边居民以及外来游客提供休闲游憩场所和湿地游览线路。规划期内,打造建设主廊道与次廊道、东江支流支廊道,其中北部主廊道在市域内有东江段、珠江段和大沥河段,总长度73.8千米;中部次廊道为支干廊道在市域内沿海岸线分布,总长度38.1千米;东江支流支廊道在市域总长118.20千米,分别为:华阳湖段、东江南支流段、寒溪河段、黄沙河段、南朗路段、东莞运河段、环保河段、松山湖段、小海河段。踏脚石节点有:松山湖、燕岭湿地公园。目标地节点有:沙田镇穗丰年湿地公园、同沙生态公园、荔香湿地公园、佛灵湖公园、下沙湿地公园、莲湖湿地公园。
  关于滨水生态廊道建设方面,在不破坏河流的自然属性基础上,恢复河流景观及断面的完整性和河流廊道之间的连通性,增加滨水过渡生境的类型,阻止污染物的汇入,净化水质,同时为城市居民创造了涉水空间,优化城市视觉景观。修复和建设沿河绿带,增加河流廊道的连通性,构建融休闲、交通、绿化于一体的滨水生态廊道体系,完善文化、休闲、娱乐、旅游和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优质的滨水公共活动空间网络,促进城市功能和形象品质的全面提升。规划期内,重点打造“三江六岸”滨水生态廊道,以东江南支流、汾溪河、东莞水道三条水系为依托的主城区城市滨水空间,主要涉及万江、莞城、东城、高埗、石碣五个镇街,东至广深铁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东南支流、南至东莞水道,总面积约2857公顷。



市自然资源局

农工党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推进城市品质提升的建议》(第20190318号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统筹方面。根据《东莞市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计划的实施意见》(东委办发〔20174号)工作安排,市提升办负责统筹协调了我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牵头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策划了两批次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涵盖了除TOD综合开发、城市更新改造等重大项目外,还将一定数量的微改造项目如括魅力小城示范街道建设、中心城区街道微提升、美丽幸福村居、垃圾处理等各类涉及民生幸福的项目纳入城市品质三年提升项目库。目前,经过1年多的统筹推进,累计基本完成252个项目,包括了美丽幸福村居、示范街道微提升、医院、学校等。
  
二、在加强政府统筹及完善制度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品质提升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统筹实施推进。长期以来,我市特有分散行政体制下,各镇街各自为政,资源分散,缺乏统筹的谋划、建设、管理主体。为此,市委、市政府以中心城区强化建设为抓手,由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现场指挥长的“一心两轴三节点”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8个工作组和两轴三节点提升专责小组、国际商务区建设专责小组、黄旗南片区建设专责小组、三江六岸建设专责小组等 4 个专责小组,统筹联动各相关部门及镇街主体,发挥综合协调及系统决策的作用。同时,按照“先行先试、封闭运行”原则,重点在“一心两轴三片区”建设范围内,创新城市综合运营商制度、片区总设计师制度、全流程代建代运营制度、经营性用地捆绑公益性设施工程出让制度、带方案出让土地政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等。另外,围绕如何高质量推进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实施,各相关部门谋划制定了一批政策制度: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东莞市魅力小城街道设计技术指引》,明确了街道提升各要素的建设标准,编制《东莞市魅力小城示范片区宣传册》,为示范片区规划建设提供指导;市住建局、发改局等制定了东莞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相关配套文件意见,创新建设机制;市林业局制定了《东莞市湿地公园建设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目前已开始实施,制定《东莞市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流程》,正在征求意见;市轨道交通局出台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等“1+N”政策文件,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及TOD综合开发。
   
三、打造东莞人文地域特色方面。围绕中心城区“山、水、城”的特色城市空间格局,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两轴三节点总体设计》《环同沙地区概念规划》《三江六岸整体城市设计》,并结合我市实际提炼出以“一心两轴三片区”为近期中心城区建设战略抓手,大力提升中心城区在产业、交通、文化、休闲等方面的服务水平,打造“半城山色半城水、一脉三江莞邑香”的中心城区空间格局。其中在“三江六岸历史休闲区”建设方面,着重对传统文化、城市历史脉络等元素的发掘与利用,策划了历史文化游径、莞城珊洲河魅力小城片区、鰜鱼洲工业遗存改造和活化利用等建设项目彰显东莞历史底蕴与地域特色,未来还将进一步发掘、策划更多体现东莞特色的品质提升项目。
四、在街区建设方面。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推进各园区、镇街开展魅力小城示范街道建设,编制了《东莞市魅力小城街道设计技术指引》指导各镇开展城市街道设计对街道断面、机动车道、慢行通道、交叉路口、过街设施、市政附属设施、景观及城市家具、建筑退缩及立面等内容的设计和实施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引导,同时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和示范街道专家咨询会。经园区、镇街申报和多轮筛选,形成“一镇一路”魅力小城示范道路建设项目33个,目前已完成了13条示范街道建设,一些示范道路落实了机非分道的理念。市城管局开展中心城区街头小景和“一镇一公园、一村一景点”建设。以万江、莞城、南城、东城四大街道组成的中心城区选取21个节点,通过植物与园建小品搭配等进行景观提升,计划今年完成。全市各园区、镇(街道),各属地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城市公园、村(社区)公园和景点的建设或升级改造工作。各园区、镇(街道)至少打造一个3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完善的游憩和配套管理服务设施、管理落实到位的城市公园,每村(社区)通过植物与园建小品等元素搭配至少打造一处景点(或口袋公园),计划2019-2021年分批完成。另外,市城管局还组织编制了《东莞市城市道路配套设施设计指引》和印发实施了《东莞市城市道路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园区、镇(街道)城管分局在辖区范围内打造一条城市管理品质示范路(街),通过在人行道、自行车道设置物理隔离设施,做好违章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执法工作,确保人行道、自行车道路权不受侵犯,以点带面逐步推动完善我市其他道路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等公共设施,为市民提供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五、构建三级绿道网体系。为深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我市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要求,编制了《东莞市珠三角绿道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绿道网总体规划》等,根据东莞绿道的总体规划,我市绿道建设按照《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扎实开展我市绿道建设工作。东莞绿道自2010年开始建设,截止至20181月,我市已建成绿道1155公里,其中珠三角区域绿道东莞段225公里,城市与社区绿道930公里,建成驿站74座,初步建成结构合理、连通便捷、惠及民生的区域-城市-社区三级绿道网体系。绿道将东莞新八景串联起来,涵盖森林公园、水库等岭南特色风光的生态自然景观,贯穿文化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道等历史人文景观,充分利用资源要素,优化城市交通布局。
 
六、建设生态绿色游径。市林业局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出台了《东莞市森林小镇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5年)》。规划中提出将打造森林步道、水鸟生态廊道和滨水生态廊道,依托各山系、水系营建市域步道、廊道,串联一系列重要的自然和文化点,为人们提供丰富的自然体验条件,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自然体验需求。
 
七、在畅通市民参与渠道方面,市自然资源局将结合项目的策划与设计,通过开展社会公众调研、城市论坛、专家咨询、设计工坊等方式推进公众参与,以达到社会公众、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城市运营商等多方参与共商、共建、共治,助力城市品质提升长效高质推进。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吸收相关意见及建议,以对市民负责、让市民满意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公共空间等规划建设工作中,切实提升城市品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林业局,市轨道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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