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281)关于提高我市环卫工人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水平的建议

  环卫工作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环卫行业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也日益突显。环卫工人作为维护城市容貌的主力军,他们用辛勤的劳动创造干净舒适、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他们充分发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环卫精神,不计得失,默默无闻,为人们创造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为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金牌不倒,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经调查,目前全市35个镇街开发区目前共有环卫工人近4万多人,来源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进城农民工(占70%以上),二是农村失地农转非人员,三是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文明、生态创建活动不断深入的今天,我市广大一线环卫工人成为在职工人中的最弱势群体之一:普遍年龄偏大、文化较低、作业时间偏长、生活条件较差,且工作危险性大、社会地位低下,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却得不到相应的提高和保障,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导致环卫队伍建设难以稳定、提升、发展,对建设和谐东莞,打造现代“六个东莞”将带来诸多的负面影响。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资待遇低且无保障。环卫工人的工资普遍较低,除少部分垃圾车、洒水车驾驶员,掏粪工(实行计件工资)外,绝大多数一线环卫工人平均工资处在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范围,有的甚至还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超时及节假日加班费也基本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兑现,每月总收入在1500-2000元/月左右(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除去房租、伙食费,所剩不到1000元,并常有因拖欠工资堵路、堵门摆工事件。较低的工资待遇有时甚至都难以得到保障。

  2、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本福利落实不到位。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环卫工人征缴社会保险的力度,但一线环卫工人只基本办理了相应的商业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但最重要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基本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均未办理。近年来,由于市场化因素,承包公司在环卫工人节、春节均无任何补贴或慰问金等,甚至有相当部分政府也相继取消了原有的环卫工人节、春节的慰问金。

  3、劳动强度大,体能透支。目前,我市道路清扫除市区范围内及公路养护有部分机械化作业外,大多没有采取机械化作业。环卫工人每人每天清扫的面积平均达4000多平方米以上,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有时甚至连吃饭都顾不上,每周工作至少6天,基本没有休息、休假日,假日休息当日无工资,劳动强度普遍超负荷。由于工资收入低,有部分人为了生计不得不在下班后还兼做多分工作,比如:做家政服务,捡可回收垃圾,为单位或小区物业做清洁、搬运垃圾等,严重超负荷透支体能。

  4、居住、工作环境等情况差。一线环卫工人多为外来务工者,以租赁居住为主,居住地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老旧新村、棚户宿舍等处,居住面积平均不到10平方,最少者仅有几平方,房屋租赁费用均在100元以内,总体居住条件较差。同时,环卫工人长年与垃圾打交道,接触的病菌粉尘是超常的,却无任何健康检查和保障等权益。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目前,虽然我市环卫作业全面推行市场化、专业化承包服务模式,但环卫行业市场化机制(如竞争机制)、劳动定额和市场化指导价相关体系却未按规定建立完善,整个环卫市场呈现乱象:一是政府或村级自治组织只按市环卫清扫保洁标准与环卫专业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一包了之”,“以包代管”,成为“甩手掌柜”,二是相当的镇街环卫行业市场化出现一家独大、垄断行业的乱象,由于缺乏竞争,做好做坏一个样,市场化失去了生命力;三是劳动定额出现同级保洁区域从4、500㎡/人至5、6000㎡/人不等,同级地段承包价格从4、5元/㎡至8、9元/㎡不等;四是最关键的是主管部门又未能及时建立完善相关行业竞争、监管和指导机制,随意性较大,造成政府或村级自治组织支出经费不少,而环卫清扫保洁效果却不尽人意。

  因此虽全面推行市场化、专业化承包服务,但由于缺乏竞争,行业垄断,承包公司过分追求利润等,环卫工人工资待遇未见改善,均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准,未按政府工人工资承包预算全额发放给环卫工人。从而造成目前环卫行业出现频频环卫工人上访摆工、环卫承包公司以此挷架政府、环卫脏乱差强烈反弹、市民群众投诉频繁等困局。由此引起连锁反应,环卫队伍招工难,流失多,并大多以年老体衰者为主,基本无年富力强的青壮年加入,以致已严重波及环卫行业的生存和发展。虽然我市近年来为改善环卫工人的生活,相继出台了不少政策和制度,如环卫工人节表彰先进、要求承包公司落实环卫工人最低工资保障、购买意外保险、春节慰问等,但与其他行业相比,改观不大,一线环卫工人仍存在工作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资福利差,居住条件困难,安全风险大、社会地位低等问题。

