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305)关于完善大件垃圾回收处理机制 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建议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升级换代,以各类废旧家具、电器、装修废弃板材等为主的大件垃圾数量快速增长,因其收运难度和处理难度较大,很多大件垃圾被随意扔放在垃圾桶附近、公共区域甚至是消防通道,非但影响市容市貌和民众日常生活出行,还存在消防、白蚁、人身伤害等安全隐患,日益成为全国各大中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必须解决的难题,考验着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智慧。
  去年以来,深圳、厦门等城市相继出台了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北京首家大件垃圾处理站正式投入运营,为如何合理高效处理这些大件垃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而东莞市委市政府也意识到解决这个问题的迫切性,梁维东书记在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加快形成与国际一流湾区相适应的城市发展格局,强调要加快固废处置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强制分类,确保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新增生活垃圾100%实现“全焚烧、零填埋”;市政府在去年8月印发的《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也对处理大件垃圾提出了相关要求。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市大件垃圾回收处理仍处在起步阶段,整理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制度机制仍不完善。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完善的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虽然《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也对处理大件垃圾提出了相关要求,但大多只属于方向性、原则性的要求,缺乏具体细化的操作措施和运作机制,且相关文件不属于地方性法规,约束力不够强。
  二是清理搬运效率较低。由于大件垃圾体积大、整体性强,一般环卫车根本无法运输,需要专门卡车才能运走,加上很多镇街仍未建设专门的大件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处理能力以及环卫部门搬运大件垃圾的设备力量相对不足,因此未能像生活垃圾一样每天清理,很多时候只能堆到一定数量时才统一运走,有时一两个月都无人处置。
  三是回收利用尚不成熟。很多大件垃圾附加值低、回收工作量大、处理成本高,企业回收回来则要面对亏本运营、“无人要”的困境,加上很多回收企业加工水平低、规模小、分布散,拆解加工处理能力不强,导致回收利用率偏低,大多被运往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或垃圾场填埋,很多资源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四是宣传推广力度不够。由于平时对垃圾特别是大件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宣传工作力度不大、深入不够、形式单一,市民对大件垃圾如何正确分类处理以及相关回收渠道一知半解,普遍缺乏分类投放垃圾的意识,参与度不高,随之也衍生的回收企业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建    议: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参照深圳、厦门等地的经验做法,结合东莞实际,抓紧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出台我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对大件垃圾处理的职责、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监督考评等事项进行明确和细化,进一步规范大件垃圾回收利用工作,尽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运转高效、普遍参与的大件垃圾回收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我市大件垃圾回收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完善设施配套。参考北京、厦门等地经验做法,建设1-2个大件垃圾处理厂,配好大型高效处理设备,尽快完成各镇街专门大件垃圾收集点、分拆破碎处置点的设置,形成大件垃圾“社区中转站--镇街处置点--市处理厂”的运行处理模式。组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清运队,配置配齐大件垃圾清运车,推行大件生活垃圾预约收运便民服务,明确专人接件派件、上门服务。开发建设网络回收APP系统,实现称重、存放、信息采集、在线预约等功能,并通过网络对低值再生资源和有害垃圾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
  三是提升利用效率。完善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下形成的废旧家电、家具回收渠道及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实现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利用的规模化和产业化。通过国家财政对大件垃圾回收企业和废旧资源再生产企业给予适当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在税收方面给予投资抵免政策,销售过程中给予适当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对大件低值可回收物的循环发展给予必要支持。合理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流入,让社会资本成立专门的回收处理机构,真正形成收集、运输、处理、分类回收等完整的链条,实现利益最大化。
  四是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废玻璃类、废木质类、废塑料类,包括大件旧家具)环保处理再生公益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商场活动,强化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投放、回收利用的宣传教育,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构建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力求形成市民认识到位、公众参与广泛的氛围,提升市民的知晓度、参与度和垃圾分类意识,建立起优良的回收利用观念,助推循环经济的发展。

