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025)关于加大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的建议
  我市有数以万计的工厂企业,每年产生数百万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则达几十万吨。
  目前我市固体危险废物的处理方式主要是填埋、焚烧,这种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式并非是最先进最有效的,也易使原有的填埋场往往不能满足需求;由于危险废物的特殊性,新建填埋场或焚烧设施,也受规划选址、征地拆迁困难等因素影响而无法实施大规模增建扩建。
  我市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经营资质的企业只有几家,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能力严重不足,而且类别少、结构不合理,大部分的危险废物需要依靠转移至外市处理处置。但跨市处理处置的流程手续繁多,费用也高达每吨二、三千元甚至更高,而且长距离运输也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使得跨市转移处理方式难以满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需求。
  也有一些企业由于不愿承受昂贵的处理成本、或者危险废物产生量少且分散等方面原因,就将危险废物转交给没有处理处置资质、不负责任的企业或个人处理,后者则多通过偷排、乱填埋、非法倾倒等违法方式处理。

建    议:
  一、加强危险废物减量化管理,以减轻处理处置的压力。依据环保法规、标准、政策等,严格危险废物的监管执法,提高对危险废物的监管执法力度,一方面提高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费用和违法成本,另一方面促使企业做好精细化分类、资源化利用,使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从源头上得到有效的控制,倒逼危险废物的数量实现减量化,并把危险废物逐步纳入规范管理渠道,减少违法处理现象。
  二、加强科学布局,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作为重要一环纳入节能环保产业及绿色发展的规划工作中。规划中需要有超前意识,给处理处置企业预留足够的场地等,以便根据需要扩大产能,应对急剧增长的处理要求。同时加快与我市危险废物相匹配的处理处置设施或场所的规划建设,以提高处理处置能力;并对现有的处理处置设施深挖潜力,提高效率和效能,使现有的处理处置设施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提高现有的处理处置技术水平,升级改造现有设备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处理处置能力。由于目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装备水平更多是传统技术,可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相关项目的研究,支持鼓励技术创新,推动新兴技术譬如物理/化学、固化/稳定化等集成工艺技术或者其它低害低废化、无害化、综合利用技术等处理处置技术的发展,实现处理处置方式由低级低效向高级高效的发展。
  四、建立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集中处理制度,提高处理处置效率和能力。危险废物集中处理是发达国家对危险废物管理的一项普遍原则。可根据“村镇或工业区负责收集、清运,再集中处理处置”的原则,及时有效地解决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问题。统一收贮可减少企业成本,集中处理处置则可提高处理处置效率和效果。
  五、加强政策的倾斜力度,深化行业改革,积极探索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加入到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的途径,提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这个行业面临着能力要快速匹配的需求,可借鉴资本市场,利用资本的力量促进行业的重整、重构等,进一步推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技术进步和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对规模大、种类多、收费合理的企业可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或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六、建立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推行跟踪制度和许可制度,处理、贮存、处置企业必须获得许可,强调每个有毒废物相关企业(大源及处理处置企业)都必须获得一个识别号码,实现危险废物联网监控率100%、持证经营单位联网监控率100%。同时依托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的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
  

提案者 黄启标
部门答复

市生态环境局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的建议》(第2019002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基本情况
  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8000余家,产生的危险废物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类中的26个类别,产生量约34万吨/年(包含医疗废物)。我市现有1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核准经营能力为36.487万吨/年,涉及17大类,但因生产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处置能力结构不平衡等原因,2018年实际处置量(经营量)只占原核定规模的58.3%。部分类别的危险废物缺乏处置能力或者处置能力不足,需要转移到外市进行处理处置, 转移至外市处理处置量约占总量的56%,接受我市危险废物的城市主要有深圳、惠州、广州、佛山、清远、中山、江门、肇庆等8个城市。因此我市确实存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需要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回应
  第201900025号提案针对如何加大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提出了6条建议,部分建议与我局正开展的和计划做的工作相吻合,部分建议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研究,现一一做出回复:
  (一)加强监管,源头减量,减轻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压力
  我局通过结合随机抽查、网格化等日常监管,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检查、涉废矿物油专项排查整治、船舶与港口污染物转运及处置专项执法检查、东莞市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大打击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力度,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实现废物减量是我市历年来清洁生产工作重点之一。一方面,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批次推进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通过改进及循环利用原辅材料、改进工艺技术、过程控制等措施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或低毒化。截至2018年底,我市已有262家危险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另一方面,市工业和信息局将牵头持续推动全市绿色清洁生产工作,鼓励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资金,不断提高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等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全市清洁生产工作的覆盖范围。
  (二)科学布局,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为应对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足的困境,我局于2014年启动编制《东莞市危险废物与严控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经市政府同意,于20163月正式印发实施,根据该规划,“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虎门港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等5个项目,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新增18.49万吨/年的处理能力(含飞灰专用填埋能力10.2万吨/年),有效缓解处理矛盾。2018年底-2019年底,我局结合管理现状,进一步部署开展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深度核查,分析我市近远期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需求,并将结合核查结果,出台《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规划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出路。
  (三)鼓励技术创新,提高现有的处理处置技术水平
  在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处理能力方面我局鼓励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扩建,不断提高现有经营单位处理处置能力。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原址扩建,增加废酸、废碱等高浓度废液处理设施,建成后处理危险废物类别将由现有1个类别增至12个类别,总处理能力增至12.3万吨/年。目前,该项目已建成,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式投入运行。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二期扩建项目,增加医疗废物20/天的焚烧处置能力。建成废机油收集中转试点,全面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短板。
  (四)建立危险废物临时暂存点
  针对目前我市一般固废没有出路的问题,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暂存管理,印发《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管理技术方案》和《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管理指引》,指导镇街在过渡期建立暂存场所,解决企业短期困难。
  (五)深化行业改革,探索国有资本等参与到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
  2018年新建成东南部卫生填埋场(本市国有企业、社会资金共同建设),有效解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出路问题;规划新建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国有、社会资金建设),新增26个类别5.45万吨/年,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开展设备安装,计划2019年第三季度开始试运行。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本市国有企业投资建设),拟新增26个类别31.61万吨/年,已于今年320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上半年开始试运行。以上三个项目均列入东莞市重大项目推进。另一方面密切关注目前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利用处置技术,鼓励企业积极引进适合我市实际的新技术。目前,厚街垃圾焚烧厂正开展等离子体处置飞灰技术中试。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引进等离子技术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年处置危险废物0.99万吨,可处置6个类别的危险废物,目前已建成,进入试运营阶段。
  (六)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
  全面推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应用管理,督促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报登记、电子转移联单、经营情况年度申报等管理工作。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扩展建设我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综合平台,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监控,对产废量大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监控范围,逐步将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纳入系统管理,全面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健全市环保、城管、住建、卫计、公安、交通、经信、商务等部门联动机制,及时互通监管信息,切实加大对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的执法监管力度。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办理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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