  办    法:

  一、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保障环卫工人工资福利。我市重点组织各镇街相关负责人和保洁公司老板等学习《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加强环卫行业监管的指导,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我市环卫行业劳动定额,环卫保洁作业指导价,草拟环卫工人工资福利保障实施办法,细化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组成,日工资的折算,奖金、年休补助、节假日加班工资、社保、经济补偿等,进一步统一全市各街镇环卫环卫保洁作业相关的执行标准。一方面建议政府在推行环卫市场化统筹中,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提高环卫保洁单价,并确保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另一方面建立工资保障机制,着力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保障政府发包给承包企业环卫工人工资预算足额到位发放,保障环卫职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按政策法律落实到位,鉴于环卫工人这个特殊群体从事的最脏最苦最累的劳动,建议政府根据我市的工资水平及经济水平合理确定环卫工用工工资相对统一标准和统一实施办法并强化贯彻力度,适当提高环卫工人的月工资标准。建议我市的环卫一线工人的最低基础工资不低于我市政府部门颁布的最低标准工资的110%,并实施工龄补贴,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随经济增长发展,工资至少年增长10%-20%,不断提高环卫一线工人工资待遇。凡符合用工条件的环卫工人,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为签订劳动合同的环卫工人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着力保障和改善环卫工人健康权益,环卫工人长年与垃圾打交道,接触的病菌粉尘是超常的,建议将环卫工人纳入了困难职工健康体检民生工程项目,用人单位应建立环卫工人健康档案,定期组织环卫工人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坚持环卫工人每年至少一次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三、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入,改善环卫工人的作业环境。各级政府应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清扫工具(机械)的添制投入,统一配置和发放劳保用品和劳动工具,增加保洁区域机械作业水平,降低其工作强度,减少职业危害。在清扫路段设立休息室(工具室),可以发动临街单位或商家自愿服务献爱心,设立“笑脸屋”(凡贴上笑脸图案标志的地方,环卫工人可临时休息),以解决环卫工人用餐、避雨的地方。

  四、多渠道解决为环卫工人住房困难问题。一是通过现有的公房或改造环卫设施、配设辅助用房等方式,帮助外来环卫职工解决集体宿舍、临时宿舍。二是每年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中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优先提供给外来环卫工人。三是每年为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环卫职工(含外来环卫职工)预留10套保障房购买指标。保障房购买的条件要包含外来环卫职工,具体由市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后实施。

  五、努力营造环卫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环卫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进一步规范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环卫工作招标企业承包后,严禁层层转包。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环卫工人合法权益。各级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要加大对环卫工作和环卫职工的宣传,引导社会充分认识环卫工作的重要性,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清洁环境的良好风尚,营造关心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理解支持环卫工作的良好氛围。理顺工资单发放条目,要求各镇街切实按照市有关规定理顺做好工资单条目工作,工资内容要清晰,避免模糊,产生争议,必须做到让工人一目了然。确保工人基础工资到位,要求环卫职工工资必须达到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月,并落实环卫岗位津贴和高温补贴等的发放。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281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281号的回复(关于提高我市环卫工人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更好了解我市环卫工人的工作和生活生存状况,为我市制定相关方针、政策,做好行业监督等提供参考依据,2014年3月10日至3月21日,我局相关科室组织对全市32个镇街3000多名一线环卫工人以及部分环卫企业进行调研,调查内容包括环卫工人的年龄分布、工资收入、工作时长以及社会保障以及企业发放环卫工人薪酬、环卫行业作业成本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我局拟定了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加大财政投入,制定统一的环卫作业定额

