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226)关于进一步完善儿童保护与救助系统的建议

  一、我市儿童保护与救助系统现状
  (一) 政府机构关于困境儿童保护与救助的政策比较健全。按照国家、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农村留守儿童“合理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关于困境儿童的救助保护政策。
  (二) 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公益性社会组织蓬勃发展,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普惠社会服务中心、隔坑社工服务中心和瓦蓝栈公益服务中心等公益组织都是我市儿童保护和救助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市儿童保护与救助系统存在的问题
  (一)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普及率高、使用率低。按照《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镇街(园区)和村(社区)建设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但很多社区服务中心由于缺乏人力、宣传不足等原因,并未起到“四点半课堂”的作用,仍有大量儿童,特别是居住于临时居住场所的非莞户籍儿童,课余时间无人看护,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而同时一些希望提供这类服务的社会公益组织又因为场地经费限制无法进行。
  (二) 集体性质的工业区存在儿童保护与救助系统短板。东莞市外来常驻人口主要集中于各个工业区内,除了某些大型企业外,多数集体性质的私企并没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为园区内的儿童提供保护与救助服务,而由于这些园区的封闭性和特殊性,公立的儿童服务机构又很难为这些园区内的儿童提供必要的服务,大量生活在工业园区内的非户籍儿童长期处于无人看顾状态。
  (三) 对儿童保护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仍显不足。很多家长对我市各方面惠民政策不熟悉,很多符合政策要求的困难儿童,未享受到应有的优惠待遇。各部门的窗口人员又必须一次次的解答相似的问题,付出了大量劳动力,却只能事倍而功半。
  (四) 非户籍儿童的信息采集不健全,不利于被拐卖儿童的保护。我市居住着大量外来儿童,这些非户籍儿童既未进入我市的DNA数据库,又无法确认是否加入户籍所在地的数据库,这是一个打击儿童拐卖和预防儿童犯罪的盲区。
  

建    议:

  (一) 结合公益组织提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普及性。相关部门在进一步增强宣传力度的同时,促进街道(社区)与社会公益组织合作,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基础,由社会组织补充工作人员,增大我市“四点半课堂”的专业性、安全性和普及性。
  (二) 推广及完善工业区内的儿童保护与救助中心。由政府为主企业为辅在各工业园区内建立非莞籍儿童的活动和救助中心,并设定统一标准,在满足集体园区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向非集体性质的工业区推广。时机成熟时,可将此项定为东莞建立工业园区的基本要求。
  (三) 设立儿童救助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设立综合网络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一次性获知及时、准确、全面、可靠信息的途径。
  (四) 完善非莞籍儿童信息采集工作。由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和街道、社区建立联动机制,扩大非莞户籍未成年儿童DNA数据库的采集范围,提高非户籍儿童生物识别率,推动被拐儿童第一时间回归原生家庭。
  

