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258)关于创新解决在莞港籍学生入学问题,提升东莞在粤港澳大湾区影响力的建议

粤港澳大湾区不仅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湾区,也是国家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和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空间载体。党的十九大正式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写进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可以预见的是,粤港澳大湾区不仅是当前的政策热点,也是未来的发展热点。东莞要在湾区发展中抢占先机,加快湾区深度融合,提升湾区影响力,首先必须解决在莞港人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在莞港籍学生的入学问题:一是从2015年起将港籍学生纳入积分入户政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二是在我市就读的港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还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三是鼓励有资质的民办教育集团开办国际学校和“港澳台”班。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为港籍学生提供的公办学位不足。由于我市公办教育资源有限,适龄学生人数逐年增加,非户籍随迁子女人数持续增多,在为港籍学生提供公办学位,尤其是义务教育方面,确实存在数量有限的情况。
  据统计,截止2018年3月,在莞港籍总学生人数为14040人。其中,在莞港籍小学阶段入读公办小学的有5619人,入读民办小学的有4543人,入读公办初中的有665人,入读民办初中的有757人。
  2、港籍居民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的意愿不强。虽然我市从2015年将港籍适龄学生纳入积分入学政策,但调研发现,很多港籍居民没有按照社会管理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保或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
  3、公办学校针对港籍学生的教学衔接不够。目前,我市仅南城、东城有4所民办国际学校,东华有6个港澳台班。全市公办学校还没有针对港籍学生的“港籍学生班”,且在课程设计上没有与港岛同步,让部分港人知难而退。

建    议:

  为创新解决在莞港籍学生的入学问题,我们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由市政研室或发改委牵头,争取政策支持,制定时间表,推进港籍学生在我市同享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
  2、成立专项教育基金。专款专用,解决港籍学生在我市同享免费义务教育的资金缺口。
  3、加强莞港府际间合作。通过府际协商,在我市有条件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开设“港籍学生班”,在课程设置和学制上尽量与港岛同步,并由港教育部门提供一定的专业支持。学生小学或初中毕业后,自动与港岛对接,彻底消除港人子女在内地入学的后顾之忧。
  4、积极鼓励有资质的教育集团筹建国际学校或港人子女学校。为了暂缓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问题,政府可以通过向民办国际学校或港人子女学校购买学位的方式,全力解决港籍学生在我市同享免费义务教育的问题。
  5、鼓励慈善机构、非盈利机构或商会在莞捐资办学。走国际化办学之路,在师资、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与国际接轨,与香港学校结对为姊妹学校,增强港人在莞的归属感。


提案者 谭画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文号: 东发改社会资环函〔2019〕189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3月29日
联 系 人: 罗志邦
联系方式: 2283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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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的《关于创新解决在莞港籍学生入学问题,提升东莞在粤港澳大湾区影响力的建议》(提案第20190258号)收悉。为创新解决在莞港籍学生的入学问题,该提案提出在制定顶层设计、成立教育资金、创新课程设置、引入民间资本办学等方面加强研究和部署。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大教育资源投入。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不足、结构失衡和品牌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问题,我市近年来积极推动新建扩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加大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和补贴学位的供给力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优化完善积分制入学政策。近年来,我市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户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人数少于省下达的指标任务等问题,对积分制入学工作造成较大被动。据了解,贵局近期已着手对我市现行积分制入学有关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建议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结合我市近年的招生形势和新近出台的有关政策,争取国家和省支持我市制定接收港澳籍学生政策指引,同时加强学校建设,扩大学位供给,推动实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三、创新教育培养模式。东莞台商子弟学校是我国大陆第一所台商子弟学校,学制、课程与台湾接轨,已成为海峡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建议可参考该模式,考虑在莞设立港澳子弟学校,支持我市有条件的民办学校举办港澳学生班;可考虑结合未来学校的规划建设,在课程设置、学制管理、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等方面展开研究。同时,积极鼓励港澳学生到我市学校就读,研究探索莞港幼儿园缔结“姐妹园”,推进莞港两地中小学结为“姐妹学校”。
  四、加强莞港两地间交流合作。一方面,国家现已开放港澳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建议加强落实相关工作,积极吸纳港澳优秀青年教师,增强我市教师队伍的多样性,打造一批理念先进、视野宽阔、创新能力强的青年教师队伍。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莞港两地教学管理、师生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合作,选派优秀的教师与学生进入香港中小学进修访学和合作交流,实施更灵活的交换生安排。
  专此函达
  
 
答复单位: 财政局
答复文号: 东财函 2019 543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5月06日
联 系 人: 周建业
联系方式: 1379888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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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25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送来《关于创新解决在莞港籍学生入学问题,提升东莞在粤港澳大湾区影响力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90258号)收悉。提案建议成立专项教育基金,专款专用,解决港籍学生在我市同享免费义务教育的资金缺口。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港籍学生提供免费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应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和省也没有下达我市港籍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教科书等相关补助,目前暂不具备条件另行成立专项教育基金。但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港籍学生入学问题,目前港籍学生可根据积分制入学等政策申请入读我市公办及民办学校,被录取的港籍学生与随迁子女入同等地享有相应的财政补助待遇,主要包括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教科书补助和民办学校学位补贴等,由市镇财政根据二级办学体制等相关政策落实好资金保障,较好地解决了港籍学生的入学问题。建议下来市教育部门继续挖掘学位潜力,认真落实好港籍学生招生政策,由市镇两级财政按现行体制政策保障好港籍学生各项财政补助待遇。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0日
  (联系人:彭炜甜,电话:22831117)
  
