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276)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吸引群众进社区的建议

  此次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充分体现了“重在务实为民”的群众路线,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了“以民为本”的核心理念,将民生问题摆在了首要位置。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东莞市需要走实的群众路线。

  东莞市于2008年10月正式建立了“政府办、政府管”、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同时实现门诊医疗保障与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协同推进,将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制度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一体化运作,较好地满足了包括城乡居民在内的广大参保人群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历经五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政府办政府管”的管理体制,全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2008年的285个增加到目前的390个,社区卫生人员总量逐年增加,社区门诊结算总人次从2008年10月刚启动时20多万/月,到2013年10月接近160万/月,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已近全市门诊量的三分之一,为全市人民提供了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基本卫生服务,有效推动了我市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随社会经济发展及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的不断增长,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出现了许多问题:

  一是社区服务量停滞不前。据社保数据统计,近年来在参保人数稳定增长的情况下,社区服务能力出现不足,社区业务服务量的增长在经历了快速成长期后出现了发展滞涨的苗头,社区门诊过快地走到发展瓶颈期。据社保数据统计,2012年社区机构就诊人次开始出现增长停滞,社区门诊就诊率与2011年持平,转诊率反而增加了6个百分点,社区门诊占普通门诊的比例甚至出现了下滑,2013年社区的发展情况也并没有得到明显好转(见下表)。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门诊占普通门诊的比例甚至低至30%,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极其薄弱,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得不到有效的开展。

  表 2009-2013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情况

  年度        就诊率  转诊率        社区门诊占普通门诊比例        社区转诊占普通门诊比例

  2009年         9%           22%              78%                             22%

  2010年         14%     20%              80%                             20%

  2011年         13%           16%              81%                             19%

  2012年         13%           22%              77%                             23%

  2013年          14%           25%              75%                   25%(本年度数据均截止11月)

  二是社区服务质量提高不快、“六位一体”服务功能还不到位。主要体现在:医务人员匮乏,导致服务时间不足,尤其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就诊服务时间不能满足群众要求;药品使用受限,不能较好满足群众慢性病用药需要;部分社区备药率不足,甚至不能满足群众部分常见病的用药需求;硬件设施不完善,一部分社区缺乏应有的基本门诊检查设备(如黑白B超);重治轻防,社区“六位一体”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的提高缺乏长效机制,据群众反映,某社区的医务人员对于超出诊治能力范围的患者未按规定进行转诊,误诊近一个月导致患者延误治疗而病情加重;某社区对就诊患者除了配必需的药品外,硬性加配双黄连颗粒冲剂。近几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曾就此类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希望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三是社区服务方式无较大突破。目前大部分社区仍沿袭过去普通医疗机构门诊部的服务模式,没有创新服务方式,依然是被动服务、无序服务,仍然停留在以治病为中心、以病人的病情为中心,尚未真正落到基层,转变到主动服务、有序规范服务上来。对于新涌现的寮步、大岭山等示范性社区创新型惠民服务模式,未在全市进行推广,新的医疗管理模式还未形成。在方便群众、吸引群众方面仍有较大的空间。据群众反映,某社区站点设定不合理,位置偏僻,造成就诊患者极大的不方便;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不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对于辖区内群众的慢性病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孕产期妇女保健等健康服务流于形式。

  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密切相关。近年来,社区发展处于瓶颈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改革不到位,管理体制未统一。个别镇街实行“院办院管”、“政府办、医院托管”的体制。根据社保数据统计,近几年出现超支的个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主要问题在于体制改革不到位导致的管理问题,社区与镇(街)医院分工不清,分级医疗服务和双向转诊制度形同虚设,转诊率居高不下,平均医疗费用偏高,导致总量超支;某街道转诊率高达70%,是全市平均转诊率的4倍以上,群众普遍反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沦为医院的中转站。

  二是投入不足导致基础设施薄弱。据调查了解,部分镇街除安排返拨资金及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外,本级财政基本没有投入资金,镇财政没有配套,资金难到位,个别镇街甚至将社区社保服务总量结余偿付款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导致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在发挥其功能上无法提供基础保障。