  为杜绝我市不同区域环卫作业水平以及环卫工人收入水平的差异,我局将根据本次调研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请示加大环卫清扫保洁财政投入,由相关部门根据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环卫作业指导价格,各镇街根据指导价格确定辖区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单价,缩小全市各镇街在环卫投入上的差距。同时,加强环卫作业监管,避免企业因避免亏损而将经营成本转嫁到环卫工人身上,出现工作量加大、加班过度及加班费支付不足等现象,以促进全市环卫一体化均衡发展。

  二、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环卫行业属于社会公益性行业,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要大力改善行业就业环境,提高环卫工人的地位和待遇:一是设定环卫工人最低基础工资标准,落实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按照《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所规定的114元/日计算(详见附表1),逢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相应调整其月基础工资,并由环卫管理部门监督落实环卫企业足额按时支付;二是监督企业按照《劳动法》与环卫工人签订合同。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环卫企业未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我局将通过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招投标或定期抽检环卫工人合同等途径,监督环卫企业依法与环卫工人签订合同,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及加班工资,保障环卫工人的基本利益;三是进一步明确落实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环卫企业未给环卫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导致环卫工人要承担额外的社会风险,我局将联合东莞市环卫行业协会通过与保险公司洽谈为企业提供多险种团购价供企业选择,通过与劳动局、社保局协调提供特定优惠政策保障环卫工人福利,监督环卫企业落实环卫工人住房保障政策,确保环卫工人的权益;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环卫工人的社会地位和形象。我局将通过媒体宣传等多个途径营造尊重环卫工人的社会氛围,让人们认识到环卫作业的重要性,从内心尊重环卫工人,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同时,还要通过舆论宣传报道环卫等一线岗位上爱岗奉献的先进人物,让社会了解环卫行业,关心环卫 ,支持环卫,让环卫工人多一些归属感和自豪感。

  三、深入推进市容环卫统筹管理,提高全市环卫作业水平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今年,我局将深入推进我市市容环卫统筹管理工作,以镇街为单位,由镇街环卫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村(社区)环卫管理事务,城乡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镇街环卫主管部门统一招标、统一管理。所需资金从在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全市村级环卫体制改革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同时,通过“市场化、监理制”的管理模式,由各镇街环卫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辖区市容环卫作业招标和监管工作,实现环卫作业“标准化、一体化”。

  四、建立工资发放专户,确保环卫工人工资足额发放

  为确保环卫工人工资足额发放,我局计划请示市政府,在我市环卫行业实行定额人工费专户支付工人工资制度。环卫保洁项目在招投标时,对保洁项目工程款、环卫工人工资以及环卫工人加班费按工程量清单或定额实行单项计价,列入总价进行投标。项目中标后,中标环卫企业应设立工人工资支付账户,通过专户发放工人工资和加班费。甲方在支付环卫保洁项目工程款时,按投标文件所约定的比例计算工人工资,并将该部分金额直接划拨至中标单位的工人工资支付账户,并对账户的资金使用进行监控,确保专款专用。建议该制度首先在市直管道路试行,视实际效果逐渐在全市铺开。

  五、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环卫工人的素质和竞争力

  我局将联合东莞市环卫行业协会,通过建立环卫临时工招聘前培训、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理顺临时工技能培训的管理机制,从思想道德、业务技能、岗位职责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着手,加强对环卫干部职工特别是临时工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适应社会、工作的能力。并注重对环卫工人法律知识和文化知识的积累,组织他们进行普法、科普知识、岗位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他们自身的维权意识和知识素养。

  六、提高道路机械化作业水平,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

  为确保城市配套设施的建设有序合理,降低环卫作业人员的作业强度,我局将要求各级环卫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利用环卫作业市场化机制,鼓励环卫企业适当加大对清扫机械的购买投入,增加保洁区域机械清扫覆盖面,建立以小型清扫保洁车、收集车、道路清扫车为主的机械化清扫模式,在主要街路推行了水冲洗作业,提高环境卫生机械化作业率,同时也保障了环卫工人的作业安全。同时,针对环卫职工的路上作业、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特点,采取安全作业模式,为环卫作业手推车配备了夜间反光作业提示旗等。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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