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249)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实施了《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和《东莞市臭氧污染防控计划(2015-2017)》,从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加强污染源治理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强化措施,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但是我市目前以臭氧和PM2.5为特征的复合型大气污染较严重,形势仍不容乐观。2018年达标天数比例为82.5%,同比持平;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同比不同程度下降,但PM2.5和臭氧仍然没有实现达标,其中O3-8h第90百分位数浓度171μg/m3,同比上升了0.6%。臭氧评价浓度已连续7年超出了国家二级标准,逐步取代PM2.5成为最突出的污染因子,影响人民群众健康。
  机动车尾气正是臭氧、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机动车排放的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是臭氧的主要前体物。根据《东莞市大气复合污染超级监测站监测结果报告》(2018年上半年),单颗粒质谱仪测得PM2.5的来源以机动车尾气贡献为主,占42.5%;其次是二次无机源,占11.3%;生物质燃烧占11.1%;其他各类来源占比在10%以下。因此要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必须要全面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力度。
   目前的问题。一是机动车保有量快速上升,2018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96万辆,增速持续高居全省第一,保有量维持全省第二。二是低排放标准的老旧车辆污染排放量较大,治理与淘汰速度有待提升。三是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仍未完善,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偏低。四是本运输车辆、过境车辆超标严重,监管力度不足。
  

建    议:

  1. 加强高排放车辆管理。一是加快老旧车辆淘汰,财政予以适当补助,2019年完成全市国Ⅲ及以下柴油车辆淘汰工作,为适用的柴油车加装DPF和SCR系统,严控柴油车的污染排放。二是加强低排放区管理,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分阶段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三是加强道路抽检,相关部门持续在环城路各出口联合开展路检及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加大超标车辆处罚力度。同时推广尾气遥感监测技术提高路检效率,在城市主干道增加尾气遥感检测点。
  2. 加大纯电动车推广。一是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及镇街(园区)按计划将现有非纯电动公交车辆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辆,力争2019年底前全面实现全市公交纯电动化,新增或更新出租车、共享(网约、分时租赁)车辆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二是物流车辆电动化,加快落实《东莞市物流快递领域车辆纯电动化发展实施方案》,全市新增和更新的物流配送车辆全部使用纯电动或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车。三是财政采购用车电动化,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增车辆必须使用纯电动汽车。
  3. 完善城市交通规划。交通规划对城市汽车的排放形成较强“锁定”效应,改善交通规划是减轻机动车污染的关键一环。 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交通规划,一是加强各镇街交通规划的衔接,优化调整公交线,进一步提升全市公交线网覆盖率;二是完善地上公交线路与轨道交通的接驳,提升市民公交出行体验;三是为市民提供科学的网络布设、充足的基础设施、安全的出行环境,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四是加快市区慢行系统建设和升级改造进度。
  4. 加强道路拥堵治理。拥堵造成车辆怠速加剧机动车尾气排放,力争实现2019年起,国控站点周边5公里范围内基本无交通堵塞点。一是开展专项整治,采取设立禁停严管区、加强电警抓拍、加密铁骑巡逻等手段,防止乱停乱放,提升机动车通行效率。二是提升科技治堵水平,积极与互联网公司进行合作,加强国控点范围内的早晚高峰、节假日期间的交通情况监控力度,发现拥堵或其他突发路况及时调配铁骑队或路面大队警力进行快速处置。三是提升慢行交通品质,完善道路非机动车道设置,开展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建议在中度以上污染时段试点汽车尾号限行措施,及试点推行错峰出行,降低早晚交通高峰时段的峰值。
  


提案者 陶谨,倪佳翔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交警支队
答复文号: 东公交函〔2019〕78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24日
联 系 人: 黄勇军
联系方式: 1350902115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24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249号提案《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高排放车辆管理”的建议
  根据《东莞市国Ⅲ柴油车提前报废鼓励补贴实施方案(试行)》,2019年前,我市对符合标准的国Ⅲ柴油车辆,予以提前报废补贴。目前,为提高高排放车辆的报废率,交警支队正在调研延长补贴的可行性。由于DPF属车辆出厂前的选装配置,出厂后无加装条件,因此为柴油车加装DPF的措施客观上无法实施。此外,由环保、交通、交警部门组成的联合路检小组从2018年以来持续开展道路抽检,交警支队自4月1日起,在环城路入口各大节点不定期设点查处闯禁区车辆(主要是高排放车辆)。
  二、关于“加大纯电动车推广”的建议
  交警部门正在调研纯电动车区别于高排放车辆的管理措施,支持公交、出租、物流等行业使用纯电动车辆。
  三、关于“加强道路拥堵治理”的建议
  (一)根据市蓝天保卫战子方案《“减少道路拥堵,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工作实施方案》(东大气办〔2018〕69号)文件精神,交警部门积极开展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全面推广铁骑勤务、提高电子警察密度等专项行动,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二)近年来,我市交警部门先后与高德、百度等互联网地图公司合作,通过信息互通、实时联动、定期分析,实时掌握路面交通状况,及时发布交通信息并调配警力处置交通拥堵。
