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211)关于推动东莞港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建议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在地理和经济意义上都处于大湾区中枢位置的东莞,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大有可为。
  (一)吞吐量增长处于上升通道
  2017 年东莞港集装箱吞吐量391.2 万标箱,位列全国第11位,全球第40位,实现货物吞吐量1.57 亿吨。
  (二)综合经济边际效益略有下降
  在港口经营上,东莞港主要采用“地主港”模式经营管理。国有的东莞港集团仅负责西大坦商贸主港区、西大坦物流基地、立沙岛 3 个公用配套泊位的开发与经营。
  (三)SWTO周边竞争状况激烈
  东莞建设集装箱世界枢纽港将会面临香港、深圳、广州三大港口的直接竞争。
  (四)港航人才成为转型升级瓶颈
  国际集装箱枢纽港的建设,需要各类型的港航专门人才,东莞相对广州、深圳,人才吸引力较弱,易形成人才缺口。
  

建    议:

  (一)找准自身优势,实现港湾区域内资源集约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依托的主要产业是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制造业,而发展的“脊梁”是制造。东莞是国际制造名城,借此契机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制造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
  背靠外向型经济发展最活跃的珠江三角洲东北部,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和优越的经济集聚优势。然而就东莞本地而言,外贸集装箱进出口运输市场已被三大干线港(广州、深圳、香港)瓜分。因而要发挥好地缘优势,衔接好大湾区各港口,尤其是在与广州、深圳港的整合中寻求快速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集疏运体系建设,优化综合物流服务
  加强港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疏运系统、物流运输配送中心、仓储配送中心以及搭建大型联网信息交换平台。
  通过政策扶持,引进和培育具有一定规模、核心业务能力较强的航运企业,加快航运企业的集聚。
  (三)依托综合保税区,搭建服务贸易平台
  全力申报建立综合保税区。虎门港综合保税区根据自身情况及与各镇街的经济联系,进行功能拓展。拓展区港联动、商品检测、跨境电商等新功能、业态,着力将综保区打造成东莞市自由贸易合作平台。
  服务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利用区位优势,对接港澳高端服务业要素集聚特点,搭建服务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
  (四)服务东莞外贸,发展跨境电商产业
  在东莞的直接经济腹地,邻近的长安、虎门、厚街等制造业发达的镇街,建设镇街“无水港”,加强与各镇街经济腹地联系。应在东莞条件成熟的镇街建设东莞港“无水港”,不断增强港口辐射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缩短物流时间。
  在保税物流中心或综合保税区建立备货仓配基地,商品保税进口,暂存仓配基地。建设跨境电商备货仓储与配送基地,将会极大地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
  建设港航物流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建设应线上和线下同时进行。 线上平台利用网络构建,注册企业最好为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报关、报检、出口订舱、集港运输、仓储安排、出口退税等一条龙服务。
  


提案者 九三学社市委会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文号: 东发改经贸函〔2019〕23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08日
联 系 人: 吴锦坚
联系方式: 2283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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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21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商务局: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211号提案《关于推动东莞港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按项目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其中,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对符合产业政策,且备案信息完整的项目,备案机关须依法对项目予以备案。因此,对需在发改部门备案的仓储物流项目,我局将积极跟进办理。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8日
  (经办人:经贸流通科 吴锦坚;联系电话:22830952)
  
 
答复单位: 滨海湾新区
答复文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5月17日
联 系 人: 艾思哲
联系方式: 1581681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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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市商务局:
第20190211号提案《关于推动东莞港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委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东莞港将按照《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东莞港“内贸集装箱干线港、煤炭和散粮中转港、商品汽车滚装运输枢纽港”的发展定位,进一步优化港口功能。
二、我委自2009年始开展集装箱码头发展扶持政策工作,大力扶持港口码头物流企业,对东莞港发展起重要性作用。
三、我委正积极开展《东莞港内河港区规划及集疏运体系研究》工作,其中提出无水港布置建议方案,减少陆路交通压力,降低东莞物流企业成本。
四、东莞虎门港综合保税区已于2018年10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虎门港综保区一期工程已于2019年2月19日正式动工建设,目前正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底完成一期建设项目并申请验收,争取早日封关运营。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综合保税区创新升级,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我们将结合打造“五大中心”的目标任务,立足东莞自身产业基础和重点产业的发展大局,加快编制虎门港综保区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在区内率先建立检测维修中心、高端研发制造中心、服务贸易中心等。虎门港综保区将与前方东莞港形成“区港联动”效应,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功能和监管创新,推动临港经济由传统仓储物流向高附加值采购分拨、中转集拼、智能物流等领域延伸,有力支持港口发展。
    此复。



