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277)关于在大湾区背景下进一步支持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建议

东莞涉军科研院所和企业约80家,不少军工企业已获得保密资格审查认或生产许可认证,很多高科技企业在前沿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成为助推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可见,东莞早已具备发展军民融合产业的基础,缺的是机遇。而2019年是东莞的开运之年,包括东莞在内的珠三角城市群在等待了十多年后终于以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迎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借助军民融合的东风,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背景下,我市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迎来了最好的时机。同时也面临了非常严峻的考验:
  1.我市的军民融合平台有待完善。军工企业相对较为封闭, “民参军”渠道不畅,军工“四证”相关资质办理周期长、手续复杂,军工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军工产品研发、检测投入大,一些优质民营企业很难进入军工领域。由于保密等原因,军工单位对所需配套产品无法完全公开,军地缺乏信息交流平台,民营企业难以获得军品需求信息。
  2.军民融合产业基金需要强化。缺乏统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实现“无缝对接”具体的扶持政策较少。
  3企业对于军民融合的参与度不高。军地双方供需信息不通畅,大多企业研发生产很少考虑产品军民通用性和开辟军需新市场。企业有“参军”意愿,相关部门不了解,企业也不知从何入手。我市兵工企业中国防科工占比多,且大多是子公司,在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性政策方面相对封闭。相关人才比较欠缺,融资困难。
  4我市关于军民融合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多。参与军民融合信息交流的中介处于一个尴尬、被动的境地,与军工企业交流少,不能有效参与军民融合的进程,有信息资源需求的单位无法如何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信息平台型中介的作用被淡化,导致中介机构不多的状况。
  

建    议:

  关于在大湾区背景下进一步支持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建议:
  制造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脊梁”。在2018年东莞两会上,“传统的产业转型的动力何在”、“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有何密码”、“粤港澳大湾区倍增下东莞的机遇”等话题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同样,在粤港澳大湾区倍增下,东莞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也迎来机遇,但如何把握机遇需要我们做好以下几点:
  1、成立大湾区军民融合制造产业基金。在大湾区背景下,要发展军民融合产业,首先需要成立大湾区军民融合产业资金。由政府牵头,吸引有军方背景的大基金和投资机构加盟,联合成立东莞市军民融合制造产业基金,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或政策配套,投资已经或即将取得军工资质的企业。以资金来带动资源,以资源来提升技术,以技术提升企业,形成一种联动良性的机制,促进大湾区东莞军民融合制造产业的快速发展。
  2、引进专业的军民融合中介服务机构落地。解决了资金的问题,下一步是解决军民融合的技术和人才问题,这首先需要引进专业的军民融合服务机构落地。由政府牵头,吸引全国军民融合的服务机构来莞落地,为企业提供军民融合相关的研究、咨询、会展、数据和金融服务,推动军转民、民参军、军地融合协同发展
  3、促进东莞市军民融合的院校所企产学研合作。引进军工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市级军民融合创新平台,从资金、人才、技术、设备、产业等提供全链条的军民融合支持服务。
  4、引进大湾区军工科研院所分所及军工企业总部。军工科研院所作为军工企业的骨干力量,是军民融合战略的践行者,是强军、富国重大责任的肩负者。引进军工科研院所到莞建立分所,促进大湾区背景下东莞军民融合产业技术的提升;引进军工龙头企业的总部,以龙头企业作为领头羊,带领我市乃至整个大湾区军工企业的发展。
  


