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302)关于全面建立系统的适老化政策体系,尽早应对“白发潮”的建议
  近10年,广东省老龄化水平上升了2.11个百分点,预计到2050年,老龄化程度达23.77%,将迈入重度老龄化之列,东莞作为外来人口涌入的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也越来越严重,户籍人口约201万,其中60岁以上老人30.4万,约占15.1%。据调研,我市养老服务主要有居家养老、院舍养老(含公办养老院和公办民营养老院)、机构养老及家庭养老四种方式。截至2018年12月,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已实现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城镇社区、村100%全覆盖,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达16905人;院舍养老主要面向户籍供养老人,入住率较低,全市31家镇(街)敬老院床位平均使用率为60.60%,少部分采取公办民营的养老院对外开放;登记注册的养老机构有6家,床位共1408张,大部分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规模相对较小,入住率低。
  从调研结果来看,我市养老服务已经做了较多的尝试,亦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养老服务覆盖人群较少。从居家养老、院舍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人群的数量情况来看,所覆盖的人群数量较少,养老服务缺口大;
  2、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薄弱。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大多处于亏损状态,面临发展动力不足、服务力量短缺、规模小、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3、整体投入欠缺。从养老服务的软硬件配套上看,总体投入较为欠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机构硬件等配套设施不够完善,专业人才、技术配套还有待于提升。
建    议:
  1、完善养老服务相关产业的政策和制度建设。以东莞市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为导向,在《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基础上,从养老机构用地、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专项服务实施与评估等方面推动养老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产业化和创新化。
  2、建立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从市、镇、社区三个层面推动老年大学、老年人协会的设立和服务开展,市一级做好统筹规划和指导,从文化康娱、老年人维权、养老宣传、志愿服务和照护服务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服务,推动老年互助体系构建,完善养老服务内容和体系。
  3、基于大湾区优势,进一步鼓励和创新异地养老模式。基于土地和人力资源优势,港澳庞大的养老需求和较为完善的服务技术,既有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关于跨境养老的优惠政策,让港澳老人享受内地养老优惠;从政策、资金、科技等方面进一步创新异地养老服务模式。同时,鼓励企业、养老服务机构创新养老产品,结合在地资源开发返乡探亲、乡村旅游等新型异地养老,满足多元化需求。
  4、推动服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中职院校开设养老服务、心理、社工等专业培养专门人才;加强职业化教育,提升现有服务人员的质素和技能;提升薪酬标准和职业美誉度,提升高素质人才对养老行业的归属。
  5、鼓励、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开放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投资兴办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倡导压力服务产业发展专项基金、设立养老慈善资金,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发展现代养老产业,研发和推广老年辅具、护理用品等老年用品,发展老年旅游、教育、文化娱乐等服务业,倡导多元主体参与的养老服务体系。
  6、推动智能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整合互联网、科技、养老大数据等资源,建立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市、镇、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完善老人求助系统,逐步扩大覆盖面,实现养老服务智能化。
  