                           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答复单位: 商务局
答复文号: 东商务函〔2019〕477 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6月04日
联 系 人: 林慧明
联系方式: 228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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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211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市委会: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推动东莞港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211号)收悉。我局牵头会同交通局、发改局、滨海湾新区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东莞港的基本情况
  东莞港是广东省地区性重要港口和地区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枢纽,是珠江三角洲港口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东莞港的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东莞港已基本形成以散货(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石油化工(沙田港区立沙岛作业区)、集装箱(沙田港区西大坦作业区)三大货种为主的规模化、专业化功能布局,呈现出大型综合性海港的发展格局。
  当前,国际经济复苏缓慢乏力,全球贸易摩擦频发,港口航运业进入低潮发展时期。如今航运市场低迷仍未出现复苏的局面,同时,我市港口的发展面临着深圳、南沙、珠海等拥有国家政策优势的周边港口的竞争压力。2018年东莞港新增外贸航线1条,内贸航线新开通4条,外贸进出口重箱为13万TEU,同比下降33.33%,其中进口9万标准箱,同比下降40%,出口4万标准箱 ,同比下降11.11%。东莞港面临香港、深圳、广州三大港口的直接竞争,使得东莞港业务量出现下滑。为弥补东莞港硬件的先天不足,东莞港正全力打造“湾区快线”产业服务创新体系,通过湾区快线对接香港、深圳等国际枢纽港,实施错位发展,争取进一步实现“莞货莞出”。
  二、主要工作
  为进一步将东莞港建设为粤港澳大湾区集装箱枢纽,提升东莞港在湾区中的综合竞争力,我市在资金扶持、多式联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实施资金扶持政策
  为推动东莞港的全面发展,东莞市政府在2009年7月起开始实施扶持港口码头发展的政策,先后进行了四轮扶持政策,并制定了虎门港进口专项奖励,共发放奖励金额11208.09万元,一是使得外贸航线开辟取得新突破,二是促进了外贸进出口货源在东莞港的集聚,三是推动东莞港逐步形成华南区域内贸航线枢纽港,四是使得集装箱吞吐量迅速增长,五是助推集装箱物流企业链的崛起。
  (二)积极推动东莞港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动东莞港内河港区石龙作业区东莞中外运石龙作业区东莞中外运石龙码头改扩建工程的建设。该项目既是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规划的水铁联运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外运(广东)“东盟-广东-欧洲”公铁海河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重要基础设施。本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是满足发展多式联运业务的需要,能有效提高石龙作业区码头设施的通过能力,也是东莞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
  三、对提案相关建议的回应
  (一)关于找准自身优势,实现港湾区域内资源集约发展的建议
  我们非常赞同提案中提到的“东莞港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大有可为”的观点。下来,东莞港将按照《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东莞港“内贸集装箱干线港、煤炭和散粮中转港、商品汽车滚装运输枢纽港”的发展定位,进一步优化港口功能,充分利用好东莞国际制造名城的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突出集疏运体系建设,优化综合物流服务的建议
  当前,东莞港管理委员会正积极开展东莞港内河港区规划及集疏运体系研究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优先办理海船、多用途船、大型船舶运输业务,以便降低物流成本。通过多轮东莞港资金政策扶持,给予了相互依靠和支撑产业商机,船舶公司、船代、货代、报关、拖车运输企业正逐步壮大,培育了一批有一定规模、核心业务能力较强的航运企业。
  (三)关于依托综合保税区,搭建服务贸易平台的建议
  东莞虎门港综合保税区已于2018年10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虎门港综保区一期工程已于2019年2月19日正式动工建设,目前正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底完成一期建设项目并申请验收,争取早日封关运营。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综合保税区创新升级,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等“五大中心”。
  此外,我们先后举办了第20次在莞港资企业升级转型联席会议、水乡新城商机推介会等会议,开展生产力提升辅导,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充分利用东莞港的区位优势,对接港澳高端服务业。
  (四)关于服务东莞外贸,发展跨境电商产业的建议
  目前,我市暂无“无水港”。东莞港管理委员会在《东莞港内河港区及集疏运体系建设研究》中,提出了无水港布置建议方案,将在条件成熟后于部分镇街建设东莞港“无水港”,增强港口辐射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缩短物流时间。
  在推动跨境电商物流发展方面,一是推动跨境电商与“一带一路”物流渠道结合。推进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建设、完善多式联运服务机制、启动中欧双向班列,提升跨境货物运输效率。二是加强海外仓的布局。目前东莞跨境电商企业拥有海外仓约20个,涵盖欧美等主要市场。推动市内仓储与海外仓系统信息对接,建设跨境货物的“云仓储”体系,为企业提供跨境货物多样化的联运模式和全程信息跟踪服务。
  在建设港航物流电子商务平台方面,我市正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市商务局按照省口岸办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建立涵盖海关、边检、海事、税务等管理部门,符合国家标准版要求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实施集装箱码头扶持政策
  为充分体现东莞港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理优势和资源优势,实现大湾区内资源集约发展,我们计划未来三年继续实施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临港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东莞港的综合竞争力。
  (二)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我们将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与东莞港电子口岸中心协调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服务,优化功能,加快推进我市“单一窗口”建设工作进度,包括推动货物申报、舱单申报、交通运输工具申报三大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80%以上,推广跨境电商、加工贸易业务、税费支付、非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申领等功能应用,扩大覆盖面,做到口岸全覆盖,全面实行免费申报,扎实做好宣传、培训、推广、运维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关效率,逐步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推动虎门港综保区建设
  东莞港将结合打造综保区“五大中心”的目标任务,立足东莞自身产业基础和重点产业的发展布局,加快编制虎门港综保区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在区内率先建立检测维修中心、高端研发制造中心、服务贸易中心等。虎门港综保区将与前方东莞港形成“区港联动”效应,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功能和监管创新,推动临港经济由传统仓储物流向高附加值采购分拨、中转集拼、智能物流等领域延伸,有力支撑港口发展。
  (四)加强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启动区与东莞港的对接合作
  一是在产业布局方面,结合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布局的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等产业重点,推动与东莞港区企业进行实质性对接,帮助东莞港区企业建立跨境销售网点和供应链服务基地,以此扩大“东莞造”产品国内、国际市场;二是在多式联运方面,强化石龙铁路物流基地与东莞港间铁水联运、公铁联运通道的培育,共同探讨货源组织、通道时效优化、设立货物集散点和业务办理点等方面的具体方案,全面降低东莞港相关企业的物流成本;三是在信息共享方面,推动建立东莞港与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的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物流信息及电子商务等信息共享网络建设,探索建设综合性或专门的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数据资源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共同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高起点、高标准开展国际物流基地的规划与建设,完善和充实基地各项业务功能,进一步丰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通道选择,与东莞港联手打造联通“一带一路”的水陆枢纽。
  (五)支持企业建设保税仓和海外仓网络
  积极推动企业构建我市保税仓和海外仓网络,利用成熟的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保税物流中心等保税物流监管场所以及虎门港综合保税区,加强与国外主要市场的海外仓信息互联互通,集中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出口跨境电商供货体系,支持东莞跨境电商货物顺利高效运抵客户。
  (六)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集货基地
  做强跨境电子商务集货通关企业,以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集货基地为目标,结合海关、口岸资源打造东莞港跨境电子商务集货通关园区,推动拼单拼柜、报关报检、运输货代、仓储物流等出口关键环节集中发展,真正实现东莞货源外贸数据汇聚本地,吸引外流货物数据回归,实现“莞货莞出”。
  最后,衷心感谢贵委员会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贵委员会的关注和支持。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6月4日
 