  (三)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会同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国控站点周边5公里范围进行排查,逐步完善非机动车道设置,争取实现非机动车道全覆盖的目标。
  (四)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已进入调研阶段。拟建议参考广州市做法,由市大气办牵头,会同市公安局,根据空气质量控制要求,拟定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制预案。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4月18日
  (联系人:黄勇军,电话:23060651)
  
 
答复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文号: 东环函〔2019〕2057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6月05日
联 系 人: 吴慧福
联系方式: 13729962892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收悉。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经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会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空气质量情况
  2018年,我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凝心聚力、奋力攻坚,从4月份起深入推进全市蓝天保卫战,重点围绕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减少机动车和工业污染排放、严控扬尘污染等工作,部署实施7大方面共32项强化措施,各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如提案中所述,2018年各项空气质量指标同比均有改善,但臭氧(O3-8h)和细颗粒物(PM2.5)仍然没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O3-8h已逐步取代PM2.5成为突出的污染因子。
  2019年以来,全市继续深入推动蓝天保卫战,一季度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3月达标天数比例92.2%,同比大幅上升了15.5个百分点;PM2.5浓度均值39μg/m3,同比下降20.4%;PM10浓度均值50μg/m3,同比下降15.3%;NO2浓度均值42μg/m3,同比下降10.6%;O3评价浓度131μg/m3,同比下降21.1%;SO2浓度均值10μg/m3,同比下降16.7%;CO评价浓度1.5mg/m3,同比上升7.1%。
  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现阶段空气质量超标,主要污染因子是臭氧、PM2.5和NO2。机动车排放的碳氢化合物(HC,也属于VOCs)和氮氧化物(NOx)是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根据《东莞市PM2.5污染特征及防治对策》研究项目成果,2013年我市道路机动车对VOCs排放的贡献占比达到29.6%,对NOx排放的贡献占比达到32.4%,对PM2.5排放的贡献占比达到20.2%。随着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2013年约180万辆增加到2018年约300万辆),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根据《东莞市大气复合污染超级监测站监测结果报告》(2018年上半年),单颗粒质谱仪测得机动车尾气对PM2.5来源的贡献已经达到42.5%,机动车已成为我市最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之一。近年来不断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加强高排放车辆管理
  一是开展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工作,通过实施国Ⅲ柴油车补贴、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等措施促进高排放车辆提前淘汰。按省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的统一部署,对新增的重型柴油车实施选用加装DPF车型工作。二是深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同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健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登记备案制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后续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治理处罚工作提供依据,为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奠定良好基础。三是完善在用车监测体系建设。实施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示范项目,通过安装OBD远程在线监控设备,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实时掌握我市重型柴油车辆发动机、排放后处理装置和有关故障代码等信息,以此判定车辆的实际排放状况和排放水平,筛查出高排放车辆。推进镇街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全市遥感监测网络由点向面转变,进一步完善我市遥感监测网络立体布局,为全面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建立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常态化开展道路抽检。由于环城路车流量大、车速快,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环城路车速较快开展排气抽检工作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结合《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道路抽检不得妨碍道路交通畅通的要求,经多方实地考察后,于2016年在具备开展路检执法条件的万江区坝新路、东城区莞龙路等环城路出入口附近设点开展常规性路检执法检查工作,加大了对柴油车超标排放整治力度,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自2019年4月1日起,环保、交通、交警部门组成的联合路检小组在环城路入口各大节点不定期设点查处闯禁区车辆(主要是高排放车辆)。除道路抽检常态执法外,适时结合开展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在主要交通干道、进城主要路口和重型柴油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点抽检,并加大夜间进城时段的抽查,常规抽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协同推进,有效遏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二)加大纯电动车推广
