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068)关于进一步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力量,东莞作为世界制造业名城,活跃着约50万户中小型企业,东莞市委、市政府一直重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然而,在当前经济环境不明朗以及产业转型、信息化加速等因素的影响下,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
  一、主要表现
  1. 融资渠道狭窄。中小企业将内源融资以及银行的间接融资作为资金的主要来源,绝大部分企业甚至将银行借贷作为融资的唯一渠道。较少企业主会考虑其他融资渠道,如:风险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协议投资及债券融资等。
  2. 企业规模小,获得的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也少。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从金融机构获得的支持较为有限,而随着企业发展壮大,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支持并没有随之跟上。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会轻易向中小企业提供长期性的融资协助。
  3. 融资成本过高。目前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主要途径有两种:用企业资产作抵押,或者请担保机构为其所贷的款项进行担保。这两种方式不足之处是,需要支付担保费、评估费、顾问费等一系列费用,而且办理手续复杂,涉及部门较多,等候时间过长。
  4. 融资优惠政策不能普及。尽管我市近年来已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但由于企业主动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高、研究政策能力不够,以及相关部门宣讲力量不能顾及大部分企业等原因,导致较多需要照顾的企业主错过了政府的优惠政策。
  二、主要原因
  1. 企业因素。第一,我市大部分中小企业是粗放型企业,缺少健全的企业管理机制;第二,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在财务核算方面随意性较大;第三是部分中小企业信用状况较差,使得中小企业整体信用环境恶化。
  2. 金融因素。第一是银行贷款门槛较高。银行风险意识高,借贷慎重,设置高门槛来规避风险;第二是民间借贷困难。民间借贷的利率一般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甚至更高。
  3. 政策因素。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缺少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却较难做到全方位普及;银行不参与企业管理与规划,导致了信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等;企业缺乏对政策的充足的了解渠道与政策解读人才,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建    议:
  1、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政府大力扶持科技型、成长性的优质中小型企业,形成有较高财务管理水平、专业管理水平、获银行认可的实力企业。
  2、尽快落实并施行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据了解,我市已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产业转型升级及创业引导基金,首期规模为5亿元;成立总规模10亿元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搭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松山湖、长安、道滘、厚街等镇街(园区)纷纷成立有政府背景的产业融资平台。希望政府借此尽快把与融资相关的政策落实。
  3、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融资难,关键是贷款担保难,要完善和细化支持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制度,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贷款审批制度。政府加大对担保公司的投入,以增强民间资本参与担保平台建设的信心,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促进担保机构健全制度,提高信用度。
  4、促进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多部门联合建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方资源,加强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的领导作用、主体作用;搭建政、银、企三方的良好沟通平台,活用商会等民间资源对政府政策、要求进行大规模宣传活动。
  5、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与银行、银监等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制定和完善金融司法保障制度;组成联合检查组,配合金融监管机构经常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商行等融资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统,完善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考核体系。
  

提案者 致公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068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市委会: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06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对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优化扶持政策环境、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健全风险分担机制为主抓手,重点提高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保障能力。201811月,为进一步瞄准非公企业融资过程中的重点、堵点、痛点和难点,我市出台了《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主要从强化境内外市场开拓、强化综合成本压减、强化金融服务保障等十个方面入手,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在金融服务保障方面,通过成立产业投资母基金和产业并购母基金、设立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建立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和风险补偿政策、设立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基金、督促银行机构实现“两增两控”目标等措施,切实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性。截至20198月末,我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830.3亿元,比年初增加310.19亿元,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的29.21%,占企业贷款余额的65.62%
  一、 关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问题
  我局积极会同人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等部门,推动辖内金融机构组建跨金融、企业管理、财务等多领域的专家智库,组建金融服务团队,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财务、管理等专业咨询,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一是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金融服务“访百万企业助实体经济”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抓住解决“信息不对称”这个关键问题,依托“广东省企业走访管理系统”,加大金融供给端发力,通过提高金融服务可及性,推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提供充分正规金融服务,带动降低总体融资成本,推进解决企业“融资贵”问题。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整合资源,发挥多部门作用,形成合力,争取用3-5年左右时间,组织全市银行机构走访超过23万家暂无银行授信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了解融资需求,宣讲金融政策,提供金融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19925日,全市走访企业23.03万家,预判可贷款企业1.06万家,促成信贷投放52.21亿元。
  二是组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金融服务团队。推动辖内金融机构组建跨金融、企业管理、财务等多领域的专家智库,走访“倍增计划”试点企业200家次,推出“东莞倍增贷”等专属产品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截止20198月末,全市 “倍增计划”企业贷款余额428.73亿元,同比增长27.618%
  接下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完善企业服务机制,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专业人才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财务、管理等方面咨询服务,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融资,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二、关于尽快落实并施行对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问题
  201811月,我市出台《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后,市政府组织了工信、商务、金融、科技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宣讲组,分片区作政策解读,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有效破解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年以来,为更好地落实惠企政策,让广大企业了解相关政策,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东莞信托通过召开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工作推进会,多个镇街也相继召开落实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政策推介会,持续扩大政策宣传推广面,共同推动专项扶持资金工作落实;同时,积极发挥市工商联政策法规大讲堂平台作用,向企业讲解我市扶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近年来,我市形成了以产业投资和产业并购两支母基金为主体的市级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在招引资本、聚集人才资源、助力转型升级等方面初显成效。2017年成立了产业投资母基金,目前产业投资母基金完成了10支子基金的遴选,其中7支子基金已注册落地,注册资本总规模38.15亿元,实缴规模6.29亿元。2018年成立了产业并购母基金,母基金管理公司已初步遴选了3支子基金,将为我市企业带来资金、技术、渠道和管理的提升,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企业倍增。
