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027)关于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及时制止极端维权行为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不少镇区屡屡出现一些民众采取极端手段维权,而部分基层政府不依法行政,导致企业合法经营权得不到法律保障的现象,这不仅给我市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声誉造成了不利影响,而且严重挫伤了相关企业在我市投资创业的积极性。以本人投资的三正集团为例,2013年就经历了两起极端维权事件。

  其中一件是村民围堵工地事件。2012年9月初,我集团旗下地产公司某商品房项目进行爆破施工,采取“城市控制”爆破法(即定向、控制飞石、间接爆破),据监测,爆破产生的振动系数比国家规定标准低了80% 。紧挨着工地的本区一、二期住宅的业主对此均没有任何反映,而马路对面的村民小组却有村民抗议,说爆破施工致其住房出现裂缝。经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机构鉴定,认为爆破影响极为轻微有限,我公司对受影响的相关村民作了共计50多万元的补偿。此后,未受影响、未获补偿的村民心理不平衡,为达到不合理的索赔要求,在少数人组织、策划和指挥下,分别于2013年8月上旬和下旬,赶在我们项目开盘之前,动员20多个村民和10余部汽车,不分昼夜围堵该项目工地全部出入口,阻止施工车辆进出工地;同时,在项目工地现场悬挂诋毁我地产公司声誉的横幅。对此极端行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但不予以制止,反而要求我方尽快予以赔款。此事件造成该项目停工5天,工程施工及开盘营销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最后为顾全大局,我们被迫再次向该村的村民支付200多万元补偿金。

  另一件是伤者家属堵闹酒店事件。2012年6月,我集团旗下某酒店在进店路段发生一宗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一名过路女子被撞成植物人。事后,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已被判赔100余万给该女子,但伤者家属并未就此罢休。2013年4月中旬,伤者家属聚集多人到我酒店,声称该伤者借用他人身份证在我歌舞厅上班,要求我酒店按工伤赔偿其100余万元。我酒店对伤者身份和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疑,同时出现交通事故时也并非是上、下班时间,不能算工伤,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同时表示愿意给予一定人道慰问金。在此事件中,伤者家属不断以闹事相威胁,使该镇相关行政部门纷纷妥协(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交警部门因伤者逆行原认定其负有次要责任,最终又改为其无责任;在伤者与我酒店之间的劳动关系诉讼尚未结案的情况下,社保部门就提前作出了工伤认定,并向伤者家属提供不合理的赔偿数额)。见各个政府主管部门怕事,伤者家属更是胆大妄为,从2013年4月至10月,先后四次到我酒店闹事,公然围堵我酒店大堂出入口,并把伤者推到我酒店大堂中央,严重妨害我酒店正常经营,同时拉横幅在我酒店大堂门口散布言论,诋毁我酒店形象。对此,当地派出所每次只是无谓劝说,而不是依法制止其闹事行为。最后,在我酒店让步支付了50万元人道援助金后,此事件才得以平息。

  办    法:

  从以上两个事件可以看出,虽然我市经济实力逐年增强,但社会民众的法律观念却愈加淡漠,发生利益冲突或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往往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而是采取聚众闹事、诽谤、威胁等极端手段维权,并且屡屡奏效。这种不正常现象的出现,显然与我市基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敢依法行政或自身就不依法行政有很大的关系。为此,本人建议:

  第一,基层政府要加强自身法制意识和能力,并要依法施政。法治是平衡及保障社会各利益群体权益、保持社会正常秩序的最好手段。因此,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公共服务的基层政府,自身应当加强法制意识和能力,多学习研究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的法律法观,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确保依法施政,成为社会各阶层守法的楷模。

  第二,基层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权。基层政府不仅要通过具体行政行为督促、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更要在企业合法经营权受到不法行为侵害时,及时、主动地提供法律保障,对不合法的极端维权行为要敢于依法制止。这样,才能影响或震慑潜在的效仿者,减少类似极端事件,营造祥和安定的社会环境,使市民安居乐业,使企业安心扎根并健康发展。

  第三、政府要加强舆论引导。要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市民依法维权;要加强对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的引导和管理,强化其公平正义感和法制观念,对合法维权事件与依法处理极端维权事件,都要积极宣传、报导,多给社会添加正能量,成为法治社会建设的正义之师和重要的推动力量。  

提案者 莫浩棠
部门答复

  关于政协提案《关于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及时制止极端维权行为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莫浩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及时制止极端维权行为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依法行政的存在问题

