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084)关于实行全市城乡绿化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提案

  近年来,我市绿化建设取得较好成绩,先后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清溪、东城、道滘、麻涌、望牛墩、洪梅、黄江和樟木头等8个镇街先后成功获评“广东省森林小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林业部门的努力和各镇街、各部门的协助下,我市先后建成森林公园19个,建成湿地公园18个。
  虽然我市绿化建设取得可喜可贺的成绩,但与广州、深圳等一些城市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全市绿化多头管理,绿化工作各自为政,难以互为补充和相得益彰,难以实施统一的绿化规划和建设;部分地方规划不科学,绿化品质不高,树种选择与立地条件不相符。二是部分绿化建设部门与绿化管理部门在绿化建管中脱节;三是绿化管理不到位,不时出现修枝过度情况,导致树木生长衰弱甚至死亡;部分镇街随意更换树种,出现一任领导换一批树种的现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生态文明和美丽东莞建设步伐,我们需进一步强化绿化委员会职能,健全完善全市绿化管理,实施全市城乡绿化一张蓝图建设,不断提升全市绿化美化水平。


    议:

  (一)强化绿化委员会职能,实施全市城乡绿化一张蓝图建设
  全市绿化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条条块块,是一项系统性极强的工程,需要一个更加科学、灵活的机制作为保障。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绿化委员会职能,全方位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各镇街、各部门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提升全市绿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发挥市绿化委员会的职能,加强全市绿化的统一管理,我们要整合全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由市绿化委员会统一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实行全市城乡绿化一张蓝图建设。
  (二)整合职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从体制机制着手,理顺关系、履行职责。借本次机构改革的机会,深化和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将全市绿化职能统一归入林业部门管理,促进运作主体的衔接,形成合力。各镇(街)相应成立绿化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地绿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市、镇(街)绿化办公室要加强与城管、交通、国土、规划、住建等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明确绿化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完成绿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编制全市统一的绿化规划
  目前我市仍未有一套统一绿化规划,我们要坚持规划引导作用,强化规划龙头地位,发挥规划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城乡绿化规划的体系。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要求,编制全市统一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绿化规划,实现全市绿化详细规划全覆盖,为全市绿化建设提供正确方向和科学依据。
  (四)落实保障措施,强化管理
  制定、完善和落实各项绿化管理制度,确保全市绿化工作正常开展;编制《东莞市绿化树种选择指引》,为全市绿化规划和建设提供指导;落实资金,为做好绿化管理提供保障;开展各项绿化管理技术培训,提高绿化管理水平。在全市绿化管理中务必做到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严格按照《园林植物修剪技术指引》对树木进行修剪,切实遵守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有关制度和规范,维护我市良好的城市形象,巩固我市绿化建设成果,推动我市城市品质不断提升。
  通过实施全市城乡绿化一张蓝图建设,实现全市绿化一盘棋,减小工作上的扯皮,使全市城乡绿化工作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充分体现全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合理化和科学化,为乡村振兴战略中绿化美化乡村和我市城市三年品质提升、森林城市向镇村延伸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提案者 覃何贵
部门答复

市编办
关于对政协提案20190084号的会办意见
市林业局:
根据工作安排,我办为政协提案20190084号的会办单位。现就该填有关机构编制问题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对于提案中提出“借本次机构改革的机会,深化和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将全市绿化职能统一归入林业部门管理,促进运作主体的衔接,形成合力”的建议。
目前我市绿化工作领域中,城市绿化由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绿化以外的绿化工作则由林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经研究,我办认为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将绿化职能统一归入林业部门管理难以实现。主要理由:一是目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七条以及《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国家和省也均实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职权划分分别负责绿化工作的绿化管理体制。我市当前的绿化管理体制与国家和省基本对应,经过多年运作,也被证明较为顺畅。而且《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市的城市绿化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若将全市绿化职能统一并入林业部门,在城市绿化工作方面将出现林业部门协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城市绿化工作上下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不利于我市城市绿化规划备案工作开展。二是中央、省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并未要求将城市绿化工作统一交由林业部门负责。同时根据已印发的省林业局“三定”规定,省在本次机构改革中也没有将城市绿化职能调整到省林业局。加上本次机构改革已明确要求原则上聚焦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改革任务,与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无关的诉求和事项“不搭车”、“不叠加”。鉴于上述原因,建议维持现状,不将全市绿化职能统一归入林业部门管理。
二、对于提案中提出的“各镇(街)相应成立绿化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地绿化建设的各项工作。”的建议。

我办认为“各镇(街)相应成立绿化办公室”的建议暂难以实现。主要理由:一是根据市编委印发的镇街简政强镇机构改革方案,目前,各镇街的农林水务局负责对接市林业局开展相关工作,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则负责辖区内的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各镇街绿化相关工作已有明确机构承担,若再成立绿化办公室,将造成机构重复设置,浪费行政资源。二是省对乡镇机构设置的原则是采取综合设置形式并实行限额设置,目前我市各镇街均已按照省的要求进行综合设置,而且机构设置个数也已达到省的限额,若增设绿化委办公室,需要采取“撤一建一”的方式,但撤销镇街其他综合机构,将导致镇街职能不完整,影响镇街履行其他社会管理职能的能力。


