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225)关于提高生态城市竞争力,提升品质东莞的建议

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高速发展,东莞的城市化率已经超过了80%,现在和今后的增量建设用地十分稀少。显然,土地资源瓶颈已经成为东莞现在和未来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这意味着东莞现在和未来要实现高品质、可持续的发展,就必须进行城市改造、拆旧建新。
  而城市更新不仅要实现城市面貌的焕然一新,更要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社区自治、增强发展活力。这意味着第一是要向地下要空间,第二是要向天上要空间,第三是要向建筑要绿色。在这个过程中,拆旧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向地下要空间会产生大量的建筑余泥,建新则要求建筑必须重新定义,建筑必须生态化,成为“有生命,会呼吸,能产出”的立体生态系统;这就必须处理好城市固废产生与处理、生态城市如何构建等根本性问题。
  

建    议:

  一、以产业园区的方式整体性统筹解决城市固废的处理
  东莞要把城市固废的处理按照绿色建材科技产业园区的方式进行统一规划,使碎片化的治污机构统筹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组合成一个新兴环保产业综合体。这就要求我们,与其把河道淤泥及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拆旧建新产生的建筑垃圾、新建筑向地下要空间以及轨道交通建设产生的余泥、工业生产所产生的煤渣煤灰和其它的工业固废进行分散处理,不如集中建立一个绿色建材科技产业园区,把这些固废有序集中在一起,实现高效处理与循环利用。这种产业园区实质上是属于城市公用事业的范畴,应该享有跟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等公用事业机构同等重要的地位和系列优惠政策。但是,通过园区化市场化运作之后,其又可以无需长期性的财政补贴,通过政府特许经营的方式,形成市场核心竞争力,不断生产新的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这是十分绿色环保的,不仅在东莞大有前途,还可以走出东莞,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这种方式的整体逻辑,是通过政府特许,统一规划,成片建设,分类处理的模式,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构成环保产业链和生态圈,形成生态城市的内在支撑。当然,这些园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应由政府严格检测后向市场推广,并要求相关企业优先使用,从而使园区企业可以自我循环,自我发展。
  二、用生态建筑的理念来构建一个立体微生态系统
  建新的过程必须要用生态建筑的理念进行统筹把关。今后东莞所有新建建筑,都要把风雷雨电等自然资源和建筑物建成使用所需要的优质空气,充足能源,科学维护,高效运行结合在一起。要让当下毁土建房推动城市发展的粗放式、掠夺式、破坏式行为在东莞绝迹。人类所有的建筑都只是构筑人类工作生活学习所需要的物理空间,并不需要硬底化毁土来灭绝生态系统,破坏自然环境。要通过思想理念转变,重新定义建筑,使建筑变成向大自然借土构筑空间、复土还原生态的载体,从而形成“有生命,会呼吸,能产出”的新型立体微生态系统,为修复自然、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相协调的新城市发展模式奉献东莞创新的智慧。倘若如此,则这样的建筑不再是人造沙漠中的石头,而是变成大自然优美田园风光中的一棵棵巨树;这样的建筑集群构成的社区与城市,一定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时尚生活与田园风光和谐相生、天人合一的世纪典范。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生态建筑具有强大的边际效应,能够把太阳能、风能、空气能、智慧家居、智慧建筑、新风系统、新型环保建材、排污利废系统等等综合在一起,变成东莞创新成果的集成器,拉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增长。
  