提案者 张玉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市人社局
答复文号: 东人社函〔2019〕130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联 系 人: 刘耀国
联系方式: 1371210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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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B类
  东人社函〔2019〕130号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277号提案的答复
  市委军民融合办行政科:
  张玉委员在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大湾区背景下进一步支持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促进军民融合产业等各项产业发展,我市从政策、活动、服务等方面多管齐下,积极探索有效举措:
  一、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我们从政策层面入手,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
  (一)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我市于2013年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其后又于2015年修订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紧扣我市人才需求,制定五大类特色人才目录,细化特色人才在科研创业、居留入户、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等方面待遇,吸引高层次人才向重点发展行业、产业、区域集聚。如,国家级人才最高按国家资助1:2比例配套;省级人才最高按省资助1:1比例配套;特级人才最高可享受购房补贴250万元,人才创业最高可享受贷款贴息200万元,企业引才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等。截至目前,我市已认定评定共338名特色人才。2016年至今,市财政累计发放特色人才住房补贴3614万元,个税补贴119万元,引才奖励181万元。
  (二)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政策。2009年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并于其后不断修改完善,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集聚东莞创新创业。根据《东莞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管理实施细则》最新规定,对入选的领军人才,先期按类别给予100至200万元项目启动资助资金,后期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再给予最高100至300万元创新创业奖励。截至目前,全市已引进八批共9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产业分布涵盖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资源环境、节能与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多个高新技术领域, 市财政累计投入项目资助资金和奖励资金超过1.3亿元。
  (三)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2013年我市出台《东莞市博士后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博士后人才引进培养工程。2017年最新修订出台《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引进培养力度,提出对我市新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5万元、35万元的建站资助;对新进站博士后人才提供每年15万元资助(为期2年);对出站后在本市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 年以上合同的博士后人才分5 年给予接收单位共50 万元出站资助等系列扶持措施。2013年至今,市财政累计投入博士后工作扶持资金超过4300万元。全市现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6个,分站12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2个,共7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设站(基地)规模位居全省第四,数量仅次于广州、深圳和佛山,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人才263名。
  (四)产业创新人才奖励政策。2018年6月,我市出台《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该政策将覆盖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明星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市政府认定的优质企业等其他鼓励发展的企业。对上述单位中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重大课题负责人和纳入中央、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和特色人才,按当年度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最高不超过80%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五)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政策。2018年11月,我市出台《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提出坚持立足本土、突出重点、靶向支持的原则,支持本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从2019年起每年集中遴选约60名扎根东莞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培养。培养对象包括科技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金融领军人才、社会建设领军人才等4个类别。市财政为每名入选者提供30万元资金支持,主要支持培养对象开展科研、培训进修、技能提升、学术交流等。同时,入选者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的重大人才计划,担任东莞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并享受入户、医疗、子女教育等各方面优惠待遇。
  (六)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政策。2018年11月,我市出台《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一是实施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对我市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按学历、职称或纳税条件分别给予1-30万元综合补贴。二是实施新时代创新人才提升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本土人才,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给予2-5万元能力提升培养扶持。三是实施新时代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支持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创建博士工作站。对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工作站,由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建站资助。
  二、树立招才引智活动品牌
  我们不断探索开展各类招才引智品牌活动,延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莞创新发展。如2018年我们组织举办以下多项活动:举办“2018东莞名企名校行”,组织125家(次)企业赴安徽、长春、西安等地著名高校举办东莞名企名校行专场招聘会和全国博士专场招聘会,共面试1535人,达成录用意向硕博士人才308人,本科人才535人。承办“2018东莞高层次人才活动周”,经多轮对接和匹配,正式邀请280多名博士人才来莞与58家企事业单位对接洽谈。现场达成求职意向361人次,其中国内博士人才281人次,海外高层次人才80人次;达成项目合作意向43项,其中国内博士人才合作项目35项,海外高层次人才合作项目8项。举办“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东莞分团项目,向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派驻由教育部筛选的著名高校博士生,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推动产学研结合。2018年34位来自全国19所知名高校的优秀博士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8家驻点企业梳理分析技术需求和难题32项,协助解决技术难题30项,提出企业生产工艺优化方案18个,开展专业知识培训讲座12场,参与编制企业科技计划项目4项,撰写调研报告10份,开展各类科研试验19次,为驻点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三、优化人才服务工作机制
  近年来,我市全力打造生态绿城、文化新城和历史名城,营造人才安居乐业的良好城市环境,并开展各项精准化服务努力留住人才。
  (一)拓宽高层次人才建言献策渠道。每年开展领导干部走访联系高层次人才活动,打通领导干部与人才沟通交流的“最后一公里”。市党代会、市人大、市政协会议等重大会议,均邀请高层次人才列席。
  (二)搭建高层次人才交流平台。在松山湖设立“东莞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建立东莞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中心,搭建高层次人才学习提升、沟通交流、创新创业、共谋发展的平台,定期举办创业辅导、人才沙龙、松湖论剑、人才年会、人才周末等人才专题活动。
  (三)优化人才入户服务。实施条件准入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的人才入户政策,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化办理平台,实行“即来即办”,推动人才顺利落户享受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促进各类人才扎根东莞。
  下阶段,我们还将继续完善我市人才政策体系,积极开展多元招才引智活动,优化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帮助各有关单位引进培养军民融合产业高层次人才,为进一步支持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答复单位: 财政局
答复文号: 东财函[2019]720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24日
联 系 人: 周建业
联系方式: 1379888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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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20190277号的会办意见
  市委军民融合办: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90277号《关于在大湾区背景下进一步支持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提案提出成立大湾区军民融合制造产业基金及促进东莞市军民融合的院校所企产学研合作。根据财政职能,经研究,现就提案的有关问题,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目前,我市对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已有了相关的政策支持体系,主要包括: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资助。我市已有“科技东莞”、“特色人才”等产业、人才类专项资金,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及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环节,通过项目立项、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事后奖补等方式给予资助,符合条件的军民融合项目和人才可按程序申请财政资助。其中,市科技局针对军民融合项目出台了专门的资金扶持办法;二是股权投资基金。目前,我市已初步构建起以产业投资母基金和产业并购母基金两只产业母基金为主体的市级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其中:产业投资母基金市财政投资10亿元,目标在两年内募资设立8只直投子基金,通过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形成总规模不少于50亿元的母子基金群;产业并购母基金市财政投入5亿元,联合东莞民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形成15亿元母基金,计划总规模按1:3放大到45亿元。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市共设立了8只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含两只母基金)。实际募资规模45.34亿元,市财政实缴资金18.7亿元(其中两只母基金市财政出资15亿元,其余基金财政出资3.7亿元),社会资本实缴资金26.64亿元。基金可投向军民融合制造产业项目。
  鉴于我市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建议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推动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做大做强。
 