 
答复单位: 教育局
答复文号: 东教函〔2019〕959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5月30日
联 系 人: 黄建辉
联系方式: 13925854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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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258号提案的答复

谭画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解决在莞港籍学生入学问题,提升东莞在粤港澳大湾区影响力”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现就提案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都积极研究在莞港籍学生入学问题,由于我市入学环境相对规范有序和公平公正,且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港籍学生在我市就学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相对较高。义务教育方面,2009年起我市实施积分制入学政策,按照积分高低安排非户籍学生入读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从2015年起,我市将港澳户籍学生纳入积分入学政策,凡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流动人口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均可以提出积分入学申请,并以其父母在莞居住、在莞服务年限、居住年限、参保年限、纳税情况、文化程度、职业资格等多方面情况为依据进行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高中学校入学方面,在我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需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按照非户籍随迁子女同等待遇,提交“异地中考”规定的有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按非户籍随迁子女同等待遇进行录取。其中“异地中考”政策条件概括为“3个3”,一是学生父母一方在我省依法缴纳3年社会保险费(或在我市缴纳1年社会保险),二是学生父母一方在我市办理3年《广东省居住证》,三是学生本人是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具有我市三年完整初中学籍。
虽然我市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在莞港籍学生的入学问题,但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不断融入和发展,港籍学生在我市入学需求将会进一步扩大。由于我市公办教育资源有限,适龄学生人数逐年大幅增长,在为港澳户籍学生提供公办学位,尤其是义务教育方面,确实存在数量有限的情况。下来,我局将按照有关计划同时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努力解决港籍学生的在莞接受教育问题。
一、关于增加港籍学生学位供给问题
    近年来,我市经济和城镇化迅速发展,伴随“全面二孩”政策及户籍政策的改革,我市户籍人口猛增。新增户籍学生对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办学校学位增长速度赶不上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的增长速度,导致学位供需面临很大压力。为了解决我市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我市大力实施教育扩容工程,主动适应全面二孩和户籍新政实施的影响,全市以增加学位供给和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加强科学预测,合理规划配置小学幼儿园教育资源,不断满足新增基本教育公共服务需求。2018年,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园区、镇(街)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对未来几年新建扩建学校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强化政策保障;并组织指导各园区、镇(街)编制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2年)。2017年和2018年推动新建扩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60所,建成后新增公办学位4.67万个、宿舍床位1.57万个。2019年,我市计划推动新建扩建公办学校(幼儿园)85所,完成13所,新增学位约1万个,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我市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关于成立港籍学生专项资金问题
   为港籍学生提供免费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应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目前国家和省没有下达我市港籍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教科书等相关补助,我市暂不具备条件另行成立港籍学生专项教育基金。但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港籍学生入学问题,目前港籍学生可根据积分制入学等政策申请入读我市公办及民办学校,被录取的港籍学生与随迁子女入同等地享有相应的财政补助待遇 ,主要包括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教科书补助和民办学校学位补贴等。下来由市镇财政根据二级办学体制等相关政策落实好资金保障,继续做好解决港籍学生的入学问题。
三、关于开设“港籍学生班”及港人子弟学校的问题
据目前了解,常平莱恩学校有意向开设港籍学生子弟班,建议办学模式可参考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和深圳港人子弟班。下来,我市会商请省教育厅支持教育投资者在我市设立港澳子弟学校,支持我市有条件的民办学校举办港澳子弟班,引进港澳教材、教育人才,参照港澳教育模式,对接香港和澳门的学制,为在莞港澳人才子女的入学和回港澳升学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教育服务。
四、关于港莞姊妹学校问题
目前,我市共有21所学校与香港学校缔结为姊妹学校,莞港两地姊妹学校通过校际之间的深层次合作,提高了学校管理人员的治校水平和教师的专业水平,促进了学生和家长之间的交流和校际资源共享。下来,我市会继续加强与广东省教育厅的汇报沟通,在省厅指导下争取更多东莞学校与香港学校结对成为姊妹学校。同时,积极指导学校开展莞港青少年交流特色主题活动,促进香港教师与东莞教师共同分享教研文化,促进专业发展,提升教学成效,为两地学生成长提供平台,拓宽视野,增进了解,建立友谊。
下来,我市将结合您的宝贵建议以及我市的实际,积极研究和优化港籍学生在我市接收教育的政策,为东莞深度融合大湾区创造有利条件。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答复单位: 市台港澳事务局
答复文号: 东台港澳函〔2019〕214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6月05日
联 系 人: 范星星
联系方式: 13602315501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258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市教育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258号提案《关于创新解决在莞港籍学生入学问题,提升东莞在粤港澳大湾区影响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是推动莞港合作办学。加强与香港教育界的沟通联系,加强与香港知名院校的交流合作,激发香港学校来莞合作办学、投资建校的意愿,扩大幼儿园和中小学的教育资源供给。
  二是深化莞港教育交流。支持我市教育部门及相关院校对接香港教育资源,深入了解香港地区在教育理念和课程设置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快两地学籍互认和学分互换,深化莞港在教育领域的交流合作。
  三是盘活姊妹学校机制。会同我市教育部门推动已配对成功的莞港姊妹学校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助推我市在师资、教学、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方面与国际接轨。
  专此函复
  中共东莞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联系人:谢启安,联系电话:23308987)


办理单位 教育局,市台港澳事务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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