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304)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的建议
       河长制,是一项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重大改革,是一项地方党政领导参与人数最多的改革,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福祉的改革,“河长制”作为当前治水制度的一项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水环境行政管理权力的集中统一,较好解决了水环境治理过程管理多头、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等难题。
       目前推进河长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管理部门多头治水,责任边界不清。河道管理部门多,岸上岸下涉及水利、环保、住建、交通、国土等多部门,各镇(街)及部门根据管辖区域对流域分段包保,各自管理。以河道采砂管理为例,单一采砂行为涉及水法、河道管理、矿产资源、航道管理、施工通航管理等多个方面,采砂地段往往处在流域交汇平坦地段,具体管理过程中,存在部门责任边界交织、联动不力和相互推诿现象。
       二是河道治理任务重,资金投入压力大。治理任务艰巨,千头万绪,局面复杂,不仅要开展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砂场整治、河道清淤、清理入河排污口等治标措施,更需同步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清理涉河违章建筑、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群众环保意识等治本措施。各项措施的落实都需要大量项目资金支撑,单靠基层财力难以达到全面治理的效果。
       三是问题销号时限短,整治质量难保障。河长制实行治理任务清单管理,限时销号形式。调研发现,“负面清单”层层下发,最终落实均在基层,部分“清单”销号时间限定在十几天甚至数天,基层为按时完成任务,不得不采取突击、一阵风式整治,以牺牲质量换取按期销号目的。基层反映,问题不排查出来要问责,但排查的越多,整改的任务越重,被通报问责的风险也越高,影响工作积极性。

       四是群众参与度不高,部分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不足。从省市到镇村,各级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纷纷出重拳、花巨资、下大力推进河长制落实,构建完善的河长体系,营造了浓厚的护河、管河氛围,但对社会力量的调动有待加强。部分群众认为治水理应是政府工作,企业和群众参与面不广,支持力度不大。居民水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在河道周边甚至直接往河道丢弃垃圾等现象时有发生。


建    议:
       一是进一步理顺河长制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认识,打破部门壁垒,构建统一治理体系,明确、细化各地各部门责任。以流域为单位,自上而下构建流域总河长负总责、水利部门牵头负责、流域上下游河长分段负责、各责任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体制。同时构建工作联席机制、综合管理执法机制,以妥善处理职能交织、责任不清弊端,统筹流域内河长制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政府要出台河长制资金保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将河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日常管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突出问题整治项目资金投入,将污水管网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纳入财政优先安排。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保护、治理。
       三是推行渐进式销号管理。河长制是一项长期工作,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在加强问题排查力度的同时,建议对排查出的“负面清单”进行梳理,结合各地实际,给基层更多整改工作权限,由基层根据轻重缓急,分类分年设置重点整改流域及流域整改重点,不搞一刀切,推行渐进式销号管理,实现“负面清单”从突击整改向长效管控转变,从注重整改数量向提高整改质量转变。
       四是拓展参与渠道,营造共治氛围。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是保障河长制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要充分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参与到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来,提升企业与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社会力量在治水中的应尽职责。同时,积极引导村民爱河、护河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珍惜、保护的良好风尚。

提案者 沙田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财政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30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水务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的建议》(第20190304号)收悉。提案第二点建议政府出台河长制资金保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将河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日常管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大对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突出问题整治项目资金投入.将污水管网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纳入财政优先安排。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保护、治理。根据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各级财政将河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日常管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对我市水务局直属管理的横岗水库、水濂山水库、松木山水库、茅輋水库、契爷石水库等5座水库以及南畲塱6宗排站均安排了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和日常水浮莲等垃圾清理费用,对直属管理的石马河、东引运河、挂影洲围沿线以及东莞大堤沿线的堤围、水闸、设施维护及垃圾清理等均安排了管养经费,所需费用在水务局直属相关责任单位的2019年部门预算中列支,我市已将河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日常管养经费纳入市一级财政预算。
