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289)关于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沙田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抓好“三农”工作,全力实施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村集体纯收入年均增长7.85%,2018年总收入超3亿元,村组两级总资产36.25亿元,同比增长4.98%;经营总收入3.53亿元,同比增长7.84%;经营纯收入2.43亿元,同比增长17.39%,全镇农村经济取得新发展,但农村经济发展仍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面临的主要问题。
  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压力较大。村组公共管理开支依然较重,农民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的不稳定性增加;农村经济体制、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压力较大,任务日益繁重等等。
  二是发展模式亟需改革创新。土地集约利用效能低下,用地指标调配困难,招引项目格局较小,农村经济发展处于瓶颈阶段。
  三是全镇大量的集体物业低效利用、产出率低。长期以来,我镇的大多数村组集体经济主要依靠厂房和物业收租获取收入,其它经营性收入极少,随着土地资源的逐渐减少和物业价值折扣,集体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压力。
  四是亟需推进农业特色化发展。沙田土地资源有限,农业总体规模小,很难以传统农业地区的水平发展农业。虽然近年来“科技兴农”工作不断推进,各种新品种、新技术不断得到应用,但在对外农业技术合作等方面路子不宽,在利用高新技术进行农产品深层次开发和综合利用上进展缓慢,形不成精品,农产品附加值较低。

建    议:

  进入新时代,“三农”工作站在了新起点上,要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聚焦关键问题精准发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重大提升以及战略性成果奠定坚实基础。建议如下:
  一是建立市镇村资源统筹、利益共享机制。统筹市、镇、村土地资源,尤其是低效闲置工业工地、村征地返还地等,依托市招商平台和资源,根据镇村特色,实行市、镇、村联动招引项目,由市统一调配用地指标,以市统筹管理、土地入股分红方式,建立市、镇、村之间利益平衡共享机制,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构筑市域大招商、大项目发展机制。
  二是统筹镇村闲置物业、厂房和闲置资金。建立数据共享的招商平台,根据农村实际情况,突出特色发展核心,对村庄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物业、厂房升级改造进行专业指导,统筹开展招商招租工作。同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由市、镇、村配套资金,扶持农村基础设施、物业、厂房建设和升级改造,使村闲置资金走出银行,积极发挥效益。
  三是加大镇级农业园建设资金扶持力度。深入挖掘农业生态休闲价值,从市层面加大对镇级农业产业园或农业公园的扶持力度,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融合发展。
  四是创新和完善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建立“市指导、镇规划、村(社区)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土地利用和产业生态布局,加快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凸显农村风貌特色;同时,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发展用地保障、农村金融服务等机制,激发乡村振兴新动力。


提案者 沙田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文号: 东自然资函〔2019〕1085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03日
联 系 人: 梁永鸿
联系方式: 13790273223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一、出台了“工改工”扶持政策,统筹了镇村闲置厂房和闲置资金,支持镇村对工业厂房进行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推动镇村工业厂房改造升级。
二、即将出台《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建立了市镇资源统筹、利益共享机制。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引产业项目,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我局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正在推进“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统筹协调,整合原村庄建设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规划任务包括统筹农村住房布局、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将利用机构改革红利,积极探索释放政策红利。计划于2020年完成全部村庄规划编制任务量。


 
答复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文号: 东农农函〔2019〕177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5月28日
联 系 人: 黄椿颖
联系方式: 1581682026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B类
                                                                         东农农函〔2019〕177号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289号提案的答复
沙田镇政协小组: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第20190289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注,并反映了存在问题和提出了宝贵的建议。经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现就您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镇村资源统筹、利益共享机制问题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出台相应政策文件较为注重构建资源统筹、利益共享的机制。市政府去年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提出注重统筹利益分配,鼓励村组统筹土地交政府收储出让,其中采用政府出资、集体包干方式合作改造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由市、镇、集体按3:3:4比例分配;集体自行出资整备土地转为国有交政府出让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由市、镇、集体按2.5:2.5:5比例分配。近期出台的《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明确了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的地价款确定和分配,对地价款起始价、单宗地块的地价款分摊、地价款分配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其中,政府(集体)综合收益报价环节溢价成交的,溢价部分由市、镇(街道)、村集体按3:3:4比例分配。此外,为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市政府近期出台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采取协议收地、以房换地、兼并重组、合作开发、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等方式,加快推动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对低效闲置土地开展专项招商,鼓励优质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低效闲置土地。对批而未供满两年的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台账,鼓励各镇街(园区)通过撮合招商引资或实施属地范围内位置置换等方式盘活,配置给市、镇街(园区)优质新项目。
  二、关于统筹镇村闲置物业、厂房和闲置资金问题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多项扶持“三旧”改造的政策措施,支持镇村对集体物业、工业厂房等进行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并对相关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补助,发挥了较好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增强了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其中,《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意见》规定产业类项目改造主体可申请拆除补助、新建补助等,单个项目累计申请的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工改工”、创新型经济、商务楼宇、回购、拆除重建改造等9 大项目进行奖补。市政府近期出台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土地开发收益区域平衡机制,对承担生态保育、水源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有和公建配套任务较重,以致建设用地偏少、开发强度偏低的村(社区),鼓励整合市、镇街(园区)政策扶持资金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闲置资金,在市镇中心区、产业重点发展区集中投建或购置产业用房和经营性物业,积极发挥资金效益。
  三、关于加大农业园建设资金扶持力度问题
  为着力打造一批镇级农业园,我局出台了《东莞市小型农业园规划建设与扶持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由市财政对园区建设的农田道路、农田排灌渠、温室大棚等8大类项目按一定分担比例进行补助,并向水乡经济区的园区倾斜(市财政补助资金在按分担比例投入基础上提高20%)。目前,全市共认定7个镇级农业园,市财政累计投入490多万元。此外,为加快推进农业公园创建工作,我局出台了《关于推进东莞农业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东莞农业公园评定标准及申报创建评价体系》,提出推动已有农业园区改造升级为农业公园,并积极推荐条件成熟的农业公园申报创建省级、国家级农业公园。同时,确需申请补助的农业公园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报市政府审议。
  四、关于创新和完善集体经济发展机制问题
  市自然资源局目前正按照要求推进“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整合原村庄建设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任务包括统筹农村住房布局、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计划于2020年完成全部村庄规划编制任务量。此外,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有效监管的意见》、《关于促进村组集体资金有效利用的工作方案》以及对《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审计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促进集体资金有效利用,激发乡村振兴新动力。
  以上是对您所提问题及建议的答复。感谢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

  



办理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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