  按照蓝天保卫统一部署,扎实推进道路运输领域应用新能源汽车。公交车方面,在2014年引导公交企业投放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公交车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公交纯动化。我市4家公交运营补贴企业于2018年底购置了2442辆纯电动公交车,目前正陆续分批投入运营,截至2019年4月,我市共有在用的纯电动公交车2826辆。按照计划,2019年底前,我市目前在用的非纯电动公交车将统一更换为纯电动公交车,界时,我市将实现100%公交纯电动化。出租车(含网约车)方面,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公共交通纯电动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95号),自2018年10月15日起,对出租车的准入车型进行严格把关,全部要求使用纯电动车辆,对于2018年10月15日之后购买的非纯电动车辆,一律不核发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者《网约车运输证》,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纯电动出租车2427辆(纯电动网约车2421辆,纯电动巡游车6辆)。货运车辆方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行业实际,结合《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东莞市物流快递领域车辆纯电动化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货运车辆的纯电动化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已不再为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重点加强城市配送货运车辆纯电动化,对申请从事城市配送的车辆,均要求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下、使用纯电动或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货车(考虑到车辆技术特点,不含冷链厢式货车)。截至目前,已为顺丰速运(东莞)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马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280辆纯电动城市配送车辆。另外,市邮政管理局已部署快递车辆的纯电动化工作。
  (三)推动发展高品质公交服务
  在体制改革方面,我市已明确开展第二轮公交资源整合工作,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公交行业的主导作用,全面整合镇内公交资源,全市镇内(园区)公交于2019年6月30日到期后,逐步退出公交运营,不再实施“一镇一公汽”模式,整合优化为以片区公交为主体的一体化公交模式。目前,第二轮公交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审定,有关整合的配套和前期工作正开展中。在品质提升方面,一是针对部分时段候车时间长等公交服务品质问题,开展品质公交示范线活动,积极探索有效改善措施,提升市民公交出行品质。二是加强与广州等毗邻市公交系统对接,结合第二轮公交资源整合工作,配合开展东莞市区交通微循环研究,适时开行接驳商住片区与市区轨道站点的微循环公交线路,强化公交+轨道在城市交通出行中的组合优势,提升公交服务的整体吸引力和可达性。目前,市交通局正组织公交企业开展公交示范线创建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已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完成了《东莞市区交通微循环研究》中期成果,初步规划了28条微循环公交线路,市交通局已就线路的设置、运营等情况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了意见。在设施保障方面,一是协调市发改部门加强公交专用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全市充电设施布局,新建公交专用充电基础设施200个,目前,市交通局已向市发改部门发送了第一批公交专用充电设施建设需求。二是积极推动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建设,依托公交专用道,提升公交运营效率,截至目前,市区已规划新增1条公交专用道,市区建成的公交专用道增加至4条,总长约20公里。
  (四)持续开展交通拥堵节点专项治理
  一是已完成第三批22个交通拥堵节点的治理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将于近期由市城建局组织开展施工招标并尽快实施,计划于9月底完成,其中松山湖大道中医院路段3个拥堵节点将于5月1日前完成。二是针对环城路主要拥堵节点,已完成梳理及提出治理方案,将作为第四批拥堵节点加快推进。三是继续推广借道左转、可变车道、潮汐车道等新型交通组织形式,进一步优化设置路口掉头匝道及混合车道,提高路口通行能力,目前市交警支队正对市区路口进行排查,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四是交警部门积极开展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全面推广铁骑勤务、提高电子警察密度等专项行动,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五)完善慢行系统建设
  目前,初步选定了市区莞太路(建设路至三元路段)为慢行系统示范路段并形成初步改造思路,将通过优化道路断面布局、进行慢行硬隔离,打造无障碍慢行通行廊道,路面铺装及景观绿化提升等措施,构筑以人为本的慢行系统。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将根据《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东莞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一是提高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强化新车源头控制,完善机动车智能化监测体系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在用车达标监管,有效提高车辆清洁化水平。二是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监管。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制度,减少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确保基本无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三是深入开展治堵工作。组织开展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国控站点周边5公里范围进行排查,逐步完善非机动车道设置,争取实现非机动车道全覆盖的目标。同时加强与高德、百度等互联网地图公司合作,通过信息互通、实时联动、定期分析,实时掌握路面交通状况,及时发布交通信息并调配警力处置交通拥堵。四是加强油品的供应保障和销售监管。坚决打击油品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确保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五是研究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目前已进入调研阶段,拟建议参考广州市做法,根据空气质量控制要求,拟定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制预案。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们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答复单位: 交通局
