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274)关于落实我市双向转诊工作的建议

  双向转诊是指医疗机构根据病人的病情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或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间的转院诊治过程。双向转诊制度实施对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起到积极作用。目前我市在实施双向转诊中遇到瓶颈,影响双向转诊顺利开展,其中“向下转诊难”现象比较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医院的分级分工不明晰。近年我市医疗市场得到较大发展,原有镇街医院不断发展,同时也涌现一批民营医院,全市各医院的分级和分工逐渐模糊,这样不利于全市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2)大型综合医院有不断扩大膨胀趋势。群众就医时出于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往往倾向于选择条件好的大型医院,导致医疗资源向大型医院的积聚,大型医院处于长期资源过度利用,本应将资源集中于治疗疑难重病的三级医院和综合医院,其大部分资源和精力却被常见病、小病所占用,造成资源浪费。大型医院为能提供更多的服务不断扩大自身规模,但这趋势不利于医院的技术进步,造成“大而不强”的结果,也挤占一二级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形成大医院医疗资源过度利用而基层医院则利用不足的突出矛盾。如何使三级医院和综合医院回归其应有的“高尖精”地位,集中资源履行其职责,是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3)双向转诊缺乏科学细致可操作的工作指引。近年来, 我市不断进行双向转诊的探索,出台了双向转诊纲要指南, 但目前出台的转诊指南主要为纲领性文件, 纲领性指南只能起方向指引的作用, 实际操作性不强,转诊医生自由裁量权较大, 在目前转诊意识还不强的情况下, 容易流于形式,缺乏实际指导意义。

  (4)现行医保基金分配制度存在不合理。我市目前采用总额预付的方式结算参保人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具体做法是每年初核准各定点医院年度总额,日常按每结算周期(月度)总额偿付,年终进行考核清算。在资源分配上,我市的医保基金每年有40%以上的资源集中在大型综合医院上,相对而言基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占的比例却很少,这种分配方式不利于医疗费用的控制,还会造成医疗资源进一步向大医院集中,挤压了基层医院的发展空间,不利于医疗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实现双向转诊,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构建具有导向作用的,有序、便捷、经济的双向转诊体系,真正使三级医院承担起诊治疑难杂症的功能。一二级医疗机构真正履行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任务,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得到运行模式和制度保证,有效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减低医疗成本。

  办    法:

  一、理清全市医院的分级分工

  将全市公立医院、民营医院都将纳入分级分工管理之中。在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医疗机构的人员技术水平、医疗设施条件,科学界定市、镇、社区三级医疗机构的职能定位,合理划分各级医疗机构对应的患者群,并对全市同级医疗机构进行科学的服务区域分工。医院分级分工管理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宏观管理和医院微观管理的双重机制,完善各级医院功能,更好地发挥整体效应,达到充分合理利用有限卫生资源,在我市实现“做大基层医院、做强三级综合医院”,让群众在本市享有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建立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双向转诊指南

  双向转诊是根据病人病情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专科医院间或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间的转院诊治过程。制定合理的转诊指南, 是保证双向转诊工作高效运行的重要条件。探索以疾病分类分级等综合评估上转和下转的转诊指南可以很好地起到了规范医生转诊行为的作用。

  三、加强双向转诊与医保制度联动机制

  双向转诊制度要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联动。实施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或多种方式结合的预付制改革,激励医院关注卫生服务成本的降低,激励双向转诊下转的通畅。政策上明确规定哪些情况必须严格执行社区首诊,同时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上级医院必须将康复期患者转回下级医院或社卫中心,真正从政策上对双向转诊进行约束。加大不同等级医院之间的医疗服务价格差距,加上医保的政策,比如规定首次就诊应选择社区医院或一、二级医院,否则自付比例会加大;当医生认为应该转诊时不予以配合的自付比例也应加大,这样通过价格的杠杆作用能起到较大的分流和调节作用。实行不同的自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疑难危重的转往大医院,加强对需方的约束。

  四、实施医保总额预付制改革严控医疗费用

  付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控制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有效办法。总额预付制是由政府或医疗保险机构同医疗机构协商,事先确定年度预算总额,在该年度内,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全部在总额中支付,“结余留用,超支不补”。我市现阶段的总额预付资源分配比较注重大型综合医院的份额,造成病人和医疗资源大量向大型医院集中,不利于全市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健康医疗格局的形成。建议我市总额预付的资源分配方面要更多重视基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把较大份额的资源分配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把好首诊关,根据病人疾病病种和病程决定向哪级医院进行转诊,常见病多发病主要集中在基层医院治疗,三级医院和综合医院回归其“高尖精”地位,集中资源发展技术,这样可以有效控制全市的医疗费用的增长,也可以达到“做大基层医疗服务网,做强高级医院”的目的。

提案者 袁明杰、杨小红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274号提案的答复

  袁明杰、杨小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我市双向转诊工作的建议》收悉。提案客观地分析了我市双向转诊工作的现状和原因,并提出了建议意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双向转诊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420所,其中医院84所、分院22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88所(服务中心33所、服务站355所)。随着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不断发展,基层医疗网底不断完善,双向转诊的平台已架通,各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分级医疗和转诊制度已逐步建立并有序运行。

  (一)医保病人实行定点就医、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制度。根据《关于建立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社保 [2008]33号)规定,在门诊就医管理方面,实行医保病人定点就医、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及双向转诊制度。

  (二)明确双向转诊原则,逐步建立双向转诊架构。市卫生局在2008年7月出台了《关于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东卫[2008]155号),就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市内公立医院及民营医院双向转诊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在转诊原则、指征(包括上转和下转) 、流程、任务和管理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三)实行对口帮扶,奠定双向转诊技术基础。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使居民能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问题,市卫生局出台了《东莞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单位建立了定点技术协作关系,全面提升社区医务人员整体素质,为病人康复回社区奠定基础。

  (四)以特殊人群为突破口,引导病人由医院下转回社区。2010年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市卫生局下发了《东莞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等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规范服务流程,将高血压、糖尿病、儿童、产妇、重症精神病等重点人群经上级医院诊治后,康复期必须转诊回社区进行跟踪随访,社区免费进行健康教育,血压、血糖监测,产后访视,儿童保健,精神病社区管理,通过全科医师团队上门服务的形式,增强病人的信任感,转变病人的就医观念,逐步形成了“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双向转诊工作普遍存在“上转容易下转难”的问题,虽然卫生计生、社保部门已经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些措施,如加大“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限价”等,以引导患者“回社区康复”。但大医院专家多、设备先进、医疗技术水平高,已成为人们就医的首先机构。患者担心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不愿转诊回社区康复,导致下转的转诊率偏低。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建立健全转诊标准。目前全国没有统一规范的双向转诊标准和流程,转诊依据不太清析,虽然规定了具体的上转下转标准,但实际临床很难把握,病人在医院治疗后是否需要转诊,是医院医生说了算,可操作性不强。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的业务技术标准和流程,引导医疗机构由被动转诊变为主动转诊。

  (二)建立长效补偿机制。双向转诊从一定意义上讲,是转诊机构经济利益分配活动,下级医疗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在经济上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利益体,存在利益上的竟争关系。现实中,这些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化进行运作,从管理上改变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趋利观念较为不易。我市将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加速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健全长效补偿机制,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开创社区群众受益、上下级医院均有收益、政府满意的“三赢”局面,促进双向转诊真正得以实现。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医务人员和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医务人员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病人的转诊信心,相互配合,沟通协调,确保上下级医疗机构和病人满意。  


办理单位 东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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