  依法行政是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对于提升政府公信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大力规范行政执法,强化社会管理创新,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着力建设法治政府。但是,从您提出的提案内容来看,当前我市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在基层政府中,部分一线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导致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出现程序瑕疵;个别基层职能部门没有依法履行自身工作职责,致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社会的舆论导向作用不明显,民众对基层政府在处理公共事件上的做法不理解,加上民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强,时有出现采取不正当方式进行维权的情况,致使社会矛盾加剧;专业律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积极主动性还有所欠缺,仅仅停留于被动地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有限的法律事务,未能建立长效机制,工作开展欠缺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我市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情况

  在加强法制意识和能力方面,我市近年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注重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为主体,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制订法制教育教学、培训计划、通过开展读书学习、案例分析、实地调研、现场教学、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学法积极性。去年举办第九期“法治东莞讲坛”、3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律专题学法活动等,镇街、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相关业务机构负责同志6000多人次参加学习,切实提高我市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组织镇街、部门4600多名执法人员、政府法制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我市重新梳理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明确各执法职权的具体执行机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在公布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人员实施资格管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促进行政执法部门自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开发行政处罚网上备案系统,创新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方式,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针对个别处罚案件存在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自由裁量不一致等问题,及时发出备案审查意见、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防止行政处罚结果不公开、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有效提升工作效能。建成集网上信访、手机信访、电话信访三位一体的“东莞市网上信访大厅”,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向社会广泛公布效能投诉方式,设置信件查询功能,便利查询投诉事项的办理进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强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促进涉案机关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时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瑕疵,主动进行自我纠正,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执行到位。

  在法律宣传普及方面,我市宣传部门、司法部门近年来认真部署法治宣传工作,围绕法治东莞建设、依法治市等内容组织在我市媒体刊发了上百篇相关报道,协调中央、省直重要媒体刊发了多篇有影响力的报道。组织各镇街、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影响面广的各类社会宣传活动,着力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开通了“东莞普法”等政务微博和东莞普法网站,每天发布普法信息,回应法律问题,解答法律疑问;与东莞电台《与法同行》栏目合作,建立东莞普法空中基地,每周邀请有关部门、律师、专家学者上线从法律角度解析案件,培育法治思维;创办《法治东莞》、《法治东莞导刊》专刊,每月策划不同普法主题,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形式传播法律法规知识;在全市公园、广场、车站、工业园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建立大型法制宣传长廊,制作了《全民守法促平安案例读本》、《法律你我他》系列读本等各类法制宣传教育资料免费派发给市民;成立了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及机关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六五”普法宣讲团及各镇街、各单位普法宣讲团37个、普法志愿者队伍200多支,定期到学校、村(社区)、工厂、企业举办法制宣传讲座,去年,全市共举办依法行政、预防犯罪、劳动法律法规等各类普法讲座4700多场次,听课人数320多万人次。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措施

  在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及效能监察系统建设、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镇街法制机构建设示范市”工作,积极引导各中心镇加强人员配备,挑选业务能力强、法律专业知识扎实的优秀人才充实法制机构,定期组织各中心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确保所配备人员的工作能力与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提升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评制度,制定本年依法行政考评方案,丰富、完善考评的指标、权重,把各镇街、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纳入考评内容,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工作考核项目,形成领导干部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机制,引导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向社会公开全市律师行业执业律师诚信数据相关信息,积极推动律师事务所的星级评定,提高行业自律性,对业务不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警示;进一步加快行政复议委员会筹建工作,积极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建立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新的行政复议体制,整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引入外部专家学者参与案件的审查议决,有效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提高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促进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社会矛盾的重要渠道。

  在聘请法律顾问方面,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4]1号)中“结合我市实际,依托各级政府相关机构,全面设立法律顾问室,提供相关服务。”的要求以及我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镇街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计划,我市将“推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以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制机构为平台,全面设立法律顾问室”作为2014年深化法治东莞建设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我市将积极促成高等院校法学教师、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担任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人员聚集表达诉求、群体性企业劳资纠纷等事件,依法及时地制止社会人员、企业员工各种极端维权行为的发生;参与基层政府信访值班接访工作,协助政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循正常的法律途径维权,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加强社会舆论引导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宣传工作。一是做好建设“法治东莞”等“六个东莞”的宣传报道,利用好市直媒体的《法治东莞》、《与法同行》、《以案说案》等平台刊发普法专题、专栏,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继续做好法治文化示范点的推广工作,为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鼓劲造势;三是协调在莞媒体加大“法治东莞”、“依法治市”的公益宣传力度,报道基层政府依法制止极端维权行为案例,依法惩治鼓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违法人员案例,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四是推进法制宣传阵地载体建设,针对目前市民习惯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现状,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微平台来进行普法宣传,更快捷有效地传播便民法律知识,强化群众法制观念,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感谢您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所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不懈努力。 


办理单位 东莞市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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