  三是人员队伍不巩固,技术水平难以提高。目前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规范培养的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严重匮乏,人才结构与社区卫生服务职能要求不相符,现有医务人员总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普遍不高,难以保证履行社区卫生服务的职能。一方面,“定岗定编不定人”政策没有有效落实,岗位待遇不到位。据统计,目前我市平均每万常住人口有编人员数3.92名,远未达到2011年省出台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8名)。此外,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匮乏,截至2012年底全市社卫机构实际在岗人数仅为省定标准的80%。另一方面,“临时工”问题突出,编制内外工资水平差距大,编外在岗人员人均工资仅为编内人员的59.5%,部分镇街该比例甚至在50%以下;同时绩效政策实施范围仅是编内人员,编外人员均不能与编内人员同等享受绩效工资,平均每年近300人流失,待遇不当导致社区人才队伍不巩固、难稳定。国外社区医生待遇水平相当于专科医院主治医生或副高级职称医生水平,国内社区医生待遇远远低于此水准,甚至不及当地平均工资。这种“医疗服务队伍”与患者需求甚远,难以吸引更多患者到社区就诊。

  四是运行机制建设较为滞后,服务管理理念比较陈旧。首先,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不明确,服务管理理念跟不上,缺乏人性化服务及家庭式服务,不能有效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其次,首诊和双向转诊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没有和上级医院形成转诊的有效通道,群众对首诊和双向转诊的认可度较低;再次,社区卫生服务运行管理不规范,在公共卫生项目、宣传、健康服务、信息联网共享等方面工作不到位,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及群众参与机制。

  五是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未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主要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但是,个别镇街对社区卫生服务认识不到位,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到位,仅注重社区卫生服务的“治病”职能,重医轻防,忽视了其他五项公共卫生职能。如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等体检和产前、产后随访工作开展不理想,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慢性病以及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档案管理不规范,甚至有些社区没有开展服务,无法承担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办    法:

  一、重新明确社区功能定位,充分发挥社区枢纽作用,当好“守门人”、“协调人”、“联系人”。

  目前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是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仍处于低水平,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取代一、二级医疗卫生服务。实际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应独立于整个医疗卫生服务金字塔之外,作为一个中间枢纽,起到协调与联系的综合作用。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匡莉副教授认为,社区应是服务人群的家庭顾问、引导人群健康生活的方向盘及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者这样的“三重角色”。社区应强化健康管理理念,探索实行全科医生“守门人”制度,为与之建立契约关系的服务人群提供综合性、连续性服务。目前全球都是建立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在注重公平性的前提下,保障群众的健康,让其都在初级卫生保健网络的覆盖下。

  一是枢纽(分诊作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必须与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分开,专科医院的病人一定要从基层来。患者就医首先由全科医生提供基础服务,如超职责权限或专业水平,由全科医生转诊至相应的专科医院,相比自由就医择医更合理有效。

  二是协调人:对于超出社区服务能力的,由全科医生为其提供转诊服务,包括约诊、病历资料整理、康复护理、信息保存等,将基本医疗服务与家庭医生式服务相结合。随着老龄化发展及慢性病患者越来越多,群众对专科的需求越来越大,由于全科医生对患者的具体情况了解、熟悉,因而可为其提供更好、更全面、更便捷的专科预约服务,尤其在患者需要多种专科服务时,能更好地做好健康管理服务,避免患者自行寻找专科医生的高成本与盲目性。

  三是联系人:具有契约关系的医生,与群众具有较强的联系性,更能与之建立信任关系,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提供连续性、长期的服务,使患者享受到可及性服务,有效避免过度医疗。同时全科医生以家庭服务为主,调动家庭成员共同为患者提供健康服务。

  二、进一步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强化镇街政府管理责任。

  要强化政府举办的主体责任,对于由于改革不到位、工作不积极、滥用医保基金等原因导致管理问题的镇(街),应承担其不改革所造成的一切社会及经济责任,以此形成倒逼机制推动镇街政府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财、物管理体制,切实巩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已有成果。

  三、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方面,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加强镇街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确保落实到位,尤其是确保社区建设专用款项能落到实处,将其作为量化考核镇街政府工作的一项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基础设施改造,配备信息化设备,形成较为先进的社区卫生服务硬件体系。

  四、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社区人员队伍建设。

  一方面,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管理,打破定编就定人的老做法,真正落实“定岗定编不定人”政策,理顺人事制度,合理核定编制总量,合理设置岗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比重,通过公开招聘更高水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落实人员待遇,落实岗位责任、岗位绩效及岗位工资制度,在缩短编内外人员待遇差距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与全科医生大致相当的薪酬体系,创新全科医生服务费用支付体系,从购买治疗服务费用转变为支付综合健康管理服务的费用,探索与签约医生及签约医生团队实行社保服务包付费的模式,购买全科医生服务。另一方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打造专家团队,提升社区形象。要提高社区医生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吸引群众到社区就医,必须打造社区卫生领域自己的知名专家。通过制定社区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将我市社区卫生工作重点由基础建设向内涵建设转移,向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能力转变,以此来扩大社区卫生服务影响力,增强社区就医吸引力。