提案者 无党派人士界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市妇联
答复文号: 东妇函〔2019〕20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5月10日
联 系 人: 梁少玉
联系方式: 2222130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民政局: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儿童保护与救助系统的建议》(第20190226号),我会为提案办理会办单位。根据提案内容和市妇联工作职能,现将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按照全国、省妇联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东莞市妇联积极参与儿童保护和救助工作,为我市儿童健康成长做出应有贡献。
  一、多措并举,积极参与我市儿童保护和救助工作
  (一)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儿童保护和救助工作机制
  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由民政牵头、妇联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儿童保护和救助工作职责范围。市妇联与教育局、文明办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东莞市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与文明办联合印发《东莞市家庭文明建设试点创建工作方案》,部署全市家庭教育、家庭文明建设试点建设工作,为儿童营造良好家庭环境。同时,市妇联先后制定了《东莞市妇联救助困境妇女儿童实施办法》、《预防和制止儿童暴力工作应对机制》,保障困难儿童权益。
  (二)整合资源,加大参与儿童保护和救助工作力度
  一是多维覆盖,建设儿童权益保护网络。提升阵地联动,目前全市共有592个儿童友好社区、4个省儿童友好示范社区、1个广东十大“最美儿童之家”以及116个白玉兰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室),通过“妇工+社工+义工”“三工”联动发展机制为社区儿童、家庭综合提供教育、保护救助、发展等多方面的专业服务。促进队伍整合,整合132名妇联社工,专业法律、心理巾帼志愿者等资源,培育组建亲子家庭志愿者队、小太阳儿童志愿者队等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家庭亲子阅读、社区探访等儿童、亲子活动,保护在莞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融入东莞发展。
  二是搭建平台,开展儿童多元服务。实施“平安家庭”建设项目。2018年,全市举办平安知识讲座1215场、平安家庭工作坊870期、生命体验馆教学活动177期。制作儿童“四防”教育视频,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全市93%的在校中小学生集中学习了“四防”安全知识。实施家暴目睹儿干预计划。2018年,举办儿童心理健康培训258期,直接受益儿童3082人。进一步畅通涉儿童维权渠道。依托12338维权热线服务和维权站等信访平台,由专业社工跟进涉儿童案件,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在莞儿童融合增能活动。团体活动和个案服务相结合,丰富儿童日常生活。开展儿童人际交往、抗挫折能力等方面儿童成长小组,实施预防校园欺凌、关爱小候鸟、爱国主义成长夏令营、暑期探秘东莞等儿童关爱项目;针对儿童个性问题开展个案服务,2018年各白玉兰中心共处理儿童服务个案128个。开展巾帼关爱服务。通过节日慰问、暑期关爱、“小福象阳光计划”、“爱心父母大联盟”等活动,让困境儿童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关心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宣传,营造儿童保护和救助社会氛围
  抓住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节点和常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父母的监护意识和社会成员的关护意识。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和家庭文明宣传活动。连续8年开展“千场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活动,2018年,全市举办家庭教育讲座2125余场,受益人数达51万,举办“书香飘万家”亲子阅读活动594场次,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书香之家”活动,营造书香文明家庭文化氛围,促进亲子关系融合,给予儿童安全、和睦的家庭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儿童保护和救助工作的思考
  根据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市妇联将按照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源头参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完善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健全落实儿童优先原则的制度机制;加大参与力度,重质重量拓展儿童服务内涵,承托关爱服务困境儿童,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儿童保护救助宣传力度,促进儿童保护和救助工作稳步向前,推动形成儿童友好、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答复单位: 公安局
答复文号: 东公〔2019〕689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5月28日
联 系 人: 高雷
联系方式: 23055265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提出了东莞市公安机关关于进一步完善儿童保护与救助工作的建议。
 
答复单位: 团市委
答复文号: 东团函〔2019〕38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5月30日
联 系 人: 李诗韵
联系方式: 13711999333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民政局:
  经研究,我委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儿童保护与救助系统的建议”的提案答复如下:
  该提案中提出的结合公益组织提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普及性、推广及完善工业区内的儿童保护与救助中心、设立儿童救助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完善非莞籍儿童信息采集工作等建议,对我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儿童保护与救助机制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我委一直都重视儿童保护与救助工作,长期以来,我委联动民政部门、镇街共青团组织,依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儿童保护与救助工作。
  一方面,我委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形式,向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购买社工岗位,设立“携伴共成长”困境青少年帮扶项目,整合公益和企业资源,与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业园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合作,定期开展困难青少年家庭探访、能力成长、青春自护安全教育等服务,整合社会资源,让困境青少年感受社会的关爱,同时为其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困境青少年自我发展,促使困境青少年的人际交往能力、自信心与安全意识得到相应的提升。
  另一方面,我委与民政部门合作,打通与救助站的合作渠道。共同开展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服务。我委发动志愿服务组织定期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探访关爱服务,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时,通过了解信息、报警、联系救助站、协助办理入住手续等服务,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
  
 
答复单位: 民政局
答复文号: 东民函〔2019〕604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6月21日
联 系 人: 杨清瑶
联系方式: 13712777897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经核实达到要求,给予通过
答复内容:
  