提案者 无党派人士界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住建局
答复文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25日
联 系 人: 吴文进
联系方式: 23072031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225号提案《关于提供生态环境竞争力,提升品质东莞的建议》收悉,我局经研究,结合工作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 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一) 积极推广固废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相关企业开展固废资源化利用生产建筑材料,不断推广应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推行预拌混凝土及砂浆绿色生产。经统计,我市38家在营新型墙材企业,其中26家企业利用固体废弃物进行新型墙材生产,其中粉煤灰利用消纳量为404702吨/年、炉渣利用消纳量为9200吨/年、脱硫石膏利用消纳量为162500吨/年、建筑垃圾利用消纳量为480600吨/年、煤渣利用消纳量为1600吨/年、河涌淤泥利用消纳量为104800吨/年、建筑基坑土利用消纳量为189700吨/年;我市47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全部利用粉煤灰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利用消纳量为1031078吨/年。我市还建成了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展示中心,专门设置绿色环保建材展示专区,为绿色建材行业搭建免费的交流、展示平台。同时,依托展示中心,以绿色建材为重点,常态化举办绿色建筑技术产品交流会,大大提高了工程建设各方对绿色建材的认知度、认可度,有力推动了绿色建材在我市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二)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对于提案所称生态建筑,在建造理念和运行效果等方面与绿色建筑是一致的。目前,国家、省、市等部门关于生态建筑均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和政策措施发布,我市一直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始终位于全省前列。
  一是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2014年以来,我市印发系列文件,逐步扩大绿色建筑强制实施范围,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2018年9月,印发了《关于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东建节能〔2018〕27号),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市新立项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大型居住小区项目全面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截至目前,全市绿色建筑项目总数580个,总建筑面积2198万平方米。
  二是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自2014年我局获省住建厅批准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以来,先后印发了《东莞市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细则》及《东莞市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申报指南》,并会同财政部门落实评价工作专项经费,全额负担评价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申领标识积极性。申领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从2016年的9个、2017年的20个,上升至2018年的38个,年增长率达到122%、95%,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截止目前,绿色建筑标识申领累计项目数量92个,累计建筑面积1023.48万平方米,涌现出一批有代表性的优秀绿色建筑项目,包括国家住建部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圣融生态幼儿园、三星级项目东莞生态园控股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星级改造项目麦德龙商场等。
  三是探索创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我局总结绿色建筑国标、省标在我市的应用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缺陷,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了《东莞市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导则》(东建节能〔 2018〕13号),作为唯一试点城市获省住建厅批准实施。行业专家一致认为,该导则充分考虑了岭南地区气候特点,突出了自然通风采光等被动式技术,符合绿色建筑发展方向,有望进一步提升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四是多形式开展绿色建筑相关宣传工作。我局组织建成全省第一个地市级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展示中心,并成功创建为“东莞市科普教育基地”;通过电视、电台、网站、微信等平台,全方位向公众普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知识,又举办了大学生绿色建筑设计比赛、绿色建筑技术产品交流会、建筑节能走进镇街等特色宣传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绿色建筑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根据自身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积极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发展。在绿色建材推广过程中大力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同时,依托东莞市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展示中心、电视、电台等平台,组织生产企业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进行推介,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在我市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二是推动绿色建筑量质齐升。力争2019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实施范围,推动全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建设;推行绿色建筑评价改革,试行第三方评价,加强监管力度,保证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落实到施工图纸和工程实体,取得实效;鼓励绿色建筑项目按照东莞导则的理念进行设计、建设,凸显绿色建筑自身在自然通风、采光、遮阳、隔热等方面的绿色基因,强化实施效果和可感知度。
  
