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207)关于提高居民安全合理用药的建议

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除了通过健康的生活方式、饮食、运动等增强我们的体质,免受疾病困扰。但生病吃药,是人们最平常的认识,然而根据2012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数据看,超90%居民不了解如何安全合理用药;有87%的受访者曾有过自我药疗的经历;有69%看不懂药品说明书;有36%在自我药疗时出现过失误,其中26%表示因此耽误了治疗;有30%的家长曾自主给孩子服用成人用药和抗生素;也有居民擅自加大药量,以为可以快速治好病等等。
  我国对药品实行严格管控,处方药原则上只能在医院开具,常规药店只能售买OTC非处方药,部分有资质的药店,可以凭医院处方调配出售处方药。由于医师对药物知识掌握并不全面,药房发药人员对病人交待用药时间短,存在病人不甚明白就把药拿回去的情况,事后又找不到人来咨询药物使用。药店因受利益趋使,容易诱导病人购买利润高的药品,并非完全对症的药品。并且药店店员、驻店药师水平参差不齐,居民购药也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乱吃药、吃错药就在所难免。
  “互联网+” 时代来临,人们获取资讯的能力和便利性大大增强。但网络上充斥着大量虚假信息,普通居民又难以甄辨,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齐心合力,加强居民用药合理安全。
  

建    议:

  一、社区家庭医生团队,要加入药剂专业人员
  东莞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展家庭医生签约,但少有药剂专业人员在医生团队里面,在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的时候,没有药物使用、保管存放方面的指导。
  二、加大对药店的管理,提升驻店药师的专业水平
  全市各类药店上千家,真正有药师长期驻店的不多,很多药店存在挂名驻店药师的现象,这是对人民健康极不负责。同时要对驻店药师进行定期培训考核,并保证药店开业时间一定有驻店药师对购药居民进行用药指导。对于售买假药,诱导居民购买高利润的不良药店,应加大查处力度,关停吊销营业执照。
  三、开设药师门诊,满足群众用药指导需要
  有条件的医院和社卫中心,可开设药师门诊,方便群众有一个咨询的地方。
  四、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网上咨询
  东莞卫计局已在各医院推广“健康东莞” APP,可以在这个APP上增加用药咨询功能,居民可以随时在上面提出用药疑问,或拍照处方、药品上传,以求解惑。卫计部门应组织专门药剂人员在线工作,随时解答居民问题。同时也可以利用APP对居民进行合理安全用药宣教,提高全民健康医疗素养。
  


提案者 李君久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文号: 20190207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08日
联 系 人: 叶建荣
联系方式: 13794941213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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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207号提案的答复

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安排,我局是2019年提案第20190207号《关于提高居民安全合理用药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现将涉及我局职能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局主要职责
  结合监管职能,综合提案所述,我们主要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质量监管,以及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药品使用的质量监管。
  二、我市药品经营企业现状
  目前,我市共有药品零售企业6977家(包括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其中有处方药经营范围的药店6725家,不具备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经营范围药店243家,不具备处方药经营范围的药店9家。零售企业数量与深圳、广州位居全省前三。药店数量众多,一方面活跃了我市医药经济,方便了群众购买药品;另一方面由于规模不等,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不利于行业发展,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一定的压力。
  正如建议中反映到的,个别药店存在药师不在岗甚至是“挂证”现象,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药店营业时间药师不在岗;二是部分药店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合理用药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药店受利益驱使,诱导消费者购买高利润的药品;四是医疗机构施行电子处方及对处方的严格管理,医师处方难以流入药品零售环节,药店索取医师处方以及识别处方真伪的难度较大。
  三、主要的管理手段和措施
  (一)严格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多年来原市药监部门一直采取高压态势,坚决从严从重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排除安全隐患。同时通过GSP认证、日常检查及GSP跟踪检查等多种手段,强化药店处方药和非处方分类管理,加强对药店处方药销售管理的监督,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另外,2018年3月在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核查中,根据省局的筛选数据,执法人员结合现场检查、社保核查等手段,共核查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已注册“执业药师”82人,报考单位为非药品经营企业的执业药师6人,向其他市通报线索2起,经过核实,确认两名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已通报省局进行公告并注销其注册证;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1份,撤销GSP认证证书3家。通过采取撤销GSP证书、吊销许可证、移送司法机关等多种手段,发现一家,严厉打击一家,及时遏制违法行为。
  (二)严格准入,进一步推进市场良性发展。自2018年4月起,我局按照省局《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提高市场准入标准,要求所有新开办、变更、换证的药店必须按类别配备不同数量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质量管理、购销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等工作,以达到2016年版GSP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要求。实施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后,我市药店在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居民合理用药方面水平有所提高。
  四、下一步措施
  提案中提到的“加大对药店的管理,提升驻店药师的专业水平”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力度:
  (一)强化基层培训,提升监管水平。针对机构改革后分局队伍人员调整,可能出现新手业务不熟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收集各镇街在业务上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分类梳理,统一完善,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并通过督导、考核等方式,提升基层分局业务水平。
  (二)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我局已于2019年3月29日印发《东莞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各市场监管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先组织药店开展自查自纠,再由各分局组织重点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将依法查处。严厉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业人员,有效遏制“挂证”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三)继续加强对药店的检查,保持监管震慑力。一是针对问题导向及时开展专项行动;二是加大日常巡查覆盖面和对重点监管企业的检查频次;三是继续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保持对药品零售企业的高压态势;四是通过快检快筛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五是进一步加强对举报投诉的处理,深入发掘线索。将营业时间药师是否在岗、药品分类是否规范、药品和非药品是否严格分区管理、是否按规定实施GSP等作为必检内容。
  (四)利用社会力量,加强企业培训,提升药师综合素质。我局将积极引导市药学会、东莞市医药行业协会、广东东莞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社会团体,加大对药学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争取多举办执业药师和药学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采取网上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培训方式,培训内容涉级药学领域的各个环节,全面提升药学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药学服务水平。
  综上,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业务不熟等难题确实存在,但我们有信心通过以上四点措施有效改善,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同时也欢迎李君久委员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人姓名:罗晓婷
  联系电话:22102076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5日
  
