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279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王业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办理意见如下:
一、争取上级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市积极关注国家、省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政策导向,加强与各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在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有关工程建设上争取到了国家、省的一定资金和政策支持。目前,我市已有21条河流的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纳入到国家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中央财政的补贴比例约30%;另有我市部分截污管网、污水厂改扩建、水生态修复等治水工程纳入到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项目中,预计中央的补贴资金将超过5亿元。同时,我市在安排有上级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时,尽可能向水乡片等欠发达镇街倾斜,如国家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水乡片的项目占90%以上,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项目中将水乡地区作为“绿色水乡”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区,整治范围涵盖了150公里次支管网、岸线生态修复、河涌清淤、绿色低碳湿地等多宗工程。
二、加大市级资金的补助、奖励力度
我市历来重视水环境整治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力度。为加快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减轻各镇街资金压力,我市对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实行市、镇财政两级分摊的资金政策,即污水处理费支付的部分,按市、镇5:5分摊,污水处理费不足的部分,由各镇安排资金解决。同时,为进一步鼓励各镇街开展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对于有效削减排污口的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市财政将进行适当补贴。具体标准为:接管距离在0.5公里以内的,每减少一个排污口补贴5万元;接管距离超过0.5公里、低于2公里的,每减少一个排污口补贴10万元;接管距离超过2公里的,每减少一个排污口补贴15万元。除了推行补贴、奖励政策,我市还建立各类水环境整治专项基金。如我市2013年安排901.47万元,专款用于水乡片水域面源整治工程的补助,通过清理水面垃圾、维护堤防外观以保持水乡片的水环境整洁,今后将结合2013年的面源整治绩效情况再确定水乡水域面源整治补贴比例。
三、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我市于2011年成立了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筹全市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等水务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开发。通过组建水投集团这一投融资平台,组建了东莞市“新治污工程项目银团”,现已实现融资46亿元,为我市水环境治理资金的稳定投入提供了保障。未来我市将适时引进民营社会资本参与水务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打包整合有持续营利能力的优质资产上市,使水投集团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水环境整治工作。同时,我市水务局等部门正就如何创新投融资模式开展探索、论证工作,如正开展非经营性水务项目融资方案研究及土地盘活课题等工作,希望以此为突破口,尝试建立水务建设资金增值的机制。
四、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各流域污染整治工作
在有限资金的限制下,为了尽最大可能发挥截污治污工程效益,提高我市水环境质量,我市十分重视截污治污设施的规划及前期研究论证工作。目前,我市水务部门正积极组织全市各镇街开展排水规划工作,以科学、合理地指导今后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同时大力开展污水厂改扩建工程的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合理确定工程的规模及工艺,以提高工程的运行效益。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我市正统筹开展跨界河流、水乡片、水源保护地、运河流域等重点流域的污染治理工作,通过分区域、分阶段、分重点的推动方式逐步铺开全市的水环境治理工作。目前属于运河综合整治的东引运河、寒溪河、石马河、挂影洲中心涌四大流域均已完成综合整治规划,现正按规划逐步推进各项工程,其中上述流域的堤防建设、河道整治工程建设费用均由市财政负担。同时,我市已初步制定石马河、茅洲河污染整治方案,正组织编制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综合治水工作方案,以上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主要任务和项目、时间安排及各部门职责分工等,为推动全市的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工作起到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