 
答复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文号: 东环函〔2019〕1826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5月27日
联 系 人: 吴慧福
联系方式: 13729962892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备注: 经核实达到要求,给予通过
答复内容: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生态城市竞争力,提升品质东莞的建议》(第2019022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固废资源化利用和建筑垃圾治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相关企业开展固废资源化利用生产建筑材料,不断推广应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推行预拌混凝土及砂浆绿色生产。固废资源化利用不属于实施特许经营的范围,我市固废资源化利用企业均为市场化运作,经统计,我市38家在营新型墙材企业,其中26家企业利用固体废弃物进行新型墙材生产,粉煤灰利用消纳量为404702吨/年、炉渣利用消纳量为9200吨/年、脱硫石膏利用消纳量为162500吨/年、建筑垃圾利用消纳量为480600吨/年、煤渣利用消纳量为1600吨/年、河涌淤泥利用消纳量为104800吨/年、建筑基坑土利用消纳量为189700吨/年;我市47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全部利用粉煤灰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利用消纳量为1031078吨/年。我市还建成了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展示中心,专门设置绿色环保建材展示专区,为绿色建材行业搭建免费的交流、展示平台。同时,依托展示中心,以绿色建材为重点,常态化举办绿色建筑技术产品交流会,大大提高了工程建设各方对绿色建材的认知度、认可度,有力推动了绿色建材在我市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去年4月,我市被列入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根据工作安排,2018年10月,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实施方案》。为解决建筑垃圾处理出路,目前我市已建成3座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分别为虎门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处理规模100万吨/年)、常平镇中翔环保项目(处理规模30万吨/年)、石排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规模30万吨/年),长安镇建筑垃圾消纳场正在办理审批流程。另外,我市正组织编制《东莞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18-2035)》,按照“部分回填+部分资源化利用”的原则,以片区为单位,新规划了6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处理规模7470吨/日,其中清溪、松山湖生态园项目已基本确定选址,其余4座仍需论证)和6个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选址均为废弃采石场,计划对废弃采石坑回填后,复林复绿)。
  二、关于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目前,国家、省、市等部门关于生态建筑均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和政策措施发布,我市一直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始终位于全省前列。对于提案所称生态建筑,在建造理念和运行效果等方面与绿色建筑是一致的。
  (一)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2014年以来,我市印发系列文件,逐步扩大绿色建筑强制实施范围,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2018年9月,印发了《关于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东建节能〔2018〕27号),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市新立项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大型居住小区项目全面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截至目前,全市绿色建筑项目总数580个,总建筑面积2198万平方米。
  (二)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自2014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省住建厅批准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以来,先后印发了《东莞市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细则》及《东莞市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申报指南》,并会同财政部门落实评价工作专项经费,全额负担评价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申领标识积极性。申领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从2016年的9个、2017年的20个,上升至2018年的38个,年增长率达到122%、95%,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截止目前,绿色建筑标识申领累计项目数量92个,累计建筑面积1023.48万平方米,涌现出一批有代表性的优秀绿色建筑项目,包括国家住建部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圣融生态幼儿园、三星级项目东莞生态园控股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星级改造项目麦德龙商场等。
  (三)探索创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结绿色建筑国标、省标在我市的应用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缺陷,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了《东莞市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导则》(东建节能〔2018〕13号),作为唯一试点城市获省住建厅批准实施。行业专家一致认为,该导则充分考虑了岭南地区气候特点,突出了自然通风采光等被动式技术,符合绿色建筑发展方向,有望进一步提升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四)多形式开展绿色建筑相关宣传工作。我市建成了全省第一个地市级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展示中心,并成功创建为“东莞市科普教育基地”;通过电视、电台、网站、微信等平台,全方位向公众普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知识,又举办了大学生绿色建筑设计比赛、绿色建筑技术产品交流会、建筑节能走进镇街等特色宣传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绿色建筑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积极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发展。在绿色建材推广过程中大力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同时,依托东莞市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展示中心、电视、电台等平台,组织生产企业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进行推介,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在我市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二)建设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平台。为规范建筑垃圾信息管理工作,我市正委托第三方机构打造建筑垃圾信息平台,整合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受纳场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等单位信息,实现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信息共享与交互。目前平台建设方案已经市电子政务办审核通过,现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三)推进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我市将全力推进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一是结合《东莞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18-2030)》,规划建设6-10座建筑垃圾消纳/资源化利用项目,目前厚街、大岭山、清溪、松山湖等初步确定选址,待进一步明确选址后,制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初步方案;二是通过临时用地堆放或引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生产线的方式,解决一批“城市更新”项目和重点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问题,科学处置一批重点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促进市内建筑垃圾的有序排放;三是通过鼓励企业通过自筹自建的方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四是通过信息平台发布信息,统筹调配在建下挖土出土、需土等需求,实现平衡回填,或通过制砖厂等以工程下挖土为原料的企业,实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五是由市政府出面,协调相关园区、镇(街),利用废弃的采石坑作为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废弃采石坑回填后,实施复林复绿。
  (四)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优惠政策。由市城管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发改等部门,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
  (五)推动绿色建筑量质齐升。力争2019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实施范围,推动全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建设;推行绿色建筑评价改革,试行第三方评价,加强监管力度,保证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落实到施工图纸和工程实体,取得实效;鼓励绿色建筑项目按照东莞导则的理念进行设计、建设,凸显绿色建筑自身在自然通风、采光、遮阳、隔热等方面的绿色基因,强化实施效果和可感知度。
  
 
答复单位: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答复文号: 东城综函〔2019〕535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29日
联 系 人: 徐永彬
联系方式: 2260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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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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