  五、尽快启动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用3-5年的时间构建以社区为龙头的多功能服务体系。

  建议2014年启动相关工程建设,通过“早规划、分步到位”逐步实现多功能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改变服务理念,完善内涵建设,构建多功能服务体系,以创新服务方式吸引群众进社区。一方面,探索开通“社区转诊直通车”,通过社区就诊与医院转诊联网,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间预约转诊,可研究通过专家团队支援社区服务、远程会诊等手段实现医院医学信息下传。另一方面,转变服务模式,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城乡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大力推进社区预约挂号、检查互认、优质护理、预约诊疗、便民门诊等措施,优化就诊环境和流程,推进惠民、便民服务。

  二是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构建信息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整合医疗卫生业务平台,构建“社区、医院、社保、卫生”一体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提高服务效能。一方面,充分利用新社保卡诊疗一卡通应用功能,提高参保患者就医效率,为参保患者提供方便、快捷、有序的社区卫生服务,并以此为载体逐步实现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另一方面,打破历来社区、医疗机构不相连的模式,逐步实现“社区、医院、社保、卫生”大联通,实现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两大系统联动,实现诊疗服务、公卫服务、医保结算信息、检查反馈、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等信息互联共享,使得全科医生在提供门诊诊疗服务时,可随时接受卫生平台推送的患者的公卫信息及其他相关诊疗信息,减少资源浪费。

  此项工程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财政、卫生、社保等部门携手并进,医院、社区积极参与,镇街及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需要人大、政协大力支持,共同推进社区卫生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

  六、建议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对进一步完善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专题调研,共同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政策措施的制定提供参考。

提案者 张亚林
部门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276号的答复

  张亚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吸引群众进社区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情况

  2007年,东莞市全面启动新型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连续3年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向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有力推动了东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基本达到了“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目前,全市共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388所(服务中心33所、服务站355所)。基本建成市、镇、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网络,市民步行15分钟可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较好地解决了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寮步、大岭山、凤岗、望牛墩、东坑等5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碣、麻涌等2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广东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中心数量占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的21.2%,位列全省地级以上市第一名。 

  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措施与成效

  (一)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2007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实行“政府办政府管”的管理体制,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政府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镇街政府,市卫生局进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建立政府主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五年来的实际运作中,全市不断创新社区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政府责任,政府办政府管,保证公益性质。

  (二)实施收支两条线,财政保障与财务监管基本到位

  先后出台《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市镇财政补助方案》《东莞市社区卫生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暂行办法》等文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预算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机制,经费主要由镇街财政供给,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设备、设施购置和机构运行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由财政部门拨付,业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收入不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落实财政的兜底作用,保证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稳定、有序运行。据统计2010-2012年,市镇两级财政总投入分别为2.31亿元、2.67亿元、2.75亿元。

  (三)实施统筹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我市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全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实施。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优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制定《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建设规划》,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城乡一体化管理、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原则上,每个镇街重点规划建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区域服务人口数量、地域性质、医疗卫生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服务机构建设,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装备和统一管理。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公共卫生服务网底基本建成,基本解决了群众“看病难”问题。

  (四)实施人才战略,社区卫生专业队伍基本组建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解决人才问题,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通过合理设定岗位和人员编制制定人员准入标准,按照公开招聘、全员聘用、绩效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建立起科学的人事管理机制。完善培训进修机制,制定全科医学培训计划,实施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实施对口支援措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人员整体素质。据统计,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人数分别为5653人,其中全科医生1759人、社区护士1608人、公卫医生172人,全科医生团队350多支,人员总量逐年增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逐年上升,一支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药学、医技等人员组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已经组建,正承担全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实施社区首诊,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见效

  2008年在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的同时建立全市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坚持社区首诊,规定社区居民必须按属地原则到指定的社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可享受规定范围内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报销70%,逐级转到镇街定点门诊(市属定点专科医院门诊)、市内定点三级医院门诊的,支付比例逐级减低10%,从而规范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引导参保人“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观念。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10月实行社区首诊制后,每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群众减负医疗费用达10亿元人民币,有效地减少了病人的医疗费用。

