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301号提案的答复
常平镇:
市政协委员周中余提出的《关于周益宽将军故居申报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爱国教育基地的建议》由我部参与会办。现就提案有关内容函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命名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文明委通〔2018〕1号)以及国家、省、市等相关文件规定,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命名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有丰富的展示内容,有详细生动的讲解材料,有素质较高的讲解人员,有较为完善的教育设施,经常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鉴于目前的现状,将周益宽故居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条件目前尚不成熟。
此外,“中共东莞县委机关旧址”、“屋厦农民协会旧址”、“东宝工农革命军总指挥部旧址”等三个革命旧址都设在距离周益宽故居150米处周氏宗祠内,周氏宗祠也成立了中共东莞县委机关旧址陈列馆,但这三个旧址都曾因条件未成熟而未被命名为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综上,我们建议贵镇整合“中共东莞县委机关旧址”、“屋厦农民协会旧址”、“东宝工农革命军总指挥部旧址”、“周益宽故居”等红色资源,按照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评审条件,逐渐完善,加强管理,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待条件成熟后再申报。下来,也请贵镇督促岗梓村委加强对故居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好修缮补漏,预防虫蚁蛀蚀,保护好故居现状。
常平镇
关于《关于周益宽将军故居申报为市级文物
保护单位,建立爱国教育基地的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周中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周益宽将军故居申报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爱国教育基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镇高度重视,镇主要领导迅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办理,积极争取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党史研究室等部门支持,推动办理工作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协调情况
2019年3月12日,我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与周益宽的长女周延华及周益宽故居所属村委会岗梓村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就周益宽故居申报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议征求了意见。因周益宽故居属多个产权人所有,针对这种情况我镇提出两套方案:一是在周益宽故居所有产权人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将周益宽故居申报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二是假如不同意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则考虑在周益宽故居附近另行选址建设周益宽革命事迹陈列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史教育基地。经与其家属商议后,周延华于2019年3月18日作出回复:一是遵循其父亲生前低调的处世原则,不同意将其故居申报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二是同意在周益宽故居附近建设周益宽革命事迹陈列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史教育基地。
2019年4月15日,我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再次与周益宽的长女周延华、小女儿周幸华、岗梓村委会相关负责人以及市委党史研究室原主任陈立平进行了座谈,就建设周益宽革命事迹陈列馆的相关问题进行商议及征求意见。据陈立平及周益宽家属讲述,“周益宽将军”称谓不属实,周益宽没有将军军衔,是具有军职的大校,属于军级干部。岗梓村委会原则同意免费提供场地建设周益宽革命事迹陈列馆。
二、办理情况
经与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党史研究室等部门沟通,并组织我镇相关部门与周益宽家属、岗梓村委会多次研究,我镇尊重周益宽家属的意见,周益宽故居不申请文物保护单位。
同时,鉴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管理的通知》(中办发〔2014〕2号)关于“已故近代名人故居、旧址,除经中央批准的外,一律坚持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新建改扩建为纪念设施”的相关规定,我镇计划在周益宽故居附近另行选址建设周益宽革命事迹陈列馆,收集周益宽具有历史意义的遗物和资料,在馆内陈列展示。目前,属地村委会岗梓村已同意提供在岗梓村周氏宗祠旁边一栋面积约160平方米的民国建筑用于建设周益宽革命事迹陈列馆,下来我镇将积极推进周益宽革命事迹陈列馆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