  东民函〔2019〕604号
  问题解决程度:B类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226号提案的答复
  无党派人士界:
  根据2019年建议提案有关工作安排,你们提交的第20190226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儿童保护与救助系统的建议》,由我局主办。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共同做好儿童保护与救助工作。
  一、 积极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自2011年起,我市开始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并将青少年儿童关爱服务纳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中。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131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每个中心专门设置了“四点半学堂”、图书阅览室、绘画室、棋艺室、舞蹈室、体育活动室等服务功能室,为开展青少年儿童关爱服务提供了硬件基础。为保障服务质量,切实发挥中心服务功能,我市引进18家专业社会组织承接运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驻的社会组织要求配备社会工作、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不同领域的专业服务人员,其中专业社工人数不少于2名。中心服务人员根据青少年儿童服务需求及成长阶段特征,为社区青少年儿童(含非莞籍)提供安全教育、作业辅导、能力建设、心理疏导、亲子关系协调等服务,在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服务中心还尚未覆盖到全市每个村(社区),下一步,我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发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平台优势。一是继续实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奖代补”机制。指导镇街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服务工作,要求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将青少年儿童作为重点服务人群。二是加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一方面,组织开展“十大优秀社区服务品牌”评选活动,选出一批群众参与度高、社会反响好的品牌项目,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另一方面,指导各镇街加强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宣传,通过定期走访、举办活动、线上宣传等方式提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影响力和知晓度。三是委托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督导和培训,抓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日常督导,尤其是加强对“四点半课堂”服务的督导,充分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儿童参与中心服务。
  二、 搭建儿童保护与救助平台。
  2018年,市妇联在全市举办平安知识讲座1215场、平安家庭工作坊870期、生命体验馆教学活动177期;制作儿童“四防”教育视频,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全市93%的在校中小学生集中学习了“四防”安全知识;举办家暴目睹儿心理健康培训258期,直接受益儿童3082人;依托12338维权热线服务和维权站等信访平台,由专业社工跟进涉儿童案件,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儿童人际交往、抗挫折能力等方面儿童成长小组,实施预防校园欺凌、关爱小候鸟、爱国主义成长夏令营、暑期探秘东莞等儿童关爱项目;针对儿童个性问题开展个案服务,各白玉兰中心共处理儿童服务个案128个;通过节日慰问、暑期关爱、“小福象阳光计划”、“爱心父母大联盟”等活动,让困境儿童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关心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通过“妇工+社工+义工”“三工”联动发展机制,整合132名妇联社工,专业法律、心理巾帼志愿者等资源,为社区儿童、家庭综合提供教育、保护救助、发展等多方面的专业服务,培育组建亲子家庭志愿者队、小太阳儿童志愿者队等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家庭亲子阅读、社区探访等儿童、亲子活动,保护在莞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融入东莞发展。团市委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形式,向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购买社工岗位,设立“携伴共成长”困境青少年帮扶项目,整合公益和企业资源,与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业园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合作,定期开展困难青少年家庭探访、能力成长、青春自护安全教育等服务,整合社会资源,让困境青少年感受社会的关爱,同时为其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力度推动完善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加大参与力度,重质重量拓展儿童服务内涵,承托关爱服务困境儿童,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儿童保护救助宣传力度,促进儿童保护和救助工作稳步向前,推动形成儿童友好、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三、完善儿童保护和救助服务。
  (一)狠抓失踪儿童警情受理。针对我市流动人口基数大,缺乏监管的儿童多等特点,我市在全省地级市中最早制定了《东莞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踪儿童快速反应联动工作机制》,重点规定了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走失时间不超过24小时以及街头无人看管的儿童进行查找、救助。该机制按照“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总体原则,规范了派出所受理儿童失踪报警工作程序,明确了刑警、交警、巡警、公交等部门在堵截查控工作中的分工和职责。
  (二)严打拐卖儿童犯罪。一直以来,东莞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工作,始终将其作为“天字第一号”大案的政治责任来落实,在各级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队伍建设从无到有,机制建设从粗到细,一旦发生拐卖儿童案件,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动用最精干的警力资源全力开展侦查工作,确保发一宗破一宗。2014年以来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均达到100%,其中2016年零发案。接下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固化机制,巩固打拐工作成效,按照“发一宗破一宗”的工作目标,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压缩涉拐犯罪空间。
  (三)加强救助和寻亲送返家庭。公安机关在路面街巷遇到流浪儿童、或接到报案称有流浪儿童的警情,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将流浪儿童带到警务区对流浪儿童采血、采指纹,入库比对。联系到家属的,公安机关会马上联系通知家属并领回;没有及时联系到家属的进行DNA等入库比对后再作下一步处理。短期内无法联系到家属或家属不能及时接领的,公安机关管将护送其到市民政部门(市福利中心或市救助管理站)进行救助,由民政部门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和联系亲属接领回归家庭。2018年,市民政部门共救助儿童454人次,主要是根据受助儿童的身体、智力、文化程度等情况,安排相应的替代教育课程,组织受助儿童开展文体活动、识字教学等服务,对于个别生活自理能力较差的受助儿童,会安排专业护工为他们提供穿衣、喂食、洗澡、如厕等生活照料。同时,积极动员“宝贝回家”“让爱回家”等志愿者组织、慈善机构以及商会、企业和公民个人参与流浪乞讨人员劝导引导、应急救助、专业干预、寻亲返乡等救助服务,实现与政府救助服务的互动衔接,满足流浪乞讨人员多元化、专业化的救助服务需求。
  领导签字:
  承办人姓名:莫晓宇
  联系电话:22832506(办公);13423008288(移动)
  东莞市民政局
  2019年6月20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办理单位 民政局,公安局,市妇联,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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