  (六)转变服务理念,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覆盖

  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在实践中我们不断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理念,从以往专科医生向全科医生角色转变;从“坐堂等人”向“主动上门”为病人服务转变;从单一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向疾病预防、妇幼保健、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综合服务转变,从“阶段服务”向“持续服务”的转变,采取“全科医生团队”(全市约350多支团队)在辖区内分片负责、定点包干的服务方式,与辖区群众间交流互动,让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准确掌握本辖区居民的健康状况和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从而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医患关系,赢得群众信任,增强群众到社区诊疗的信心。

  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逐年提高。出台《东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已达25元,从2013年开始,市镇两级财政按辖区内常住人口数包干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逐步提高包干经费标准,2013年—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分别达到30元、35元、40元,年均增长16.67%。

  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开展。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全面免费为群众(含新莞人)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规划免疫、重性精神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1项公共卫生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计免工作。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797万份,健康档案利用率为78.6%。免费接种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318.45万人次,高血压患者管理达29.4万人、糖尿病患者管理8.93万人,排查和登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29951人。免费为14429名孕妇发放叶酸,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维持在低水平。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和义诊活动3685次,覆盖社区居民、企业员工、中小学生三类人群。经现场调查,所有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满意度均大于90%。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2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14]17号),对我市下一阶段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了详细部署,逐步解决现阶段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接下来,我们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坚持“政府办、政府管”,落实各级财政投入

  强化镇街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和运作中的责任,坚持“政府办、政府管”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财、物管理体制,保障人、财、物等资源投入,确保公益性。建立完善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确保补偿措施落到实处。巩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已有成果,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辖区卫生资源状况和使用实际效果,合理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更好地满足群众需要。

  (二)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

  1.规范标准化建设。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镇街医院、专科医院业务分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责任分工,整合资源,科学规划,按照《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等相关规定,加大标准化建设投入,确保业务用房、科室设置及医疗设备配置达到国家标准。继续与社保等相关部门配合,逐步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龙头、“社区、医院、社保、卫生”一体化的多功能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预约转诊、专家团队支援社区卫生服务、远程会诊等多种新型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

  2.加强人员培养。(1)制定培训计划。制定与社区卫生服务相适应的全科医学人才建设计划和目标,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把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培训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计划,健全全科医师制度,有针对性地举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及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等培训。(2)完善交流制度。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制定并落实医院医生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学习交流制度,推动建立医院医生职称晋升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挂钩机制。

  3.完善服务功能。要根据“六位一体”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保留在镇街医院的免疫规划、传染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逐步移交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与社区居民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并为之提供综合性、连续性服务,完善“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探索在推行签约医生制度的基础上改革医保支付制度,突破原有的财政制度,实行与签约医生直接挂钩的医保支付制度,激活用人制度及签约医生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4.开展中医药服务。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要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开展中医药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5、建立购买服务机制。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公立医院购买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及某一技术特长的专科医生岗位为基层群众服务,借助公立医院技术力量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三)深化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

  1.理顺编制,加强管理。用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编制,解决业务骨干的入编问题。加强编制管理,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在岗在职人员不得占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编制,不具备卫生类执业(从业)资格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际,参照《广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有关规定,对编制不足部分,核定聘用人员指标。

  2.合理设置岗位,竞聘上岗。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9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0%。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完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编实施办法,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对从医院借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编在职人员,由我局统一制订入编方案,经市编办和人力资源局审核,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外在职聘用人员,由我局制订公开招聘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备案,经公开招聘后办理入编手续。

  3.落实人员待遇,调动积极性。建立完善与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相符的薪酬制度,科学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积极探索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工资待遇,入编人员工资待遇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发〔2011〕35号)执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0〕40号)规定执行。

  4.加强绩效激励,推进试点。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薪酬来源途径,通过调整财政投入和社保包干经费结余,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加大绩效工资激励力度,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重,调动骨干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通过“以奖代补”或财政专项安排等方式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更好服务群众,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四)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

  联合市社保部门共同做好:一是加强对社区转诊的管理,提高转诊的效率。探索制定有关社区转诊的技术管理规程,使社区转诊更具操作性;制定对定点医院接受社区转诊病人的管理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接诊人次、社区转诊率等,使不必要到上级医院就诊的病人回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是由市社保局牵头制定社区门诊转诊及就医管理制度微调的方案,在保持原“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制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对原“社区首诊”规定进行调整,重点通过允许参保人增加转诊就医点,解决参保人居住地和工作地就医问题,为参保人创造一个更加便捷高效的就医环境。方案已报请市政府审定。  


办理单位 东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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