  (二)关于加大对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突出问题整治项目资金投入。市财政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约安排8.85亿元用于我市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包括:污水处理服务费78956.69万元,重污染河涌综合整治示范项目3000万元,东莞市水域纳污能力核定和全市水环境质量动态巡查项目1733.78万元,百名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人才费用930万元,东莞市涉水收费统一征收平台系统维护服务项目484.8万元等。市财政在东莞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约安排1433.94万元,用于保障我市河长制运行管理,解决全市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保护修复等突出问题,包括:东莞市河长制公众信息平台项目60万元,河长制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经费255.9万元,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河湖河长公示牌设施项目经费199.92万元,河长制全市河湖巡查服务项目103.84万元,黑臭水体及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464.6万元,黑臭水体及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效果评估服务项目349.68万元等。我市已在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突出问题整治项目投入大量资金,接下来我局也将配合贵局落实河长制的各项工作。
  (三)关于将污水管网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纳入财政优先安排。市财政在2019年度部门预算共安排了9.48亿元用于污水管网建设,包括:全市提前实施截污次支管网工程1602.72万元,市区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三期工程1240万元,全市截污主干管网工程17118.11万元,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东莞部分)一期项目6197万元,东莞市生态建设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共68666.03万元。
  根据东莞市水务局印发实施《东莞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水务﹝2018484号),为鼓励试点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试点区园区、镇(街)开展的海绵城市试点项目投资予以适当补助。东城街道办已于2017年年底率先动工黄沙河流域海绵城市试点区首个试点项目-黄沙河东城段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约55%总工程量,计2019年年底前完成整体工程建设。我局将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当年年度投资计划配合贵局合理安排好各个项目资金落实工作。
  (四)关于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保护、治理。根据2019 3月7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规定:“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污水、垃圾处理等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表现为政府付费形式的PPP项目除外”。目前我市有采取PPP模式实施的水生态1-5期项目经验,为了更好地利用和推广PPP模式,我局将与贵局积极沟通,按照财金﹝201910号文的相关规定,配合贵局在全市新开展的流域治理项目中符合条件的新建截污次支管网、雨污分流等领域项目推广PPP模式。


水务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 20190304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沙田镇政协小组:
  贵小组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的建议》(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 20190304号)提案收悉,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贵小组对我市河长制工作的关注,提案提到“管理部门多头治水,责任边界不清”、“河道治理任务重,资金投入压力大”、“问题销号时限短,整治质量难保障”和“群众参与度不高,部分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不足”等确实是河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认为贵小组所提的问题都较为客观。贵小组结合提案提及的问题,建议进一步理顺河长制责任体系、出台河长制资金保障措施、推行渐进式销号管理、拓展参与渠道营造共治氛围等建议符合实际。自河长制实施以来,我市一直在这些方面努力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改善。现结合贵小组提案的问题和建议,谈谈我市推进落实河工制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机构和制度建设。一是根据中央
  和省的河长制工作部署,我市高度重视,按照 “四个到位 ”的总体
  要求,高位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明确由梁维东书记任市第一总河长、肖亚非市长任市总河长和市级湖长、喻丽君副市长任市副总河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分任市五大流域市级河长,并明确市四套班子 28位领导分别挂点督办全市 28条重点河涌治理,全面强化了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河长制责任体系。二是印发了《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东莞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设立市、镇、村三级河长 918名、湖长 33名,在全市境内河湖全面构建了市、镇、村三级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实现了对全市江河湖库管理保护责任的全覆盖。三是成立了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8个市直职能部门作为小组成员,并下设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 “市河长制领导小组 ”和“市河长办 ”),落实了专职人员、办公场地、办公经费和办公设施设备,统筹我市河长制落实各项工作,创新实施了工作组分片包干制度和河长助理制度,抽调市水务、环保、农业、国土、城管、林业、规划等部门设立 7个工作组,明确各组责任片区范围,实行分片包干,共同做好负责片区内河长制的验收、考核、督察、协调执法等工作。四是出台了河长会议、河长巡查、工作督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以及信息公开与共享、信息报送等 11项配套制度,印发《市级河长巡河工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