 
答复单位: 科技局
答复文号: 东科函〔2019〕244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25日
联 系 人: 王少波
联系方式: 1371333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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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东科函〔2019〕244号
  市科技局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27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委军民融合办:
  关于贵单位主办的“关于在大湾区背景下进一步支持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就提案相关内容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是完善军民融合发展的服务体系。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军民融合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力度不够,军方需求信息不公开、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建议政府引导相关组织成立相关服务平台。对入驻企业设立准入门槛,进行资质审核;根据研发能力、军品生产能力等进行评级;促进两用技术在本地区的研发和孵化;整合各类资源,实现高端资源军民共享;为企业提供信息查询、管理咨询、金融保险、资质办理、人员培训以及技术价值评估、促成技术交易等优质服务。
  二是增加完善企业和研发机构“参军”风险补助等政策。对于“参军”风险,我市企业和研发机构反映了两大问题,在武器装备领域,面临研发成本高风险大的问题。在军事科技领域,则面临研发周期长,投资大的问题。可借鉴深圳等地相关政策,有针对性的增加和完善企业和机构“参军”风险补助政策。如通过创立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和军民融合产业基金,对国家军民融合重大项目、研究院军地转化项目、军工科研项目进行补助,推进军民两用高端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推动三个数据库系统建设。(1)军民融合主体数据库:包括军工企业数据库、民参军企业数据库、潜在民参军企业数据库。主要查清拥有高科技专利、有潜在军用价值的高科技公司,尤其是拥有“黑科技”的新兴企业、行业隐形冠军企业并建库。(2)军工高技术人才数据库:主要查清我市的军工高技术人才数量、所在单位、主攻领域等情况并建库。(3)民参军技术和有潜在军用价值的技术数据库: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的“黑科技”统计评估,对民参军技术或有潜在参军价值的技术数据库汇总建库,成立专门的军民融合专项行动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数据库的建立和定期更新工作。
  

 
答复单位: 市委军民融合办行政科
答复文号: 东融办函〔2019〕32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5月27日
联 系 人: 张金龙
联系方式: 1371291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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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尊敬的张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湾区背景下进一步支持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大湾区军民融合制造产业基金的建议。我市现己初步构建起以产业投资母基金和产业并购母基金两只产业母基金为主体的市级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其中:产业投资母基金市财政投资10亿元,目标在两年内募资设立8只直投子基金,通过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形成总规模不少于50亿元的母子基金群;产业并购母基金市财政投入5亿元,联合东莞民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形成15亿元母基金,计划总规模按1:3放大到45亿元。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市共设立了8只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含两只母基金)。实际募资规模45.34亿元,市财政实缴资金18.7亿元(其中两只母基金市财政出资15亿元,其余基金财政出资3.7亿元),社会资本实缴资金26.64亿元。基金可投向军民融合制造产业项目。下一步,我办将根据提案建议,积极吸引有军方背景的基金和投资机构参与我市基金体系建设,并推动设立市级军民融合产业基金,构建多元化、高效益的军民融合发展资金保障体系。
  二、关于引进专业的军民融合中介服务机构落地的建议。目前,我市有东莞同济大学研究院、东莞市三航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等单位可提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服务,此外,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亦编有动态管理的“军民融合科技服务机构推荐名录”,为技术转移和设备设施共享的供需方提供信息检索、加工与分析、技术经纪等服务。我办下一步将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吸引更多军民融合服务机构在莞落地,为企业提供军民融合相关的资质办理、研究咨询、供需信息、会展和金融等服务,推动军转民、民参军、军地融合协同发展。
  三、关于促进东莞市军民融合的院校所企产学研合作的建议。2018年6月,我市出台了《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该政策覆盖我市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明星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市政府认定的优质企业等其他鼓励发展的企业。对上述单位中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重大课题负责人和纳入中央、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和特色人才,按当年度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最高不超过80%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提案建议提到的军民融合创新平台,是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技术转移、技术研发、资源共享、孵化企业等功能,是培育和发展军民融合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我办将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就吸引军工高校及科研院所来莞共建军民融合创新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专门扶持措施。
  四、关于引进大湾区军工科研院所分所及军工企业总部的建议。我市一直高度重视产学研结合及企业总部引进工作,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引进了东莞同济大学研究院、东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院、东莞市三航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等一批产学研合作平台。下一步,我市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全面加强与军工集团合作,重点引进产业带动性强、产业竞争力高、能引领我市军民融合产业的重大项目及企业总部落地,并积极对接和引进军工高校及科研院所来莞建立分所,支持和促进我市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
  


办理单位 市委军民融合办行政科,科技局,财政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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