 
答复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
答复文号: 东卫函复〔2019〕124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5月05日
联 系 人: 夏天
联系方式: 23280339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卫函复〔2019〕124号
  (A):类
  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
  第20190207号的答复
  李君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居民安全合理用药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90207号)已收悉。首先我局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居民合理用药方面的关注。对于您的建议,我局也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具体工作情况
  我局为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师转型实现自身价值,鼓励医疗机构加强内部培训管理,培养一支专业素质过硬,有能力指导、协调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活动的药学人才队伍,更好更快地实现“两个转变”:即药学服务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从“以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转变为“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不断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参与临床用药为中心”。
  (一)我市从2017年9月开设第一家药学门诊,到现在共有5家公立医院开设药学门诊及药学联合诊室。分别是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黄江医院。康华医院药学门诊正在筹划中,并计划于今年开设。药学门诊为患者提供安全、合理用药咨询以及慢性病用药教育等,全方位提升临床药学服务能力。促进我市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更好更快地实现药学服务模式转型。
  (二)鼓励医疗机构积极选派临床药师外出培训的同时,继续开展市内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我市已有5个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五期规范化培训共计70名来自全市医院学员的招生培训,通过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初步满足了我市医疗机构对临床药师的需求。
  (三)加强药学技能培训和群众宣教活动。我局主办和委托市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定期开展相关业务技能和政策解读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动员医药人员积极开展和参与药学咨询、专家讲座、“药师说药”等合理用药宣教服务工作,提高群众安全合理用药素养。2018年全年共开展相关学习及宣教活动和计35场,培训人数约6393人次。如市人民医院开展“拒绝药物滥用”校园宣讲、走进敬老院“老年人安全用药宣讲”、社区的“安全合理用药宣讲”,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的“关爱残疾人、促进用药安全宣讲”,市第八人民医院“孕期营养与母婴健康宣讲”,茶山医院开展的学校“药品安全 强国富民——拒绝药物滥用 健康与你同行”以及儿童合理用药宣传短片等活动。
  (四)加强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和重点药品监控工作,通过市级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每月向医院发送阳光用药电子监察预警信息。用于监测医院开具的大处方、超时处方。结合我市医疗机构重点药品监控工作的实际,编制了我医疗机构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第一批)30个品种,实行动态管理。并于2018年5月出台了《东莞市医疗机构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建立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重点药品监控管理机制,2018年第三季度医院点评处方(或医嘱)数达177520例,其中合理用药处方合格率为98.65%。
  (五)我局推出“健康东莞”APP,可方便群众预约医生、预约医院和预约社区卫生服务,查询检验检查结果,也可以进行家庭医生签约。后续将开通候诊、取药、候检等导诊功能,市民将可以通过APP查询药品目录,实现合理安全用药宣教,从而改善群众就医看病体验。我局也鼓励各医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官网进行合理用药宣传。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鼓励家庭医生团队中加入更多药剂专业人员。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目前我市部分镇街家庭医生团队中已经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加入,如万江街道、长安镇、麻涌镇、沙田镇、黄江镇、塘厦镇、横沥镇、石龙镇、清溪镇、大岭山镇家庭医生团队。我局鼓励更多的药剂专业人员加入到家庭医生队伍中。逐步实现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有条件的机构可吸收专科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康复治疗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
  (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落地见效,我局在省内首创建立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系统,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推动“互联网+”在医药领域的应用和发展,提高药品采购、配送、监管的信息化水平,缩短药品进入医院的环节。对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遴选、采购、配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加强药品的供应保障,同时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工作,提高整个区域的合理用药水平,改善群众就医用药服务体验,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该系统目前正在建设中。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以上内容如有不完善、不妥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特此回复。
  领导签字:殷炯棠
  承办人姓名:夏天
  联系电话:23280339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5日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办理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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