  二是推进设立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在原地方金融稳定专项资金运作的基础上,完善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操作规程。持续推动专项资金的使用,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截至20198月末,专项资金成功运作了125笔,累计放贷金额19.39亿元,帮助我市45家企业进行转贷。
  三是推动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基金运营。我市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基金已于2018101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于同年11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正式开始运营。先后推动组建了领导小组、投委会及尽调小组,并成为全国首支在中基协备案的纾困基金,做到既高效高质投资,也合法合规运作。截至20198月末,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基金已为6家上市莞企或其大股东合计提供约16.43亿元的纾困资金,协调解决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债务问题,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及后续发展。
  四是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分担机制。市政府通过了《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细则,通过设立2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合作银行提供占贷款本金总额2%的风险补偿,并建立大幅扩容的中小微企业白名单,撬动银行机构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少于100亿元,促成银行机构“敢贷”、“可贷”、“愿贷”,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已选择4家银行作为首批试点合作银行,建立了覆盖约3.5万户企业的白名单。201812-20197月,白名单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笔数8353笔,贷款金额180.87亿元,其中符合风险补偿要求的笔数6491笔,符合风险补偿要求贷款金额82.4亿元。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商会、行业协会等沟通交流,加大政策宣讲力度,让广大中小企业知晓相关扶持政策,推动相关政策加快实施落实,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三、关于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问题。近年来,我市积极发挥融资担保公司增信作用,2017年出台了《东莞市促进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发展实施办法》,对融资担保公司实际代偿损失的10%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风险补偿,并指导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结合实际降低收费标准、提高代偿容忍度。截至20198月底,我市辖内融资担保公司法人机构12家,在保余额52.54亿元,同比增长4.18%;其中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27.10亿元,同比增长48.57%。同时,推动成立两家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其中规模最大的科创融资担保公司截至20198月底累计为45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累计担保金额10.16亿元,在保余额4.23亿元。鼓励和支持辖内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省再担保公司合作,通过风险再分担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促进作用。同时,积极引导银行机构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持续提升中小企业贷款便利度。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银担合作,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同时,结合辖内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现状,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的可行性。
  四、关于促进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的问题。一直以来,我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政银企合作,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共同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一是构建良好的政银企信息共建共享生态。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小融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被列为“中小融平台”试点工作的试点地区。“中小融平台”通过依托广东“数字政府”整合金融、科技、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以及水电气等数据信息,将为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采集、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线上融资对接、风险补偿等一体化线上智能融资服务。
  二是发挥“粤信融”平台效用。人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会同市数据管理局,持续推进“粤信融”建设和应用,共同完善平台数据采集,提高平台数据质量,缓解银行在服务中小微企业过程信息不对称的难题,降低信息获取成本。截止20198月末,“粤信融”平台累计注册企业2774家,成功签订授信合同企业1361家,开通业务银行网点1662个,发布银行信贷产品142个,成功完成银企融资撮合1467笔,金额99.37亿元,融资平均利率5.19%
  三是充分发挥信贷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通过政策宣讲,及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宣讲最新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商会、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沟通交流,听取业界意见建议,为我们拟定、修订相关惠企政策作参考。
  五、关于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把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严守不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一是构建金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由于司法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不属于市级事权,但我市在构建金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201612月,为进一步完善东莞市金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金融工作局与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指定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以下简称“金消协”)作为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20179月,东莞金消协在市司法局等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人民调解法》和《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司发通〔201193号)等政策法规,专门设立了东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东莞金调委”),依法受理金融消费纠纷投诉和调处,旨在更好发挥金消协在金融消费投诉受理及纠纷调解方面的作用,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近两年来,东莞金调委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组织管理,优化配套设施,通过多方联动深化合作,努力做好东莞市金融消费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截至目前,东莞金消协(金调委)已成功调解案件42宗,其中40宗出具了司法文书,总涉案标的额约9.5亿元,约占全省总涉案标的额的95%
  二是强化对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行业的监管。根据上级具体监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目前我局已建立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确保行业稳健发展。
  三是强化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和化解。落实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对网络借贷重点机构的风险评估和监控;严防企业债务风险外溢,成立上市公司稳定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应对我市部分上市公司因股票质押诱发的潜在风险,对27家境内上市莞企开展摸底调查,截至20198月末,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基金已为6家上市莞企或其大股东合计提供约16.43亿元的纾困资金支持。同时,与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合作,将“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范围从去年的9所高等院校扩大至高等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等41所院校,加强对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的推广宣传工作。
  接下来,我局将根据上级部门监管要求及我市实际,会同人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在职责范围内强化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严守不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进一步完善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监管机制。
  最后,再次感谢对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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