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253)关于实施长者饭堂,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可及性的建议

到2020年,东莞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占户籍总人口比例将超过17%。伴随老龄化同步出现的高龄化,家庭小型化引致的纯老家庭增多,养老服务需求总量显著增加,养老任务艰巨。据了解,南城篁村社区是一个典型的老人社区,3033名户籍人口中, 60岁以上老人有535名,老龄人口占比高达17.63%。伴随老龄化出现的高龄化,家庭小型化引致纯老家庭增多,以及随年龄增长慢性疾病患病率、失能失智发生率上升,养老服务需求量不断增加,服务内容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解决独居、孤寡、高龄、失独、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饮食等基本生活需求问题,建设“长者饭堂”,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餐饮服务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广州社区长者饭堂是“大配餐”服务的缩影。近年来,广州以保障纯老、独居、孤寡等特殊长者的助餐需求为重点,为居家长者持续提供规范、健康、营养、方便、快捷的午饭“大配餐”服务,按照“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个人掏一点”的办法,减少长者餐饮自费压力。以天河区为例,一顿餐标为15元,企业让利3元,天河区按照不同年龄层次给予补助,长者自付6元或8元便可享用。
  2017年,广州投入10919万元统筹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广州市“3+X”创新试点,重点构建全覆盖的社会化“大配餐”服务体系,主要用于长者饭堂建设装修、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截至2018年3月底,全市共有长者饭堂952个,100%覆盖街镇、村居,惠及160余万长者,基本形成“市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的全覆盖服务网络。
  广州等地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目前东莞市尚未建立健全为特殊老人提供餐饮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为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建    议:

  一、进一步落实《东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支持和鼓励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医疗卫生单位、家政服务、公益慈善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照顾,多形式、多渠道兴办各类老年短期托养服务实体,不断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涵,试点建设长者饭堂。
  二、推进和完善长者饭堂建设机制。探索长者饭堂建设的可行性和科学性,规范管理指引、杜绝安全隐患;完善制度措施,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长者饭堂;统筹协调,确保福利政策公平性、均等性;突出重点,细化服务、分类福利、保障托底;科学化、精细化,逐步改善老年人膳食营养结构;加强长者饭堂工作的宣传力度。
  三、推进“互联网+大配餐”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改善长者用餐体验,一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存在营养不良风险的长者,进行必要的干预。另一方面,加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探索可行的配餐送餐服务模式。
  四、引导慈善信托机构参与长者饭堂项目建设。利用慈善信托资源,发挥信托专业性,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慈善信托方式回报社会。探索长者饭堂可持续发展运行机制。


提案者 阮雪玲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
答复文号: 东卫函复〔2019〕55 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3月15日
联 系 人: 吴林峰
联系方式: 13798839709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卫函复〔2019〕55号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20190253号的会办意见
  市民政局: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90253号《关于实施长者饭堂,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可及性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东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以来,我市在老龄工作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出台了《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东府〔2016〕2号)、《东莞市民政局关于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东民〔2016〕176号)、《东莞市民政局敬老优待卡管理规定》(东民〔2016〕188号)等老年人优待政策,明确了我市老年人在公共交通、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多方面享有的优待权利,并扩大了老年人优待对象范围,将常住本市的非莞籍老年人纳入优待政策体系。建立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机制,出台《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东民〔2018〕218号),明确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和80周岁及以上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等四类补贴对象,并根据失能等级以及是否持有《残疾人证》,补贴对象可以每月领取100元至600元不等的护理补贴,进一步健全我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减轻失能老年人的养老负担。2016年至2018年10月底,全市“银龄安康行动”覆盖人数为29.16万人,覆盖率达92.32%,个人自付费覆盖率为12.24%,理赔受益累计11061人次,赔付金额累计共1337.83万元。2016年至2018年10月底,全市发放高龄津贴3.24亿元,惠及14.15万人。成功举办东莞市第八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和第十三、十四届老年人运动会,参与约5500人次。2016至2018年,成功举办“敬老月”系列活动,组织敬老爱老教育活动、走访慰问送温暖、老年人品行传承等活动,大力倡导积极老龄观,营造尊老爱老社会氛围。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4日
  (联系人:吴林峰,联系电话:13798839709)
  
 
答复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文号: 20190253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24日
联 系 人: 叶建荣
联系方式: 13794941213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第20190253号提案《关于实施长者饭堂,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可及性的建议》,与我局职能相关性不大。我局已与市民政局沟通对接,并对《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提出相关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特此回复。


 
答复单位: 民政局
答复文号: 东民函〔2019〕614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6月21日
联 系 人: 杨清瑶
联系方式: 1371277789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民函〔2019〕614号
  问题解决程度:B类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25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阮雪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长者饭堂,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可及性的建议”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经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做法和成效
  (一)着力突破居家养老服务瓶颈限制。我市于今年2月20日正式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对制约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一些瓶颈性问题提出了突破性举措。《办法》拓宽了服务对象范围,丰富了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高了服务资助标准,强化了服务设施建设,明确了承接服务机构准入条件,为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提供政策支持。
  (二)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试点工作。我局于5月8日,出台《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试点建设工作。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工作将以保障独居、孤寡、高龄、失独、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为重点,逐步实现有配餐需求的老人100%全覆盖。市慈善会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政府资助对象按照6—1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餐费补助。同时,配餐助餐服务面向东莞市全体常住老年人开放,对于社会老年人按不高于成本价的标准提供服务。今年,莞城、虎门、东城、万江、南城、中堂、沙田、寮步、凤岗、塘厦、桥头、茶山将作为试点镇街,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并于2020年底前逐步将长者饭堂覆盖到全市。将在现有的社区饭堂助餐、社会组织公益配餐、餐饮企业集中助餐等服务模式的基础上,根据各试点镇街辖区实际情况,拓展养老机构对外供餐、餐饮企业分散配餐、中央饭堂集中供餐等多元化的服务模式。
  (三)着力建设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自2017年起,我局考察了苏杭地区的智慧养老建设和应用情况,借鉴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从今年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用三年时间分步骤推进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现我局对社会养老服务市场“可管、可控、可变”的管理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落实长者饭堂试点建设工作。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各园区、镇(街道)贯彻落实《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及时跟进试点镇街的长者饭堂建设情况,并于饭堂建成后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力度,确保老年人享受到高水平、高质量的配餐助餐服务。
  (二)进一步鼓励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配餐服务。我局将进一步鼓励镇街引入社会力量运营长者饭堂,统一制作、统一配餐、统一管理,建立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的长者饭堂。引入品牌餐饮企业参与助餐配餐服务,依托连锁餐饮企业村(社区)门店设置老年助餐专区或参与老人餐配送。依托临近村(社区)的养老机构或单位、学校、医院食堂等资源将内部优质餐饮服务向周边村(社区)延伸。完善配送网络,建立全职、兼职和志愿者义工队伍相结合的送餐队伍,鼓励党员、大中专学生、低龄健康老人等参与助餐配餐志愿服务,为高龄病残、不便出门等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
  (三)进一步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我局将进一步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引领,打造“互联网+养老”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优先解决以居家养老为核心的市场运营及监管需求,并运用“大数据”为居家养老家庭提供学习生活咨询、配餐助餐、身体指标监控、身体定时护理、居家卫生处置等全天候个性化需求的健康养老服务。
  领导签字:
  承办人姓名:陆川
  联系电话:22832515(办公);13128160816(移动)
  东莞市民政局
  2019年6月20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办理单位 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