  各级河长和职能部门治河护河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方法,形成
  各级河长和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五是积极倡议并承办首届东江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促成流域6市签订《共建美丽东江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跨市河长制联席工作会议制度,促进东江流域城市间的交流合作。 2018年全市三级河长巡河共 43181次,共发现问题 16152个,已整改 16081个,全市河湖水环境总体得到了较大改善,水质有了明显提升,河长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我市历来重视治水工作,从以往的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到现今的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突出问题整治项目,一直投入较大。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稳定投入机制,将推行河长制工作所需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市财政 2019年安排了1433.94万用于保障我市河长制落地见效,各园区、镇街也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年度支出项目,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将市直管水库和市直管河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日常管养经费纳入市水务局直属相关责任单位的年度部门预算。三是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资金保障,市财政在 2019年部门预算中安排了 8.85亿元用于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工程,安排了9.48亿元用于截污管网建设。针对目前我市水污染治理投入大,基层财力吃紧的问题,我市已采取市镇 5:5分摊的措施对镇街截污管网建设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通过 “以奖代补 “的方式对 2018年河涌整治任务的清淤、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和海绵城市试点
  项目投资予以适当补助。四是积极探索,采取 PPP模式,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实施的水生态 1-5期项目,采取了 EPC模式引入实力较强的企业参与茅洲河流域和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我市河库环境保护、治理。
  (三)建立问题工作清单,强化监督。市河长办已对公众投诉、市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交办事项以及督办事项建立了问题工作清单机制,定期跟进清单问题整改进度和质量,确保清单问题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在公众投诉方面,市河长办通过广东省智慧河长和东莞市智慧河长平台微信公众号收集公众投诉和建议,建立相应联系单,通过企业微信平台交办给园区、镇街河长办,责任单位在 2个工作日核实接单,对于保洁等简单问题,责任单位在 5个工作日内处理回复;对河涌治理、截污等复杂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 5个工作日内进行进度反馈,定期按整改意见反馈进度直至整改完成。在巡河发现问题和督办事项方面,市河长办根据河长巡河发现问题和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理,向相关责任单位、园区和镇街下发交办通知书,并建立整治问题工作清单,要求责任单位、园区、镇街在 10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意见和措施,每月按整改意见和措施落实整改工作报送整改进度,直至问题整改完成。对于问题工作清单整改进度慢和整改不到位的,市河长办将组织工作组现场督办,多次整改不及时的,由市河长办约谈,确保问题事项得到有效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河长制工作
  实施以来,我市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多
  样的活动形式,提升群众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熟悉度,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河长制工作。一是每周一在《东莞日报》以一整版宣传治水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聘请东莞电视台制作高质量宣传片,在电视台进行 30秒视频、在电台进行 20秒音频宣传,并在核心区域会展中心的户外 LED屏幕滚动播放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宣传片,形象、生动地宣传河长制湖长制。二是开展河长制公众网站、微信企业号和公众号建设,加紧开展 “互联网 +河长制 ”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工作,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三是在全市范围内设置市、镇、村三级河长公示牌共 4687个,通过公示牌的全覆盖有效拓宽民众的监督渠道。四是将每月10日定为全市 “河湖保洁日 ”,通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活动,让公众加深对河湖保洁工作的了解和认识,提高河湖保洁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从去年 9月份开始已连续举办 9期,累计参与人数超 6万多人,共清理河道垃圾超 2000吨,有效促进了河湖水环境的改善。五是举办“河湖治理大家谈 ”论坛,全市各园区、镇(街)每季度分别自行组织举办 1次,选取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河湖岸边作为会场地点,广泛邀请河长、公众代表参加,讲解河湖治理思路,解答周边群众关切的问题,增强社会大众对治河工作的了解度,凝聚全社会治河合力。截至目前,已举办 35次,参与人数超3500多人。六是印发“民间河长 ”管理办法,招募“民间河长 ”,市镇两级先后共招募民间河长 444人。“民间河长 ”巡河次数超过
  3500人次,发现问题超过 540个。七是组建巡河护河志愿服务队,聘用社会监督员,截至目前, 33个园区、镇(街)都已建立分队,目前共有 1205名登记志愿者,社会监督员 20名。市镇两级志愿服务队全年共成功开展了 200余次志愿者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形式广泛宣传河长制湖长制,深受市民的好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贵小组提案提到河长制责任体系、河长制资金保障,问题责任清单管理、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下来我们将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河长制工作体制。市河长办将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构成,并结合省的做法出台《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工作职责和部门分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促进河长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理顺完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