提案者 李梦伟
部门答复

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20190302号的会办意见
  市民政局: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90302号《关于全面建立系统的适老化政策体系,尽早应对“白发潮”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东莞市医养结合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
  一、认真做好医养结合相关制度建设
  市委市政府出台《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内容。
  卫生计生、民政、社保、财政等多部门联动推进,先后研究、制定了《东莞市护理院收治对象规范》《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东莞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和《东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第一批)及收付费方案(试行)》。
  二、稳步推进老年病学科发展医疗
  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等19所综合医院设立了老年病科,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均设置有中医科、康复科或相近科。由东莞市人民医院牵头成立“东莞地区老年护理专科联盟”,形成“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护理服务网络,建设东莞老年疾病护理、居家护理、慢病管理等相关护理健康服务平台,实现优质资源辐射与共享,协助联盟成员单位提升老年护理专业服务能力。我局于201811月建立了市级老年护理培训基地,推动我市老年护理标准化、医养结合实践及老年护理人才培养的发展。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培训医护人员,将健康老龄化家庭医生服务内容列入家庭医生常规培训内容,打造一支高效、优质、用心服务的健康老龄化服务队伍。
  三、有序推进医养结合体系建设
  1.统筹布局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多种医养结合模式发展,鼓励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
  2. 医养结合试点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其中:东坑医院护理院(养护中心)已于201712月正式投入使用,共设置床位300张,开展医疗康复、健康养老、疾病风险预警、功能康复训练等特色服务,截至201812月底,入院老人达160人次;万江福星女儿家护理院由苏州福星医养集团进行投资,设置床位150张,目前入住老人95名;洪梅医院护理院于201812月正式投入运营,设置96张床位,首期建设开放床位48张,目前入住老人11人。
  3.建立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市卫生计生局印发了《东莞市护理院收治对象规范》,明确了我市护理院收治对象,进一步科学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的日常运营。目前,两家医养结合试点机构已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定点范围,社保报销费用直接跟医院对接,“按床日付费标准”初定为每床每日153元。
  4.探索多种医养结合模式。一是鼓励发展民营医养结合机构。东莞福星女儿家护理院、黄江康湖护理院、仁康医院护理院、康怡医院护理院均已通过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注册验收,目前已正式营业。二是支持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我市樟木头镇于2013年在敬老院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康复中心,自老年康复中心进驻敬老院以来,院内老人住院率从之前的32.6%下降至目前的11.5%;患病率从76.2%下降至59.1%;人均医疗费从365.7元下降为目前的60.2元,报销后仅18元。三是支持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签订长期医疗合作协议。目前我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共有49对,由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和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三是以家庭医生为载体做实老龄健康管理。我市家庭医生自2014年试点,2015年全面铺开,经过3年的努力探索,实现从传统服务模式向契约式、主动式服务的转变。截至201811月底,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54.05%。有力推动我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全面开展。
  下来,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以开展国家医养结合发展试点为契机,通过政府引导,鼓励市场参与,整合已有的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合作,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才培训制度,尽快出台医养护理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才培训工作,合力推进医养融合深度发展,为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30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民政局:
  李梦伟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全面建立系统的适老化政策体系,尽早应对“白发潮”的建议》收悉。针对提案办法第4点“推动服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有关内容,我局结合部门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目前东莞市共有8所技工院校,暂时只有东莞市技师学院开设养老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东莞市技师学院从2016年开始筹备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20179月份开始招生。该专业现有在校生111人。学院投入300多万资金,建成占地800多平方米的高龄者全方位照护暨健康促进生活馆和高龄者康复暨智慧养老互动体验馆。体验馆共分六大区域,分别为健康促进区,模拟体验区、模拟养老生活区、心理咨询区、老年康复区、智慧养老区,基本满足学生实训实习需求。同时,学院与东坑医院护理院、广州粤园养老院、大朗人民医院、东莞市老干部大学、九如城养老院等多个单位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其中,东坑医院护理院属于东莞市政府重点打造的医养结合项目,校企共同进行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学院现有的专业教师均为本科学历,分别有护理专业、烹饪与营养专业、药学专业、心理学专业、设计专业、管理专业等;有副高职称3人、中级职称6人。企业兼职老师有正高职称1人、南丁格尔奖1人、中级职称2人。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指导技工院校养老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引导更多技工院校开展相关专业课程。同时,继续完善养老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培训课程,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强化教学基地教学管理的组织建设,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财政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20190302号的会办意见
  市民政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关于全面推进东莞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第20190302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建议》中提到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和制度建设、完善养老体系、推动智能养老服务模式。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包括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类养老机构以及村(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等在内的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协助解决其养老需求的社会化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关爱、文化体育、紧急救助等一种或若干种服务的社会养老服务。2019年市财政在居家养老实施方面预计投入2110.69万元,在居家养老平安铃安装及服务方面预计投入482.99万元。出台了《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对我市范围内的养老机构新建或扩建新增床位补贴、等级评定以及运营补贴。2019年市财政在养老机构资助方面预计投入719.57万元。出台了《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给予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奖励。2019年市财政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经费预计投入2648.36万元。
  接下来,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建议人的意见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大扶持养老服务事业,为我市解决老龄化问题。