市自然资源局

一、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绿化建设工作
绿化的规划建设工作,历来是我市城市规划工作关注的重要问题。一直以来,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抓好绿地的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绿地的规范标准。根据国家、省的规范标准,我市已于2005年制定出台了《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于绿地的配置规模、人均指标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管控要求。二是在法定规划中严格落实绿地的管控要求。在《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中,以山水为背景,以生态空间为基底,以生态公园和大型城市公园为节点,以生态廊道为骨架,构建“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街旁绿地”的绿地布局体系,同时合理利用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创建高品质山水休闲网络。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于绿地予以规模、数量、边界上的严格管控。三是在城市更新中严格管控人均绿地。通过城市更新,积极引导贡献出来的公共用地用于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公共绿地用地不足等短板。四是在项目的日常审批中严格落实管控标准。我局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绿地管控要求,并要求在总平面上落实绿地率指标。
二、关于该建议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局意见如下:
(一)支持强化绿化委员会职能,实施全市城乡绿化一张蓝图建设。
为了能更好地促进绿化建设,建立更完善的“一张蓝图体系”,建议进一步强化绿化委员会职能,做好各部门、镇街已有的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摸底工作,推动全市绿化的统一管理,我局将根据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二)支持整合职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支持深化和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将全市绿化职能统一管理,我局将根据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三)支持编制全市统一的绿化规划
鉴于我市各部门均有相关规划内容,例如市城管局开展的《东莞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0)》编制项目,市环保局开展《东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建议基于各部门已有的工作基础,编制全市统一的绿化规划,我局将根据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四)支持落实保障措施,强化管理
支持制定、完善和落实各项绿化管理制度,确保全市绿化工作正常开展,发挥市绿化委员会的职能,加强全市绿化的统一管理。


林业局

  覃何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行全市城乡绿化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绿化委员会职能,实施全市城乡绿化一张蓝图的建议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是市绿化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林业局,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义务植树、指导林业建设、国土绿化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等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近年来,市绿化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绿化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和重大工作部署,加强市直部门之间绿化工作合作交流和情况通报,统筹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推进我市国土绿化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市绿化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主动担当、座谈、走访、文稿等方式践行实施全市城乡绿化一张蓝图。组织开展了全市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牵头负责“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工作,积极指导参与市城管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配合市城住建局抓好美丽幸福村居建设,参与《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东莞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等全市性重大规划的编制、论证等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建立绿化管理长效机制,协助各镇(街)创建广东省森林小镇,通过苗木下乡、技术下乡等方式指导各镇(街)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彩色林建设,组织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绿化奖章的申报工作。
  二、关于整合职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
  经征求市编办意见,建议维持现状,不将全市绿化职能统一归入林业部门管理,一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七条以及《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国家和省均实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职权划分分别负责绿化工作的绿化管理体制;二是中央、省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并未要求将城市绿化工作统一交由林业部门负责。而各镇(街)相应成立绿化办公室也暂难以实现,一是根据市编委印发的镇(街)简政强镇机构改革方案,目前各镇街的农林水务局负责对接市林业局开展相关工作,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则负责辖区内的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若再成立绿化办公室,将造成机构重复设置;二是省对乡镇机构设置的原则是采取综合设置形式并实行限额设置,目前我市各镇(街)均已按照省的要求进行综合设置,机构设置个数已达到省的限额,若增设绿化委办公室,需要采取“撤一建一”的方式,但撤销镇(街)其他综合机构,将导致镇街职能不完整,影响镇(街)履行其他社会管理职能的能力。
  三、关于编制全市统一的绿化规划的建议
  绿化规划建设工作历来是我市城市规划工作关注的重要问题。我市已于2005年制定出台了《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于绿地的配置规模、人均指标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管控要求。在《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中,提出构建“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街旁绿地”的绿地布局体系,对于绿地予以规模、数量、边界上的严格管控。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市城管局正在编制《东莞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5)》,市绿委办将发挥自身职能,加强与城管局联系沟通,积极配合参与规划编制;近期,我局结合《广东省东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了《东莞市森林小镇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5年)》,规划中涵盖各镇(街道)创建森林小镇的建设类型和总体建设任务,为各镇(街)创建森林小镇以及编制森林小镇规划提供参考、指导。此外,我局还编制了《东莞市森林防火总体规划》、《东莞市湿地保护规划》、《东莞市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东莞市六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东莞市森林公园彩色林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通过大力开展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方面建设,实现森林进城、公园下乡、绿化入户,为绿化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四、关于落实保障措施,强化管理的建议
  启动市绿化委职能作用,协调市直各部门坚持高效能和科学化的管理原则,构建科学统一的管理体制。一是实行规划化、制度化管理。出台《东莞市水乡生态林网建设技术指引》、《东莞市城市绿化树种选择指引》(试行)、《东莞大树移植施工及养护技术规程》(试行)、《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园林植物修剪技术指引》、《东莞市城市彩色林建设与养护管理指引(试行)》等技术标准文件,为我市国土绿化高质量良性发展奠定牢固的基础;二是落实资金做好绿化管护工作。每年投入11万元用于往年义务植树基地抚育、约200万元用于古树名木管护,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财政资金对市政主要道路、广场、公园等绿化实施管护,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绿化管护;三是加强绿化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结合业务工作需求,组织各镇(街)林业和绿化部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培训班”、“森林小镇建设培训班”、“绿化业务培训班”等,进一步提高基层管理者的业务水平。下来,市绿化委将切实做好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积极主动参与市有关绿化规则,指导各镇(街)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森林小镇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及保护项目等工作。




办理单位 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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