答复单位: 交通局
答复文号: 东交函〔2019〕286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23日
联 系 人: 樊键忠
联系方式: 1372840998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九三学社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东莞港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东莞港是广东省地区性重要港口和地区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枢纽,是珠江三角洲港口群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东莞港已基本形成以散货(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石油化工(沙田港区立沙岛作业区)、集装箱(沙田港区西大坦作业区)三大货种为主的规模化、专业化功能布局,呈现出大型综合性海港的发展格局。为积极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未来东莞港将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和东莞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扩大港口服务功能, 完善东莞港港口集疏运体系。
  一、港口行业发展方向
  (一)不断完善东莞港港口集疏运体系
  东莞市内河资源丰富,境内有内河干支流82条,通航里程达798公里,具备较好的内河航运发展条件。为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内河资源,发挥内河港区潜力,积极开展内河集疏运体系研究,努力打造水铁联运、江海联运、水水中转等为一体的综合多式联运体系。
  (二)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任务建设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动东莞港内河港区石龙作业区东莞中外运石龙码头改扩建工程的建设,该项目既是广东铁路国际物流基地规划的水铁联运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外运(广东)“东盟-广东-欧洲”公铁海河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重要基础设施。本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是满足发展多式联运业务的需要,能有效提高石龙作业区码头设施的通过能力,也是东莞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
  二、水运行业发展方向
  (一)优先办理海船、多用途船、大型船舶运输业务
  目前我市84%的船舶均为内河船舶,不能直接进入深圳(盐田区域)、惠州水运市场,据了解货物从河船过驳海船运输成本增加,大幅降低货主选择河船意向。上述内河船舶不能通过伶仃洋直接到达珠海、江门部分码头,绕行内河航道需多行驶两倍以上航程,同时受内河航道通航等级限制,如必经的洪奇沥水道、磨刀门水道、洪湾水道通航等级为三级(通航1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而我市1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共255艘次,占内河船78%,进入珠海、江门水运市场同样受制约。下来,我局将引导水运企业逐步增加海船占比。鼓励企业新增集装箱运力时,优先选用多用途船。多用途船以其适应性强、运输效率高的特点能较好满足不同货主的需求,能较有效地应对集装箱运输行情低迷风险。支持企业新增运力时优先选用大型化船舶,以便降低固定成本、人力成本和减少污染环境。
  对于企业申请办理海船、多用途船、大型船舶运输业务的,实行优先办理政策并承诺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
  (二)支持企业适当增加融资比例
  根据《关于规范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管理的通知》(厅水字〔2008〕1号),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船舶运力。支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适当提高融资比例以提高船舶运力的市场占有率。
  (三)做好集聚示范建设
  目前我市共有37家水运企业,营运船舶357艘,总载重吨168万。通过积极引导,目前麻涌镇已有18家水运企业,149艘营运船舶,总载重吨125万,分别占全市比例的48%、41%和74%,水运行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特此回复
  


办理单位 商务局,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滨海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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