教育局

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委员第2019030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民政局: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李梦伟委员提出 “关于全面建立系统的适老化政策体系,尽早应对白发潮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302号提案),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推动老年教育工作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4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大力推动我市老年教育发展,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于201859日印发了《东莞市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该方案由工作目标、构建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加强队伍建设等六个部分组成。方案还制定了《东莞市老年教育发展实施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二、在莞高校培养养老专业相关人才情况
近几年,我市高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养老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政策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我市高校按照《东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积极开设老年医学、中医药健康养老、康复、护理、社会工作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目前,我市9所普通高校中,有4所开设养老专业人才培养相关专业课程,开设专业15个,开设养老相关课程4门,相关专业和相关课程在校生达9100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以《东莞市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指导,推动发展我市老年教育事业,完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二是继续支持我市高等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质量较好的养老服务专门人才,更好的服务我市养老服务产业。



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30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梦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建立系统的适老化政策体系,尽早应对‘白发潮’的建议”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经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和成效
  (一)注重政策创制,养老机构发展环境得到持续优化。近几年来,市民政局先后推动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提升改革实施方案》《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涵盖规划用地、金融信贷、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社会参与、人才培养等方方面面,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二)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和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出台《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养老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用地指标,加快办理项目用地手续。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均享受同一标准资助。对因新建或改扩建而产生的新床位,按每张床位补贴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属于医养结合的机构,按每张床位补贴1.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床位运营补贴;对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等级机构的,按照5—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等级评定补贴。此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持政策,大力鼓励将闲置的厂房、仓储用房、学校、度假村、农庄等存量房产和土地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兴建养老机构;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费用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三)适应形势要求,加快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精神,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放管服改革,通过取消筹备审批环节、建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先照后证”备案制度、压缩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审批时限、取消资金证明文件等措施,进一步放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条件。特别是2019年民政部一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印发之后,民政部门及时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不断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逐步实现申请登记养老机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办事。
  (四)着眼提质增效,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探索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等养老运营模式,于20174月出台《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提升改革实施方案》,并选取了万江、中堂、道滘、高埗、洪梅、东坑、寮步等7个镇(街)的养老机构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建立了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机制,保障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公平、透明轮候入住,以及需要机构照料的困难老年人优先入住。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参保工作,实现了参保率100%全覆盖。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系统解决涉及全市养老机构安全问题105宗,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五)创新管理模式,推进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自2017年起,我局考察了苏杭地区的智慧养老建设和应用情况,借鉴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从今年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用三年时间分步骤推进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现我局对社会养老服务市场“可管、可控、可变”的管理要求。目前,招标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六)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水平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推进我市高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养老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政策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我市高校按照《东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积极开设老年医学、中医药健康养老、康复、护理、社会工作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目前,我市9所普通高校中,有4所开设养老专业人才培养相关专业课程,开设专业15个,开设养老相关课程4门,相关专业和相关课程在校生达9100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科学制定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整体规划。按照“统筹考虑、超前规划”的原则,在科学分析老年人口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制定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把养老服务设施作为与基础教育等社区配套设施同等重要的内容,与城市规划、城镇化规划、医疗卫生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科学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0.3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提出配套标准和规划指引。
  (二)进一步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优惠措施,探索利用PPP模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支持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境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机构资助力度。力争2019年新增民办养老机构2间,年度实现增加养老床位500张以上。
  (三)全面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养老服务政策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快制定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督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养老服务公示、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收支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年度检查。对服务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违规运营的养老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加强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和监管。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力促全市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健康发展。
  (四)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将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纳入我市职业教育体系和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支持本市高职院校、中等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服务学科,或采取定向委培的形式,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保健、护理、康复、营养、社工等专业人才。同时,将养老服务业急需紧缺的高级管理人员、专技人员作为人才引进的重点,符合相关规定的,申报社会事业领军人才并入选的给予每人每月相应津贴。制定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合理设置管护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障,减少人员流失,保持队伍稳定。落实养老服务人才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和护理人员技能提高班。
  (五)加快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我局将进一步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引领,打造“互联网+养老”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优先解决以居家养老为核心的市场运营及监管需求,并运用“大数据”为居家养老家庭提供学习生活咨询、身体指标监控、身体定时护理、居家卫生处置等全天候个性化需求的健康养老服务。




办理单位 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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