  二是不断完善对河长制工作的监督考核。树立“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水质改善目标,将河湖水质变化情况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要考核评价内容,将水质改善作为检验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工作成果的硬指标,作为基层河长巡河履职的主要任务落实到月度、年度考评工作中。试行镇、村级河长年度工作述职评议制度,
  今年年底随机抽取各园区、镇(街) 1名镇级河长、 1名村级河长进行年度述职,公开接受评议,评议结果全市通报并纳入到河长制工作的年度考核中。建立全市河湖巡查专业队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市河湖水面保洁、污水直排等涉河湖问题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明察暗访。探索制定《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奖惩操作细则》以及《东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强化治水督导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把督导考核结果与单位年度考核挂钩,增强作为考察党员领导干部提拔使用依据的权重,对在河长制和治水工作中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责任。多措并举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长湖长和单位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是充分发挥河长制现有各项制度的保障作用。继续认真落实好河长会议、河长巡查、工作督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以及信息公开与共享、信息报送等各项制度,形成各级河长和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保障和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多举并措,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将与市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按照财金 ( 2019 ) 10 号文的相关规定: “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 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按照 ‘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污水、垃圾处理等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表现为政府付费形式的 PPP项目除外 ”的要求,配合市有关职能部门
  在全市新开展的流域治理项目中符合条件的新建截污次支管网、雨污分流等领域项目推广 PPP模式,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市河长办探索制定《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奖惩操作细则》,建议市政府对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园区、镇(街),纳入年度重点难点工作突出贡献奖中统筹考虑,给予成绩显著的园区、镇(街)更多的财政支持。针对具体的河湖管护工作,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协助园区、镇(街)通过以一事一报的形式请示市政府给与财政补贴。同时,建议各园区、镇(街)积极探索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河湖整治工程建设和日常运营维护。
  五是进一步完善河长制问题工作清单工作机制。根据河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河长制问题工作清单排查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合理下达整改任务,建立问题工作清单销号机制,问题整改完成后,安排人员核实,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要求重新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注重整改时效和数量的同时,确保整改质量。
  六是继续做好每月“河湖保洁日”工作,动员全社会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继续举办 “河湖治理大家谈 ”论坛,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河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凝聚全市治水合力。开展发现“最美河涌”,寻找“最美志愿者”“最美河长”活动,在《东莞日报》、东莞时间网、 i东莞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增强对河湖的关爱保护意识。借助 “民间河
  长”“巡河护河志愿者 ”等河长制湖长制民间力量,组织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推动河长制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不断拓宽社会公众监督参与平台,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贵小组对我市河长制工作和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

  转来《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的建议》(第201903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答复如下:
  一、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坚持以水环境质量达标为主线,按照 “全流域、全河段、全天候、综合治理”的思路,实施精准治污,围绕截污控源、工程治理、河涌整治、水源保护等多个方面持续推进,提升系统治水能力和水平。
  (一)断面达标攻坚方面。2018年我市7个国省考断面水质整体有所好转,优良水体比例为28.6%、劣V类断面比例为42.9%,其中6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同比明显下降,3个断面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对比2017年同期,2018年,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断面水质为Ⅳ类,水质有所好转,综合污染指数下降12.9%、氨氮下降46.5%、总磷下降26.7%;东莞运河-樟村断面水质为劣Ⅴ类,水质好转,综合污染指数下降20.5%、氨氮下降33%、总磷下降18.4%;石马河-旗岭断面水质为劣Ⅴ类,水质好转,综合污染指数下降19.7%,总磷下降51.8%;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右)水质为劣Ⅴ类,水质明显好转,综合污染指数下降55.5%、氨氮下降48.8%、总磷下降66.4%;东江北干流石龙南河断面水质为Ⅲ类,水质平稳,综合污染指数下降2.4%、氨氮下降28.6%、总磷下降8.3%;东江北干流-石龙北河断面水质为Ⅲ类,水质平稳,综合污染指数下降1.3%、氨氮下降23.1%、总磷下降7.7%;淡水河-角尾村断面水质为Ⅳ类,氨氮下降24.6%,总磷下降9.1%
