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273)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公交车车身形象和优化站牌指示功能的建议

  随着我市公交设施建设和保障措施的不断完善,市民公交出行率正在呈逐年提高的态势。但是,与欧美及亚洲一些大城市40%-60%的比例相比,目前东莞市民依靠公共交通出行的比例还是非常低的。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市民依靠公共交通出行的比例大约在10%左右。因此,我市公共交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因多种原因所致,目前我市公交车身形象和内部环境还不尽如人意,综合服务管理质量还有待提高。如:公交车车身脏污,有时黄泥布满车身;公交车车身广告破(污)损、过期、广告内容低俗;公交站牌丢失、破损或受到严重污染;由于公交站台站牌多、字体小和安装位置不合理等原因致使乘客(尤其是老年、外地游客等)难以在短时间内确认所乘班车,乘客时常欲乘又止,从而造成站前混乱拥挤、险象环生。为了更好地适应市民和游客出行需要,构筑方便、快捷、高效、优质和舒适的大公交体系,进一步推动公交行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办    法:

  1、进一步规范我市公交站名、站牌,相关部门组织人力定期对我市全部公交站名、站牌进行检查、监督。进一步规范站牌字体大小和安装位置,对缺损和严重受污的站牌及时更换。

  2、严格按照公交车身广告的制作规范,不得任意扩大广告覆盖面积;车身广告画面只制作发布在车身左右、前后门之间两面的设定的密封框内,车辆的其他位置一律不再制作发布广告。对公交车体广告的内容亦应提出要求,禁止性病类广告,最好以公益性及与城市文化主流宣传的广告为主,并对公交车辆外在形象作出统一规定,使之成为我市一道靓丽的风景。

  3、在公交车厢外(乘落区前门车体或玻璃窗、车头、车尾等其它部位)应增设途经主要站名的电子显示牌或标识牌,使乘客能够在短时间内确认和选择自己所要乘坐的车辆,从而减少站前混乱拥挤等现象。

  4、鼓励广大市民、乘客和司机对站牌的状况进行监管,对损坏和污损站牌的行为进行制止或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长效管理机制。

提案者 黄蔚然
部门答复

  黄蔚然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公交车车身形象和优化站牌指示功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车身广告管理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客运车辆车身广告的发布和设置,2012年7月25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有关规范客运车辆车身广告发布和设置的规范性文件,对车身广告的发布流程、内容、设置的车身位置等均提出了要求。其中, 在车身广告的发布方面,车身广告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方可发布,要求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议的要求,不得使用异体、繁体字、国家级、最高级等用语和文字,不得发布含有赌博、色情、传销、非法集资、非法宗教的广告内容以及存在各类失实、虚假等违反广告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行为;在设置的车身位置方面,要求车身广告设置在车身两侧、车头、车尾适当位置,车窗下沿以上位置、发动机盖以及车顶必须保留原车颜色,不得喷涂广告。在日常管理中,对车身广告设置位置不符合有关规定、未经审核或审核后未按要求发布的,交通部门将对相关企业采取责令整改,对相关车辆作停业整顿处理;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发布车身广告,或不按照核准登记的发布期限、形式、数量、内容发布车身广告的,工商部门将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

  二、关于公交乘车指引问题

  我市公交车一般在车内、车身等位置设有乘车信息表,信息表上标有线路的途经站点或主要途经地。近年来,我市部分公交企业结合车辆更新工作,在新投放的公交车上使用LED线路信息显示牌,以方便乘客识别线路等车辆信息。装配在车尾上方LED线路信息显示牌与车辆的转向系统连接,特别是在司机打方向灯进、出站台时,显示牌将同步有相应的转向显示,便于向后方车辆提示方向信息,保障运营安全。另外,为进一步提高公交辅助服务水平,根据公交体制改革的需要和市政府建设“智慧交通”的战略部署,我市将制定《公交智能调度中心建设方案》,建设由“公交智能调度中心”和“政府监管平台、企业管理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组成的智能公交管理平台,平台建成后,市民可通过该平台了解公交线路信息,便于更好地规划出行,截至2014年5月,《公交智能调度中心建设方案》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初稿,目前正按有关程序办理立项报批手续。

  三、关于公交停靠站点设施管理问题。

  公交停靠站点设施(含站亭、站牌)的管理涉及交通、城管、公安、规划、属地镇(园区)等单位职能,其建设和养护职能基本按照路政权属划分给不同的单位,其中,市区范围主要由市城管局负责,镇及园区主要由属地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

  目前,市区公交停靠站点设施的建设养护采用BOT模式运作,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负责站亭站牌的建设及日常养护,同时,政府给予中标单位站亭广告灯箱一定期限经营权作为回报,经营期满后,站亭站牌设施将作为政府资产移交政府。为确保公交停靠站点设施管养到位,一方面,市城管部门引入监理单位进行专业化监管,要求监理单位及养护单位实行每天巡查制度;另一方面,市城管部门要求养护单位每年对站亭站牌进行两次集中清洗,在对站亭站牌巡查中发现的牛皮癣、涂鸦等要求养护单位立即清理,对破损的站亭站牌,要求养护单位3-5个工作日完成修复,并由监理单位现场核实修复情况。另外,对部分无法按时修复的站亭站牌,市城管部门将要求养护单位向其上报情况并提出具体处理措施。

  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的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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