答复文号: 东交函〔2019〕295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25日
联 系 人: 樊键忠
联系方式: 1372840998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张天保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扎实推进道路运输领域应用新能源汽车。公交车方面,在2014年引导公交企业投放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公交车的基础上,2018年以来,我局按照我市蓝天保卫战的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推动公交纯动化,其中,我市4家公交运营补贴企业于2018年底购置了2442辆纯电动公交车,目前正陆续分批投入运营,截至4月24日,我市共有在用的纯电动公交车2826辆。按照计划,2019年底前,我市目前在用的非纯电动公交车将统一更换为纯电动公交车,界时,我市将实现100%公交纯电动化。出租车(含网约车,下同)方面,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公共交通纯电动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95号),自2018年10月15日起,我局对出租车的准入车型进行严格把关,全部要求使用纯电动车辆,对于2018年10月15日之后购买的非纯电动车辆,一律不核发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者《网约车运输证》,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纯电动出租车2427辆(纯电动网约车2421辆,纯电动巡游车6辆)。货运车辆方面,我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行业实际,结合《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东莞市物流快递领域车辆纯电动化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货运车辆的纯电动化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局已不再为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重点加强城市配送货运车辆纯电动化,对申请从事城市配送的车辆,均要求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下、使用纯电动或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货车(考虑到车辆技术特点,不含冷链厢式货车)。截至目前,我局已为顺丰速运(东莞)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马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280辆纯电动城市配送车辆。另外,快递车辆的纯电动化工作具体由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二、推动发展高品质公交服务。在体制改革方面,我市已明确开展第二轮公交资源整合工作,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公交行业的主导作用,全面整合镇内公交资源,全市镇内(园区)公交于2019年6月30日到期后,逐步退出公交运营,不再实施“一镇一公汽”模式,整合优化为以片区公交为主体的一体化公交模式。目前,第二轮公交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审定,有关整合的配套和前期工作正开展中。在品质提升方面,一是针对部分时段候车时间长等公交服务品质问题,开展品质公交示范线活动,积极探索有效改善措施,提升市民公交出行品质。二是加强与广州等毗邻市公交系统对接,结合第二轮公交资源整合工作,配合开展东莞市区交通微循环研究,适时开行接驳商住片区与市区轨道站点的微循环公交线路,强化公交+轨道在城市交通出行中的组合优势,提升公交服务的整体吸引力和可达性。目前,我局正组织公交企业开展公交示范线创建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已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完成了《东莞市区交通微循环研究》中期成果,初步规划了28条微循环公交线路,我局已就线路的设置、运营等情况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了意见。在设施保障方面,一是协调市发改部门加强公交专用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全市充电设施布局,新建公交专用充电基础设施200个,目前,我局已向市发改部门发送了第一批公交专用充电设施建设需求。二是积极推动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建设,依托公交专用道,提升公交运营效率,截至目前,市区已规划新增1条公交专用道,市区建成的公交专用道增加至4条,总长约20公里。
  三、持续开展交通拥堵节点专项治理。一是已完成第三批22个交通拥堵节点的治理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将于近期由市城建局组织开展施工招标并尽快实施,计划于9月底完成,其中松山湖大道中医院路段3个拥堵节点将于5月1日前完成。二是针对环城路主要拥堵节点,已完成梳理及提出治理方案,将作为第四批拥堵节点加快推进。三是继续推广借道左转、可变车道、潮汐车道等新型交通组织形式,进一步优化设置路口掉头匝道及混合车道,提高路口通行能力,目前市交警支队正对市区路口进行排查,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四、完善慢行系统建设。目前,我局会同市城建局初步选定了市区莞太路(建设路至三元路段)为慢行系统示范路段并形成初步改造思路,将通过优化道路断面布局、进行慢行硬隔离,打造无障碍慢行通行廊道,路面铺装及景观绿化提升等措施,构筑以人为本的慢行系统,下来将由市城建局组织实施。
  特此回复。
  


办理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交通局,交警支队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