提案者 叶效怀
部门答复

商务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30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305号提案《关于完善大件垃圾回收处理机制 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建议》收悉。提案建议中涉及我局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一、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推进再生资源市场改革,通过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建立了开放、公平的市场格局。目前,全市领取营业执照且办理备案手续的回收站场约有1060余家。据不完全统计,20181-12月,我市回收总量100.7万吨,其中废钢铁31.4万吨、废有色金属2.4万吨、废纸64.3万吨、废塑料1.7万吨。行业总成交额约22.7亿元,其中废钢铁成交额6亿元、废有色金属1.9亿元、废纸成交额14.3亿元、废塑料成交额4235.36万元。
  二、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一)重新修订《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8517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61号)。新《管理办法》着重进一步明确回收站禁设区域、网点设置规划、建设标准及监管机制等方面内容。
  (二)着力编制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根据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前期调研工作,并对各镇街(园区)再资办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管理政策解读及各地扶持政策和创新回收模式分享,同时积极走访城管、规划及国土部门,商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划的用地指标及土地规模问题,以及结合强制垃圾分类,探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垃圾收运体系融合问题。目前,该行业发展规划已进入编制阶段。
  (三)大力推进互联网智能回收项目。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4月正式启动小黄狗项目,通过在居住区、商业中心、工业园区、学校、政府机构等各区域投放小黄狗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标准化建设小黄狗分拣中心和清运“铁骑”车队,构建了“物联网+智能回收”的创新模式,以“现金返还”有偿回收方式和强化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动传统垃圾回收行业转型升级,被评为2018年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创新案例。目前小黄狗项目已基本覆盖全市33个镇街(园区),共铺设设备700多台,累计回收再生资源2500多吨。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持续推进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东府〔201861号)有关规定及市领导的工作指示,按照统一思路,多策并举的原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工作,以进一步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回收行业有序规范发展。
  (二)探索创新再生资源回收发展模式。一是推广“互联网+回收”的新模式,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在有条件的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试点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二是探索“两网”协同发展的新机制,试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协调发展,在收集、回收、转运分拣、处理等重点环节加强对接;三是探索逆向物流建设的新方式,鼓励回收企业与上游生产商、销售商合作,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试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三)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财政政策。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市行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市镇两级财政扶持政策,用于支持回收体系建设改造、回收模式创新推广及巡查管理考核激励等方面。目的通过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的产业发展和科学研究等。


市生态环境局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305号提案(关于完善大件垃圾回收处理机制 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
  该提案提到的大件垃圾属于生活垃圾范畴,相关管理要求在《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已有表述,包括投放、收运和处理等,根据该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我局将全力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
  目前,我市现有危险废物持证企业10家、处理能力涉及14大类共26.69万吨(包括医疗废物),对比产生量,存在处置能力结构不平衡、总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我局正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18年新建成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离子焚烧项目,新增6个类别0.99万吨/年焚烧能力,弥补了我市缺乏危废焚烧处置能力的空白。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开展设备安装,计划2019年第三季度开始试运行。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已完成立项手续和环评审批,正办理供地手续,计划2019年第一季度开工建设。
  二、申报“无废城市”试点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116日下发了《关于推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60号),拟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有助于我市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且我市近年来在固体废物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新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8.29万吨/年(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离子焚烧项目),解决飞灰处理难题(东南部卫生填埋场),全市新增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等工作稳步推进,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目前我市已作为省生态环境厅推荐的试点城市上报生态环境部审核。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中心项目、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等项目建设,全面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短板。
  (二)完成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核查,编制《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全面规划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出路。
  (三)加强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拓展建设我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综合平台,逐步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生活污泥等纳入平台管理,全面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监管效能。
  (四)争取纳入“无废城市”试点建设。通过建立具有东莞特色的“无废城市”指标体系,最大程度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办理单位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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