  (二)截污通水方面。2018年全市全年已建成 1525 公里,累计验收移交1427 公里,均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1300 公里年度任务,推动超过1000公里截污次支管网投入运营使用。同时,有条不紊地完成以截污次支管网建设为主的各项任务,有力地推动全市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三)黑臭水体及内河涌整治方面。我市原有的10条黑臭水体中,南城白马大氹已消除劣V类;东城老围河水质稳定消除黑臭;东城黄沙河同沙段、长安人民涌、万江高基涌和牌楼基涌等4条已全面完成沿河排污口截污和清淤,水质已基本消除黑臭;东城筷子河已完成沿河排污口挂管截污和清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已运行调试,水质明显改善,但消除黑臭还待设施稳定运行;长安三八河明渠段排污口及暗渠总口等截污、清淤已完成,并针对暗渠溢流配置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已投入试运行,正在发挥工程效益;长安长青渠和新民排渠等2条抓紧剩余排污口接驳收尾工作;新发现的12条黑臭水体正在抓紧推进整治;44条重污染河涌整治示范项目, 38条基本消除黑臭,其余6条正在抓紧推进整治工作。
  (四)重点流域整治方面。石马河、茅洲河两大重点流域全面提速加快整治,2018年,茅洲河流域新建成截污次支管网49公里、累计达137公里,流域内9条内河涌全面提速整治,其中8条已基本完成沿河截污管网、清淤工程;石马河流域新建成截污次支管网405公里、累计达734公里,并明确创新采取EPC+O模式,引进了一家具有综合实力强的大型企业作为总承包方,以大兵团作战的方式,整体推进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
  (五)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开展了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工作并出台文件报省政府审定;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方面,中央环保督察16个项目已完成清理12个,要求于20186月底前完成的7个项目已全部按时完成;全市自排查153个项目已完成清理100,计划于2019年底全部完成清理;2018年年底已基本完成东江水源地沿线一级保护区围网工程及相关警示标志建设;正在积极开展第二、第四水厂取水口迁移和镇村级水厂整合工作。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 2018年我市7个国省考断面水质整体有所好转,只有3个断面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治污工程发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2019年各断面水质达标形势严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科学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配合好河长制有关工作,保证水环境治量按时达标。我局针对政协小组提出的问题,将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继续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按照“全河段、全流域、全天候、生态修复”的整治原则,着力提升全流域水污染治理系统性,强化精准治污和科学治污。以茅洲河共和村、石马河旗岭、东莞运河樟村劣Ⅴ类国考断面为重点,开展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专项行动,力争实现7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整体好转,优良水体比例提升至57.1%。从源头管控与末端截污两头发力,全面补齐截污管网,确保截污管网全面建成通水,同步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治,以超常规的举措和力度,集中攻坚,科学推进整治工作。
  (二)进一步理顺河长制责任体系。目前我市河流治理是采取“全流域、全河段、全天候”的治理模式,强调上下游、左右岸同管共治,各责任部门根据部分职责明确分工,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共同参与河流治理。同时,我市抽调各职能单位人员,成立了市治水现场指挥部,加强各部门的协调,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在严格前期决策论证和建设基本程序的同时,全面加快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市、镇、村级河长责任,完善分工协作、共同发力、齐抓共管的攻坚工作体制,坚持以水环境质量达标为主线,按照 “全流域、全河段、全天候、综合治理”的思路,实施精准治污,围绕截污控源、工程治理、河涌整治、水源保护等多个方面持续推进,提升系统治水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保障资金投入。针对目前我市水污染治理投入大,基层财力吃紧的问题。我市截污管网建设方面已采取市镇5:5分摊的措施,对镇(街道)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下来建议我市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的镇(街道)或部门,纳入年度重点难点工作突出贡献奖中统筹考虑,给予成绩显著的镇(街道)或部门更多的财政支持。
  (四)拓展群众参与治水渠道。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治水的参与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更好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治河。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一是设立“河湖保洁日”,我市将每月 10 日定为全市“河湖保洁日”,切实加大河湖保洁宣传力度,把河湖治理从政府层面向全社会延伸,引导广大市民参与,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为河湖水环境的改善做出贡献。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定期公布国考断面水质状况、河涌治理情况、重点流域攻坚情况,使群众可以清楚了解目前河流治理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可以参与进来,为河流治理出谋划策,同时起到督促的作用。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宣传与引导,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载体,积极宣传河流整治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及时公布有关情况。引导群众建言献策,鼓励群众举报水环境违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办理单位 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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